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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高牆之內

2026-04-24 作者:OK仔新屋

高牆之內

入獄第十三個月,女子監獄圖書室。

下午兩點,陽光透過高窗的鐵欄杆,在書架上投下一道道平行的光柵。林晞坐在借閱臺後,手裡拿著一個硬皮筆記本,正在記錄著甚麼。她的字跡工整,一筆一劃,像在完成某種儀式。

筆記本的封面上寫著:《犯罪心理與創傷修復——一個DID患者的自我觀察》。

這是她入獄後開始寫的研究筆記。每週一篇,記錄自己的情緒變化、夢境、人格狀態,以及那些偶爾會從記憶深處浮現的碎片。她不知道這些筆記將來有沒有用,但至少,在書寫的過程中,她能感到一種奇異的平靜——像在整理一堆散亂的拼圖,試圖拼出完整的自己。

“又在寫你那本天書?”

紅姐抱著一摞還書走過來,放在臺面上。她的刑期已經減了兩次,現在只剩八年了。但她說,她不急著出去,反正女兒不在了,外面也沒甚麼可牽掛的。

“嗯。”林晞合上筆記本,“今天怎麼這麼早就來還書?”

“縫紉車間下午大掃除,提前收工。”紅姐在她對面坐下,壓低聲音,“對了,你託我打聽的事,有眉目了。”

林晞的心提了起來:“怎麼樣?”

“你媽媽那封信的收件人,□□,確實中風住院了。但他兒子在上個月收到一個匿名包裹,裡面是一個隨身碟和一張紙條,說‘物歸原主’。”紅姐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字條,上面是一個網址和一串密碼,“這是他兒子託人輾轉傳進來的,說是如果你需要,可以看看。”

林晞接過字條,手指微微發抖。媽媽十五年前寄出的最後證據,終於出現了。

“陳錚知道嗎?”

“應該不知道。□□的兒子說,這事兒誰也不能說,包括警察。”紅姐盯著她的眼睛,“林晞,這裡面到底是甚麼?值得你這麼冒險?”

“可能是扳倒趙廳長的鐵證。”林晞把字條小心折好,藏進筆記本的夾層,“也可能是……陷阱。”

“那你打算怎麼辦?”

“先看看內容。”林晞看向圖書室角落那臺老式電腦——那是給服刑人員學習用的,只能訪問有限的內部網站,但至少可以上網,“今晚值班,我找機會看。”

紅姐沉默了幾秒,然後說:“小心點。我總覺得,最近氣氛不太對。獄警換班頻繁,新來的幾個眼神都不對勁,像在盯梢。”

“盯我?”

“可能是盯你,也可能是盯我。”紅姐苦笑,“我們倆,一個是前緝毒警,一個是前連環殺手,都夠扎眼的。總之,萬事小心。”

她站起身,拍了拍林晞的肩膀:“晚上我幫你望風。如果有人來,我會咳嗽三聲。”

“謝謝,紅姐。”

“客氣啥。互相照應罷了。”紅姐擺擺手,離開了圖書室。

林晞坐在那裡,看著筆記本封面上自己的字跡,許久沒有動。

窗外,有鳥飛過。春天來了,監獄操場邊的老樹冒出了新芽,嫩綠嫩綠的,在灰撲撲的高牆內,顯得格外刺眼。

自由啊。她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

空氣裡有陽光的味道,有舊書的味道,有遠處食堂傳來的飯菜味道。

還有……十五年的味道。

晚上九點,熄燈前最後一小時。

圖書室裡只剩下林晞一個人。她鎖上門,拉上窗簾,走到電腦前。老舊的主機嗡嗡作響,像一頭疲憊的老牛。

她插上隨身碟——是紅姐白天偷偷塞給她的,一個拇指大小的黑色儲存裝置。螢幕亮起,彈出一個加密文件夾,需要輸入密碼。

她按照字條上的網址和密碼,登入了一個匿名儲存網站。網站介面很簡潔,只有一個文件夾,標題是“2008-8-3”。

點選開啟。裡面是三個文件:一段錄音,一份掃描文件,一張照片。

林晞顫抖著手,先點開了錄音。

揚聲器裡傳出媽媽的聲音,清晰,堅定,帶著一種她從未聽過的決絕:

“□□同志,如果你聽到這段錄音,說明我已經不在了。這是我關於棉紡廠貪汙腐敗案的最終調查報告,所有證據原件已隨信附上。涉案人員包括副市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剛、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國棟,以及……省政法委副書記,張明遠。”

林晞的心臟驟然收緊。張明遠?那個在新聞報道里總是正氣凜然、被譽為“法治先鋒”的張副書記?

錄音繼續:

“張明遠是棉紡廠專案的最終審批人,也是整個保護傘網路的核心。他透過趙志剛收取□□的賄賂,透過李國棟壓制舉報,透過周維明監控、控制我的女兒林晞。他們的目的不只是貪汙,而是要把棉紡廠專案做成一個樣板,證明‘權力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我已經掌握了所有證據:銀行流水、會議記錄、行賄錄影、甚至……他們密謀滅口我的錄音。但我沒有交給紀委,因為張明遠在省紀委有人。所以,我選擇交給你——我大學時最信任的同學,也是唯一一個我認為不會被腐蝕的人。”

錄音到這裡停頓,傳來翻動紙張的聲音。然後,媽媽的聲音再次響起,這次帶著一絲顫抖:

“建國,如果這封信能到你手裡,請你務必保護好證據,等待時機。如果時機不到,就毀了它,不要冒險。但如果你決定行動,請答應我一件事——保護我的女兒小晞。她甚麼都不知道,她是無辜的。”

“拜託了。”

錄音結束。

林晞癱坐在椅子上,渾身冰涼。原來真相比她想象的更黑暗,更龐大。省政法委副書記,那是副部級的高官,是真正能在全省政法系統呼風喚雨的人物。

而她媽媽,當年只是一個普通記者,居然敢查到他頭上。

難怪會死。

她點開第二個文件,是那份調查報告的掃描件。足足一百多頁,詳細記錄了棉紡廠專案從立項到招標、從施工到驗收的每一個環節的違規操作,每一筆資金流向,每一個涉案人員的職務和罪行。

鐵證如山。

第三個文件是那張照片。畫面裡,張明遠、趙志剛、□□、李國棟四人坐在一間豪華包廂裡,舉杯暢飲。桌上擺著茅臺,牆上掛著“執法如山”的牌匾。照片右下角的時間戳是年7月15日,媽媽死前十八天。

林晞盯著那張照片,盯著張明遠那張道貌岸然的臉,盯著他嘴角那抹志得意滿的笑。

憤怒像岩漿一樣在胸腔裡翻湧。但她沒有哭,沒有喊,只是靜靜地、死死地盯著螢幕,像要把那張臉刻進靈魂裡。

然後,她關掉了所有文件,拔出隨身碟,清除了瀏覽記錄。

做完這一切,她坐在黑暗裡,很久沒有動。

窗外傳來熄燈的鈴聲。遠處監室的燈光次第熄滅,像一雙雙閉上的眼睛。

而她坐在圖書室的黑暗裡,睜著眼睛,看著窗外那輪冰冷的月亮。

腦海裡,一個聲音輕輕響起:

“現在你知道了,林晞。真正的仇人是誰。”

是晞夜。

她已經很久沒有出現了。自從入獄後,她就像沉睡了一樣,只在林晞最痛苦的夜晚,偶爾在夢裡閃現一下冰冷的眼神。

但此刻,她的聲音清晰得像就在耳邊。

“你想報仇嗎?”晞夜問,聲音裡有一種誘人的蠱惑,“張明遠還活著,活得很好。退休了,住在省城的幹部療養院,每天喝茶看報,頤養天年。而你媽媽死了,你在這裡坐牢,那些被他害死的人,屍骨都寒了。”

“我不會殺人。”林晞在心底說。

“但你可以讓他生不如死。”晝夜輕笑,“把證據公開,讓全世界看到他的真面目。讓他身敗名裂,讓他眾叛親離,讓他在恥辱中度過餘生。這比殺了他,更解恨。”

林晞沉默了。她知道晝夜說得對。對於張明遠那種人來說,死亡太便宜了。失去權力,失去名譽,失去一切,才是最大的懲罰。

“但我答應過陳錚,不再用私刑。”她說。

“這不是私刑,是公開。”晝夜的聲音越來越近,像在慢慢甦醒,“用合法的渠道,把證據交給□□,交給最高檢。讓法律審判他。這才是你媽媽想看到的——正義,不是復仇。”

林晞的心動了。是的,媽媽留下這些證據,不是為了讓她去殺人,是為了讓真相大白,讓正義實現。

“但我現在在監獄裡,怎麼提交證據?”

“陳錚可以。”晝夜說,“但你要想清楚,林晞。如果陳錚拿著這些證據去舉報張明遠,他會很危險。張明遠的勢力,比趙廳長大得多。他可能……會死。”

陳錚會死。

這四個字像冰錐,刺穿了林晞的心臟。

她想起西南邊境那兩槍,想起陳錚躺在ICU裡蒼白的臉,想起他說“我答應要等你”時眼裡的光。

不。她不能讓他冒險。

“那怎麼辦?”她問晝夜,也問自己。

“我們可以自己來。”晝夜的聲音變得溫柔,像在哄一個孩子,“你把身體給我,我去做。我去找張明遠,用我的方式,讓他付出代價。你不必知道過程,不必承擔罪責。等一切結束,你把身體拿回去,繼續服你的刑。十五年後,出獄,和陳錚在一起,過普通人的生活。”

“不行。”林晞搖頭,“我不能讓你再殺人。”

“不一定非要殺人。”晝夜笑了,“有很多方法,可以讓人生不如死。比如,把他最珍視的東西,一樣一樣毀掉。他最珍視甚麼?權力?名譽?還是……家人?”

林晞感到一陣寒意。晝夜變了。從前的她只會殺人,簡單直接。但現在,她學會了更殘忍的方式——誅心。

“我不能。”林晞堅持,“晝夜,媽媽說過,恨會讓人變成怪物。我已經是怪物了,不能再讓你也變成怪物。”

“我早就是怪物了。”晝夜的聲音冷下來,“從我被創造出來的那一刻起,就是怪物。但林晞,怪物也有怪物的用處。至少,怪物不怕髒了手,不怕下地獄。”

“我害怕。”林晞的眼淚掉下來,“我怕你一旦出來,就再也回不去了。我怕我會失去你,也失去自己。”

長久的沉默。圖書室裡只有電腦風扇輕微的嗡嗡聲。

然後,晝夜輕輕嘆了口氣:

“好吧。聽你的。但林晞,這些證據不能永遠藏著。總有一天,它們要見光。否則,你媽媽就白死了,那些人也白死了。”

“我知道。”林晞擦掉眼淚,“我會想辦法。用合法的方式,用安全的方式。”

“時間不多了。”晝夜的聲音越來越遠,像在慢慢退去,“張明遠已經七十五歲了,身體不好。如果他自然死亡,這些證據就失去了意義。你必須在還來得及的時候,做出選擇。”

“我會的。”

“好。那……我繼續睡了。林晞,保重。”

意識深處的喧囂漸漸平息。晝夜沉睡了,像從未醒來過。

但林晞知道,她一直在。在她心底最黑暗的角落,靜靜等待,等待一個被需要的時刻。

而那個時刻,可能永遠不會來。

也可能,就在明天。

她站起身,走到窗邊。月亮被雲層遮住了,天空一片漆黑。

遠處,監獄瞭望塔的探照燈掃過操場,白光在黑暗中劃出冰冷的軌跡。

高牆之內,日夜輪迴。

而高牆之外,罪惡依然逍遙。

她握緊手裡的隨身碟,像握著一把淬火的刀。

冰冷,鋒利,沉重。

但這一次,她不會用它殺人。

她會用它,割開黑暗,讓光透進來。

即使用自己的血,做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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