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結束】
八月的南城,梧桐葉綠得發亮。
景煜站在落地窗前看了一會兒樓下的車流。突然手機亮了,是群訊息。
是王妙妙發了張照片,一盤子賣相可疑的蝦。她週末組局,問大家來不來。羅恩予回了兩句,喬奕朗說在外地拍婚紗照,去不了。
喬奕朗上個月訂的婚。
對方家世相當,性子也不錯,不算熱絡也不算冷淡。
景煜一點也不意外,也許對喬奕朗來說,這是最優選擇。
景煜看了眼浴室門,隨手回了句“去”,放下手機。
浴室門被象徵性地敲了兩下,也不知裡面的人聽沒聽見,水流聲淅淅瀝瀝,下一秒門被推開,又合上。
隔著朦朧不清的玻璃,景煜像團沒骨頭的幽影,死死侵佔了那具纖細的身軀。
林斯夏扭著身體,顫著音兒,錯開脖頸,嬌嗔道:“不是剛結束?”
景煜沒動,自上而下看著她,眼下的景色一覽無餘,上面還有零零碎碎的痕跡,都是他的傑作。
可是,還不夠。
下一秒,滾燙的呼吸順著脖頸向下,聲音纏著繞著,從景煜口齒間吐出:“我保證~這真的……是最後一次~”
“你……”林斯夏的聲音被景煜吞入口中,放肆嚥下。
不一會兒,毛玻璃上交纏的身影,越纏越緊,影子晃得沒了節奏。
林斯夏的尾音打著纏兒:“你每次都這麼說~”
“你~”
林斯夏還想再說,聲音卻不再受控,到嘴邊的話都化成了一句句嚶嚀,從嗓子眼斷斷續續地鑽出來。
又是一夜難眠。
*
週五的晚上,林斯夏和景煜去了王妙妙那裡。
王妙妙的小公寓不大,客廳塞了五個抱枕,冰箱上貼滿了旅遊帶回來的冰箱貼。
她開門的時候圍裙上沾著蒜末,身後站著一個高瘦的男生,戴眼鏡,跟她說話時會微微低著頭。
“周言,”王妙妙介紹了一句,臉上飄過一點紅,很快岔開了話題。
廚房裡羅恩予正在跟一盤黃瓜較勁,頭髮隨便紮了個丸子頭,嘴裡嚼著東西,含含糊糊地說了句“來了”。
周言在旁邊默默把盤子擺好了,王妙妙跑過去說“你放著我來”,他也沒讓,繼續擺。
王妙妙就站在旁邊看著他,嘴巴微微張著,像是想說甚麼又忘了。
飯桌上王妙妙嘰嘰喳喳的,羅恩予偶爾接一兩句,景煜基本不說話,但菜上來的時候先轉到了林斯夏面前。
王妙妙看見了,筷子停在半空,然後意味深長地“哦”了一聲。
羅恩予頭也沒抬:“你哦甚麼,你自己不也有。”
王妙妙臉紅了,低頭扒飯。
散場的時候快十點了。樓道里的燈是聲控的,走幾步亮一截。
林斯夏走在前面,景煜跟在後面。安靜了一會兒,她忽然說:“王妙妙那個男朋友看著還行。”
“嗯。”
“羅恩予辭職了。”
“嗯。”
“你不覺得她太沖動了?”
景煜想了想。“她一直這樣。”
林斯夏沉默了一會兒,忽然笑了一下。
聲控燈滅了。兩個人在黑暗裡站了一瞬,景煜伸手按了一下開關,又亮了。
*
那天晚上景煜回家,林斯夏在沙發上改方案。茶几上攤了一堆文件,一杯咖啡涼透了。
他換了鞋,進廚房煮了碗麵,端過來放在她面前。
“吃完再弄。”
林斯夏抬頭看了看他,放下電腦開始吃。她吃東西的時候很安靜,一口一口的,腮幫子微微鼓起來。
景煜坐在旁邊,過了一會兒突然開口。
“林斯夏。”
“嗯。”
“你、你打算甚麼時候嫁給我?”
筷子停在半空,林斯夏人也僵住了。湯汁滴回碗裡,又濺了兩滴在桌面上。
林斯夏抬起眼看著景煜。
他沒笑,只是一樣眼睛黑亮亮的,裡面藏著不可察的緊張,他在等答案。
其實景煜之前也若有似無地暗示過她很多次,但林斯夏都裝傻充愣,混過去了。
可這次,景煜明顯等不及了。
“我——”林斯夏放下筷子,開玩笑的口吻說,“我還想再瀟灑幾年呢。”
景煜沒說話。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我現在工作——”
“結婚影響你工作?”
“不是影不影響的問題——”
她說不下去了。不是不想嫁。
是那個畫面讓她覺得既莫名的神聖,又莫名的壓抑——戒指,婚紗,所有人的目光,她說一句“我願意”,然後這一輩子就拴住了。
“再給我點時間,行嗎?”
景煜站起來,收了碗,放進廚房水槽。水龍頭開了,水聲嘩嘩的。
晚上兩個人各自躺下。他背對著她,呼吸均勻,但她知道他沒睡著。
林斯夏盯著他的後背看了一會兒。
“你生氣了?”
“沒有。”
“騙人。”
沉默了一會兒。
“我在想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
林斯夏的心臟被攥了一下。她撐起身子,在黑暗裡看著他的輪廓。
“不是你的問題。是我的。”
黑暗裡景煜翻過身來,伸手把她拉進懷裡,手臂很用力。
林斯夏把臉埋在他頸窩裡,沒再說話。
*
第二天早上醒來,身邊空了。茶几上的文件碼齊了,電腦合上了,涼咖啡倒了。餐桌上放著一杯溫水,旁邊壓著一張便籤紙。
“出差,三天。冰箱有菜。”
林斯夏拿著便籤紙看了幾秒,放下,去洗漱,出門。
一整天心不在焉。開會走神,郵件打錯字,午飯吃了一半就放下了。
下午三點,手機亮了。
一張照片。機票。北城飛奧克蘭。
“我在機場了。你不是喜歡自己嗎,我帶你去找。”
第二條。
“到了告訴我。”
第三條。
“算了,你別告訴我。我去找你。”
林斯夏盯著螢幕,嘴角翹起來,趴在桌上笑得肩膀抖。
旁邊同事驚恐地看著她。
她回了一條。
“追到再說。”
“等著。”
*
奧克蘭機場出站口,景煜站在人群裡,黑色外套,雙肩包,一米八幾的個子很顯眼。林斯夏走出來的時候,他看見她,嘴角動了一下,走過來一把把她拎起來抱了一下。
“放我下來——”
“不管。”
旁邊一個外國老太太笑呵呵地看著。
他們租了輛車往南開。車窗搖下來,風灌進來,帶著青草和泥土的氣味。北島的冬天不冷,陽光打在臉上暖洋洋的。
在陶波湖邊喂黑天鵝的時候,林斯夏的頭髮被風吹得亂七八糟。景煜伸手幫她攏了一下,她側頭看他,陽光落在她臉上。
“我以前沒想過會來這種地方,”她說。
“哪種地方?”
“很遠的地方。沒有彎彎繞繞的地方。”
她頓了頓,看著湖面上碎掉的光。
最後一天到了蒂卡波湖。湖水是藍綠色的,遠處的南阿爾卑斯山上覆著雪,在夕陽下泛著淡粉色。
兩個人坐在湖邊,裹著同一件外套。太陽沉下去,天空從橘紅變成紫色,再變成深藍。星星一顆一顆亮起來。
蒂卡波湖沒有光汙染,銀河橫在天上,濃得像潑了一整桶星光。
林斯夏仰著頭,看了很久。
“小時候才能看到這麼多星星。”
“喜歡嗎?”
“嗯。”
“那以後每年都來。”
她轉頭看他。星光落在他眼睛裡。
景煜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個小盒子。
林斯夏心跳漏了一拍。
“我不急,”他開啟盒子,裡面是一枚簡約設計的戒指,嵌著一顆璀璨的鑽石,“但你也別讓我等太久。”
她看著他,睫毛微微發抖。
“這次跑不跑了?”
“……不跑了。”
“確定了?”
“確定了。”
“想好了?”
“你有完沒完——”
他低頭吻住她。
湖面很安靜,星空很安靜,遠處的雪山很安靜。
過了很久他鬆開她,拉過她的左手,把戒指套上去。涼涼的,很快被體溫捂熱了。
林斯夏舉起手對著星空看了看,沒說話,翻來覆去地看了幾遍。
仰頭看著星空,林斯夏撥出一口氣。白氣在冷空氣中散開,很快就沒了。
“你說,”林斯夏忽然開口,“如果當時我們沒有再遇見,我們現在會在哪裡?”
景煜低頭看她:“沒有如果,我們就是會遇見。”
“我就是好奇。”
“不會。”景煜說。
“甚麼不會?”
“不會在哪裡。不管是怎麼開始的,我們最後都會走到這裡。”他的下巴抵在她頭頂,聲音從胸腔裡傳出來,帶著微微的震動,“林斯夏,你跑不掉的。”
林斯夏沒說話,但嘴角翹了起來。
感情這種事,開始的方式有千萬種,但只要走下去了,最後都會長出屬於自己的根。
窗外的燈一盞一盞地亮著,列車駛過一座橋,橋下的水面倒映著萬家燈火。
星光落滿湖面。遠處的雪山沉默地立著。風停了,湖面像一面鏡子,倒映著整片銀河。
兩個人都不再說話。
有些話不需要說了。
有些故事,繞了很遠的路,摔了很多的跤,騙過別人也騙過自己,最後還是走到了該走的地方。
就像河流終將匯入大海。
就像星光終將穿越幾萬光年的距離,落進一個人的眼睛裡。
而他的眼睛裡,只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