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驥主管教育,和趙偉明年輕時候也在一個學校共事過,身份上既是朋友又是上下級。
因此,當陸春月說出中午的安排後,趙清硯心裡再不情願也只能去露個面,應承一下。
明明最不喜歡這些事情,偏偏還不得不參加。
煩都煩死了。
換衣服的時候趙清硯在想,如果是沈維嶽面對這些問題他會怎麼做?
會像自己一樣抗拒嗎?
肯定不會。
沈驢在處理人際關係上很有一手,他要是到了這種場合肯定如魚得水吧。
趙清硯現在遇到有些煩心事情,都會下意識的把沈維嶽拿出來比較,這是她自己都不曾發覺的變化。
“寶貝,你怎麼穿校服去啊,都畢業就不穿這個了嘛。”陸春月看她換了一身一中校的校服,哭笑不得的感嘆。
趙清硯繃著小臉,冷冷回答:“我喜歡。”
“對哦,我忘了給你說,那次在步行街你試過的那些衣服,我都買回來了,你選一選換一套,你和李雲傑小時候青梅竹馬,雖說是兩家家宴,也要認真對待的嘛。”
陸春月扭頭從主臥衣櫃裡拿來一堆袋子,挨個開啟讓她挑選。
趙清硯定睛一看,裡面居然有那條被沈驢看到她穿過的緊身牛仔褲,當時那驢眼睛都直了,後來還誇她身材賊好。
然後還有第二次被他看到的小裙子,有超短牛仔熱褲,有其他花花綠綠的各種衣服。
“媽啊,你把這些買回來幹甚麼?”
“給你穿啊,都要去讀大學了,難道還穿校服啊,我女兒這麼漂亮,以後要開始學著打扮了。”
陸春月拿出那條牛仔褲,比劃一下:“要不穿這條?”
“不穿。”
“那這個呢,這個裙子好看,像公主。”
“不穿。”
“那這個短褲呢,穿著不熱。”
“也不要穿。”
趙清硯煩悶的賭氣不選,陸春月苦勸半天,她才勉為其難的選了一套休閒服。
短袖體恤,舒適長褲,小白鞋一穿,高馬尾一紮。
簡簡單單的收拾一下,已是漂亮得不像話了。
“我女兒真漂亮,天生麗質。”陸春月滿眼都是溺愛,正沉浸在女兒的顏值中,卻聽樓下喇叭響了幾下。
“你爸要發火了。”她挽著趙清硯的手急匆匆出門。
趙偉明已經在皇冠轎車裡等了一會兒了,終於看到娘倆出來,催促著說:“來不及了,快上車!”
母女倆一上車,他便一腳地板油竄了出去。
……
飯局是在酒店包間裡。
當一家人推開門進去時,裡面已經坐了幾個人了。
趙偉明看到李驥便開始寒暄:“不好意思,領導,路上耽擱了一會兒,沒遲到吧?”
“沒有,今天是家宴,不要客氣。”李驥握著他的手,目光看到趙清硯,笑著道,“這是清硯吧,這一轉眼都這麼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嘍。”
“清硯,給李叔叔打招呼啊。”趙偉明提醒。
“李叔叔好。”趙清硯淡淡的喊了一聲。
李驥笑著點頭,對身後一個年輕男子喊道:“雲傑,快來打招呼啊,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清硯妹妹嗎。”
那年輕男子穿著嘻哈朋克的風格,脖子上、手腕上帶著花裡胡哨的鏈子,頭髮燙染成黃色,聞聲迎了上來,伸出右手:
“硯硯。”
趙清硯皺眉,對他這種親暱的叫法感到生理性不適。
而且她分明有察覺到,李雲傑看她的目光中除了驚豔外,還有一絲隱藏的淫穢之色。
她不伸手,只是淡淡的嗯了一聲。
“哈哈,太久沒見,是不是已經不認識生疏了?雲傑,你們是同齡人,以後都在京城,要多照顧著點妹妹。”
“必須的,爸爸,誰敢欺負硯硯妹妹,我打斷他的腿!”
李雲傑嘴裡信誓旦旦的叫囂,又分外熱情的拉開身邊座位的椅子,讓趙清硯入座。
趙清硯看也不看,徑直找了另一邊坐下,不言不語。
“害,這孩子一直就這樣,不愛說話,你們別介意啊。”陸春月急忙找補。
李驥一家不以為意,都當是女大十八變,性格靦腆。
再說趙清硯長得漂亮,高傲優越很正常,等以後多接觸就好了。
“來來來,既然人都到齊了,那就上菜,老趙,今年你帶的一中校可是成績優秀,中午怎麼著都得整點白的。”
“那還不是你老李分管教育管得好嗎,今天這頓酒啊,既是慶祝工作業績,也是慶祝兩個孩子,他們都考上了心儀的大學,三喜臨門。”
一陣寒暄中,酒宴就正式開席了。
趙偉明和李驥坐在一起喝酒,陸春月和縣長夫人張英坐一起聊天,李雲傑便纏上了趙清硯。
吃了一會兒,他便端著紅酒杯子坐到趙清硯身邊:“硯硯,這麼多年沒見了,你越來越漂亮了,喝一杯。”
趙清硯不耐煩的舉起飲料杯子,李雲傑便說:“喝點酒唄,難得發小重聚。”
“我不喝酒。”趙清硯冷冷拒絕。
“就一點,意思一下。”李雲傑勸道。
“不喝。”趙清硯越發不耐。
李雲傑見狀眼裡的暴戾一閃即逝,嘴角帶著笑意,也不多勸就那樣碰了一杯。
清高孤傲是吧?
哥哥我就喜歡你這樣的貞潔烈女,太過輕易得手反而沒有挑戰。
兩人一站一坐,他舉起杯子,目光卻往下移,打量著趙清硯的身材。
趙清硯對噁心的審視最為敏感,喝了一口便起身去上廁所,避開李雲傑的騷擾。
這樣的紈絝子弟一看就不是好東西。
李雲傑這些年在國外不知道私生活過得有多糜爛。
趙清硯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心道人為甚麼要勉強自己做不喜歡做的事情?
她不喜歡這樣的飯局,不喜歡和李雲傑這樣的花花公子打交道。
相比而言,沈維嶽雖然窮,但給人的感覺特別舒服。
他不染髮,不留指甲,不戴首飾項鍊。
就清清爽爽的一個人,比李雲傑順眼得多。
而且拋開家境不論,沈維嶽比李雲傑優秀千百倍,她寧願喝一杯沈維嶽的苦瓜汁,也不要喝一口李雲傑的葡萄酒。
才不要讓李雲傑照顧,多來往個屁。
油頭粉面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趙清硯又下意識的把沈維嶽拿出來和人比較了,這次比較的結果依舊是沈維嶽完勝。
她的驢真是一匹難得的汗血寶驢。
可惜不爭氣去了江海。
蠢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