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抱歉,無可奉告】
她又試探性地拽住了景煜的衣角,輕輕地拽了拽:“停下來,好不好?”
“我們談一談。”
方向盤猛地往右一打,一腳剎車,車子停在了應急車道上。
景煜推門下車,大步走到林斯夏對面,視線由上至下,壓迫感十足。
“如果你是因為我上次莫名其妙的簡訊,那我可以給你解釋。”
“簡訊不是我發的。”林斯夏開門見山,直接解決問題所在。
風聲在耳邊呼嘯,兩人相對無言。
景煜等了半天沒等來後半句,似笑非笑,一臉嘲諷地看著眼前的人,對這個答案很不滿意。
“沒跟你講清楚,非常抱歉。”
“那些話你不必在意,也希望沒給你造成甚麼困擾。”林斯夏露出一副客套的虛假模樣,看得景煜火氣真漲,卻無處發洩。
哼~
景煜氣得牙癢癢,真想堵住這張只會說他不愛聽的嘴,這就是躲了他這麼多天想出來的解釋?!
“林小姐,如果你對我沒想法,請勞煩以後管好自己的朋友,還有,手機。”景煜氣得下意識逼近她,一步步把人堵在圍欄邊。
“我……會的。”林斯夏有些心虛,低頭不去看景煜。
“林小姐,如果再有下次,我希望你的解釋能更有新意一些。”
“哦。”林斯夏的聲音如同蚊子般,越說越小,頭越低越低,恨不得整個人都縮排身體裡。
“道歉至少讓我滿意不是嗎?”
六年過去了,林斯夏還是個慫包。
不敢愛的怯懦者,從最初就是,喜歡人死不承認,反而要把人一個勁兒地往外推,自以為是地認為分開是最好的選擇,可是林斯夏,你從來就沒後悔過嗎?
林斯夏啞口無言,不知道怎樣才叫滿意?!
景煜等了半天甚麼都沒等到,又是像個石子砸進水裡,無聲無跡,毫無波瀾,這就是林斯夏。
一拳打在棉花上的無力感,窩囊。
景煜撤身欲離開,至少在一瞬間,他的心實實在在地累了,為甚麼兜兜轉轉,終還是他一個人的獨角戲,他本以為會有甚麼不同。
林斯夏這時才發現景煜的異常,他身側垂下的手抖個不停,似乎到了不能控制的程度。
她在景煜離開之前,一把拉過他的手,半隻手臂控制不住地也跟著抖動,林斯夏把手拉過來才發現,景煜的手心滿是溼汗,浸滿整個掌心,溼噠噠一片。
“你……”她抬頭向景煜投去詢問的目光,小心翼翼地開口:“你沒事吧?”
“沒事。”景煜說著就要扯開手離開,可卻被林斯夏拽住不鬆手。
兩隻小手白皙有力,緊緊纏著景煜的大手不鬆開,仰著小臉執拗地想問個明白。
林斯夏就是個專治景煜的妖精,他從來都無力抵抗,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她只要輕輕地勾一勾手指,景煜除了繳械投降,別無他法。
他剛才瘀堵在胸口的悶氣,莫名其妙地瞬間消散,任由林斯夏拉著手:“最近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
可林斯夏不信,這種生理性地劇烈抖動絕不是甚麼過勞而致,景煜哪裡用得到手。
她直接換了一種問法:“剛剛為甚麼不要命地飆車?”
手心汗順著接觸的間隙,浸到林斯夏小巧的指尖,潮溼在指間蔓延,這感覺很不舒服,可她不準備鬆開。
這裡可是高架橋,下面不是深不見底的大河就是堅硬無比的河岸,誰知道景煜會瘋到甚麼地步?
“你想死?還是不想活?”不等景煜說話,繼續厲聲追問:“那也用不著帶上我,我可不想死,克萊一定也是。”
景煜不可聞地笑了聲,林斯夏越罵他他笑得越放肆:“我一直都這樣開車,高中的時候你沒見識過嗎?”
這樣帶著怒火來質問他的林斯夏才像林斯夏,而不是遇見之初的那副被愧疚醃透的模樣,他看著很不順眼。
“我怎麼會知道。”林斯夏故意說反話,話趕話地去哽景煜。
她盯著景煜的眼睛,直直地看進他的眼底,審視的意味明顯:“說起高中,我記得你之前失眠、喝酒、吸菸、不吃飯,那現在呢?”
“有甚麼不同嗎?”
發抖的手漸漸平息,連帶著景煜起伏不定的情緒也一起變得平緩。
景煜別開臉,神色有些不自然:“林小姐,你現在又是以甚麼身份問我?”瞬間像只尾巴高高翹起的傲嬌小貓。
“工作夥伴。”
景煜翹起的尾巴瞬間掉了下去,眸色暗了兩分,“抱歉,無可奉告。”
他抽開手,甩了甩髮麻的胳膊,不再開口。
“那如果是前女友呢?”林斯夏不死心繼續發問,她覺得景煜肯定在隱瞞甚麼。
景煜輕聲哼了一聲,冷笑道:“我可沒有甚麼前女友。”說完轉身離開去開車門,留林斯夏一人在原地。
後面的途中,一車無言,氣氛比之前還差。
前面的兩人一左一右安靜坐著,明明中間就幾拳的距離,卻像是隔了條漫漫銀河,全程沒再說過一句話。
克萊在後面連呼吸聲都小心壓著,但好在後面的車速慢了下來,不會再有甚麼生命危險。
景煜把林斯夏送到小區門口,停了車人卻沒動,最後行李箱還是克萊幫著林斯夏拿下去。
“夏夏?”克萊難得生出一絲拘謹來,微笑著說:“下次有機會我們一起吃飯。”
“好。”她朝克萊揮了揮手,拉著箱子轉身往裡走。克萊上車後,終於鬆了口氣,坐到副駕駛,伸手拍了拍景煜:“她就是你大學手機螢幕上的女孩吧!”
他跟景煜大學那段時間經常在一起,所以他多多少少看到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小細節,比如景煜的手機桌布,上面是一對相擁著的小情侶,在冰上划著冰。
雖然看不到女孩的正臉,卻能看出來兩人十分般配,景煜很喜歡她。
當時他的直覺告訴他,這個女孩一定是景煜的初戀,畢竟初戀最容易讓人印象深刻。
“你還喜歡她對不對?”
“……”
沉默的車廂一如既往,克萊等了很久,沒人回答他,小區路邊的黑車一駛而過,只留下一串車尾氣。
林斯夏拉著箱子走到樓下就意識到不對勁,二樓熟悉的位置亮著燈,還有陣陣的噪聲從二樓傳來。
她幾步跑上去,愣在原地,她家屋門大開,裡面幾乎被搬了個空,幾個工人還在裡面收拾,似乎在貼牆紙跟新地板。
她順手拉住一個人,冷靜地開口:“請問是誰叫你們來這裡的?”
林斯夏問了半天,打了好幾個電話,才弄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個房子六年前就已經被賣掉了,但沒人告知她,真是荒謬。
房產證上之前寫的是林明全跟張世貞的名字,張世貞不在了,這套房子也就成了林明全的資產,具體後面是怎們賣給其他人的,林斯夏不得而知。
房子的現主人還格外善解人意,本來完全可以把她掃地出門,卻還是好心地說可以給她幾天過渡時間,可林斯夏根本笑不出來。
裝修的人很快離開,家裡模樣大變,舊沙發舊桌椅,幾乎所有傢俱都被搬走,除了林斯夏屋裡的那幾件床跟櫃子。
她攥著手裡的紙條,上面寫著一串電話號碼,是這個房子的真正主人,剛才跟她通話的是代管者。
她猶豫地拿出手機,準備打電話問個清楚,一個數字一個數字地輸進去,輸到一半,林斯夏發現不對勁,她反覆核對,發現兩串一模一樣的號碼。
房主是……景煜?!
半夜,林斯夏推著行李箱直接睡到了羅恩予家,她本來想去找王妙妙,可王妙妙跟父母一起住,她不方便去打擾。
羅恩予租的房子是兩室一廳的戶型,一間臥室自己睡,小的那間放雜物,客廳裡有個沙發,她今晚可以先在這湊合一晚。
“不好意思啦!大半夜吵你睡覺。”
林斯夏回到家時天就已經黑透,又耗在那裡打了好幾通電話才把事情搞明白,真等她拉著行李箱來找羅恩予時,已經凌晨一點鐘了。
“沒事,朋友不就是你麻煩我一下,我麻煩你一下的嘛!”
羅恩予穿著睡衣招呼林斯夏,告訴她拖鞋在哪,熱水怎麼調水溫,又給她拿來了新的牙刷跟毛巾。
“飲用水跟飲料都在小臥室裡,你隨便喝,餓了冰箱有吃的,客廳裡也有一些零食。”羅恩予踩著拖鞋像個指揮官在房間裡走來走去,處處標記點位,生怕林斯夏半夜找不到東西。
她第一次注意到原來羅恩予是個這麼細緻體貼的姑娘,林斯夏差點被她平時大大咧咧的外表唬住。
等她從浴室出來,恩予已經熄燈睡著了,沙發上鋪好了嶄新的被子跟枕頭,枕邊還放了一個可愛的小玩偶,茶几上溫水溫度適中,熱度從手心傳來。
跟羅恩予一樣,是個暖寶寶。
一夜無夢,林斯夏直接睡到了天亮,今天她休息,不用早起,早晨被羅恩予早起上班的聲響吵醒。
她從被子裡露出一雙眼睛,迷迷糊糊的,看著羅恩予急急忙忙地在屋裡子走來走去,一會去洗漱,一會回臥室化妝,一會又出來上廁所,中途又跑去廚房喝水,最後終於捱到出門的時候,不是鑰匙忘記帶,就是包包忘記拿。
反反覆覆好幾次才徹底出了家門,林斯夏默默地把這種現象總結為出門綜合困難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