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了看時間,說:“今天的庭審到此結束。明天繼續。”
法槌落下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裡迴盪。旁聽席上的人站起來,椅子挪動的聲響此起彼伏。
過了一天,法庭裡的氣氛更壓抑了。
方律師來得很早,坐在辯護席上翻材料,面前攤著好幾本法律書,書頁裡夾著彩色標籤,紅的黃的藍的,像一面面小旗子。
趙律師坐在他旁邊,手裡拿著平板電腦,不時劃拉一下,湊到方律師耳邊說幾句。方律師有時候點頭,有時候搖頭,表情一直很沉。
小娜又被帶進來了。今天她換了一件深藍色的外套,還是樸素,還是沒化妝,但頭髮重新梳過了,比昨天整齊些。
她走到證人席上坐下,兩隻手擱在桌上,手指交叉在一起,沒有抖。
法官看著她:“證人小娜,昨天辯護人對你提供的錄音證據提出了質疑。今天,公訴方有補充意見嗎?”
檢察官站起來,手裡拿著一份檔案,走到法庭中央。他今天穿的是深灰色的制服,領帶是藏青色的,打得很端正。他的步子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踩得很實。
“審判長、審判員,關於小娜提供的錄音證據,我方有以下補充意見。”
法庭裡安靜下來,連咳嗽的聲音都沒有。王建軍盯著檢察官,等著他開口。
“第一,小娜的錄音是她主動上交的,不是調查組透過非法手段獲取的。這一點,昨天已經說明。第二,經技術部門鑑定,錄音內容完整,沒有剪輯痕跡,沒有篡改,真實性沒有問題。”
他從檔案裡抽出一張紙,舉起來:“這是技術鑑定報告。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錄音檔案從錄製到上交,中間沒有任何修改、剪輯、拼接的痕跡。原始檔案的時間戳、音訊頻譜、波形圖,全部正常。”
方律師站起來:“反對。技術鑑定只能證明檔案沒有被修改,不能證明錄製過程本身是否合法。”
檢察官沒有看他,繼續說:“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他頓了頓,目光掃過法庭,“小娜作為通話的參與方,有權對自己參與的通話進行記錄。這不是竊聽,不是偷拍,不是侵犯他人隱私。她錄的是自己的聲音,是她和陳少的對話,是她親身經歷的事實。”
他把那份檔案放下,聲音提高了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對於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形成的錄音錄影資料,以及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的錄音錄影資料,經審查屬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小娜雖然不是執法人員,但她作為通話的參與方,主動上交錄音,主動配合調查,這種證據應當被採信。”
方律師站起來,聲音也提高了:“反對。公訴人引用的司法解釋,是針對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錄音錄影。小娜不是執法人員,她錄的音不屬於這個範圍。”
檢察官說:“司法解釋說的是‘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的錄音錄影資料’,同樣可以作為證據。小娜是當事人,她提供的錄音,符合這個條件。”
方律師還要說甚麼,法官抬手製止了他。
“辯護人的意見已經記錄在案。關於錄音證據的採信問題,法庭會在評議後作出認定。”
方律師坐下,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他的手這回沒穩,水杯晃了一下,灑出來幾滴,落在桌上。他用手指抹了一下,把水漬擦掉了。
王建軍看著方律師那張臉,心裡忽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不是不知道那些證據有多硬,他是沒辦法。他是律師,收了錢,就得替陳少說話。哪怕那些話他自己都不信,也得說。
小娜坐在證人席上,從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她只是聽著,聽著檢察官為她辯護,聽著方律師攻擊她的證據,聽著法官說“法庭會在評議後作出認定”。她的表情沒有變化,既沒有如釋重負,也沒有緊張不安。就那麼坐著,手指交叉在一起,安靜得像一尊雕像。
法官看向她:“證人小娜,你還有甚麼要補充的嗎?”
小娜搖了搖頭,聲音不大,但很清楚:“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