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工的正式報告是第三天早上傳真到安縣交通局的。
十六頁紙,圖文並茂。前面八頁是詳細的地質勘查資料和現場照片,中間四頁是三種處理方案的比選,最後四頁是結論和建議。
林凡拿著這份還帶著傳真機熱度的報告,一頁一頁地看。報告寫得很專業,但也儘量通俗。三種方案用紅、黃、綠三種顏色標註:紅色方案是永久性綜合支護,安全等級最高,費用四十萬,工期一個月;黃色方案是簡化支護,安全等級中等,費用二十萬,工期半個月;綠色方案是應急加固,安全等級最低,費用十萬,工期七天,但“僅能保證短期內不發生大規模滑坡,建議三年內必須進行升級處理”。
報告最後一段話被加粗了:“無論採用何種方案,必須建立長期監測機制,特別是在雨季和融雪季節。建議在坡體關鍵位置佈設監測點,定期測量裂縫變化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擴充套件,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必要時疏散下游人員。”
林凡的目光在“疏散下游人員”六個字上停留了很久。
他把報告影印了三份,一份給李建國,一份存檔,一份自己留著。然後拿著原件去了縣政府。
副縣長正在開會,秘書讓林凡在辦公室等。這一等就是一個小時。
這一個小時裡,林凡把報告又看了兩遍。他注意到一個細節:在責任分析部分,孫工委婉地指出,“施工方在爆破作業中存在藥量控制不當、未充分考慮巖性差異等問題,是導致山體開裂的直接原因之一。但前期地質勘察深度不足,未能準確揭示巖性分佈特徵,也是重要因素。”
“直接原因之一”、“重要因素”。這些措辭很謹慎,但意思很明白:施工方有責任,甲方也有責任。
責任怎麼分?三七開?四六開?還是五五開?
這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更是談判的籌碼。
副縣長開完會回來,臉上帶著疲憊。看見林凡,他點點頭:“報告來了?”
“來了。”林凡把報告遞過去。
副縣長沒馬上看,先點了支菸,深深吸了一口:“直接說,最壞的情況是甚麼?”
“最壞的情況,就是按紅色方案做,四十萬,一個月工期。我們沒錢,也等不起。”
“最好的情況呢?”
“最好的情況不存在。”林凡實話實說,“只有相對好的情況——黃色方案,二十萬,半個月。但只能管三到五年。”
“三到五年……”副縣長吐出一口煙,“三五年後呢?”
“三五年後,如果我們爭取到資金,可以做永久性處理。如果爭取不到,就得繼續做應急加固,或者……承擔風險。”
副縣長沉默著抽菸。煙霧在辦公室裡繚繞,讓他的表情有些模糊。
“林凡,你跟我說實話。”他終於開口,“如果按綠色方案,十萬,七天,出事的機率有多大?”
“孫工沒說機率,只說風險很高。”林凡翻到報告那一頁,“這裡寫著:‘在強降雨或地震等外部因素誘發下,發生區域性甚至較大規模滑坡的可能性較大。’”
“較大是多大?”
“孫工在電話裡跟我說,如果下一場五十年一遇的暴雨,滑坡機率超過百分之五十。”
“五十年一遇……”副縣長苦笑,“咱們縣,去年就說是五十年一遇的旱,前年說是五十年一遇的澇。這五十年一遇,都快成每年一遇了。”
林凡沒接話。他知道,副縣長在權衡。
“二十萬,縣裡能擠出來嗎?”林凡問。
“擠,總能擠出來。”副縣長把煙按滅,“但擠了這裡,就要虧了那裡。教育、衛生、扶貧,哪一項不是嗷嗷待哺?給你二十萬修路,就要從別的專案砍二十萬。這個決定,不好做。”
“那綠色方案……”
“綠色方案更不好做。”副縣長看著他,“十萬塊錢,七天工期,聽起來很美好。但萬一出事,就不是十萬塊錢能解決的了。你,我,李建國,甚至縣長,都擔不起這個責任。”
“所以……”
“所以只能選黃色方案。”副縣長下了決心,“二十萬,半個月。錢我想辦法,工期你卡死。但有個條件——”
他頓了頓:“責任必須分清。該趙麻子擔的,他必須擔。不能縣裡出錢,他摘桃子。”
“孫工的報告裡寫了,施工方有直接責任。”
“光寫不夠。”副縣長說,“要讓他認,要白紙黑字寫進補充協議。他承擔多少責任,就承擔多少費用。剩下的,縣裡補。”
“如果他不認呢?”
“那就不用談了。”副縣長語氣冷了下來,“換人。安縣不是隻有他趙麻子一個包工頭。離了他,路照樣修。”
從縣政府出來,林凡心裡踏實了些,也沉重了些。
踏實的是,縣裡有了明確態度,錢的問題有了著落。
沉重的是,接下來要和趙老闆的談判,會很艱難。
回到局裡,李建國正在等他。
“縣長怎麼說?”
“同意黃色方案,二十萬,半個月。錢縣裡想辦法,但要趙老闆認責擔費。”
“趙麻子那邊……我去談?”李建國問。
“不,我去。”林凡說,“我是具體負責人,這個談判躲不過。您給我壓陣就行。”
李建國看了他幾秒,點點頭:“行。記住,原則不能退,但方法可以活。趙麻子這種人,吃硬也吃軟。你太硬,他反彈;你太軟,他得寸進尺。要剛柔並濟。”
“明白。”
下午,林凡給趙老闆打電話,約在局裡談。
趙老闆來的時候,不是一個人。他帶了一個律師模樣的人,戴著金絲眼鏡,提著公文包。
“林副局長,這位是張律師,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趙老闆介紹。
林凡心裡一緊。帶律師來,意味著趙老闆準備打一場硬仗。
“請坐。”林凡不動聲色,“孫工的報告,趙老闆看過了嗎?”
“看過了。”趙老闆從公文包裡拿出一份影印件,“張律師也看了。”
張律師推了推眼鏡:“林副局長,關於這份報告,我們有幾點疑問。”
“請講。”
“第一,報告指出施工方有‘直接責任’,這個結論的依據是甚麼?爆破方案是經過稽核的,藥量計算是符合規範的。所謂‘藥量控制不當’,是否有具體的量化標準?如果沒有,這個結論就缺乏說服力。”
“第二,報告提到‘未充分考慮巖性差異’。但根據我們瞭解,前期地質勘察並沒有提供詳細的巖性分佈圖。施工方依據的是甲方提供的勘察資料,如果資料本身不完整、不準確,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張律師頓了頓,“報告提出的三種方案,費用從十萬到四十萬不等。我們注意到,黃色方案二十萬,綠色方案十萬,但安全等級只差一級。這個費用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為抬高造價的情況?”
三個問題,個個尖銳,直指要害。
林凡靜靜聽完,然後開口:“張律師,您提的問題很專業。我可以一一回答。”
“第一,關於藥量控制。施工方將小藥量鬆動爆破和大藥量破碎爆破合併操作,導致實際用藥量超過原設計藥量的百分之三十。這是有現場記錄和爆破剩餘材料可以佐證的。孫工在現場勘查時,也發現了明顯的過度破碎痕跡。”
“第二,關於地質勘察。局裡提供的勘察資料確實不夠詳細,這點我們承認。但施工方在爆破作業前,有義務進行現場複核。如果發現實際情況與資料不符,應該暫停施工,提出疑問。但施工方沒有這麼做。”
“第三,關於費用。三種方案的費用差異,主要在於工程量和技術要求的不同。黃色方案需要做擋牆和噴漿,綠色方案只做簡單加固。具體的工程量測算和單價分析,報告附件裡有詳細說明。如果你們有疑問,可以請第三方稽核。”
林凡回答得不疾不徐,每個點都有依據。
張律師沉默了幾秒,轉向趙老闆,低聲說了幾句。
趙老闆的臉色有些難看。他顯然沒想到,林凡準備得這麼充分。
“林副局長,”趙老闆開口,語氣緩和了些,“就算我們有責任,但前期勘察不足也是事實。這個責任,不能全讓我們擔吧?”
“沒有說全讓你們擔。”林凡說,“孫工的報告寫得很清楚,是‘直接原因之一’,‘重要因素’。這意味著,責任是雙方的。”
“那具體怎麼分?”
“我的建議是,按六四開。”林凡說,“你們承擔主要責任,六成;局裡承擔次要責任,四成。黃色方案總費用二十萬,你們承擔十二萬,局裡承擔八萬。但之前的十二萬工程款,局裡已經預付了三萬。所以實際結算時,你們還需要完成剩下的九萬工程量,局裡再付尾款。”
趙老闆快速算了一下。原合同十二萬,他已經拿了三萬預付。如果按林凡的方案,他需要再幹九萬的活,但能拿到剩下的九萬尾款(十二萬總價減三萬預付)。表面上看,他不賺不賠。
但實際上,黃色方案二十萬的總費用,他承擔了十二萬,局裡只承擔八萬。而他乾的活,價值是二十萬。
“林副局長,這不公平。”趙老闆說,“黃色方案二十萬,我們幹二十萬的活,但只能拿十二萬的錢。這等於我們白乾八萬的活。”
“不是白乾。”林凡糾正,“是承擔你們應負的責任。如果當初爆破按規範操作,就不會有後來的隱患處理。這八萬,是你們為自己的失誤付出的代價。”
“可前期勘察……”
“前期勘察的問題,局裡已經承擔了八萬費用。”林凡打斷他,“這八萬,本來可以不用花的。”
談判陷入僵局。
張律師又和趙老闆耳語了幾句,然後說:“林副局長,我們理解局裡的立場。但企業也要生存。如果按您的方案,我們這個專案就虧本了。虧本的生意,沒人願意做。”
“那你們的意思是?”
“我們承擔十萬,局裡承擔十萬。”趙老闆說,“這樣我們還能勉強保本。”
“不可能。”林凡搖頭,“責任比例擺在那兒,六四開已經是最寬容的了。如果你們堅持五五開,那我們就請第三方鑑定,看看到底責任怎麼分。但那樣的話,工期就耽誤了,損失更大。”
又是威脅,又是講理,又是給臺階。
談判的藝術,就在於在這些手段之間靈活切換。
趙老闆沉默了很長時間。他在權衡。
如果接受六四開,他要多幹八萬的活,只能拿回本錢,不賺不賠。
如果不接受,鬧僵了,局裡真換人,他不僅這個專案拿不到錢,以後在安縣也難混了。而且,前期那三萬預付,局裡說不定還要追回。
更重要的是,孫工的報告白紙黑字寫著他的責任。真鬧到上面,他理虧。
“林副局長,”趙老闆終於開口,聲音有些沙啞,“就按您說的,六四開。但我們有個條件——付款方式要調整。我們不能幹完所有活再拿錢,風險太大。”
“怎麼調整?”
“分四次付。”趙老闆說,“隱患處理完成,付百分之三十;擋牆完成,付百分之三十;噴漿完成,付百分之二十;驗收合格,付尾款百分之二十。”
林凡想了想:“可以。但每個節點都要局裡驗收合格後才能付款。”
“行。”
“還有,”林凡補充,“工期必須保證。半個月,從明天算起。延遲一天,扣千分之五的工程款。”
“這……太嚴了吧?”
“不嚴。”林凡說,“時間就是安全。早一天完成,早一天安心。”
趙老闆咬咬牙:“好!”
談判結束,雙方握手。趙老闆的手很涼,手心有汗。
送走趙老闆和張律師,林凡回到辦公室,長長地吐了一口氣。
談判成功了,但贏得並不輕鬆。
他用專家的報告做武器,用縣裡的支援做後盾,用群眾的期盼做道義,才勉強壓住了趙老闆。
但這只是開始。
接下來,還有半個月的工期要盯,還有二十萬的工程要管,還有無數的細節要落實。
而他自己,還要在縣裡、局裡、村裡、施工方之間,繼續周旋,繼續平衡。
這就是基層工作。
沒有絕對的勝利,只有相對的進展。
沒有一勞永逸,只有步步為營。
但無論如何,今天這一步,邁出去了。
隱患會得到處理,路會繼續修,希望還在。
這就夠了。
窗外的天色漸漸暗了。
林凡開啟臺燈,開始起草補充協議。
他要趕在明天開工前,把所有的條款都寫清楚,把所有的責任都界定明白。
白紙黑字,是約束,也是保障。
更是他對這條路的承諾——
安全地修,踏實地修,對得起每一分錢,對得起每一個盼著這條路的人。
燈光下,他的影子投在牆上,堅定而孤獨。
但他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
在他身後,有李建國的支援,有縣裡的決心,有專家的專業,有群眾的期盼。
還有那條路,在黑暗中等待重生。
所以他必須堅持。
必須把這件事,做到底。
為了那條路。
更為了,路盡頭,那些亮著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