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娜站起來,轉過身,朝門口走去。她的步子很穩,背挺得直直的,灰色的外套雖然洗得發白,可她走路的姿態還是跟以前一樣,頭微微昂著,像是那個站在陳少身後半步的秘書。
走到門口的時候,她沒有回頭,也沒有停下,就那麼走出去了。門關上的聲音很輕,可那一聲像砸在王建軍心上。
他想起第一次見小娜的時候。那是在陳少的辦公室裡,她穿著米色的職業裙,高跟鞋,笑起來恰到好處。
現在她穿著平底布鞋,頭髮剪短了,臉上沒有妝,眼角皺紋像刀刻的一樣。可她說話的聲音還是那麼穩,一句一句,不急不慢。
法官翻了一下面前的材料,抬起頭:“關於小娜提供的錄音證據,控辯雙方有甚麼意見?”
方律師站起來,整了整領帶。他今天換了條暗紅色的領帶,襯得他臉色有些發紅,不知道是領帶映的,還是別的甚麼原因。他走到法庭中央,站定,清了清嗓子。
“審判長、審判員,我方認為,證人小娜提供的錄音證據,來源不合法,不具備法律效力。”
旁聽席上一陣騷動。
方律師繼續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證據的合法性是證據採信的基本前提。
小娜的錄音,是她私自錄製的,錄製時沒有告知被錄音人,也沒有得到被錄音人的同意。這種偷錄的證據,來源不合法,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他說完,坐下。
檢察官站起來,翻開面前的資料夾,抽出一份材料,舉起來:“審判長,關於錄音證據的合法性,我方有以下幾點意見。”
法庭裡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盯著檢察官。
“第一,小娜的錄音是她主動上交的,不是調查組透過非法手段獲取的。第二,錄音內容完整,沒有剪輯痕跡,經技術鑑定,真實性沒有問題。第三,最關鍵的一點”
檢察官頓了頓,目光掃過法庭,最後落在方律師臉上:“這些錄音中涉及的犯罪行為,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如果因為錄音是‘偷錄’的就將其排除,那將導致大量犯罪證據無法被採信,犯罪分子因此逃脫法律制裁。這不是立法的本意,也不是司法的目的。”
方律師站起來:“反對。公訴人的觀點是對法律的曲解。證據的合法性是程序正義的基石,不能因為犯罪嚴重就放棄程式要求。如果今天開了這個口子,明天就會有更多的‘偷錄’證據被堂而皇之地搬上法庭。”
檢察官說:“辯護人所謂的‘偷錄’,是指在沒有告知對方的情況下進行錄音。但小娜作為通話的參與方,有權對自己的通話進行記錄。這不是竊聽,不是偷拍,不是侵犯他人隱私的非法行為。”
方律師的聲音提高了:“小娜是陳少的秘書,她與陳少的通話是基於工作關係。她在沒有告知陳少的情況下私自錄音,這本身就是對信任關係的背叛。這種背叛得來的證據,能信嗎?”
檢察官的聲音也提高了:“信任關係的背叛?陳少讓小娜幫他洗錢、行賄、滅口,這本身就是在利用信任關係犯罪。小娜錄音,是為了儲存證據,是為了揭露犯罪。這不是背叛,是正義。”
法庭裡的氣氛一下子緊繃起來。方律師和檢察官對視著,誰都不讓誰。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請雙方注意措辭。”
方律師深吸一口氣,退後一步,聲音放緩了些:“審判長,我方不是要否定錄音的內容,而是質疑其合法性。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同樣重要。如果因為追求實體正義而犧牲程序正義,那法律的根基就會動搖。”
檢察官說:“程序正義不是僵化的教條。小娜的錄音,是在她自己參與的通話中錄製的,沒有侵犯第三人的隱私,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這種證據,應當被採信。”
法官抬手製止了雙方的爭論:“關於錄音證據的合法性,法庭會在評議後作出認定。辯護人的意見已經記錄在案。”
方律師坐下,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他的手很穩,臉上也沒甚麼表情,可王建軍注意到,他放下水杯的時候,手指在杯壁上停了一下。
王建軍坐在證人席上,看著這一幕,心裡忽然明白了甚麼。方律師不是要推翻小娜的錄音,他是在給陪審團種一顆懷疑的種子。他不需要贏,他只需要讓陪審團覺得那些證據“可能有問題”。只要有一絲懷疑,證據的效力就會打折扣。
他想起鄭處長說過的話“證據鏈就像一條繩子,斷了一股,整條繩子就不結實了。”方律師不是要砍斷整條繩子,他只需要磨斷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