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方明家。
羅曉芸一大早就起了床。
剛走出房門,就看到家裡那棵光禿禿的石榴樹上竟然站著兩隻喜鵲,正嘰嘰喳喳地叫個不停。
羅曉芸驚喜萬分,連忙轉身回房,用力推了推還在熟睡中的方明,急切地說:“喜鵲叫了!”
“嗯?天亮了嗎?”方明被推醒後,睡眼惺忪地抬手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問道。
原來,方明昨天下午就提前趕回城裡來了,因為今天是個大喜的日子——他的三舅哥要和牧雪燕成親啦!
作為今天的大廚,方明深知責任重大。為了能讓宴席更加豐盛美味,昨晚他就開始忙碌起來。
該收拾整理的東西一樣不少,該煎炒烹炸的食材也都準備妥當。
這樣一來,第二天就不用再手忙腳亂,可以從容應對了。
而即將成為新郎倌的羅曉泉也沒有閒著。
他心疼妹夫一個人勞累,於是主動幫忙跑前跑後,
雖然方明一再表示不需要他插手,但他還是堅持幫忙幹些雜活兒。
等到所有廚房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方明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房間時,發現妻子羅曉芸還沒有入睡。
她和衣躺在床上,摟著兩個小寶寶,一直在等待著丈夫進屋。
看見丈夫進來,羅曉芸忙下床摸了摸臉盆裡的水,感覺有點涼,便又從暖壺裡倒了點熱水進去,“來,我給你洗洗腳。”
“曉芸,以後別給我洗了,我自己來。”
看著正在給他洗腳的妻子,方明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道。
羅曉芸白了他一眼,嬌嗔著說道:“都老夫老妻的了,怎麼還害起羞了。這不一直都是我的專利嘛!”
方明無奈地笑了笑,只好聽從妻子的安排,乖乖地讓她給洗完腳、擦乾淨後才上了床。
好些天沒回來了,儘管身體很疲憊,但方明還是與嬌妻溫柔纏綿了半宿,才心滿意足地睡去。
這會被老婆推醒,想起昨晚的激情,方明有些難為情地說:“昨天晚上又欺負你了。”
羅曉芸微微一笑,“傻瓜,哪裡是欺負,分明是雪中送炭嘛。”
方明伸手拉住妻子,好奇地問道:“你剛才說甚麼?誰叫了?”
羅曉芸一臉興奮地說:“你說奇怪不,咱家石榴樹上早上居然來了兩隻喜鵲,一直在嘰嘰喳喳地叫個不停呢。你聽,現在還在叫呢!”
“喜鵲喳喳叫,好事要來到嘛!說不定它們也知道今天是三哥的大喜日子,所以早早地就過來祝賀啦。”方明笑著道。
說到三哥的喜事,羅曉芸有點遺憾。“你說三哥找了這麼漂亮的警花,又是縣長的千金,不大辦一下總覺得對不起人家牧縣長一家。”
方明輕輕地撫摸著妻子那白皙細膩的小手,輕聲說道:“爹已經讓我與牧雪燕,還有牧縣長交涉過很多次了,但他們就是不同意啊。堅持自家人坐在一起吃頓飯,就算把事情辦了,根本沒必要搞得那麼複雜。”
方明說得沒錯。
想當初,羅洪奎聽到方明說三兒子打算在春節前結婚的訊息時,心裡對這個老三非常不滿。
這麼重要的事情居然不提前給家裡打聲招呼。如果到時候時間太緊張來不及準備,需要甚麼卻沒有甚麼,豈不是讓家裡丟盡臉面嗎?
聽了方明的建議,當羅洪奎和老伴親自去牧家提親後,牧辰風和女兒都不同意婚禮場面太大,尤其是鄉下還有甚麼流水席,都希望婚禮越簡單越好。
“這怎麼能行呢!”羅洪奎第一個站出來表示反對。
羅洪奎對這個兒媳婦特別滿意,並不僅僅因為她是縣長的千金身份高貴,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覺得牧雪燕長得漂亮,人品也好。
女婿多次請求人家幫助羅家處理事情,人家姑娘從未有過半分猶豫和推脫,常常親自駕車接人送客,從來沒有過絲毫不樂意。
按理說,城裡的女孩子見多識廣,對婚姻提出的要求也極高,但人家姑娘竟然甚麼都不要,僅這一點就讓羅洪奎心裡實在難以釋懷。
於是,羅洪奎便將說服牧家舉辦婚宴這項艱鉅的任務給了女婿方明,期望方明能說服牧家,為他們家的姑娘舉辦一場風光風光的婚禮。
可是,每當方明找到牧辰風商議這件事的時候,牧辰風總是那句話:“不必破費,這也是雪燕的想法”。
既然無法說服牧辰風,方明只好在牧雪燕身上下功夫。但令人意外的是,牧雪燕的態度比她父親還要堅決,依然不同意大操大辦。
面對這種情況,羅洪奎束手無策,最終還是順從了牧雪燕的意見。不過,他始終覺得有些對不起兒媳婦。
幸運的是,經過方明的耐心勸導,牧雪燕終於同意稍微擴大一下結婚宴席的規模。
除了親家和家人外,大嫂二嫂的孃家人,方明的父母和妹妹,牧雪燕的姨媽姨父,還有鐵軍和方奇兩家,再加上王子洋局長,一共湊了大約四桌人。
既然牧家不願意拋頭露面,那麼這場婚宴自然也就沒有辦法在向陽寨舉辦。
可放在國營飯店舉辦顯然更不合適。思來想去,最後還是決定將地點定在方明縣城的家中。
回想起這些事情,方明也是一臉的無奈。
不過今天前來參加婚宴的都是家裡人和關係十分親密要好的朋友,所以方明還是希望能夠把菜餚做得儘可能精緻可口一些。
雖然場面比較樸素簡單,沒幾個人參加,但宴席一定要足夠奢華豐盛才行。方明希望客人們能夠永遠記住三哥和牧雪燕婚禮喜宴上的美妙滋味。
方明注意到妻子的臉上依舊流露出些許憂鬱的神情,於是開口安慰道:
“好啦,別再想那麼多了。你剛才不是說聽到喜鵲叫了嗎?這就預示著客人快要到了呢,咱們也得趕緊收拾準備一下啦!”
“唉……”妻子輕輕嘆了口氣,“你看看我只是一個女兒,結婚的時候還擺了那麼多桌酒席呢。
可三哥這次卻這麼低調,一聲不吭地就把婚給結了,我總感覺三哥心裡多少會有些不痛快吧。”
方明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笑著安慰道:“這你可就說錯啦,三哥現在可是對牧警官言聽計從。
牧警官的話對於三哥來說簡直就是聖旨,他絕對不敢有絲毫的違背哦。”語氣中帶著幾分調侃和肯定。
“這我知道。”羅曉芸苦笑一聲,“不過人家牧警官是大學生,腦子好使,看問題辦事情都比三哥強。”
“看看,你也承認牧警官辦事是對的,那就不要再糾結大辦婚宴這件事了。”方明在妻子的手背上吻了一口道。
“哎,只能這樣了。好吧方明,我們趕快洗漱,準備迎接客人吧!”
今天的日子是方明和羅曉泉選的。雖然不是甚麼農曆的三六九,但也不錯。
一月二十六號,農曆的臘月十五。最關鍵的是今天星期天,賓客多在城裡上班,完全能脫開身。
其實今天並沒甚麼主賓之分,除過兩家親家,還有方明父母以及公安局王子洋局長在一桌談笑完,其他人又是來做客的,又是來跑堂的,真正是新事新辦了。
最活躍的應該王豔和丁蕊了。丁蕊喜歡熱鬧,總想端個盤子,嚐個大蝦甚麼的。
但今天兩位女士頻頻被王奇和鐵軍擋住,不讓進廚房幫忙。很顯然,都在保護愛人肚子裡的寶寶。
新郎倌羅曉泉今天身著一套去年方明贈送的的確良軍裝,頭戴一頂的確良軍帽,英姿颯爽,氣宇軒昂。
這身行頭或許稱得上是那個時代最為時尚的裝扮。
早上,羅曉泉蹬著妹妹的腳踏車前去迎接牧雪燕。這時,牧雪燕正在試穿羅曉泉送的嫁衣。
這套嫁妝實則是方明在空間裡精挑細選,特意為三哥準備的,一水兒的魔都貨。
這會的牧雪燕,紅色的呢料短大衣鮮豔奪目,內搭一件高領明黃羊毛衫,下身則是一條紅色燈芯絨褲子,腳蹬一雙精巧的紅色皮鞋。
目睹眼前一襲紅衣的美麗新娘,羅曉泉不由自主地傻笑起來:“平常很少見你穿便裝,穿上便裝更迷人!”
“真的?”聽到新郎倌的讚美,牧雪燕心裡甜甜的。
不過,對著鏡子反覆端詳,牧雪燕始終覺得有些不自在。
畢竟她早已習慣了一身警服,突然間這樣盛裝打扮,一時之間確實難以適應。
算了算了,曉峰,這衣服實在是太花哨了,我真的沒辦法穿出門去啊,還是穿我那身警服自在些!”
牧雪燕小心翼翼地向身旁的新郎倌詢問著他的看法。
羅曉峰勸說道:“爹給咱們舉辦婚禮你不讓,畢竟是個大喜事,你不能連新娘子衣服也不穿吧!”
牧雪燕心中著實有些顧慮,她生怕自己的堅持會傷害到羅曉泉的一片心意,最終還是無奈地做出了讓步:
“好吧!那就聽我家掌櫃的吧!不過,我還是得把警服帶上,等會兒到了你家,我只穿一小會兒,然後再換回我的警服。”
“那也行,只要能穿一會兒就行!”羅曉泉心裡想著,對著新娘子點了點頭。
當牧雪燕身著一襲鮮豔的紅衣出現在眾人面前時,標緻的美麗瞬間還是驚豔了所有家人和親朋。
平日裡,大家看慣了大街上的藍色或者灰色,審美早已疲勞。今天突然見到如此豔麗動人的裝扮,又是這麼漂亮的長相,不禁給人帶來一種超凡脫俗之感。
一時間,整個大院都瀰漫著“嘖嘖”的驚歎和讚美之聲。
婚禮由王奇主持。雖然羅曉泉已調離機械廠,但畢竟離開沒有幾天。
因為只是家裡人聚會,沒有過多繁瑣的程式。王奇講了幾句祝福的話後便開席了,不過四張桌子上的氛圍卻比一般的婚宴要熱烈的多。
新郎新娘輪桌敬酒。等敬到丁蕊這桌,牧雪燕喊羅曉芸嫂子時,丁蕊壞笑了一聲。制住了牧雪燕。
“你平常總管方明叫大哥,管曉芸叫嫂子,今天得改口了。這樣吧……”
丁蕊指著方明道:“你和你媳婦共同舉杯對雪燕說一句話,‘祝哥哥嫂子新婚快樂’!”
方明和羅曉芸都覺得十分別扭,但人家丁蕊的話說得也沒有毛病。只好端起杯來,齊聲喊道:“祝哥哥嫂子新婚快樂!”
瞬間,小院笑聲直衝雲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