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劈下一道炸雷,雨滴淅淅瀝瀝滋潤大地。
土胚房中,林小花猛的從床上坐起來,心臟在胸腔又重又快的跳動,她迷茫的看著眼前熟悉破敗的景象:“我、我不是死了嗎?”
她從木板上跳下來,灰撲撲的瘸腿傢俱,露出石塊的土牆上掛著幾顆釘子,上面的簸箕、蓑衣、斗笠被人穿走。
林小花在屋子裡走了好幾圈,看見水面上稚嫩的臉龐,這輩子的記憶湧現,突然跪在地上失聲痛哭。
她重生了!
她真的重生了!
重生在十六歲的春天,她還沒有認識那個人渣。
上輩子,她嫌棄家裡太窮,嫌棄父母哥哥們給不了她優越的生活,她嚮往知青那高高在上的樣子。
十七歲時,父母開始給她說親。剛經過大饑荒,成親不像以前有甚麼聘禮,一袋小小的穀子就是聘禮。
她不願意,她不想再過貧苦的生活,她要有錢!
這時候,有個男人出現在她眼中。那個男人去隔壁村探親,從她眼前走過,身上穿著她想都不敢想的漂亮衣服,抽的是甚麼外國煙,渾身散發著金錢的味道。
有很多女孩對那個男人投懷送抱,最後林小花仗著自己比其他女孩漂亮,成功和男人在一起。哪怕父母不同意,她也毅然決然的隨男人離開家鄉。
可到了男人家才發現,男人前面娶了三個老婆,生了五個孩子,她一進去就是給人當後孃。但是沒關係,她被富麗堂皇迷花了眼睛。
後來男人一家被下放,為了自己忠貞不渝的愛,她心甘情願跟去當牛做馬,伺候一大五小過日子。平反回城,男人和子女們都得到了補償和工作。
慢慢的,家裡富裕起來,她也成了人盡皆知的好後媽,所有繼子女都孝順她。
誰知道,那些只是繼子女做的表象!實際上她一生都輾轉於每個繼子女家中當牛做馬,誰家不需要了就把她踢到下一家,直到所有人都不再需要她,直接把七十歲的她掃地出門。
她不甘心,因為男人說過要和她同葬。
誰知那幾個白眼狼小畜生竟然哈哈大笑,還說男人愛的只有他那三個早死的前妻,四個人早就合葬了,她只是男人特地騙來給他家當牛做馬的保姆!
那天,天空飄著雪。
她迷茫的走在路上,突然撿到一張報紙,報紙上是曾經和她見過幾面的知青孫晴(原主自己改的名)。上面說孫晴被評為勞動模範,還被記者追問曾經和一位軍官在向陽大隊相遇的緋聞。
林小花一個激靈,回憶起現在的時間點。
她記得,那天也是她和渣男相遇的日子。
原來在相同時空下,一對是陰謀詭計,一對是風花雪月。
甚麼勤勤懇懇在偏遠地區教書三十年,孫晴哪有那麼厲害,肯定是她那個有錢人老公,然後又和那個軍官偷偷好上了,人家故意在背後給她走後門。
聽說孫晴早就和家裡斷絕關係,明明她們倆是一樣的,憑甚麼孫晴過得那麼好,她卻要凍死在街頭?
林小花咬著牙,要是孫晴死了就好了。
這輩子她不僅要把軍官搶到手,也要把孫晴永遠按死在向陽大隊。
那些小白眼狼喜歡聽小說,小說裡都說這種是男女主,是正緣,所以她不能把渣男介紹給孫晴,要是孫晴又遇到男主,兩人產生吸引怎麼辦?
她知道歷史,肯定過得比上輩子好!
林家人早早就去上工,他們對家中唯一的女兒自然是偏愛的,還給她單獨留了一份早飯,也不需要她上工。
但林小花會為了名聲而去隨便掙一兩個工分。
林小花吃了口留的紅薯小米粥,碗裡看不見小米,也只有一點紅薯碎,喝一口直接吐出來:“呸!怎麼這麼難喝?”
雖然那是群白眼狼,但她也就下放過了段苦日子,後面都是穿金戴銀、吃山珍海味的富太太。
她這才想起來即將到來的大饑荒和下放狂潮,由於渣男家裡有錢有勢,饑荒倒沒怎麼影響。後來聽說向陽大隊餓死了一半人,林家人就活了一個小哥。
她好心好意給小哥送紅薯,還被罵了一頓,氣的她再也沒回去過。
林小花更篤定跟軍官的好處,聽說部隊裡就沒這些破事。
她決定先跟著孫晴,誰知道湖邊相遇前兩人有沒有勾搭上。結果等她跑到上輩子孫晴借住的叔叔家,叔叔家的小兒子卻告訴她,這輩子那幾個知青單獨在外面住。
這難道就是小說裡的蝴蝶效應?
她又跑過去,發現屋子裡只有一個病的快死的呂笑笑。
她沒敢進去,好像那時候有聽人說呂笑笑是病死在老鄉家裡的,公社幹部和大隊幹部全都被抓去吃花生米。
林小花在外面逛了一圈,不知不覺又轉回破茅草屋的路上。突然,她眼前一亮,快步跑過去:“孫姐!”
金寶霖一個腳剎:”你是?”
孫姐是後世的叫法,現在的人都喊孫同志、孫知青。這人的表情、神態、小動作都遮蓋不住幽怨與暮氣,重生的真是恰到好處。
她還想著去先在林小花身上留個記號,等重生了再下手。
沒想到啊,你林小花早不重生晚不重生,偏偏趕巧。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闖進來。
還有,這麼明顯的不對勁,那個軍人羅軍,是眼睛瞎了嗎?
就這種,不當做間諜上交?
金寶霖用自己的嬰兒精神力試探的觸碰對方的靈魂,意外發現這是一個強行嵌合、哦不對,應該說是強方吞噬弱方的靈魂。
“我是林小花,我們在村口見過的。”林小花嫉妒的看著她踩得腳踏車:“這是哪個男人送給你的?”
沒想到孫晴這麼早就勾搭上有錢男人了,憑甚麼她遇不到那麼好的有錢男人?
怪天怪地就是反思自己的典型。
“你祖宗送的。”金寶霖笑眯眯的說,她可不會說你爹,這不是讓個糟老頭子佔她便宜嗎?
“好啦,我就是開個玩笑。你不可能這點玩笑都開不起吧?算了,你找我有甚麼事,不說我走了。”
跟這種腦子不清楚的人沒必要掰扯,越掰扯對方越來勁,往往吵到最後,就把本來的目的忘了。
她向來不打口水仗這種低端局。
林小花前面被內涵還想生氣,後面一個問話打斷又讓她想起自己是來幹甚麼,吞下沒說的話:“你去哪兒啊?我要跟著你。”
金寶霖:“……”
原主竟然是被這樣的蠢貨殺死的嗎?蠢人靈機一動的含金量還在上升。因為面對這樣的蠢貨,原主確實比在其他人身邊更放心。
金寶霖把腳踏車停在路邊,藏在山坡下的溝裡,這是視覺死角,放一會兒也不怕被偷:“我準備去前面山口的湖裡撈魚吃。”
“撈魚?魚是公家的!”林小花又想起來,那個湖她明天也要去,今天去就當踩點了,強行轉口:“那我也要去。”
金寶霖微笑著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