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基本清楚了。大家有甚麼想法或者疑問,現在可以暢所欲言,直接說就好,不用看我。”
安正鈞感受著四面八方匯聚而來的目光,面無表情地敲了敲桌子:
“我們辦案的原則是違法必究,如果......江野團隊在這個過程中,有任何觸及法律紅線的行為,一經查實,必須依法處理,絕不能因為他們是受害方或舉報方,就網開一面,豁免處罰。”
會議室裡又安靜了片刻。
“安......安領導。”
坐在他斜對面的一名年輕警員猶豫了一下,還是舉了舉手:
“李強在審訊中一直堅稱這是一場針對他的、有預謀的報復,是‘仙人跳’。我們調取的監控裡也確實顯示,在案發前一天,王小磊、關衝、方偉三人先後進入過黃雨夢的房間,這......是否可能如李強所說,存在誘導行為的可能?”
他話音剛落,坐在安正鈞右手邊一位年紀稍長的老警察就皺了皺眉:
“小李,辦案要講證據,不能光憑嫌疑人的一面之詞去憑空推測,搞有罪推定。你說的那段監控我也仔細看了,需要明確兩點:第一,那三人進入1608房間時,江野和林晚星一直在房間裡了,與李強所說情節不符。”
“第二,李強指控的‘仙人跳’核心是之後的猥褻未遂事件,而之前王小磊等人的進出,與之後李強的行為之間,缺乏直接的因果聯絡。除非我們能證明黃雨夢或江野等人明確‘指使’或‘誘導’李強實施了犯罪行為,否則,之前的接觸只能算是人際交往,不構成違法。”
“......”
年輕警員聽到自家隊長的話,皺了皺眉,但也沒再多說甚麼,徑直坐了回去。
“嗯,李警官的謹慎是好的,考慮到了各種可能性。”
安正鈞擺擺手,接過話頭:
“的確,結合雙方的口供,我們很容易在腦海裡推匯出整件事情大致輪廓。但現在的情況是,一方證據鏈相對完整紮實,另一方則主要依賴單方面且前後矛盾的口供。”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在場的每一個人:
“至於李強反覆強調的‘仙人跳’......我們需要明確‘仙人跳’在法律上的構成要件。其核心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色誘、設局等方式製造把柄,進而威脅、要挾,進行敲詐勒索。而縱觀本案,江野團伙......”
“咳,江野團隊的行為目的,從現有證據看,更傾向於‘取證’和‘制止違法’、‘揭露惡行’。他們並沒有向李強索要錢財,不符合敲詐勒索的主觀要件。甚至在被李強訛詐的五萬元事件中,他們還是受害方。”
聽到這裡,剛才發言的李姓警員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眉頭微微舒展,重新坐正了身體。
“同志們,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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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鈞笑了笑,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叉放在桌上:
“退一步講,即使按照李強單方面的口供進行推導,假設江野一方確實設了局,但其行為本質,在法律上也可能被界定為‘機會提供型’的偵查行為,或者通俗點說,‘合法設局抓現行’。
“李強長期猥褻下屬、騷擾實習生,好色成性,其本身具有明確的犯意。江野他們只是提供了一個可能讓其暴露罪行的場景。”
“他們沒有強迫李強,沒有使用藥物,整個過程更像是......嗯,類似於偵查部門在獲知某處可能進行非法交易時,安排線人進行接洽、實施抓捕。”
“這種行為模式,在司法實踐中,通常被認為是合法的偵查手段,或者至少是不予處罰的民間制止違法行為的舉措。”
他的目光掃過神色各異的眾人,語氣放緩了些:
“當然,我這麼說並非為任何一方開脫。法律講究證據和程序正義。”
“如果各位同仁經過研判,認為本案中還存在其他可疑點,或者江野團隊的具體操作方式有逾越法律界限之處,現在正是提出來討論的最佳時機。我們可以共同確定下一步的偵查方向,確保不枉不縱。”
一桌子的幹警們互相交換著眼色,沉默了幾秒鐘後,同時搖了搖頭。
還是那句話,能坐在這裡的都不是傻子。
大佬已經把話說到這個份上,甚至連“合法偵查手段”的例子都舉出來了,態度和傾向已經相當明顯。
更何況,涉案的李強確實罪有應得,江野團隊的行為雖然有點抽象,但細究起來,確實沒踩踏明確的法律紅線。
誰還會那麼不識趣,非要去揪著那點“手段是否有瑕疵”的細枝末節刨根問底?
那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也是給領導添堵嗎?
“好。”
安正鈞見沒人再提出異議,便深吸一口氣,面色一肅,起身直接給案件定性:
“既然大家沒有新的意見,那麼我宣佈接下來的工作方向:江野及其同伴,在此次事件中的行為,經查,屬於設局取證、制止違法,其方式方法雖存在一定爭議和瑕疵,但未觸犯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不予行政處罰或刑事立案。”
“其行為涉嫌構成強制猥褻、以及此前敲詐勒索方偉五萬元,這兩項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立即刑拘,深入偵查;其長期職場猥褻行為,事實清楚,影響惡劣,予以行政處罰。”
“麻煩各位同事,按照這個結論,立即完善各項報告,開始走刑拘、報捕流程。”
“是!”
全場幹警齊聲應道,紛紛起身開始收拾材料,投入到後續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