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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潮汐

2026-01-02 作者:快樂歡愉家

整改工程的第三週,矛盾開始顯山露水。

先是施工方抱怨“要求太嚴”——砂石料換了一次又一次,水泥每批都要檢測,連模板的平整度都要用水平儀複核。

接著是魯大山的態度變化。前兩週還客客氣氣,第三週開始,電話不接了,函件回覆慢了,現場監督時,他也不再親自到場,只派個副鄉長應付。

“林組長,我們魯鄉長去縣裡開會了。”副鄉長姓黃,很年輕,說話小心翼翼,“整改的事,我負責。”

黃副鄉長很配合,有問必答,有要求必應。但林凡能感覺到,這種配合裡有一種刻意的疏離——不多說一句,不少做一分,但也絕不多做半分。

像一臺按程式執行的機器。

週五下午,工作組開碰頭會。

“盤龍鄉的整改進度,明顯慢了。”小陳調出進度表,“按計劃,護欄基礎應該完成百分之五十,實際只完成百分之三十。邊坡注漿根本沒開工。”

“黃副鄉長怎麼說?”林凡問。

“他說材料沒到位,施工隊人手不足。”小李介面,“但我打聽過了,材料一週前就到了,施工隊也沒少人。就是磨洋工。”

趙老闆搓著手:“俺覺得吧,魯大炮這是在拖。拖到你們工作組撤了,或者拖到縣裡領導忘了,這事就不了了之了。”

鄭科長合上筆記本:“按規定,無故拖延工期,可以發催辦函,甚至可以建議問責。”

“發吧。”林凡說,“按程式走。”

催辦函當天下午就發出去了。

這次的回函很快,第二天一早就到了。不是黃副鄉長回的,是魯大山親自回的。

函件不長,但火藥味很濃:

**“……整改工程進展緩慢,主要原因有三:一、工作組要求過嚴,每道工序都要檢測,影響正常施工節奏;二、材料更換頻繁,供貨週期延長;三、施工隊因反覆整改,積極性受挫。建議工作組從實際出發,適當放寬標準,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林凡看著函件,笑了。

“他倒打一耙。”他說。

“正常。”張懷民坐在他對面,喝著茶,“當道理不在他那邊時,他就會把水攪渾。說你要求嚴,說你脫離實際,說你不體諒基層。”

“那我們怎麼辦?”

“回函。”張懷民說,“一條一條駁回去。第一,要求嚴是為了質量,有規範依據;第二,材料更換是因為不合格,責任在施工方;第三,施工隊積極性問題,應該從管理上找原因。”

他頓了頓:“但語氣要平和,講事實,擺道理。不要帶情緒。”

林凡擬回函。

寫得很慢,每句話都斟酌。既要堅持原則,又不能激化矛盾。

這是張懷民教他的:在體制內溝通,有時候比內容更重要的,是姿態。

回函發出去後,林凡給魯大山打了個電話。

電話響了幾聲,接了。

“魯鄉長,回函收到了吧?”

“收到了。”魯大山的聲音聽起來很疲憊,“林組長,咱們非要這樣嗎?”

“魯鄉長,不是我要這樣。”林凡說,“是工作要這樣。整改工程,關係到安全,關係到老百姓。我們不能馬虎。”

“我知道,我知道。”魯大山嘆了口氣,“但林組長,你是省裡來的,不瞭解基層。我們鄉里,現在壓力很大。整改要錢,錢從哪裡來?施工隊要工錢,天天催。老百姓看路挖得亂七八糟,有意見。我這個鄉長,裡外不是人。”

他說得很誠懇,像是掏心窩子。

“魯鄉長,困難我們都理解。”林凡說,“但正因為困難,才更要保證質量。如果為了趕進度、省錢,又做出不合格的工程,那才是真正的浪費,真正的對不起老百姓。”

電話那頭沉默了。

許久,魯大山說:“林組長,你說得對。是我……是我太急了。”

“那整改進度……”

“我親自抓。”魯大山說,“保證按質量、按時間完成。”

掛了電話,林凡看向張懷民。

“他態度變了。”

“未必是真變。”張懷民說,“可能是緩兵之計。先穩住你,背後該幹甚麼還幹甚麼。”

“那我們……”

“我們該幹甚麼還幹甚麼。”張懷民說,“現場監督,材料檢測,進度跟蹤,一樣不少。看他怎麼表演。”

接下來的幾天,整改工程的速度確實快了。

護欄基礎一天一個樣,邊坡注漿也開始了。黃副鄉長每天按時報送進度,照片、影片、檢測報告,一樣不少。

表面看,一切向好。

但林凡總覺得哪裡不對。

太順利了。

順利得不像魯大山的風格。

週三下午,他帶著小陳再次去現場。

工地上熱火朝天。挖掘機轟鳴,工人在澆築混凝土,監理在旁站監督。

黃副鄉長小跑著迎上來:“林組長,今天澆築護欄基礎。你看,混凝土是商混站直接送來的,有合格證,有發貨單。”

林凡檢查了資料,確實齊全。

他走到澆築點,看工人在振搗混凝土。混凝土的坍落度看起來正常,振搗也到位。

“小陳,取樣。”他說。

小陳取了混凝土樣,準備帶回試驗室做試塊。

“林組長,”黃副鄉長笑著說,“您這麼不放心我們啊?”

“不是不放心,是程式。”林凡說,“留下記錄,對大家都好。”

“那是那是。”黃副鄉長連連點頭。

離開工地時,林凡看到工地旁邊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車窗貼著深色膜,看不清裡面。

“那是誰的車?”他問。

“哦,是施工方老闆的。”黃副鄉長說,“今天過來看看進度。”

林凡多看了一眼。

車子很普通,車牌是本地的。但不知為甚麼,他覺得有點眼熟。

回縣城的路上,林凡一直在想那輛車。

到底在哪裡見過?

想不起來。

晚上加班,他整理當天的監督記錄。翻到照片時,他忽然頓住了。

照片裡,那輛黑色轎車停在工地旁。車尾對著鏡頭,車牌清晰可見。

他把照片放大。

車牌號:X·A5689。

他見過這個車牌。

在哪兒呢?

他努力回憶。

忽然,他想起來了。

在縣政府停車場。有一次開完會,他看見周副局長上了一輛車,就是這輛。

當時他還想,周副局長不是有公車嗎,怎麼開私家車?

現在,這輛車出現在盤龍鄉的整改工地上。

施工方老闆的車?

還是……周副局長的車?

林凡的心跳加快了。

他關掉照片,靠在椅背上。

如果這輛車真的是周副局長的,那他今天去工地幹甚麼?是巧合?還是……

他不敢往下想。

但線索已經浮現了。

魯大山的背後,是周副局長。

而周副局長的背後,還有誰?

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盤龍鄉的問題,比他想象的更復雜。

這不是一個鄉長的問題。

這是一張網。

一張從鄉里到縣裡,甚至可能更高的網。

而他們工作組,只是在網的外圍,輕輕地觸碰了一下。

現在,網開始動了。

手機響了,是張懷民。

“小林,在家嗎?”

“在辦公室。”

“我過來。”

二十分鐘後,張懷民到了。他手裡提著一個塑膠袋,裡面是兩盒炒麵。

“還沒吃吧?”他問。

“沒。”

兩人就著辦公室的茶几,吃炒麵。

“張科長,”林凡放下筷子,“我今天在盤龍鄉工地,看到一輛車。”

他把車牌號說了。

張懷民夾面的手停了一下。

“你確定?”

“確定。”林凡把照片調出來給他看。

張懷民看了很久。

然後,他放下筷子,點了支菸。

“小林,”他說,“這件事,到此為止。”

林凡一愣:“為甚麼?”

“因為再查下去,你可能真的會惹上麻煩。”張懷民說,“周副局長那個人……不簡單。”

“可我們……”

“我們查的是工程質量,是安全隱患。”張懷民打斷他,“至於誰和誰有甚麼關係,那不是我們該管的,也管不了。”

他吐出一口煙:“記住我們的身份,記住我們的任務。別越界。”

“可是……”

“沒有可是。”張懷民看著他,“小林,你還年輕,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好。有些線,不能踩。”

林凡沉默了。

他明白張懷民的意思。

在體制裡,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能說。有些人可以查,有些人不能碰。

這是潛規則。

也是生存法則。

“那這輛車的事……”他問。

“就當沒看見。”張懷民說,“車多了去了,也許只是同款同號。也許周副局長正好路過。也許施工方老闆借了他的車。都有可能。”

他說得很隨意,但眼神很認真。

林凡懂了。

這不是敷衍,是保護。

“我明白了。”他說。

張懷民拍拍他的肩:“明白就好。吃飯,面要涼了。”

兩人繼續吃麵。

但氣氛已經不一樣了。

林凡知道,從今天起,有些事,他要學會裝糊塗。

有些線,他要學會繞著走。

這不是妥協。

這是……策略。

窗外,夜色深沉。

城市燈火通明。

那些光與暗的交界處,有些東西在湧動。

像潮汐。

來了,又退去。

但總會再來。

而他們,就在這潮汐中。

尋找著自己的位置。

自己的方式。

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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