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龍,緩緩步入陰暗的地牢。
除了還沒來得及清理的蛛網,地牢牆面上還佈滿苔蘚與裂痕。
這裡似乎已經很久沒人用過了。
生鏽的鐵欄後,那頭火狐龐大的身軀蜷縮在角落,毛色暗淡,眼神警惕。可當它看到安木的那一刻,耳朵微微動了動,像是認出了這個曾在山脈中與自己對視過的人類。
“真是沒想到,學院居然會有這麼髒亂的地方。”安木拍了拍沾到衣袖上的蛛絲,打量著四周,“多姆院長也真是的,怎麼也不派人打掃打掃?”
他說著,目光落在那角落裡的火狐身上。
“好久不見?”安木笑著抬手揮了揮。
至少在他看來,這是他們第二次見面了。
火狐沒有理會他。它的注意力全被身後的費奧多里克吸引,更準確地說,是被那股龍王的氣息所震懾。
安木半蹲著打量了火狐一會兒,確認沒有危險後,才對大爺龍說道:“費奧多里克,你先去外面待著。”
“甚麼?”費奧多里克面容扭曲地看向安木,嘴角噴出幾縷火焰,“本大爺可不是你小弟。”
他說著,徑直用額頭抵住安木的額頭,用力往前頂。
“待會兒帶你去吃好吃的。”安木把身旁的傢伙推開,這才解釋道。
“呵,笑話,本大爺可是龍王,甚麼好吃的沒吃過?”大爺龍鼻孔朝天,雙手叉腰,一副神氣十足的樣子。
“騙你做甚麼?”
“哼,要是之後讓本大爺知道你是在騙我……哼哼哼。”
大爺龍握了握拳,意思再明顯不過。威脅完安木,他又狠狠瞪了那火狐一眼,這才大搖大擺地離去。
“呵呵,你別怕他。那傢伙拽起來,連路過的狗都要踢一腳。”安木笑著解釋,想了想又補充道,“哦,並非把你比作狗。”
“人類,你到底要做甚麼?”火狐喉嚨裡發出低沉的人言,語氣中帶著明顯的不耐煩。
眼前的傢伙一進地牢就說個不停,實在惹狐惱火。
“哎?這麼直接嗎?我還準備了好幾套說辭呢。”安木拉過一根矮凳,翹著腿坐下,饒有興致地上下打量起火狐。
“要不要和我簽訂契約?”安木沒有繞彎子,直截了當地問道。
“哼。”
火狐從鼻腔裡噴出一股氣,顯然對眼前這個人類頗為不屑。
在它眼裡,現在的安木實在太過弱小。
火狐的瞳孔中映出一道渺小的人影。它凝視著安木,沒有接話,而是撇過頭去,耳朵耷拉下來,似乎不願再多說半句,更是對這個能獲得自由的提議不感興趣。
安木也不惱,繼續說道:“你不好奇嗎?為甚麼那頭蠍尾獸被院長們當場擊殺,而你……還有那頭逃竄的狂風猿,卻能活下來?”
火狐的尾巴開始左右掃動,但仍一言不發。
“哦……也對,以你們的智慧,應該知道是為甚麼。”安木恍然大悟般說道,“你和那頭狂風猿,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屠殺村民,但正是因為有你們,才間接促成了那般規模的獸潮。”
“以你們這樣的罪行,就算免了死罪,也逃不脫懲罰。難道你就不想減輕一些背在身上的罪行嗎?”
說到這裡,火狐終於是轉過腦袋,它那雙暗紅的狐狸眼,直勾勾地盯著眼前的傢伙,也不知道在想些甚麼。
“嗯,你的毛髮養護的不錯,就是色彩有些黯淡。看來即使蹲在地牢裡,你也會收拾自己。很愛乾淨嘛。”他盯著那雖顯暗淡、卻被火狐梳理得整整齊齊的毛髮,饒有興致地說道。
“即便身處這樣的地方,你依然保持著自己的理性,實在少見。你若是一個人類,至少也該是那些貴族夫人的模樣,優雅、高貴,舉手投足間盡是儀態。”
火狐輕哼一聲,彷彿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那麼,擁有自知、矜持與優雅的火狐。你真的甘願在這暗無天日、潮溼陰冷的地方,與跳蚤、蟑螂、老鼠為伍,終老於這座地牢嗎?”
火紅狐狸在安木說完以後,它站起了身,緩緩移步至鐵欄旁,因為四周的魔法禁制,讓它只能止步於此。
直到現在,它仍舊在觀察安木,很是謹慎。
“你是不是覺得我所說的都是空話?”安木似乎看出了火狐的遲疑,抬手指向地牢出口的方向。
“那頭炎龍都能被我使喚,這還不夠說明問題嗎?”
“本大爺聽得見!!”費奧多里克的怒吼頓時從外面傳進地牢。
嘖,這傢伙居然在外面偷聽。
安木暗暗鄙夷了一句,沒有多理會,繼續看向火狐。
一人一狐,沉默地對視著。
“我能活?”火狐終於開了口。
沒有哪個生靈會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更何況像火狐這樣擁有智慧的魔獸,只會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
“當然。我問過院長他們了,你並沒有殺害任何人,而且那次獸潮的領導者也不是你。所以你犯下的罪行,還不至死。”安木耐著性子,再次解釋道。
“我還能去到外面嗎?”火狐繼續問道。對於一頭野獸而言,沒有甚麼比自由更珍貴。
“這個……不行。但以後說不準。眼下你需要捨棄自由的身份,來換取生存的機會。”安木搖了搖頭。
火狐低下頭,像是在仔細權衡其中的利弊。
許久之後,它重新抬起眼,望向安木:“我答應你的條件……”
安木欣然一笑,還沒來得及開口,便聽火狐繼續說道:
“但不是和你簽訂契約。你太弱了,至少也得是你們學院院長級別的人物。”
高階魔獸,即便落魄至此,也依舊保留著自己的驕傲。
在以實力為尊的魔獸世界裡,它無法讓自己屈從於一個弱小的人類,更遑論與他簽訂契約。
安木聽後也不惱,彷彿早已預料到這個結局。他在懷裡一陣摸索,最後掏出一份蓋有院長掌印的檔案。
“既然如此……那你就在這上面籤個名吧。普維院長親自簽署的聘用文書,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