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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

2026-03-22 作者:不姓周的老闆娘

第五章

“爹地!”

黎彥剛走進包廂,就見小傢伙向他撲過來。

他彎下腰,一把將黎耀單手抱起。

鼻子嗅了嗅,笑問小孩:“你偷吃甚麼東西了?”

黎耀捂住嘴:“媽咪做的小餅乾啊,我有留了一塊給你哦。”

“wow,Thank you!”

黎彥抱著孩子往餐桌走去,笑著對桌旁站起身的彭建超說:“抱歉啊兄弟,路上太堵車了。”

“嘿,我們之間還講這些?”彭建超舉起手,黎彥會意,把黎耀換到左手抱著,右手配合彭建超做了個兄弟手勢。

田美姿來到黎彥身邊,幫他接過兒子,她跟彭建超的妻子喬安兩人相視一笑,調侃道:“Ann,你看他們兩個,加起來都要70歲了,還是跟大男孩一樣。”

喬安給身旁胖墩墩的小女兒餵了口米糊,笑道:“是啊,自從你們離開墨爾本,有個大男孩就整天跟我哭訴,說沒人陪他打game和打波,好寂寞。”

彭建超聳肩,扁嘴遺憾道:“最重要的是,也沒人能陪我出去‘偷食’了。”

喬安是素食主義者,雖然她沒有強迫丈夫,但彭建超在家的話還是陪妻子吃素,只有和黎彥打完籃球后,才有機會一群人夫們去大口吃肉喝酒。

幾位太太稱之為“偷食”。

“uncle黎,你和爹地出去‘偷食’的時候,能不能帶上我?我也想吃肉了。”彭建超的大女兒莎莎趴在桌上,睜著大圓眼珠詢問。

“嘿,小朋友學大人說甚麼‘偷食’。”黎彥彎起指節彈了下小姑娘的額頭,故意嚇她:“想吃肉?那uncle黎帶你去吃蛇好不好?”

莎莎打了個冷顫:“what?snake?!nonono,我不要了……”

反而她爸爸兩眼發光:“好啊,正啊,秋風起,三蛇肥。”

在國外沒這好東西可以吃,彭建超可饞了。

黎彥將西裝外套脫下,遞給一直候在旁邊的侍應,接著問田美姿:“你點好菜了?”

田美姿點點頭:“嗯,剛交代廚房可以上菜了,你看看還需要甚麼,再加單。”

“好。”

為了照顧喬安的口味,田美姿點的基本是素菜,久未見面的兩家人邊吃邊聊了不少事情,男的聊生意和投資,女的聊購物和育兒。

小孩子們吃得快,黎耀在莎莎的陪同下,將一歲出頭的小娃娃抱在懷裡哄著搖著。

喬安看到這一幕覺得可愛,拿手機拍了下來。

她把相片傳給田美姿,試探問:“你們甚麼時候準備添多個?耀仔那麼乖,一定是個好哥哥。”

田美姿抬眸,看了眼和彭建超聊至興起、正開懷大笑的黎彥,嘆了口氣,笑著搖頭:“他剛接管公司,工作太忙了,我們談好了,暫時不考慮再有小朋友。”

“你老爺*現在身體怎麼樣?”

“做了搭橋之後好一些。”田美姿壓低聲音,小聲說:“其實我婆婆很想我們再生一個,我自己也想要個女兒,好給她扮靚靚。”

“那你就跟黎彥再商量一下嘛,多個小朋友,真的熱鬧好多哦。”

田美姿看向在沙發上逗小娃娃的黎耀,若有所思。

侍應將空盤撤下,送上陳皮紅豆沙作飯後甜點。

彭建超收到老友的眼神示意,掏出煙盒和火機,在黎彥面前故意揚了一下:“出去抽一根?”

“好。”

他們走到戶外,吸菸區無人,高樓妖風從高處呼呼灌下。

彭建超冷得打了個顫,丟了根菸給黎彥。

防風火機在大風裡也不受影響,火星很快燃起。

彭建超沒說話,大口抽菸,大口吐煙。

可眼角瞥著黎彥,見他在微信裡換了另外一個賬號登陸,手法極其熟練。

他忍不住罵了句:“shit……”

黎彥白他一眼:“罵甚麼?你以前不也是這樣麼?”

他和彭建超認識得久,當年彭建超和喬安結婚時,黎彥還是伴郎。

而莎莎三四歲的時候,彭建超出軌了,對方是在墨大讀書的留學生。

黎彥那時還沒結婚,不時要給彭建超打掩護,後來彭建超要跟人姑娘分手,對方要生要死,差點鬧得人盡皆知,最後也是黎彥給他擦的屁股。

不然哪有現在一家四口和和睦睦的景象?

所以黎彥也不避開彭建超,直接按開小號里加的唯一一個號,紀靄的號。

他點開她的朋友圈,很快看到她一個小時前po的相片。

彭建超好奇地湊過去偷看,黎彥也坦蕩,點開相片,放大。

“哇,羊肉煲。”

彭建超今晚吃了一堆素菜,如今看見肉就砸吧起口水了,問:“她很會做菜?走居家路線的?”

黎彥突然拐起肘子撞得彭建超唉唉叫,他嘴裡銜著煙猛吸一口,再狠狠吐出。

一臉悻悻道:“我還沒吃過。”

彭建超抽得兇,一根菸沒一會就燒到屁股。

他摁滅了,從煙盒裡敲出一根新的叼住,聲音囫圇:“你認真程度有多少?如果只是一時衝動,玩玩而已那就最好,大家能好聚好散。要知道,現在的你可認真不起了。”

今晚不見月亮,黑紅色的雲還是很厚,天空被城市燈光汙染得混沌。

黎彥含著煙低聲道:“我對她一直很認真……”

風太大,將他們嘴裡的白煙很快吹散,聲音也是。

兩人抽完煙,去洗手間洗臉洗手後才回了包廂。

田美姿已經買完單,提議去小蠻腰看燈光展。

黎家司機開一輛車,載女人和小孩,黎彥則開車載彭建超。

他在車上將紀靄的事簡要地告訴了彭建超。

“其實你也認識她,我到墨爾本那時候還沒跟她分開。”他語氣淡淡。

彭建超打從聽見黎彥和初戀搞在一起,就一直處在震驚狀態,經黎彥提醒,他才陸陸續續想起十幾年前的事情。

他和黎彥最初認識,是因為家人給他們購置的CBD公寓正好住對門,後來兩人又都在墨大讀商,年齡相近興趣相同,很快兩人便稱兄道弟,他也常在黎彥公寓吃飯打機蹭空調。

黎彥有一點,是出乎彭建超意料的。

都是家裡有幾個錢的青春期男孩,外貌條件又好,彭建超以為黎彥也是個百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小紈絝,但黎彥不是。

那個時候沒有微信,沒有wifi,即便他們拿著最新型號的諾基亞N95,也無用武之地。

黎彥幾乎每一晚都呆在公寓,哪兒都不去,等12點到了,就和國內交往了四年的女朋友QQ影片。

第一年他倆恩愛到不行,黎彥的生活費全用在越洋電話上了,彭建超好好奇,問黎彥,就那麼愛對方嗎?那麼年輕的愛能堅守住嗎?

黎彥信誓旦旦,說哪有那麼難,他的靄靄會等他的。

可異國戀真的太累太難,再濃烈的感情也會被時差和距離消磨殆盡。

黎彥有了更多新的同學和朋友,留學生的聚會也多了起來,他不會再每一晚都乖乖呆在電腦前等辛德瑞拉敲門。

而最嚴重的分歧,是來自生活環境的不同。

他們從影片時間越來越短,到聊天話題聊不到一塊,到偶爾會有爭吵,到劇烈爭吵,只用了一年時間。

再之後他們總是分分合合。

他們可以昨天吵架,今天又甜甜蜜蜜地講電話,黎彥的情緒時好時壞,彭建超看著也難受。

直到11年剛跨完年沒多久,有一晚彭建超在酒吧撿回喝得爛醉的黎彥。

黎彥邊吐邊哭,說他的靄靄不願意再等他了。

————作者的廢話————

老爺=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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