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雨夜(十三) 國有國法
洪逸飛是被疼醒的。他被人狠狠拋在地上,頭不知道磕到了哪裡,頓時血流如注。他抬手捂上頭,睜開眼睛,看到的是幾個髒兮兮的豬頭在拱他。
“啊——”
顧不得傷口,洪逸飛手腳並用地迅速向後退去,卻撞到一個毛茸茸的東西。他驚恐的回過頭去,看見的是一條半人高的大黃狗和它身後一個正舉著屠刀的男人!
“啊——”
洪逸飛一邊跑一邊喊:“救命啊!不要殺我——”
可是去路卻被另外舉著鐮刀的兩個人擋住。
洪逸飛絕望地回頭,就看到男人殺豬的屠刀向著自己的頭砍了下來,嚇得他當場癱倒在地。在屠刀砍到他臉的那一剎那,被從不知從哪裡來的長刀擋住。
看著近在眼前的鋒利刀刃,洪逸飛感覺一股大腿根兒一熱,嚇失禁了。
大雨滂沱而下,雲知夏站在雨中冷冷看著,這一方豬棚就是蘇墨與馮年的葬身之地。
蘇二和趙龍將欲在豬棚裡行兇的男人押了出來,掀去他頭上的蓑笠,底下那張臉赫然是三十四號死者趙珍珍的父親。
雲知夏對這一家印象深刻。
公堂之上,死者趙珍珍的父親趙有為,母親孫氏,姐姐趙媛媛,全部被緝拿。
趙有為是一名屠戶,家境寬裕,又有趙媛媛和趙珍珍這對雙生胎女兒,一家子生活美滿,羨煞旁人。
突然有一天,趙珍珍跟姐姐說,她有心上人了,她並沒有告訴姐姐她的心上人是誰,還叮囑姐姐暫時不要告訴爹孃。趙媛媛怕她受騙,屢次勸說無果,就把這件事告訴了爹孃。趙有為雖是個屠戶,但家教極嚴,當下就讓趙珍珍說出對方姓名,並斷絕往來。想不到趙珍珍抵死不說對方是誰,還跟中了邪一樣,說姐姐嫉妒她有人喜歡。
那是趙有為第一次扇了小女兒一巴掌,並將她關了起來。
那天晚上,趙媛媛一直擔心妹妹沒有睡,半夜起床看見趙珍珍翻窗偷偷跑了出去。趙媛媛怕趙珍珍再捱打,沒敢告訴父母,便偷偷跟在趙珍珍後邊。正是這一個錯誤的決定,讓趙氏兩姐妹一起陷入了魔窟。
趙珍珍偷跑出去見的人正是蘇墨,而跟在趙珍珍後面的姐姐趙媛媛也被蘇墨髮現,他驚喜於趙珍珍還有個雙生胎姐姐,便提出要她們姐妹都跟她回去,趙珍珍這才驚覺這人根本就是登徒浪子,可是為時已晚。姐妹兩人被蘇墨和他的隨從打暈,帶到了一處院子,被關在一排特製的矮房裡,跟他們一起的還有好多女子。每天都有不同的女子被帶出去,有的回來的時候遍體鱗傷,有的乾脆就再也沒有回來。
趙媛媛被人拔了舌頭,口不能言,好在他從小跟著村裡的老秀才讀書,識得一些字,便在紙上寫下來了。寫到此處時,她頓住了筆,默默流起淚來。
雲知夏知道,接下來他們的遭遇必定非常殘酷,她給足了趙媛媛緩衝的時間,才開口問道:“那後來呢?你們遭遇了甚麼?”
“那天我和妹妹被帶到一處帶有溫泉的院子,在那裡看到了蘇墨、馮年、洪逸飛和冷玉亮四個禽.獸,當時他們四人正一起在折磨一位姑娘,那姑娘已經遍體鱗傷,吐血不止,我聽到蘇墨說‘這隻廢了,扔了吧。’然後,他們就……”
趙媛媛沒有寫下去,雲知夏也能猜到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她長長舒了口氣:“你怎麼逃出來的?”
“當時我和妹妹激烈反抗,妹妹恨蘇墨入骨,差點將他的肉咬下來一口,他惱羞成怒,當下就要殺了妹妹,卻被洪逸飛攔了下來,我們以為躲過一劫。誰知洪逸飛竟然讓人生生割下了我們的舌頭,還將我們扔進獸舍被野獸啃噬……”
“我醒來的時候,是在一輛平板車上,車上都是死人,我沒有看見看見妹妹,便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滾下車,藏在草叢裡,這才逃過一劫。”
雲知夏立在原地,氣得手腳發抖。她想過這四人施暴的過程,但絕對沒想到竟是用的這般喪心病狂的手段。
雲知夏想到那日在洪逸飛的別院中碰到的兩個護院,他們的對話中說甚麼“羊”……
這些人根本沒把那些姑娘當人看!她憤怒地看向洪逸飛:“洪逸飛、馮玉亮,是不是還有活的受害者?在哪裡?”
洪逸飛彷彿被雨中劈來的那把屠刀嚇傻了般,毫無反應。馮玉亮看到趙媛媛一家之後,知道不是鬼神作祟,倒是平靜了不少。他只點點頭,道:“有,我帶你們去。”
展鵬帶的官差押著馮玉亮與洪逸飛出去了。
雲知夏才又看向趙媛媛一家:“你們是怎麼殺害蘇墨與馮年的,如實招來吧。”
趙有為咳嗽了一聲,緩緩開口:“人是我殺的,屍體是我趁著雨夜拋在菜市口,跟我的妻女沒有關係。”
“我跟蹤他們良久,奈何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機會,那日我去給那院子送豬肉,看到蘇墨落了單,就將他打暈,藏在了我的肉車上,帶了出去,我折磨了他兩個時辰,讓我的阿黃啃噬他,然後趁雨夜將他扔在菜市口。”
“馮年是他自己撞上來送死的,那天在城門外看到他一個人,好像喝醉了,我就將他弄回去,誰知半路上他就醒了,我就將人弄死了,回去我還氣不過,就將他的屍體餵了我的豬狗……“
雲知夏:“……”
展鵬帶人解救出來四名女子,還發現了兩具女屍。
四名倖存女子雖然受到不小的驚嚇,但幸運的是他們都還記得自己姓名和住址,衙差將他們家人找來時,俱是認為他們跟人私奔了。得知真相之後,都是後悔莫及。
接下來的一個月裡,陸陸續續有人來認領屍體,剩下的三十四具女屍和新發現的兩具女屍全部被家人認領回去了。
至此,雨夜拋屍案一切真相大白。
蘇、馮、洪、冷四人罪大惡極,死有餘辜。但國有國法,觸犯律法者自有國法處置,不可動用私行。
雲知夏將案情呈報了刑部,並私下寫了書信給顧晏洲,上書了對趙氏一家的量刑建議。但國法不可觸,趙氏一家面臨的將是律法的制裁。
很快,刑部批准了對洪逸飛和冷玉亮的判決,斬立決。
至於趙氏一家的判決,卻遲遲沒有回應。
雲知夏對著月亮嘆氣:盡人事,聽天命吧。
破了連環命案,解剖室門口的生命倒計時,又加了兩年,雲知夏可以暫時好好過自己的生活,慢慢計議。
秦公公要回京,極力遊說雲知夏跟他一起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就差老淚縱橫了,可還是被雲知夏無情的拒絕了。
京中形勢急迫,秦公公實在不放心自家王爺,一咬牙,帶著暗衛回去了。
方昱銘被革職,朝廷遲遲沒有委派心的縣令下來。只因著顧晏洲一句話,雲知夏暫代縣令一職,處理縣衙的大小事務。
要不說顧晏洲是命案體質呢,這不,他一離開萊陽縣,命案就破了,他離開這一個多月裡,萊陽縣一樁命案也沒有。
雲知夏由此得到一條真理:遠離顧晏洲,保平安。
八月初十,京裡來人了。
來人是一位公公,姓馬。跟秦公公不同的是,這位馬公公一副頤指氣使,高不可攀的模樣。
馬公公帶來的太后的懿旨,召雲知夏入宮。
那個馬公公傳完旨直接就走了,一句多餘的話也沒有。既沒有說召他入宮做甚麼,也沒有說甚麼時候去,只說即刻啟程。
雲知夏苦苦思索了半天,在想怎麼能逃開進京的命運。
要不製造一場意外,假死,來個金蟬脫殼,然後隱姓埋名,遠走他鄉,反正一時半會兒死不了,而且萊陽她也呆膩了,正想著出去走走,看看這大周的河山是不是跟家鄉的一樣。
只是,如果顧晏洲再來這裡……
雲知夏搖搖頭,顧晏洲是攝政王,日理萬機,哪裡有那麼多時間,次次都來萊陽呢。
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一介小小平民,無論躲到哪裡,對於太后來說,恐怕都是孫猴子鬥如來,逃不出他老人家的手掌心。
在這點個頭都能要人命的封建社會,她,也只能認命了。
雲知夏在心裡默默嘆了口氣,走一步算一步吧。
朝廷已經任命了新的萊陽縣令,雲知夏寫好交接文書,便趕著馬車獨自上路了。
萊陽縣離京城足足有七八百公里,如果在現代,開車上高速二來個小時就能到,可這是在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是馬,騎馬也要好幾天。更何況雲知夏不會騎,她只能退而求其次趕馬車了,可趕馬車最快也要小半個月才能到。
既然太后沒給她進京的時限,那她大可以一路慢慢地走,順便欣賞一下這大周朝的大好河山。
可是這古代的道路不比現代的柏油馬路,說是大路,其實就是土路,馬車顛顛簸簸的,差點把她的胃都顛出來了。
傍晚突然下起了大雨,雲知夏正好走到一處荒野,這裡只有一家孤零零的客棧。
看著寫著“再來客棧”的破布招牌在大雨中隨風飄揚,雲知夏想起了孫二孃的人肉包子鋪,有點不敢進去。但是不進去她就要冒雨睡在荒郊野外了,同樣危險。
雲知夏一咬牙,走了進去。
人肉她也認了,大不了算她命不好。
與外表看起來的破敗冷清不同,客棧的裡邊熱熱鬧鬧的很多人,幾乎坐滿了。
小二笑呵呵的上來招呼:“客官,不巧了,小店客房客滿了,客官可以在此避雨,等明日雨停了再走。”
雲知夏私下看了一圈,見角落裡還空著一張桌子,便衝小二點點頭,要了些飯菜,才坐了過去。
飯菜上桌,雲知夏剛拿起筷子,就見一隻細白的手掌拍在自己面前的桌面上,那隻手的腕子上,一隻血紅的玉手鐲晃了兩晃,最後沉寂下來。
只見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姑娘毫不客氣的坐在她面前,一臉的敵意。
雲知夏一臉的問號:“你有事嗎?”
此時,屋外由遠及近傳來一陣馬蹄聲,不一會兒,有人推門進來,小二又笑呵呵的向前招呼,還是那套話術:“客官,不巧了,小店客房客滿了,客官可以在此避雨,等明日雨停了再走。”
同時,面前的小姑娘飛了一個白眼給雲知夏,道:“你上輩子修來的福分,我哥哥看上你了,你跟我哥哥回家做他的小妾吧。”
雲知夏一口茶水差點沒嗆到,這古代的女孩子不是十分矜持嗎?這位怎麼這麼大膽,上來就要他去給他個個做小妾?
雲知夏也不慣著她:“你腦子是不是有甚麼毛病?”
剛進屋的那人聞聲走了過來,大手攬上雲知夏的肩膀,雲知夏手中的銀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對著那人的腰眼出手,還沒碰到人家的衣角,自己的手腕就被一隻大手捉了去。就聽到一個熟悉的低沉聲音道:“那你哥哥三生都修不來這樣的福分了,因為我不允許。”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