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南華實行義務兵役制後,士兵的待遇變成供給制+工資的模式,不再是過去桂系直接發“全額”軍餉的模式。
國防軍會保障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時為了鼓勵人們主動服役,國防軍還會為士兵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技能培訓等福利。
國防軍計程車兵的工資標準是按服役年限遞增,這不僅可以減輕南華政府的國防開支,還可以讓服役年限較長計程車官和軍官能夠專心提升戰鬥素質,不用為碎銀幾兩而苦惱。
根據1955年南華政府頒佈的《南華共和國國防軍士兵薪資辦法》的規定,工資標準如下。
第一年元/月(新兵入伍首月即可領取)
第二年元/月(較第一年增加800元)
第三年元/月(增加4000元)(士官)
第四年元/月(增加1000元)
第五年元/月(增加1000元)
第六年元/月(增加2000元)
第七年元/月(增加2000元)
第八年元/月(增加2000元)
第九至第十一年:每增加一年,津貼增加2000元,直至第十一年達到元/月(封頂)。
國防軍這一標準的特點是前期小幅遞增、後期加速增長,既考慮了新兵初期的生活適應需求,也透過後期較高的工資鼓勵有能力計程車兵長期留在軍隊發展。
國防軍的軍官工資則是按軍官級別劃分的。
1955年,南華政府對國防軍的軍官實行級薪+軍齡補助金的制度,薪資按級別確定,軍齡補助金按參軍年限遞增,每5年遞增10%,最多30%。
副排級軍官:薪資為6000元/月,軍齡補助金是600元/月(參軍五年),月薪合計6600元。
正排級軍官:薪資約7000元/月,軍齡補助金約700元/月(參軍5年),月薪合計7700元。
副連級軍官:薪資約8000元/月,軍齡補助金約800元/月(參軍5年),月薪合計8800元。
連級軍官:薪資約9000元/月,軍齡補助金約900元/月(參軍5年),月薪合計9900元。
副團級軍官:薪資約元/月,軍齡補助金約1000元/月(參軍5年),月薪合計元。
團級軍官:薪資約元/月,軍齡補助金約1200元/月(參軍5年),月薪合計元。
……
國防軍對所有官兵包吃包穿包用,保障官兵的基本生活。由軍隊免費向士兵提供伙食、被裝、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物資,無需士兵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日用品方面,軍隊會免費發放肥皂、牙膏、牙刷、毛巾、信紙、信封等生活必需品,還會提供少量的香菸。
供給制的實施,徹底解決了南華共和國士兵的生存問題,讓他們能夠全身心投入訓練與作戰。
這也是南華政府實行強制服兵役後,並沒有出現像國民政府那樣拉壯丁的情況出現。
一位在1954年入伍士官就對即將入伍的新兵們說道:“軍隊吃飯不用掏錢,衣服不用自己買,連牙膏都發,每個月攢下的軍餉都能寄回家,家裡人也會很高興。”
“你們還有甚麼不滿的?”
李崇文為了強化士兵的歸屬感,會提供免費的醫療,士兵患病或受傷時,可在軍隊醫院免費治療,包括藥品、手術、住院等費用。
如果因為戰爭導致陣亡,南華政府會進行榮譽表彰和對遺屬提供撫卹金。
根據南華政府最新頒佈的《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條例》,因戰犧牲(如戰鬥中陣亡、被俘不屈犧牲)或因公犧牲(如執行任務中犧牲)的軍人,均可評定為烈士,病故的軍人不稱烈士,但可享受病故軍人撫卹。
南華政府對於遺屬進行一次性撫卹和對軍屬提供長期優待。
一次性撫卹是按照軍人的職務等級劃分,一次性向軍屬賠償三個月的撫卹金。
如果是因公犧牲,撫卹標準略低,約為陣亡的80%,病故則是陣亡的50%。
長期優待也會根據遺屬的需要,提供不同的幫助。
代耕代種:農村遺屬若缺乏勞動力,由當地政府代耕其土地。
生活補助:城鎮遺屬若無固定收入,可申請定期生活補助,每月可提供6000元到8000元的生活補助。
教育優待:遺屬子女優先入學,免費入讀公辦小學、初中,並給予學費補貼。
南華政府還會對犧牲的軍人安排葬禮,陣亡軍人由部隊負責安葬,墓前立碑,刻有姓名、籍貫、職務、犧牲時間,並將名單交當地政府登記儲存。
每年清明節,當地政府組織掃墓祭拜,並將將烈士墓納入烈士陵園的管理。
對於傷殘軍人的安排是以按等級,進行撫卹、分類安置,主要是保障其基本生活與醫療需求。
具體分類如下:
特等:失去三肢以上或全身癱瘓(需專人照顧)。政府每個月提供元補助金。
一等:兩肢部分失去或雙目失明、脊髓損傷癱瘓。政府每個月提供元補助金。
二等甲級:一腿/手失去或兩耳全聾、生殖器損傷。政府每個月提供元補助金。
二等乙級:一肢骨折強直或語言全廢、足趾失去過半。政府每個月提供元補助金。
三等甲級:一目失明或鼻脫落、腰部運動障礙。政府每個月提供8000元補助金。
三等乙級:語言障礙、聽力重大障礙、一手拇指折斷。政府每個月提供6000元補助金。
此外,特等、一等傷殘軍人可享受免費醫療,如住院費、藥費全免,二等以上可報銷部分醫療費用。
對於傷殘軍人的安置與就業,政府會根據他們的意願需要進行分類扶持。
農村:政府分配殘廢田,並免交農業稅,當地政府會在農忙時,派工協助耕種。或者到當地的國營農場任職。
城鎮:優先安排到國營企業、政府公益機構工作,若無法就業,可申請救濟金。
南華政府的政策確保了軍人及其家屬有飯吃、有衣穿、有尊嚴。不僅穩定了軍心,也可以讓民眾感受到參軍的價值。
同時,為了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士兵服役期間,獲得優秀士兵、訓練標兵等榮譽稱號後,軍隊都會頒發獎狀或勳章。
獲得獎狀和勳章的優秀士兵會被授予下士、中士等士官軍銜,留在軍中發展。
士兵退伍後,軍隊會發放退伍軍人證明書,地方政府則會舉行歡迎儀式,表彰其保家衛國的貢獻,並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
而獲得獎狀和勳章的退伍軍人,當地政府會根據他們的意願解決他們就業問題。
為了鼓勵有能力計程車兵留在軍中,對超期服役計程車兵,除享受更高的工資標準外,還可以在退伍的時候獲得超期服役獎金。
超兩年服役期一年,退伍時會發放一年工資獎金,每多一年便多發一年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