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如此!”
程之達擺擺手道:“你今年才二十四歲,是陛下欽點的江平知縣,只要任期內不犯大錯,確保移民們墾荒後都能領到地契,播種後可以收穫糧食,如此堅持三年,三年之後,應該就能升遷為平江府知府。至於知府再進一步,我想,或許會是一部侍郎。”
為甚麼?
因為放眼聖明全國,像李伯楷這樣幼時在蒙學堂開蒙,少時在縣中學堂讀書,十六歲之透過童試,且在十六歲之前考進工科書院,十九歲前完成工科書院學業獲得舉人身份,二十歲前透過會試、殿試,獲得聖明進士身份的年輕一代,截止到去年,整個聖明只有區區千餘人!
李伯楷雖然只是殿試一百五十名之後的“同進士出身”,但也是正兒八經的進士!
進士做官,天然就比舉人升遷更快,非進士如舉人、貢生多任佐貳官,很難升正印知縣。
知縣升到知府之後,再進一步升為布政使司官員?,是知府升遷最主流的方向之一。
布政使司是省級最高行政機構,知府常被提拔為布政使司的參政(從二品)或參議(正四品),負責一省的民政、財政等事務。
另一條重要路徑是進入按察使司,擔任按察副使(正四品)或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和監察事務。
如果在神洲大明,知府升官大機率會轉任布政使司或按察使司做官,但是在聖洲大明,知府也可能會被升任某政轉運使。
聖明自有國情在,所以對於產鹽、產銀礦、鐵礦、煤礦的地區,朱高燧往往會設定兩名統籌轉運的高官主抓,比如鹽湖省就有左、右兩名鹽政轉運使,位在鹽政署侍郎之下,負責當地的鹽務管理。
類似鹽政這樣的轉運使,皆是正四品京官,都屬於權柄很重的財政職位。
至於能力突出或有背景的知府,也可能被調入朝廷,擔任六部侍郎(正三品)甚至尚書(正二品)。
當然,還包括升任龍興府尹這一聖明京畿地區的長官,或太僕寺卿等官職?。
總而言之,知府的升遷路徑以進入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體系為主,同時也有機會進入朝廷或擔任更重要的地方職務。
但李伯楷不一樣,他大機率會在擔任三年知府之後,轉升為侍郎!
他雖然不是殿試一甲、二甲,按理說沒資格走翰林院或翰林路徑?升官,也沒資格走京官路徑升官。
可誰讓他是聖明年輕一代為數不多的進士呢!
朱高燧設立移民署之時,有許多如李伯楷一樣的三甲進士被授於九品主簿之職,算是走上了京官升職路徑。
所以,類似李伯楷這樣從移民署主薄升到主事,再到如今的一方知縣,未來成為一方知府,最後轉升到朝堂當一署侍郎,幾乎是水到渠成。
不用擔心沒侍郎的空缺,因為朱高燧從六部剝離了一部分職權單獨設署,甚至有些署就掛在某部名下。
比如移民署實際上是獨立於六部的衙門,在行政體系上掛在戶部下面,但是移民署左右侍郎可以不用向戶部尚書彙報工作,直接向聖明的最高統治者朱高燧彙報工作。
也就是說,移民署雖然名義上掛在戶部之下,但實際擁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許可權,可以對外發布公文和對地方衙門釋出指示,並擁有獨立的本署官員舉薦權、吏員招募權和財務管理權。
這個獨立的財務管理權,可以理解為該署辦事所有錢財還是戶部執掌的國庫出,但戶部撥下來的款怎麼用,移民署說了算,戶部無權指手畫腳。
與移民署類似的還有鹽政署、銀礦署、鐵礦署、煤礦署四署,這些都掛在戶部體系之下。
鐵礦署,專門管理聖明全國的鐵鉛錫等非主產礦石為金銀銅礦的礦山開發,隔絕地方官員上下其手。
銀礦署,專門管理聖明全國主產礦石富含金銀銅的礦山開發。
鹽政署、煤礦署職能與鐵礦署、銀礦署類似。
除此之外,掛在六部衙門之下的還有以下五署。
考功署,專管官員考核,掛在吏部體系下,此舉把吏部的選、考分離,避免吏部壟斷人事,考功侍郎直接對皇帝負責,削弱吏部權力。
審計署,專管稅收與審計,掛在戶部體系下,此舉把戶部的財權與審計權分離,審計侍郎直接對皇帝負責,可防止戶部內部貪腐,同時審計所有部署衙門的財政。
科考署,專管科舉考試,掛在禮部體系下,科舉、禮考、書院考試等事務及考試相關書籍編寫發行等由科考侍郎專管,削弱禮部對文化教育的壟斷。
輜重署,專管軍事方面的軍械、糧草,掛在兵部體系下,此舉把武官管理與後勤保障分離,由輜重侍郎直接對皇帝負責,削弱兵部對軍隊的直接控制權。
營造署,專管工程設計與營造、招標,下屬若干工兵營,掛在工部體系下,此舉把工程管理與財政撥付分離,由營造侍郎專管營造,下屬若干個工兵營即後世的建設集團,而招標的作用是為了引入市場競爭,減少官員貪腐。
目前的聖明還沒有誕生出盤踞一方的大型商業集團,而且朱高燧雖不抑商,但卻重農,又設監商司,因此商人士紳集團想在聖明抬頭,恐怕需要數百年的時間發展才行。
因此,營造署的招標物件,其實是營造署下轄的那些工兵營。
朱高燧為了避免各部署下轄工坊、官廠等機構冗官冗員,早在設立之初就做出明確規定,即財政撥款採用預算制,對於工兵營而言,用更少的錢,做出符合質量要求的房屋或道路,如此省下來的錢,等於是多掙的。
說白了,這種模式本質上是承包制,只不過因為各工坊、官廠、工兵營等六部下屬機構的負責人都是官,被明令禁止再轉包給其他人做,所以不存在二次、三次轉包的情況。
與此同時,朱高燧還規定,各署侍郎需要定期輪崗至其他部門或地方任職。
此舉一是為了避免以權柄過重的侍郎為中心形成一個利益集團,二是為了增加侍郎的施政經驗,為其再進一步積累資歷。
這樣做的好處是各部署權力更加透明,決策、執行、監督分離,能有效防止權臣專權,提高行政效率。
缺點是聖明朝廷的中樞機構可能會變得臃腫起來,有些部署職責交叉會導致行政效率降低。
所以,朱高燧配套設立了高效的?內閣?會議制度?來統籌協調,並加強了他這位皇帝對核心人事的直接控制。
再加上聖洲大明皇家銀行,目前聖明朝廷的中央機構,可以簡單概括為“一閣一行一司一衛二院,五府五寺六科六部十署”。
注:用李伯楷與程之達的對話,引出聖洲大明的中樞機構設定框架,這是具有穿越者特色的中樞機構,內廷二十四衙門主要負責皇室生活服務與宮廷事務管理,不屬於朝廷的中樞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