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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律所聚餐,討薪案新進展

2025-12-21 作者:兩口禾苗

週三清晨七點半,法學實驗班的班級群突然彈出一條置頂訊息:

張教授助理-李琳:【各位同學,今日上午九點,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權等五人訴宏達建築拖欠工資案’。】

【需提前15分鐘在‘京市法院訴訟服務網’完成身份登記,帶學生證原件入場。】

訊息彈出時,沈玉剛收拾完書桌,深棕色皮質托特包已經放在桌上。

包內分層清晰,左側裝著提前列印的《勞動合同法》重點條文,右側是李琳學姐昨晚補發的“案件基礎資訊”。

八點四十,人民法院的灰色大樓在晨光裡透著威嚴,門前的石獅子眼神銳利,彷彿能洞穿所有偽裝。

沈玉和法學實驗班的九個同學跟在老師身後,穿著統一的深色正裝,袖口的紐扣扣得嚴絲合縫。

這是王老師特意要求的,“庭審不是課堂,是司法正義的具象場域,著裝是對法律的基本尊重”。

李琳把列印好的庭審流程表,分給每人一張。

審判席位於正前方,深褐色木質桌案上,法槌與庭審記錄簿擺放規整,上方的國徽在頂光下泛著冷輝。

原告席上,劉權穿著洗得發白的工裝,雙手緊緊攥著褪色的帆布包,裡面裝著工地上用的捲尺和安全帽;

被告席上,宏達建築的法務代表穿著西裝,卻頻繁低頭刷手機,直到審判長敲法槌才收斂。

“現在開庭!”法槌聲落,整個法庭瞬間安靜……

休庭時,劉權走到旁聽席,緊緊握著王律師的手:“謝謝您,之前聽人說沒合同告不贏,我都快放棄了。”

王律師拍了拍他的肩:

“別信那話!法律認的是你真幹活了,不是那張紙合同。而且哪怕過了一年,只要你還在跟老闆要工資,就不算過期,照樣能維權。”

沈玉身旁的同學恍然大悟:“要工資沒有‘過了一年就不能要’的說法!之前記混了,還以為過了時間就沒辦法了。”

………………

傍晚六點,啟明律所的眾人走進衚衕深處的“老北京小館”。

店面不大,木質招牌上的漆皮雖有磨損,卻透著煙火氣。

張律師說,這是律所成立時打贏第一起討薪案的慶功地,如今一晃十年,成了大家的“老據點”。

何雪熟門熟路地招呼老闆:“劉哥,還是老樣子,烤鴨,再來盤爆三樣、芥末墩兒!”

張律師和黃律師也也坐下,“這是2018年幫合城農民工討薪的案卷,當時咱們就兩個人,在十平米的小屋裡整理證據到半夜。

那時候好多農民工兄弟不知道‘工資專用賬戶’,聽包工頭說‘工程款到了就發工資’,結果錢被包工頭挪去幹別的,最後一分錢沒拿到,走了好多彎路。”

張律師坐在主位,手裡端著杯熱茶。

“咱們啟明律所從2015年成立,就專門幫農民工和 kids維權,有條件的時候,也接老人贍養費的案件和其他一些公益案件,不接賺錢的商業案子。”

“最早幫李大爺要贍養費,後來慢慢專幫農民工要工資,十年下來,幫兩百多個兄弟拿回了辛苦錢。”

老周:“我剛實習的時候,跟著張律師跑工地,遇到過更氣人的事。有個包工頭讓農民工籤‘自願不要工資’的協議,說給兩袋水泥抵賬。”

沈玉端起果汁杯,語氣真誠:“之前只在課本上背法條,今天聽你們一說才知道,實務中要考慮這麼多細節。比如農民工兄弟沒錢請律師,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咋會沒辦法!”實習生小宋立刻接話,語氣很實在。

“咱們京市有法律援助中心,專門幫沒錢請律師的人。農民工兄弟只要拿著身份證,再拿個能證明在工地幹活的東西,去那兒說要討薪,就能免費找律師,不用排隊等,最快三天就能有律師聯絡你。”

張律師笑著點頭:“咱們做公益律師,不光要幫人打官司,更要把法律說清楚,別讓大家聽不懂。”

“把繞彎子的話變直白,大家才知道怎麼用法律。”

餐桌上的氣氛越來越熱,烤鴨的油脂香混著白話法律知識飄滿小店。

聚餐快結束時,張律師拿出一本厚重的“公益案件臺賬”,裡面記著十年間的每一個案子:

“2015年李大爺贍養費案、2018年合城農民工討薪案、2022年校園霸凌維權案……每個案子後面都寫了怎麼留證據、怎麼找幫助,以後咱們接著寫,爭取讓更多農民工兄弟懂規矩、不被騙。”

眾人輪流簽字,沈玉的名字落在最後一頁,筆尖劃過紙張時,法律不是掛在牆上的字這句話具象化了。

………………

週四上午,沈玉剛到啟明律所,張律師就拿著一份檔案從外面進來,臉色嚴肅:

“剛從刑偵支隊回來,趙警官說周大發招了,牽扯出遠寧集團建築欠工資的事,想讓咱們幫忙整理討薪的法律條款,別讓農民工兄弟吃虧。”

檔案是警方出具的《審訊筆錄摘要》,上面清晰寫著:

【周大發不僅幫鑫源建築恐嚇農民工,還幫遠寧集團的老闆趙偉偽造工資條,每次幫趙偉把討薪的農民工打發走,就能拿3萬到5萬的“好處費”;趙偉還跟之前的林國棟合夥,去年把80萬工地錢透過空殼公司轉移資產。】

“趙警官說,他們已經找到老鄭案的六個農民工,核實了周大發嚇唬人的事,還凍了趙偉的四個銀行賬戶,裡面有近600萬不知道哪兒來的錢。”

“周大發說,趙偉怕欠工資的事鬧大,牽扯出洗錢的問題,就故意讓法務拖著不解決。”

老周拿著一疊普法手冊走進來:“張律師,剛才趙警官說想拿些給農民工兄弟看,我整理了50本,等會兒讓小王送過去。”

張律師接過手冊,快速翻查:“寫得挺實在,把‘老闆欠薪可能坐牢’也寫上了。”

“國家有規矩,哪怕工地老闆有別的事,欠農民工的工資也得給——就算老闆和總包公司鬧矛盾,也不能扣著農民工的工資不發,這是死規定,改不了。”

沈玉看著桌上的筆錄和普法手冊,心裡沉甸甸的——兩起欠薪案背後,怎麼都有這麼多彎彎繞。

“下週想在工地搞次普法,咱們去說說‘怎麼要工資’。”張律師補充道。

“老周,你跟小宋準備下課件,別講複雜了,重點說‘要留甚麼證據’‘沒錢請律師找誰’,咱們能幫一點是一點。”

老周:“好!我下午就整理課件,把之前幫農民工要工資的例子放進去,比如誰沒簽合同、靠工友作證要回錢,這樣大家一聽就懂。”

沈玉看著兩人忙碌的身影——啟明律所說的“十年公益”,就是在做這樣的事。

………………

週五下午沒課,沈玉剛回到宿舍,就看到蘇曉坐在書桌前,臉紅紅的,手裡攥著個淺藍色信封,上面畫著小小的星星圖案。

“這是……”沈玉放下包,好奇地問。

蘇曉趕緊把信封往身後藏,卻還是露了封面上“致蘇曉同學”的字跡工整,末尾還畫了個小太陽。

“是馮康送的。”

蘇曉的聲音小得像蚊子叫。

“他早上在圖書館門口等我,說想跟我一起學習。”

隔壁宿舍的張琪正好來借《勞動法》教材,一聽這話立刻湊過來:

“馮康?就是上次樓下給你送花的那個男生?哎呦喂!快說說甚麼情況!蘇曉同學戀愛、學業’兩不誤嘛!”

蘇曉的臉更紅了,卻忍不住笑了:“他說……他喜歡我……想……。”

沈玉看著蘇曉害羞又期待的樣子,笑著說:“那你答應沒啊?”

正說著,蘇曉的手機響了,是馮康發來的訊息:

【我在宿舍樓下的水果店買了草莓,洗乾淨放在宿管阿姨那了,你記得去拿。】

蘇曉趕緊起身,抓起外套就往外跑,臨走時還不忘回頭:“我拿了草莓回來分你們吃!”

張琪:“借本書,吃了一肚子狗糧!哎呀,我的桃花啊!你在哪裡哩~~”

沈玉被她逗的笑到肚皮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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