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這枚銅錢是他讓你交給我的?”
寧明秋知道這個問題十分愚笨,信裡面明明白白地寫了“攜帶鴿子與此枚銅錢”,那麼這枚銅錢肯定也是花遊子備好的。
只是她沒想到,當自己的猜測成真時,當全部的證據擺到她面前時,真相似乎有些難以接受。
“是,”呂邦答,“花大人叮囑我,要讓您好好收著這枚銅錢,千萬別丟了。”
寧明秋知道從縣尉府搜出來的證據是花遊子放進去的,只是她一直不知道他是怎麼做的。
直到她見到了二皇子。
二皇子的話提醒了她,寧明秋是死過的,如果是皇上後悔沒有誅連寧明秋,那麼他一定會派自己的鷹犬——御鎮司的人來解決她。
而寧明秋之死與栽贓證據一事,是有共通點的。
在池中出現寧明秋本人與在抽屜中出現證據,都是“使物品出現”,或者“轉移物品”。
她在抽屜中發現了銅錢,那麼如果她的聯想是對的,或許在寧明秋落水的地方也有一枚銅錢。
只是即使發現了銅錢,她也不能下定論,或許殺死寧明秋的人與皇上無關,也或許這枚銅錢是下人無意間掉落,又因為數額太小被主人遺忘了……可能性太多。
其中讓她最難以相信這個結論的,便是花遊子的態度,若是皇上的旨意,由花遊子下手,那麼一次失手之後定會有第二次,第二次還失手也會有第三次,現在距離寧明秋被襲擊將近七日了,他為何沒有再下手?
更何況,在縣令、縣尉案中,花遊子本身希望丫鬟是受人指使的,寧明秋將案子破了後,丫鬟卻承認自己無人指使;花遊子認為縣尉案與縣令案有關聯,結果證明兩起案件本身並未有關聯;再後來,花遊子又認定工部侍郎是幕後真兇,可寧明秋推測出了此案是意外,使得花遊子用了別的手段才將工部侍郎重新牽扯進來。
這怎麼看都是寧明秋在同御鎮司對著幹,這兩個案子若是沒了寧明秋,御鎮司做起事來可方便多了。
再加上個皇上,就算御鎮司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不想對寧明秋下手了,那聖旨不可違,皇上讓御鎮司動手,御鎮司還有不動手的道理?
橫看豎看御鎮司都沒有要留寧明秋一命的理由。
若花遊子是那個擁有特殊能力的玩家,按照常理,他在刺殺寧明秋不成之後,還會再來第二次。即便他的能力可能有次數或時間的限制,也不會拖這麼久,在明知寧明秋插手案件後會讓御鎮司的差事難做的情況下,拖到讓寧明秋參與了新的案子,給自己找麻煩。
不論是為了御鎮司的差事,還是為了不可逆的聖旨,他一定會在禮部尚書出事前就找準時機再次對寧明秋下手,這樣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可寧明秋好端端地活到了現在。
光是她還好好活著這點就能將整個結論全部推翻。
但花遊子都將自己是兇手的證物送到她臉上來了!
她瞧著手中的這枚銅錢,薄薄一個銅片,再普通不過。
誰能想到這銅錢竟是某種能力的發動條件?
怪不得昨日在聊到防身之事時,他絲毫不覺得自己的主意有多麼繁瑣與不實用,因為他有能力,運用轉移物品之類的能力可以繞過那些繁瑣事項,直接將他本人透過這枚銅錢送到寧明秋身邊。
若是如此,無論是寧明秋落水案還是縣尉府書房栽贓一事,也都有解了。
在寧明秋落水案中,他事先將一枚銅錢拋入水中,再溜進寧明秋屋中將寧明秋與輪椅一起轉移到湖裡,最後再拔下屋內房門的插銷,裝作是她自己半夜出門的樣子,只是他不知道寧明秋出門也是要事先將門檻拔出來的,這才漏了破綻。
他選擇溺水這一手段,是因為對他來說,這比下毒等等的其他手段更加高效。
在縣尉府書房栽贓一事中,他更是在寧明秋面前上演了一出好戲,銅錢小,可藏於袖中,更可藏於掌心,他只需要在御鎮司進門搜查時挑個能放進去那匣子的抽屜,將銅錢丟進去,然後再裝作甚麼都不知道的樣子等大理寺的人將那匣子搜出來即可。
這樣就可以在所有人的見證下找到證物了。
寧明秋記起御鎮司中有幾個吏役揹著揹簍,而花遊子在搜出了那些不打緊的信件後塞進了其中一個揹簍裡。
她能確信,後來發現的匣子當時就在揹簍裡。
這銅錢,就是他能力的錨,他可以操縱東西出現在錨所在的位置。
可……
他為甚麼要這麼做?為甚麼要將能力暴露給寧明秋?
或者說,他知道現在的寧明秋同樣是個穿越者嗎?
呂邦見寧府的家僕收下了這籠鴿子,便要告退:“寧大人,您好好收著,在下就……”
另外一樁怪事,便是這呂邦。
寧明秋問:“縣尉一案也早已了結了,你為何還在幫花遊子跑腿?”
呂邦道:“在下……與花大人相見恨晚!”
寧明秋可不信甚麼相見恨晚的話。
寧明秋打斷他:“他知道你是誰了?”
“難不成……您也知道了?”問題一出,呂邦馬上又自己回答了自己,“哦,花大人都知道了的事,您肯定也知道了。”
此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
縣令的夫人王氏是鎮北將軍的妹妹,縣令想尋個能防身的人手,竟託付給了王氏,王氏又去求了哥哥,真從那位鎮北將軍那裡求來了個武藝不凡的人。
此人便是呂邦。
往小了說,可以算是呂邦替將軍辦了件小差事。
往大了說,是呂邦無視軍紀,無故離隊,要受重刑以儆效尤。
當然,此事還能再大一些,那便是鎮北將軍私自調兵,有謀反之意。
呂邦喬裝打扮做江湖人士,還裝模作樣地將用慣了的軍中武器換成了江湖人士身上常見的佩劍。
他憤憤不平:“在下如此小心!竟也被花大人瞧出來了!”
寧明秋:“……”
花遊子定是從他的招式中瞧出了他軍中人的身份,又結合了王氏的親緣關係,這才對上號的。
這結論要推測起來簡單得很,呂邦的裝扮更是漏洞百出,只是寧明秋初來乍到這世界,對武學招式聞所未聞,對這些官吏間的沾親帶故更是一無所知,這才慢了一步。
不過,也難怪這呂邦當時一門心思希望縣令案水落石出,那將軍的妹婿身亡,可不得讓呂邦好好盯著,聽到與別的案子有牽扯,也急急忙忙地趕著去幫忙,生怕錯過了一點。
現在瞧來,單提縣令之死,他們倒是沒錯過真相,縣令的確是被丫鬟殺害的,只是縣令為何要找個武藝高強之人防身護院,他究竟在恐懼著甚麼,寧明秋這一路查下來,一時半會竟也難有個定論。
他們原本包庇的是工部侍郎之子殺人一事,可後來又牽扯上了科舉舞弊,那這縣令怕的,究竟是工部侍郎?還是別的甚麼?
寧明秋又問:“花大人瞧出來後可差使你做過甚麼?”
呂邦低聲道:“今天這是頭一件,您可千萬別說出去,在下也是瞞著將軍過來的……”
寧明秋:“為何不同將軍說一聲?”
呂邦:“此事可大可小,若是同將軍說了,一邊是御鎮司,一邊是我們將軍,好像真變成甚麼大事似的,想想就怪嚇人的,可若是不說,就只是一點小事,在下幫個小忙而已。”
俗稱掩耳盜鈴。
“若是寧大人這裡沒甚麼事了,在下也好抓緊時間趕回去……”
“回去吧。”
呂邦對寧府來說是個小小的插曲,好在他來得急又走得急,不用上茶。
今早的寧府可是忙碌得很,日常的事務不敢耽擱,還要來寧明秋這裡排隊領取池底遺失的東西,嚴總管眼明心細,府裡上上下下的人都記在他的心裡,即便忙中也沒出分毫的錯。
當然,他注意到最該在場的人——金盞不在寧明秋身邊,也注意到那隻出事後便被寧明秋帶在身邊的狗不見了。
他沒多說甚麼,即便在金盞領著大黃進屋後,也沒問一句去哪了,只是催促著下人將幾個竹筐搬了出去,然後也帶著寧明秋身邊一黑一白兩條狗離開了屋子。
金盞眼下有淡淡的青黑,還未開口先打了個哈欠。
這是寧明秋沒預料到的:“……你們可是忙了一夜?”
金盞回道:“大理寺與御鎮司的吏役把街道都封了,我找了好些辦法都沒法避開這些吏役的巡查,最後只能等著搜查結束,吏役都散光了,才開始找……”
上次金盞在縣衙進出自由,寧明秋便以為靠著一身武學本領也能在搜捕中來去自由,這樣一看,此番搜捕的確不可能有漏網之魚了。
只是苦了金盞與大黃乾等到了後半夜。
“……您要找的那個腦袋,大黃追到了河邊就不動了,瞧著應是被拋進河裡了,那河甚是湍急,不知道腦袋會去往甚麼地方……”
“那林懷川人呢?”
金盞搖搖頭:“沒尋見人,但尋見了個地方,南邊城外有間屋子,大黃循著氣味進去過,只是屋裡沒人,屋外還有車轍印和馬蹄印,我瞧著應是那林懷川在雨夜時就跑了。”
已經備好了車馬,這案子竟然是有預謀的!
又是寧明秋沒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