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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第302章 立禪讓定賢制,任能臣分權責

2025-12-21 作者:不染塵Z

冬藏時節,亳都議事殿內,暖意融融。舜坐在主位上,案上放著皋陶送來的《刑法草案》與契送來的《教化推廣冊》,金靈聖母與麒和立於兩側,正商議著進一步的政治革新。

“新帝,如今官職已立,紛爭漸少,可還有一事需儘早定奪。”金靈聖母手持金簪,語氣鄭重,“堯帝開創禪讓制,傳位於你;你今後百年,人族首領之位,當如何傳承?若不早定規矩,恐生禍端。”

舜聞言,眼中閃過一絲沉思:“吾子商均,性格溫和卻缺乏決斷,難當大任。堯帝傳賢不傳子,吾當效仿——只是,‘賢’如何界定?傳位之事,如何確保公平?”

麒和笑著道:“新帝勿憂。臣有一法,可立‘禪讓三規’:其一,選賢標準為‘仁、智、勇、功’——仁則愛民,智則善斷,勇則禦敵,功則利民;其二,候選者需經‘三年考察’,先任九卿副職,再任正職,最後由各部落首領與百姓共同推舉;其三,傳位大典需在泰山舉行,受天命認可,方為有效。”

金靈聖母補充道:“除此之外,需立‘選賢制’,定期選拔賢才。可令各部落每年推舉一位賢能之士,由司教卿與司刑卿考核,合格者入學堂深造,畢業後按能力授予官職——這便是截教‘有教無類’的精髓,無論出身,只看才華。”

舜大喜,當即下令:“好!便依二位先生所言,立‘禪讓三規’與‘選賢制’,傳告各部落,今後人族首領傳承,皆依此規;選賢之事,由契與皋陶共同負責。”

隨後,舜召見皋陶與契,將選賢之事託付給他們。皋陶身著青色官袍,手持法劍,語氣公正:“新帝放心,臣定以‘公正’為則,考核賢才,不偏不倚。”

契身著赤色官袍,手持教化杖,溫和道:“臣會在各部落設立‘選賢站’,鼓勵百姓推舉賢能,再以文字、道德、能力三項考核,確保選出的皆是可用之才。”

選賢制推行半年後,成效顯著。司農卿蒼舒舉薦的大禹,因治水經驗豐富,被任命為司水卿副職,協助治理黃河支流;司工卿舉薦的伯益,因發明了鑿井之法,被任命為司民卿副職,負責百姓飲水之事。

這日,舜來到司刑卿府,檢視皋陶製定的《刑法草案》。草案中,明確了“罪刑相當”的原則:偷竊者罰勞役三月,傷人者罰賠償醫藥費並勞役半年,殺人者流放至北冥邊緣——既不苛責,也不縱容,深得百姓認可。

“皋陶,此草案甚好,只是還需加一條‘容錯之法’。”舜指著草案道,“若有人因過失犯錯,且主動認錯、彌補損失,可減輕懲罰——人族初立律法,當以教化為主,懲罰為輔。”

皋陶點頭:“新帝所言極是,臣這就修改。”

與此同時,金靈聖母正在司馬卿府,指導巡獵衛訓練。她手持金簪,引動截教陣法之道,為巡獵衛設計了“三才陣”——三人一組,一人主攻,一人防禦,一人輔助,戰鬥力大幅提升。“行軍打仗,若無陣法,便是一盤散沙。此陣雖簡,卻能以弱勝強,護持部落安全。”

麒和則在司禮卿府,與司禮卿共同完善禮儀規範。他將紅塵界的禮儀與洪荒實際結合,制定了“祭祀禮”“朝禮”“家禮”:祭祀禮需沐浴更衣、三拜九叩;朝禮需百官按官職排序、拱手行禮;家禮需遵循“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禮儀的完善,讓部落間、家族間的矛盾,又減少了許多。

舜站在議事殿外,望著亳都的繁榮景象——學堂裡傳來朗朗書聲,作坊裡工匠們忙著製作工具,巡獵衛在街道上有序巡邏,心中滿是欣慰。金靈聖母與麒和走上前來,眼中滿是認可:“新帝推行政治革新,立禪讓、選賢能、分權責,人族的根基,愈發穩固了。”

舜笑著點頭:“這不是吾一人之功,是二位先生與諸位卿臣的共同努力。只是,黃河水患仍未徹底解決,這仍是人族的心腹大患。”

金靈聖母眼中閃過一絲鄭重:“新帝放心,司水卿副職大禹,治水之才出眾,可令他主持治水之事,吾與麒和先生,定會全力支援。”

此時的黃河中下游,大禹正站在河道旁,望著渾濁的河水,眉頭緊鎖——他深知,父親鯀治水失敗,是因“堵截”之法;若想徹底平息水患,需改用“疏導”之策,只是這工程浩大,需新帝與二位先生的全力支援。而他不知道,這場治水,將成為他日後被推舉為候選者的關鍵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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