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日,上午九點。
瑞士,日內瓦。
國際商會仲裁庭所在地——和平宮,是一座建於上世紀的新古典主義建築,乳白色的石牆在晨光中泛著柔和的光。庭院裡,各國旗幟在微風中輕輕飄動。
沈易站在窗前,看著外面的景色。
他穿著一身深灰色的西裝,白色襯衫,深藍色領帶,整個人沉穩而銳利。
黎燕姍推門進來。
“沈生,車準備好了。”
沈易點點頭,最後看了一眼窗外的和平宮。
今天,這裡不會和平。
上午十點,仲裁庭正式開庭。
大廳裡莊嚴肅穆,高高的穹頂上繪著象徵正義的壁畫。三位仲裁員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正中央是首席仲裁員漢斯·穆勒,一位滿頭銀髮的瑞士人,眼神銳利如鷹。
沈易坐在申請人席上,身後是來自鷹國、米國、瑞士的三位頂級律師。
對面,是南灣方面的代表席。坐著五個人——兩位政府官員,三位通訊公司的代表。他們的臉色都不太好看。
旁聽席上,坐著來自世界各地的記者、外交官、商界人士。莉莉安·羅斯柴爾德坐在第一排,對沈易微微點頭。
穆勒敲了一下木槌。
“國際商會仲裁庭,關於易輝集團訴南灣某通訊公司違約一案,現在開庭。”
他的聲音低沉而有力,透過同聲傳譯傳遍整個大廳。
“首先,請申請人陳述。”
沈易的首席律師站起身——他是鷹國最著名的商業訴訟律師,約翰·史密斯,滿頭白髮,但精神矍鑠。
“尊敬的仲裁員先生,各位女士們、先生們。”他的聲音洪亮,“本案的事實非常簡單——南灣方面單方面撕毀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業合同。”
他舉起那份合同。
“這份合同,由易輝科技與南灣某通訊公司於一九八一年簽訂,約定由易輝科技投資建設南灣地區的移動通訊基站,總投資近一億港幣。合同第五條明確規定:任何一方不得以非商業理由單方面終止合作。”
他頓了頓。
“然而,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南灣官方釋出了一份所謂的‘制裁宣告’,以‘沈易先生與大陸有軍事合作’這種未經證實的指控為由,宣佈終止與易輝科技的所有合作。”
他的聲音變得嚴厲。
“請注意,這是一份政治宣告,不是商業決定。南灣方面用政治手段干預商業合同,是對國際貿易規則的公然踐踏!”
“因此,我們要求南灣方面:第一,公開道歉,承認錯誤;第二,賠償易輝集團的全部損失,包括裝置投入、工程款、預期收益,以及違約金,總計三億港幣;第三,承擔本次仲裁的全部費用。”
他坐下。
穆勒看向南灣方面。
“請被申請人陳述。”
南灣方面的首席律師站起身,是一個瘦削的中年男人,戴著金絲眼鏡。
“尊敬的仲裁員先生,各位……”他的聲音有些緊張,“我方認為,本案的焦點不在於合同本身,而在於申請人沈易先生的行為。”
他拿出一疊檔案。
“我們有證據表明,沈易先生與大陸方面存在秘密軍事合作,這嚴重危害了南灣地區的安全。
根據國際慣例,任何國家都有權出於國家安全考慮,終止與威脅國家安全的外國投資者的合作。”
沈易的律師立刻舉手。
“反對!對方所謂的‘證據’,至今沒有公開,我方也無從核實。
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用‘國家安全’這種模糊的理由撕毀合同,是對國際貿易規則的嘲弄!”
穆勒敲了一下木槌。
“反對有效。請被申請人出示具體證據。”
南灣律師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他猶豫了一下,拿出一份檔案。
“這是我們從可靠渠道獲得的……情報。”
檔案被遞交給仲裁員。
穆勒仔細看著,然後抬頭。
“這份檔案,只是一份情報摘要,沒有原始來源,沒有具體時間、地點、人物。僅憑這份檔案,不足以構成有效證據。”
他看向南灣律師。
“你們還有別的證據嗎?”
南灣律師的額頭開始冒汗。
“我們……我們還有證人。”
證人被帶上來。
是一箇中年男人,自稱是“前情報人員”。
沈易看了一眼,嘴角微微揚起。
這個人,他認識。
是黃國昌手下的一個馬仔,專門負責收集情報的。
史密斯律師開始交叉質詢。
“請問,您如何證明沈易先生與大陸有軍事合作?”
證人支支吾吾。
“我……我收到過線報。”
“甚麼線報?從誰那裡收到的?甚麼時候收到的?”
“這個……不方便透露。”
史密斯笑了。
“不方便透露?那您如何證明您說的是真的?”
證人額頭冒汗。
“我……我是情報人員,我的話就是證據。”
史密斯轉向仲裁員。
“尊敬的仲裁員先生,一個連資訊來源都無法說明的所謂‘證人’,他的話能作為證據嗎?”
穆勒搖搖頭。
“不能。”
南灣律師的臉色徹底白了。
中午休庭時,沈易在休息室裡喝茶。
莉莉安推門進來。
“沈,你看到了嗎?南灣那邊的人,臉色都快綠了。”
沈易笑了。
“他們本來就沒有證據。那個‘李先生’提供的情報,只有隻言片語,根本拿不出手。”
莉莉安在他旁邊坐下。
“不過你要小心,他們可能還有後手。”
沈易點點頭。
“我知道。”
黎燕姍推門進來。
“沈生,斯賓塞伯爵的電話。”
沈易接過電話。
“伯爵先生。”
斯賓塞伯爵的聲音傳來。
“沈,你那邊形勢不錯。”
沈易笑了。
“還早。”
斯賓塞伯爵壓低聲音。
“我剛剛收到訊息,鷹國外交部那邊,對南灣的做法很不滿。他們覺得,南灣這是在破壞國際貿易規則,會影響整個地區的商業環境。”
沈易挑眉。
“所以?”
“所以,如果你贏了仲裁,鷹國政府可能會在雙邊貿易協定上,給南灣一點顏色看看。”
沈易沉默了一秒。
“謝謝您,伯爵先生。”
“不客氣。我這也是為了自己的投資。”
下午兩點,庭審繼續。
南灣方面換了一個策略——不再糾纏證據,而是打“情感牌”。
他們的律師開始陳述,南灣地區如何“飽受大陸軍事威脅”,如何“需要保護自身安全”。
沈易的律師立刻反駁。
“尊敬的仲裁員先生,我理解南灣方面的擔憂。但這是商業仲裁庭,不是政治論壇。我們討論的是一份商業合同,不是地緣政治。”
“如果每個國家都可以用‘國家安全’的理由撕毀合同,那國際貿易還有甚麼規則可言?”
穆勒點點頭。
“申請人說得對。本案的核心是合同,不是政治。”
南灣律師的臉色更難看了。
他們最後的希望,是那個所謂的“李先生”能出庭作證。
但直到庭審結束,李先生也沒有出現。
因為——他已經消失了。
同一天下午,臺北。
陳永德的辦公室裡,氣氛凝重。
“仲裁庭那邊,形勢對我們很不利。”一個幕僚小聲說。
陳永德臉色鐵青。
“那個李先生呢?”
“失聯了。從三天前開始,就聯絡不上。”
陳永德猛拍桌子。
“廢物!”
另一個幕僚說:“陳委員,我們是不是……該考慮退路了?”
陳永德瞪著他。
“退路?我們有甚麼退路?沈易那封警告信你沒看到?他要的是我們死!”
幕僚低下頭。
陳永德在辦公室裡走來走去。
“讓林正雄那邊,加大輿論攻勢。不管仲裁結果如何,先把輿論造起來。只要南灣民眾站在我們這邊,政府就不敢妥協!”
“是。”
他又拿起電話,打給黃國昌。
“黃局長,你那邊怎麼樣了?”
黃國昌的聲音疲憊而沮喪。
“我兒子的事,還沒處理完。學校那邊咬得很緊,恐怕……”
陳永德打斷他。
“你兒子的事先放一放!這邊才是大事!”
黃國昌沉默了幾秒。
“陳委員,說實話,我現在自身難保。那個‘李先生’失蹤,很可能和沈易有關。如果他落到了沈易手裡……”
陳永德愣住了。
“你是說……”
“我沒說甚麼。”黃國昌結束通話了電話。
陳永德拿著聽筒,久久沒有放下。
他忽然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四月二十一日,仲裁庭第二天。
南灣方面的態度明顯軟化了許多。
他們的律師提出,願意“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和解。
沈易的律師看向沈易。
沈易微微搖頭。
史密斯律師站起身。
“我方不接受和解。除非南灣方面完全接受我方提出的三項條件——公開道歉、賠償三億、承擔仲裁費用。”
南灣律師的臉色灰白。
“這……這太苛刻了。”
史密斯笑了。
“苛刻?你們單方面撕毀合同時,怎麼不覺得苛刻?”
穆勒敲了一下木槌。
“請雙方冷靜。仲裁庭將擇日宣佈裁決。”
四月二十二日。
淺水灣莊園。
客廳裡,所有人都圍在電視機前。
亞洲電視正在直播日內瓦的新聞。
周惠敏趴在沙發上,眼睛盯著螢幕。
“阿易哥甚麼時候回來?”
關智琳揉了揉她的頭髮。
“快了。”
林清霞端著茶杯,看著電視,沒有說話。
波姬在旁邊小聲說:“我看南灣那邊的人,臉色好難看。”
莫妮卡點點頭。
“他們輸定了。”
鍾處紅笑了。
“你們對沈生這麼有信心?”
波姬理直氣壯。
“當然!沈先生甚麼時候輸過?”
大家都笑了。
但笑過之後,還是緊張地盯著螢幕。
四月二十三日晚。
沈易在酒店的房間裡,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箇中年男人,自稱是“南灣通訊公司的代表”。
“沈先生,我是來……私下談和的。”
沈易看著他。
“談和?你們的律師在仲裁庭上可不是這麼說的。”
那人苦笑。
“沈先生,您也知道,我們是做生意的,不是搞政治的。這次的制裁,是上面壓下來的,我們也沒辦法。”
沈易沒有說話。
那人繼續說。
“我們願意賠償您的損失。但公開道歉……能不能免了?”
沈易看著他。
“你覺得呢?”
那人沉默了。
沈易站起身,走到窗前。
“你們撕毀合同的時候,想過今天嗎?”
那人低下頭。
沈易轉過身。
“回去告訴你們上面的人——我可以不要求公開道歉。但賠償,一分都不能少。而且——”
他頓了頓。
“那個‘李先生’,我要知道他在哪裡。”
那人愣住了。
“李先生?我們也不知道……”
沈易打斷他。
“那就去查。查到了,我們再談。”
那人走後,黎燕姍輕聲問:
“沈生,您真的打算放過他們?”
沈易搖搖頭。
“不。我只是給他們一個錯覺——讓他們以為有退路。”
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夜景。
“等仲裁結果出來,他們就知道,甚麼退路都沒有。”
四月二十四日。
一個驚人的訊息傳來。
那個“李先生”——洩密事件的幕後黑手,黃國昌的手下——在泰國被找到了。
準確地說,是被“請”到了某個地方。
沈易接到電話時,正在吃早餐。
電話那頭,是一個陌生的聲音。
“沈先生,人找到了。”
沈易放下刀叉。
“在哪裡?”
“在曼谷。我們的人盯著他。他說,他是被黃國昌派去燕京的,任務就是收集您的情報。洩密事件,也是黃國昌指使的。”
沈易沉默了幾秒。
“他願意作證嗎?”
“願意。他說他不想當替罪羊。”
沈易點點頭。
“把他保護好。需要的時候,讓他出庭。”
“明白。”
結束通話電話後,沈易靠在椅背上。
黎燕姍輕聲問:“沈生,那個李先生……”
沈易擺擺手。
“先留著。有用。”
四月二十五日。
南灣那邊的輿論戰,達到了高潮。
林正雄的三家報紙,同時刊發頭版文章,標題一個比一個驚悚:
“沈易勾結大陸,出賣南灣!”
“國際仲裁是騙局!沈易收買仲裁員!”
“南灣不能低頭!堅決抵制易輝!”
但這些文章,反而起了反作用。
越來越多的南灣民眾開始質疑:如果沈易真的有罪,為甚麼官方拿不出證據?
一位大學教授在電視節目裡直言:
“看了這幾天的報道,我有一個疑問——如果沈易真的和大陸有軍事合作,為甚麼官方不拿出確鑿的證據?為甚麼不直接起訴他?為甚麼要在商業合同上做文章?”
另一位評論員說:
“這讓我想起一句話——當一個人拼命喊‘狼來了’的時候,往往是因為他自己就是狼。”
輿論的風向,開始悄然轉變。
四月二十六日深夜。
沈易在日內瓦的酒店裡,接到了莊園的電話。
是周惠敏打來的。
“阿易哥,你甚麼時候回來?”
沈易的聲音柔和下來。
“快了。”
“我想你了。”
沈易沉默了一秒。
“我也想你們。”
周惠敏在電話那頭笑了。
“阿易哥,你一定要贏!我們都在電視上看著你呢!”
沈易笑了。
“好。”
四月二十八日。
國際商會仲裁庭,宣佈裁決。
穆勒法官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神情莊嚴。
“本庭經審理,認定如下事實——”
全場安靜得能聽見呼吸聲。
“第一,易輝集團與南灣某通訊公司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
“第二,南灣方面以‘國家安全’為由單方面終止合同,未能提供有效證據,構成違約。”
“第三,南灣方面應賠償易輝集團全部損失,包括裝置投入、工程款、預期收益及違約金,總計三億港幣。”
“第四,南灣方面承擔本次仲裁的全部費用。”
“第五,關於公開道歉的請求,本庭認為不在仲裁範圍內,不予支援。”
木槌落下。
“裁決完畢。”
全場爆發出掌聲。
沈易站起身,與律師們握手。
對面,南灣代表們的臉色,灰敗如土。
裁決結果一出,立刻引發國際震動。
《泰晤士報》頭版:“南灣敗訴!三億賠償創紀錄!”
《華爾街日報》:“國際仲裁庭裁定南灣違約,沈易贏得全面勝利。”
法國《費加羅報》:“商業規則戰勝政治干預——一個標誌性的裁決。”
BBC的新聞評論說:
“這個裁決,不僅是一個商人的勝利,更是國際貿易規則的勝利。它向全世界傳遞了一個清晰的訊號——政治不能凌駕於商業之上。”
島國《讀賣新聞》則關注另一個角度:
“沈易的國際人脈在此次事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羅斯柴爾德家族、鷹國斯賓塞伯爵、以及多位國際商界領袖,都公開或私下表達了對他的支援。”
四月二十九日。
南灣官方終於低下了頭。
一份簡短的宣告,透過官方通訊社釋出:
“南灣地區政府尊重國際商會仲裁庭的裁決。將與易輝集團協商賠償事宜,並恢復雙方正常商業往來。”
沒有道歉,沒有解釋。
但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妥協。
陳永德在“立法機構”的會議上,被同僚們追問得啞口無言。
林正雄的報紙,終於不再刊登攻擊沈易的文章。
黃國昌——沒有出現在任何公開場合。據說,他還在米國處理兒子的案子。
而那七個人的名單上,有五個人已經透過各種渠道,向沈易表達了“歉意”。
剩下的兩個——陳永德和林正雄——還在硬撐。
但他們還能撐多久?
四月三十日,傍晚。
沈易的車隊駛入淺水灣莊園。
主樓前,一群人已經等著了。
周惠敏第一個跑過來,直接撲進他懷裡。
“阿易哥!你回來啦!”
沈易抱著她,揉了揉她的頭髮。
“嗯,回來了。”
關智琳走過來,眼裡有淚光,但笑著。
“沈生,歡迎回家。”
鍾處紅、林清霞、波姬、莫妮卡、李麗貞、藍潔英、龔樰、朱林、劉小莉、奈保子、明菜……
沈易的目光掃過每一個人。
然後他笑了。
“我回來了。”
晚上,主樓餐廳裡,擺起了盛大的晚宴。
所有人都在。
周惠敏坐在沈易旁邊,嘰嘰喳喳講著這幾天的事。
“阿易哥,我們每天都在看電視!波姬姐姐說,你一定會贏!”
波姬在旁邊抗議。
“我說的是事實!”
莫妮卡笑了。
“你說了很多次。”
關智琳給沈易倒了一杯酒。
“沈生,敬你。”
沈易舉起杯。
“敬大家。”
一飲而盡。
林清霞端著茶杯,看著他。
“這次的事,總算過去了。”
沈易點點頭。
“算是告一段落。”
鍾處紅問:“那個李先生呢?”
沈易放下酒杯。
“還在手裡。留著,以後可能還有用。”
張漫玉若有所思。
“南灣那邊,還會鬧嗎?”
沈易想了想。
“會。但不會再像這次這樣了。”
他看著在座的每一個人。
“這次能贏,靠的不是我一個人。”
“謝謝你們。”
所有人都安靜了一秒。
然後周惠敏第一個喊起來:
“阿易哥,我們是一家人!”
沈易笑了。
“對,一家人。”
窗外,煙花綻放。
是維多利亞港的夜景。
客廳裡,燈光溫暖。
笑聲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