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便是為不入平民戶籍的賤民、奴僕等,統稱賤籍。”
賤民皆不被列入黃冊,沒有政治權力,通常與主人家有嚴格的隸屬關係,但也有與主人家沒關係的,比如受人歧視的惰民、樂籍、官妓等。
依《大明律》規定,禁止庶民養奴婢,不限制官家蓄奴,但有嚴令,奴僕必須在官府登記在冊。
賤籍除了奴婢、奴僕之外,還包括罪奴,即官員被抄家問斬之後,其妻子兒女被判為罪奴,或流放,或變賣。
只要入了賤籍,子孫後代都是賤籍,有人幫忙消籍除外。
“上天有好生之德,凡會被奪籍貶為賤籍者,待消罪之後可向地方衙門申請恢復民籍,地方衙門不得找藉口搪塞拒絕辦理。”
朱高燧接著道:“為了控制移民,防止流民出現,各地戶籍不能隨意變更,平民不得隨意遠遊他府,若有不務耕種,專事末作者,視為遊民,則逮捕之。”
“這會將移民束縛在土地上,致使他們世代務農,有利於開墾農田、促進我趙國的農業發展,但卻不利於我趙國工商之業的繁榮。”
“因此,孤參考朝廷舊制,准許軍籍、民籍子弟透過科考入仕改為官籍,若平民與宗室聯姻,也可申請更改戶籍。若有民籍百姓想離開本府轄區去外地遠遊行商,需要到當地縣衙開局路引,縣衙不得推諉或找藉口阻攔。”
“同理,若有平民子弟拜師學醫,然後申請參加醫藥局的考核,各級官吏也不可阻攔。”
依《大明律》規定“若詐冒脫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其官司妄準脫免,及變亂版籍者,罪同。”
按照《大明律》規定:“‘娼、優、隸、卒’及其子孫,概不準入考、捐監。”
即平民與鹽商之類的民籍子弟皆可以參加科考,朱高燧的規定並沒有違反朝廷律法。
朱元璋曾言:“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
“孤打算在選拔官員方面,實行科舉制,而在吸納與轉化土著為趙國國民方面,施行禮考制。”
朱高燧從趙國的戶籍制開始鋪墊,便是為了讓李默等人理解他即將闡述的“東洲土著的科舉制”即“禮考制”。
張溥聽到“禮考”二字之後,恭聲問道:“敢問大王,何為‘禮考’?”
“諸卿,孤設想的‘禮考制’其實就是漢家禮儀考核之制,乃是對國野制的革新,為的是‘化夷為夏’。”
朱高燧解釋道:“禮考以說漢話、寫漢字、用漢禮為主,加以對考試者即東洲土著祖先的考證,給其找一個華夏祖先之後,此土著才有資格成為我趙國國民。”
“透過禮考的東洲土著,將會登記為民籍,正式成為我皇明趙國人。或從商,或務工皆可。也可以繼續進學,參加科考入仕做官,授予官籍。若被選從軍,則授予軍籍。”
簡而言之,“禮考制”的本質其實是“具有朱高燧化夷為夏風格的改革版的國野制”。
張溥頓時讚道:“大王英明!此禮考之策甚妙!”
“敢問大王,哪些土著有資格參加禮考?”
李默沉默片刻,忽然提了一個問題。
朱高燧早就答案,直言道:“在孤眼中,凡是不會說漢話的土著皆為野人。”
“學會說漢話並透過防疫篩選,是東洲土著成為我皇明趙國子民的前提,學會說簡單的漢話,行簡單的幾種華夏禮儀,透過防疫篩選,便有資格被我國民僱傭為家僕,或者受到我趙國大都督府的招募成為輔兵。”
“若土著與我國民簽訂為期五年的僱傭契約,期滿後可到該縣衙門填寫禮考申請單,或由僱主替其上繳一筆錢財,助其提前申請禮考。”
“另外,土著出身的輔兵在服役三年期滿後,可直接申請參加軍中的禮考,合格者授予軍籍,在此之後他們的子女也將成為我趙國的軍戶子弟。”
朱高燧說到這裡,眾人皆沉默以對,仔細揣摩其中內涵。
片刻後,錢巽尋思道:“大王,土著被禁止入城,便無法享有在城內進學、看病、經商、做工等我趙國子民才有的權力。而我皇明趙國轄區之外的廣大森林荒野裡也有土著,這些土著應該與各府縣轄區內的土著區別對待。”
“右參政言之有理!”
陳子龍眼前一亮,起身向朱高燧行禮道:“大王,依臣之見,各府縣轄區內的土著想要成為我皇明趙國的正式國民,可以不用替我國子民做五年工或者擔任輔兵,只要能透過禮考就授予民籍!而未被我國納入治下疆域的土著,想成為我子民,則需要替我國子民做五年工或者擔任三年輔兵。”
張溥補充道:“大王,臣覺得土著想獲得我皇明趙國之民籍,可以再增加四條捷徑。”
“哦?哪四條捷徑?”朱高燧傾斜上身,頗為好奇道。
張溥恭聲道:“第一,生父為我國之民,那麼該土著就不能叫土著了,其生來就該是我趙國之民。”
朱高燧聞言,腦海中浮現了一個場景,即許多透過防疫篩選的土著女子倒貼也要嫁給趙國子民。
他當即笑道:“此捷徑甚好!”
“第二,土著部落的酋長、首領,或土著村落的村長、長老,一旦表示願意臣服我皇明趙國,接受大王的統治,便可免去禮考,得到大王的恩賜,授予官職,錄入我皇明趙國的官籍。”
張溥接著道:“第三,為我皇明趙國立下大功的土著。”
陳子龍附和道:“如此一來,土著中的英傑皆成了我國子民!”
“正是此理!”
張溥點頭道:“還有第四,准許會說漢話且透過防疫篩選的土著用錢糧向附近的府縣衙門購買或換取我國民身份。至於用多少錢糧,還需參考當年的糧食或賦稅收入來定。”
他提出的這四條捷徑,相當於給那些仰慕華夏禮儀且善於鑽營的土著提供的路子。
“好!好!好!此四條捷徑極好!”
朱高燧略做思考,很快就明白了張溥的意思,忍不住讚道。
“大王,微臣以為,我們必須對那些獲得民籍身份的土著舊俗加以修正。”
錢巽補充道:“對於原土著舊俗之中違反朝廷律令的要絕對禁止,沒有違反律令的則准以延續。”
“同時要求他們嚴格遵從華夏禮儀,如束髮、修墳祭祖等,否則以悖典忘祖之罪剝奪其民籍身份。”
“右參政所言不錯,違反律令的土著舊俗是該禁絕。”
李默先說了一句贊成的話,然後不理解說道:“但土著既已成為我國子民,那便承認了華夏先民為其祖先的事實,當改以華夏後裔自居,行華夏禮儀,放棄舊俗才是正理!”
錢巽反問道:“齊魯與荊楚之民各有習俗,難道齊魯之民與荊楚之民,就不是華夏族裔麼?”
他說到這裡,向朱高燧行了一禮,鄭重的說道:“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大王乃堂堂親王,應當有海納百川的胸懷!”
“錢卿言之有理,但不良習俗絕對要禁止,比如吃人肉、剝頭皮、切手指等惡習!”
朱高燧抬手示意錢巽免禮,然後環視四人說道:“既如此,那便由四位愛卿為孤起草《皇明趙國戶籍律令》。”
“臣等謹遵大王諭令!”
李默等四人起身行禮,齊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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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說禮考制是“東洲土著的科舉制”,是因為在趙國的特殊背景下,“禮考”扮演了和“科舉”一模一樣的核心角色,它是一套全新的、唯一的土著晉升通道。
對土著而言,禮考像科舉一樣開啟了階層流動的大門。
對朱高燧而言,禮考是將權力從部落酋長手中收歸“趙國小朝廷”的集權工具。
而這一切,都包裹在“化夷為夏”的文化推廣外衣之下。
首先,禮考制加速了土著社會階層的流動。
禮考制透過考核漢話、漢字、漢禮及華夏祖先認證,為東洲土著提供了制度化的身份躍升路徑。
透過考核者可登記民籍,獲得趙國國民身份,享有從商、務工、進學、科考乃至從軍的權利,其子女自動成為“國人”。
這與科舉制打破門第限制、以考試選拔人才的邏輯高度一致。
禮考制設計了“四條捷徑”(聯姻、立功、歸附、捐籍),加速土著精英融入主流社會。
這與科舉制中“恩蔭”“軍功授爵”等補充機制異曲同工。
土著透過禮考可進一步參加科舉入仕為官,甚至晉升為官籍,形成“野人→國人→官紳”的階層躍遷鏈條,與科舉制“寒門→士人→官僚”的流動模式本質相同。
其次,禮考制可以幫助朱高燧集權。
禮考制由趙國官府主導,透過戶籍戶貼、黃冊與禮考資格繫結,將土著身份轉化權集中趙國小朝廷,即土著必須透過趙國官方考核才能成為國人,部落酋長需要臣服趙國才能獲得國籍,這與科舉制由中央政府壟斷官員選拔權的集權邏輯一致。
透過禮考的土著需要遵守華夏禮儀如束髮、祭祖,違者剝奪國籍。
這確保了新晉國民的政治忠誠,類似科舉制透過儒家思想培養忠君官僚的機制。
禮考制要求土著放棄不良舊俗,由趙國官府重新定義其祖先譜系即追溯華夏血統,瓦解了土著部落原有的文化認同與自治基礎,這與科舉制以儒家禮法取代地方習俗的集權效果相似。
最後,禮考制能夠促進華夏文化在東洲的普及與傳播。
禮考以“說漢話、寫漢字、用漢禮”為核心內容,將文化認同作為獲取趙國國籍的門檻。
透過者需持續遵守華夏禮儀如修墳祭祖,否則剝奪身份,這與科舉以儒家經典為考試內容、強化文化認同的機制高度重合。
朱高燧下令設立“書院”推廣華夏文化,類似科舉制下的官學、書院體系。
對絕大多數的土著來說,他們需要進入趙國官府指定的書院學習才能透過禮考,形成“學習—考核—晉升”的閉環。
禮考要求土著“認祖歸宗”,將其祖先重構為華夏後裔,透過文化符號的再定義實現身份認同轉型,這與科舉制以《春秋》《禮記》等經典塑造“華夏共同體”意識的路徑一致。
朱高燧等於是把科舉的“文化—政治”篩選邏輯從官僚選拔領域,移植到了族群身份重構領域,透過制度化的文化考核與身份認證,實現了土著階層流動、集權強化與華夏文化擴散的三重目標,成為趙國“化夷為夏”的核心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