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江湖手段 支線任務三·二
落水當夜晚, 玩家小姐高熱不退。她自知病中控制角色沒有意義,脫身到論壇中發帖掛孫萬航。
內測玩家數量有限,出生地點遍佈大熙各地, 更有身在大熙地域之外, 種族和性別雙雙更替的幸運兒。
小小一個碼頭幫派的幫主,對心懷天下的玩家來說,不過是螻蟻。
零個玩家對帖子的內容感興趣,但回覆者不少,多是留言“沒聽過這個人”、“不知道”。
慢慢地, 帖子開始下沉。
對於這個,玩家小姐並不意外。
這是她的一個嘗試。
孫萬航到底是誰的白手套呢?
走捷徑知曉內情是她僅有的耐心,敢害她落水!這還是本週目以來第一個對她心生殺意的人,斷不能留。
玩家小姐翻閱帖子的時候,看到自己發的第一個帖——
[主題:論在大熙如何活到成年,要點一二三四五六條。來自破紀錄玩家的一些忠告。]
玩家小姐可是一週目順利活過成年, 直至二十四歲高齡才喜領便當的高齡玩家。她個人對自己的表現很不滿意, 但就官方公佈的資料來看,當她一週目存活到十九歲時, 就已經打破玩家存活年齡的記錄。
當時發帖的她還沒領過便當,帖子的內容是根據論壇上千奇百怪的死法總結出的實用乾貨。
[一、可以殺人越貨、打家劫舍, 但不能違法侵權。]
這一條看似很矛盾, 其實不然。
比如殺人這一條, 按照大熙的律法, 主人殺死奴隸不違法。一名翠溪縣的富家小姐殺死貼身丫鬟,頂多會被詬病一句心腸狠毒,但若是跑到街上去殺掉一個平民,就會被判處死刑。
對廣大玩家來說, 這種死法很普遍。
關於侵權,論上有一個很出名的例項。某衙內玩家茍到成年,放飛自我,睡丫鬟、娶小妾,流連青樓,輕易得到的簧簧玩膩之後,開始搞禁忌,甚麼強搶民女、偷情少婦、叔嫂文學、兄弟骨科……
當時,該玩家的獵豔記錄貼可火了。玩遊戲不講道德,啥性直癖都該得到尊重。
玩家小姐長期關注此帖,絕非對他玩的花樣感興趣,只是單純在收集有助於通關的資料而已。
衙內死在十六歲那一年。
他不該和一名宗室子弟坦誠相對。
男兒相交是風雅之事,並不違法,可他偏偏要在上面!唉,這就侵犯了皇權。
大熙的皇權、貴族特權、官員公權、宗族私力都凌駕於法律之上,故而有“權大於法”和“法外開恩”的說法。
不能侵權,指的是侵犯這四種權力。
[二、千金之軀,不坐垂堂。]
低武世界,個人的戰鬥力是很有限的。溫彥已經是玩家小姐兩週目見過的人中,武力值最高的NPC,但與人對戰也不過堪堪以一敵十。
以力破局根本不可能,有危險的事情,玩家不必親自去辦,交給下屬就好了。
故而,玩家小姐並不看好那位棄文從武,到邊疆建功立業的仁兄。不過,有人玩遊戲是為了拿到資本家的大獎,走上致富的道路。
比如,玩家小姐。
有些人玩遊戲,則純粹為了遊戲的體驗感。換而言之,快樂萬歲。
戰場殺人如砍瓜切菜,想必也很是解壓。
[三四五六七……]
每一條要點都言之有物,縱然還是有很多人不信現身說法者,真的是存活時間最長的大神,但帖子的含金量玩家們都是認可的。
自此之後,玩家小姐發帖,關注她的玩家們總會第一時間回覆。
離開論壇,玩家小姐重新回到遊戲中。
遊戲世界裡,已經過去整整三天。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角色依舊纏綿病榻,但好在已經可以開口說話。
孫氏開啟一扇門讓屋內通風透氣,坐在屋外的落魄身影映入玩家小姐眼簾,那是江硯。
若問江硯給玩家小姐最深的印象是甚麼,那就是上班之前的一絲不茍,衣著必須乾淨整齊,頭髮梳得滑順錚亮、鞋面一塵不染,臉上不能有一點胡茬,連指甲都必須修剪得當。至於精神,更得激動昂揚。
他總是以最好的狀態去上班。
玩家小姐從沒有見過哪個NPC像他一樣喜歡上班。
這麼一個底層邏輯似乎就是“上進”的NPC,至今已曠班三日,白天坐在階上,晚上睡在門邊,蓬頭垢面,衣衫襤褸。
擱其他人,玩家小姐會覺得是在向她示威。
此事放在江硯的身上,正確的理解是“心如死灰”。
桃子端著一碗肉粥,繞過江硯走進屋中,吳蘭接過粥,一勺勺餵給玩家小姐。
比起桃子,吳蘭伺候人的本事更強幾分。
並非吳蘭奴性更強,實在是宮裡吃人,不會服侍主子動輒丟掉小命,相比之下,江家的就業環境不要太寬鬆,業務能力自然有差距。
孫氏休息的時候,便由吳蘭照顧她。
本就心懷愧疚,又因照顧的是這麼一位惹人無限憐惜的姑娘,吳蘭十二分盡力,比起孫氏的貼心貼意也不差甚麼了。兩人都恨不得以身代之,替玩家小姐受罪。
喝完一碗幾乎沒有味道的肉粥,玩家小姐張口說話。
“我還沒問過你,為甚麼要來嘉陵城。”
她聲音沙啞,聽著就讓人心裡難過。
吳蘭深恨小姐因她受苦,小小的人只因心地善良就添她這個累贅,莫說是萍水相逢之人,就算是她親生的父母兄弟,遇事的選擇都是賣她進宮,換取銀錢。
一生中唯一堅定選擇她的人,最終也棄她而去。
唯有小姐,用尚且柔弱稚嫩的雙臂,始終庇護著她。
吳蘭想:幾日之前,小姐若問及此事,她說與不說在兩可之間。提及其中內情,她頗覺尷尬,還有些害臊。此時此刻,小姐問甚麼,她都不會隱瞞。
“我到嘉陵城是為了找一個人……”
吳蘭八歲入宮,先學規矩,然後做雜活。長到十五歲時,被分配到一位不受寵的妃子身邊。妃子是個安於現狀的性子,不爭寵也不自怨自艾,對宮女太監也不壞。
這一年,妃子伴駕到皇家獵場,吳蘭隨行,隨出一段長達兩年的私情。
與她有私情的是一名侍衛,故事的內容很俗套。她獨身在林中遇險,對方捨身相救。
情最濃的時候,兩人相約非你不嫁、非你不娶,甚至商定了早早離宮的辦法。正在施行時,妃子先是懷孕,緊接著又被打入冷宮。
妃子和作為貼身宮女的她都很茫然,已經淪落到冷宮,自然知道是被人害了,但可悲又可嘆的在於,妃子本人並不知道自己是被誰所害,只能懷疑被害的原因是她懷孩子了。
若非墮掉孩子也不能離開冷宮,還有可能因戮害皇嗣被處死,她一定會終止妊娠。
在冷宮生孩子太可怕了。
其實,妃子是願意一輩子不懷龍種的,也並不願意侍寢。可惜,身體是她的,她卻不能決定自己的身體被如何使用。
那段時間,吳蘭完全斷絕了和外界的聯絡。等她能夠出冷宮的時候,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半。妃子難產死亡,情人已遭罷職。
她到處託人打聽,得知的訊息是情人已經回鄉了。
情人告訴過她,自己的家鄉在嘉陵。
這是一個悲情的故事,屋內聽完吳蘭講述的女人們都同情地看著她。
孫氏說:“傻姑娘,他心裡若真的有你,被罷職之後不會離開上京。哪怕有甚麼不得已的理由,非得離開不可,總會給你留下只言片語吧?這麼多年過去了,他或許早已娶妻生子,把你拋到腦後。偏你不遠萬里,孤身來此尋他,不值得的。”
“這些道理我都懂,”吳蘭淺淺一笑,說道:“可只要一天沒有與他相見,未親眼見到他逍遙快活,背棄誓言,我便始終心存僥倖。或許我二人的分別是陰差陽錯呢?或許……他已身故呢?”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不能為此情做個了斷,我縱然能活到七老八十在床榻上安然逝去,人生也依舊抱有遺憾。”
畢竟,她曾熱切地愛過一個人。
玩家小姐說:“告訴我他的樣貌特徵,我幫你找人。”
這畢竟是遊戲世界,不是現實生活,萬一真的有情深似海、矢志不渝的男人呢?為了完成任務,她可以試著相信愛情——相信一種跟鬼似的,誰都聽過,誰也沒真的見過的東西。
吳蘭一改剛才的平靜,淚眼汪汪看著玩家小姐,拒絕道:“我無顏再勞煩小姐費心……”
玩家小姐不接受拒絕,三言兩語定下此事,把她們都攆出去,喚來溫彥,吩咐道:“你拿五百兩去聞風堂在城裡的分舵,讓舵主在三天之內找到‘遊隼’。我要與他談一筆生意。”
聞風堂是當今江湖名氣最大的情報機構,也是信譽最好的黑中介。溫彥不意外自家小姐知道它,兩年多以來,小姐一直保留著聽行商們講故事的習慣,三教九流之事,聽說過不少。
溫彥並不知道,玩家小姐對聞風堂的瞭解,來自上週目。不過,他沒猜錯玩家小姐的意圖,試圖勸道:“小姐,那日之事的原兇很多人都在追查。我相信以黃知府和您同窗家中的力量,一切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不管對方是萬航幫中的哪一個,哪怕主使是幫主孫萬航,也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你讓我待在家裡,等待別人替我出氣?”
玩家小姐不可置信地質問,讓溫彥立刻退步。
他甚至沒有問“遊隼”是甚麼人,便匆匆去辦此事。
三日之後,玩家小姐裹著厚厚的披風,走進泥坯塢附近的一家茶樓。二樓包廂之中,一扇木屏風隔斷買賣雙方的視線,聞風堂的分舵主戴著面具,蹲坐居中的玫瑰椅內,買賣雙方都可以看見她。
她是一名女子,雖然看不清面容,但只瞧身段便知道是個美人。美人的面前,擺著一張琴。
若非有面具的遮擋,美人舵主一定會失態。
她沒想到,買方竟然是自己認識的人。
也沒想到,對方的容貌比傳聞中更為美麗可愛。讓人見之喜愛,難以挪開目光,且神思不屬。
遊隼聲音粗嘎,他開門見山問道:“你要搶甚麼?只要告訴我東西所在的地點,我保證能把它帶回來給你。”
遊隼是一種猛禽,在食物稀缺的時候,它會利用速度優勢突襲,逼迫別的鳥類放棄獵物。以此鳥為代號者,擅長搶劫。
玩家小姐並不好奇聞風堂分舵主的身份,她知道對方的身份,她也不好奇遊隼,因為她和對方打過交道。
這就是重開一週目的好處。
即使沒有上週目的探索不夠深入,【詞條探查】也能告訴她知道很多秘密。
分舵主的頭上飄著兩行文字——【聞風堂分舵主】【花魁·十連冠】。
遊隼的詞條則為【零元購】【唯行必果】,與玩家小姐知道的內容相符:這是一個選擇搶劫,就一定能成功的奇人。
玩家小姐說:“我要你替我搶一個人的頭。”
遊隼說:“我只搶東西,不殺人。這是我的原則。”
玩家小姐說:“人頭也是東西。這筆買賣,我出三千五百兩白銀。”
遊隼飛速拋棄原則,問道:“你要誰的人頭。”
分舵主回過神來,立刻出聲阻止交易,她說:“我堂只接江湖的買賣,不和官面上的人打交道,否則有違江湖規矩。”
分舵主是在隱晦的拒絕玩家小姐,衙內雖然沒有官職,但卻是官面上的人,她不能作為買方在聞風堂下訂單。
玩家小姐說:“我要是的萬航幫幫主的人頭。你說的規矩,他已經壞了。”
分舵主知道她說的是甚麼事,若孫萬航真的派人刺殺朝廷官員的子女和世家公子,的確壞了江湖規矩。可把船弄沉並不等於刺殺,而且此事是不是他指使的還有待查證。
“咳咳咳……”
玩家小姐咳嗽起來。
分舵主見她難受的模樣,不由心軟,嘴巴比腦子動得更快,她問:“小姐有證據嗎?”
問完,她很想自打嘴巴。這事和證據無關,重點是身份。
玩家小姐取出一方手帕,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說道:“證據在此。”
這條手帕是幾天之前,她見義勇為的時候在一家茶樓的包廂裡撿到的。
手帕的主人是教坊司司音。
分舵主面具下的臉嗖地失去血色,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經被江家小姐看破。手帕是威脅,而她得接受威脅。
這一單,她必須違背原則,加以促成。
回程的馬車上,玩家小姐陰著臉一口乾掉苦哈哈的藥汁。
溫彥的聲音在馬車外響起。
“小姐確定孫萬航就是元兇嗎?”
從目前的證據和他出現的時機來看,元兇是他的可能性更大,但這種事情,只要不是孫萬航親口承認,就有誤會的可能性。
誤殺一個NPC這種小事,對玩家小姐的影響不過損失一些銀錢,根本不存在試錯成品。
有錢沅沅在,她缺錢嗎?
玩家小姐斬釘截鐵道:“我確定。”
溫彥沉默一會兒,說道:“其實不用買兇,我可以殺死孫萬航。”
玩家小姐知道溫彥剛才一定是在心裡天人交戰,最後,私/欲戰勝了佛性。她聲音甜蜜地說:“你願意為了我殺人,我卻不願意讓你的手沾染血腥。”
心中卻在想:讓保鏢去殺人,這不是昏招嗎?就像她不相信官面上的NPC能速度幹掉孫萬航一樣,也不認為溫彥能輕易獲得成功。
江湖的事情,就該用江湖手段解決。
作者有話說:暈車太嚴重,恢復精力花費了一點時間。更新晚了,讓小可愛們久等,抱歉抱歉!
……說來奇怪,很久沒出現過暈車症狀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