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510章 頭大的所長

2026-03-16 作者:帥哥叔叔

值班民警嚥了口唾沫。

“物資局的林局長來報案,說他兒子被人打傷了,現在還在醫院昏迷不醒。他店裡的顧客也被打傷了十幾個。”

所長騰的站起來,“林局長?哪個林局長?”

“林建,物資局的。”

所長的眉頭皺了起來。

林建。

物資局局長。

這官放在地方上,那是響噹噹的人物。但在京城這地界兒,還真不算甚麼。

京城這地方,隨便扔塊磚頭,都能砸到兩個處長。局長?滿大街都是。

但人家來報案,該辦的還得辦。

所長披上外套,大步往外走,“叫上人,去現場。”

兩輛三輪摩托車開到林東的檯球廳門口。

所長跳下車,看著眼前的場景,倒吸一口涼氣。

店裡的燈還亮著,但透過玻璃門能看見,裡面一片狼藉。

檯球桌翻的翻,倒的倒,綠色的呢子被劃得稀巴爛。

地上到處是碎玻璃、斷了的球杆、踩扁的菸頭。

牆上還有幾道黑印子,像是鐵鍬蹭的。

所長推門進去,一股血腥味混著菸草味撲面而來。

幾個民警已經在裡面拍照取證了。

所長走了一圈,越看眉頭皺得越緊。

這哪是打架,這是砸店。

蹲下來,看了看地上的一灘血跡,還沒幹。

“傷者都送哪個醫院了?”

一個民警抬起頭,“東城區人民醫院。據說送去了七八個,有個傷得最重,到現在還沒醒。”

所長站起來,“走,去醫院。”

醫院的走廊裡,林建正站在手術室門口,臉色鐵青。

五十出頭,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穿著一件灰色的中山裝,胸口彆著一支鋼筆。

看起來像個幹部,但那眼神,跟鷹似的。

看見所長走過來,他迎上去。

“同志,我是林建。我兒子的事查得怎麼樣了?”

所長跟他握了握手,“林局長,您先別急。我們是來了解情況的。”

林建深吸一口氣,點了點頭,“我明白。你們查,一定要查清楚。我兒子不能白捱打。”

所長沒接話,只是問:“傷者在哪兒?我們需要錄口供。”

林建指了指旁邊的病房,“有幾個輕傷的,在裡面。我兒子還在手術室。”

所長點點頭,讓民警進去錄口供,自己站在走廊裡,跟林建聊了幾句。

“林局長,您兒子那個檯球廳,開了多久了?”

林建看了他一眼,“開了沒多久。他年輕,想幹點事,響應改革開放的政策,我就支援他開個店。誰知道……”

他說不下去,眼眶有點紅。

所長看著他,心裡琢磨著。

這表情,是真的還是裝的?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這事麻煩了。

林建雖然不是多大的官,但物資局這位置,油水足,關係廣。他要是不依不饒,夠自己喝一壺的。

所長正想著,病房門開了,一個民警走出來。

“所長,問完了。”

所長點點頭,跟林建告辭,帶著人走了。

出了醫院,民警把筆錄遞給他。

所長接過來,就著路燈看了一遍。

越看,眉頭皺得越緊。

傷者的口供很一致,一幫學生衝進來,見人就打,拿著鐵鍬,甚麼都不說,直接往身上招呼。

“有預謀,有組織。”一個傷者這麼說。

“他們就是來砸店的。”另一個這麼說。

所長合上筆錄,靠在摩托車上,點了根菸。

煙霧繚繞中,他腦子想到了剛逮不久的那群學生。

這事,跟老山檯球廳那邊是同一撥人。

但那邊是“去玩”,這邊是“砸店”。

性質完全不一樣。

把菸頭扔在地上,踩滅。

“走,回所裡。”

回到派出所,所長坐在辦公室裡,面前擺著兩份筆錄。

一份是老山檯球廳那邊的,一份是林東臺球廳這邊的。

一邊說是“去玩”,一邊說是“被砸店”。

他揉了揉太陽穴。

頭疼。

門被推開,一個民警探進頭來。

“所長,林局長又打電話來了,問案子進展。”

所長擺擺手,“就說正在查,加快審問老山檯球廳那群人。”

民警縮回去了。

所長靠在椅子上,看著天花板發呆。

他忽然想起陳之安那張臉,想起他站在燒烤店門口時那雙冷靜的眼睛。

這小子,到底知不知道那幫學生去砸店?

審訊進行了一夜,天都快亮了。

派出所的院子裡,蹲著的人一排一排的,黑壓壓一大片。

大院子弟蹲一堆,小五七戰士蹲一堆,長毛那幫混混蹲一堆,誰也不敢吭聲。

餘杭他們幾個傷殘軍人也蹲在角落裡,驃騎將軍的柺杖被收走了,單腿蹲著,搖搖晃晃的,但腰桿挺得筆直。

所長站在走廊裡,看著這一院子的人,頭都大了。

林東那邊還沒醒,案子沒弄清楚,這些人一個都不能放。

可這麼多人,關哪兒去?

他正發愁,忽然聽見院子裡傳來一聲吼。

“你們公安甚麼意思?”

所長心裡咯噔一下,順著聲音看過去。

邋遢老頭站在人群裡,雙手叉腰,一臉不忿。

旁邊蹲著的那幾個混混都抬起頭,一臉懵逼的看著他。

“看不起我老頭子嗎?”邋遢老頭嗓門大得很,整個院子都聽得見。

“我也捱揍了,你們憑甚麼不叫我去問話?讓我在這兒蹲著?”

所長頭嗡的一下大了,趕緊走過去,“老先生,您別喊……”

“我不喊?”邋遢老頭瞪著他,“你看看這些人,一個個都叫進去問過了,就我老頭子沒人管!

我是受害者!我捱打了!我給他們喊加油了!我是從犯!你們憑甚麼不審我?”

旁邊蹲著的那幾個混混忍不住偷笑。

邋遢老頭回頭瞪他們一眼,“笑甚麼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們懂不懂?”

混混們趕緊低下頭。

所長深吸一口氣,他確實是特意囑咐過的,忽略這個老頭。

小孩那句話他記得清清楚楚,“那老頭有點難纏”。

能不難纏嗎?

正國級待遇的教授,真把他弄進去錄口供,他隨便說點甚麼保密內容,他記錄還是不記錄,聽了全是麻煩。

萬一他再掏出個甚麼證件,或者報出幾個名字,這案子還怎麼審?

所以所長特意交代,這個老頭,忽略他,就當沒看見。

結果倒好,人家自己找上門來了。

“老先生,”所長賠著笑,“您這情況比較特殊……”

“特殊甚麼特殊?”邋遢老頭一擺手,“我是學過法律的!

刑法第二十四條,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但前提是得認定我是從犯!你們不認定,我怎麼從輕?”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