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質疑道:“那不對勁,那盲人為啥…日記。”
二木:“盲人為啥能寫日記啊?這就很離譜。”
天一:“不是。” 二木笑著吐槽:“盲人…”
天一:“不是不是盲人寫日記,盲人也能寫字。”
包子:“盲人日記。”
天一拿起筆閉著眼睛說:“能寫字的盲人。”
天一閉著眼睛在本上寫字。
寫完後,天一睜眼說:“你看包子,能寫的。”
三人看著本。
二木:“那咱現在就把這個位置給它糾正一下,看哪塊錯了。”
二木:“首先啊,眼睛是媽媽的,包沒錯的。”
天一:“對肯定得有線索,我得是傲慢,不我得是傲慢,我得是腦袋。”
二木:“咱們還剩好多次機會,我的意思大方的問就完事了。”
天一:“行。”
包子:“奶奶能確定是腳。”
二木:“情人能確定是肚子。”
天一:“對。”
二木:“妹妹!妹妹是嘴嗎?”
包子:“我是腦袋。”
天一:“妹妹為啥不能是嘴呀?”
二木:“腦袋是我的,我怎麼換嘴呀?”
天一:“對呀嘴不像是…啊!”
二木:“暴食能代表甚麼呀?暴食只能代表嘴呀,或者胃呀。”
包子:“胃!”
二木問曉彤:“妹妹是指嘴或者胃嗎?”
曉彤回答:“不是。”(7)
二木:“妹妹不是嘴或胃,那就是我感覺咱全都錯了。那我們還有其他的排列組合嗎?哎我就一個一個問。”
二木問曉彤:“爸爸是腿嗎?”
曉彤回答:“是。”(6)
二木:“奶奶是腳,這我不問了這奶奶是腳我不問,媽媽是眼睛我不問。”
二木問曉彤:“情人是指肚子嗎?”
曉彤回答:“不是。”(5)
天一:“嗯?!”
二木:“情人不是肚子,情人是左…”
二木問曉彤:“情人和爺爺是左右手是嗎?”
曉彤回答:“是。”(4)
二木問曉彤:“妹妹是肚子是嗎?”
曉彤回答:“是。”(3)
二木:“OK了,因為她(情人)這塊有貪婪的右手,貪婪的手。那孩子是憑空取出來的。”
天一:“對取出來了,放我,放在那個我…”
二木:“放在妹妹的肚子裡邊的,暴食是指。”
曉彤對三人說:“對,恭喜你們任務1完成啊。”
二木:“OK。”
天一:“那就對上了。”
二木:“那不就全完成了嗎,故事不還原完了嗎?”
天一:“還原故事。”
二木:“還沒還原嗎?”
曉彤對三人說:“你們還需要看一下那個日記的順序為甚麼是反著來的。”
天一:“你說我是不是為了提醒誰呀?”
二木:“我提醒誰啊?”
天一:“但故事中沒有別人了。”
二木:“我都不知道媽媽這個事。”
天一:“對哈。”
二木吐槽道:“我們這些人除了媽媽智商都可低了感覺。”
天一笑了笑。
曉彤對三人說:“哎這樣吧,我提醒你們一下這也不是甚麼很重要的點啊,你們現在把本合上,然後把眼睛閉起來。”
二木有點懵:“甚麼意思?這個本兒嗎?”
天一:“她要施展巫術了。”
二木合上本閉著眼。
包子對天一說:“咋你也會點啊~”
曉彤對二木說:“眼睛閉起來之後拿本轉幾圈。”
二木:“我這站不起來呀。”
天一:“拿本轉圈。”
曉彤:“本轉幾圈,本轉幾圈!”
二木明白了笑著拿著本轉圈。
包子哈哈大笑。
二木睜開眼說:“啊我明白你意思了。我是盲人!”
天一:“對我是盲人。”
二木:“我寫日記我哪知道哪邊是頭啊,(翻開本手拿筆)我能寫都不錯了,這麼寫了就,(指著本上自帶日期)這寫的星期六,然後我就(翻頁)往前翻著寫了,我以為這是正面。”
天一:“那週六…”
二木閉合起本來說:“這麼的,這反了嗎。”
天一:“啊對啊。這麼的。”
二木:“分不出正反,是這個意思是吧?”
天一:“那週六週日啥的是屬於是那個筆記本自帶的是不。”
二木:“對,就星期六。”
二木對曉彤說:“星期日不是我寫的是吧?”
曉彤:“是。”
包子:“這這這…啊~”
二木:“她是那麼寫,是這樣,挺巧的挺巧的說實話,這本挺巧。(指著湯麵)它最巧的點就是這個兄弟啊,第四篇日記是星期三。是因為我是從後往前寫。”
天一:“我還以為這個…”
二木:“這個只有我想到了。”
包子對二木說:“確實~咱仨確實你最聰明。”
天一:“是。”
二木對包子說:“兄弟你有點…讓著我的時候有點不得勁了。”
三人哈哈大笑。
二木笑著說:“你不能這樣啊,你不能這樣。”
線索:
1.故事中存在儀式
2.媽媽找到的眼睛是自己的眼睛
3.日記是完整的
4.變格元素是媽媽的巫術
5.“七宗罪”分別對應七個人
6.老太太是我的奶奶
7.妹妹是“暴食”
8.故事中不存在其他人
9.我肚子裡的孩子是從情人腹中取出的
10.故事中存在惡魔
11.日記只有一個視角
12.死者都死於星期六
13.媽媽想以“七宗罪”召喚惡魔
14.日記的順序是從後往前
15.星期六的日記是第一篇
16.我星期一才懷孕
17.媽媽將自己的眼睛取出來了
18.“七宗罪”分別指代七個部位
19.星期五爸爸不是真實存在的
20.故事發生在同一周
21.媽媽用每個人的一個部位拼湊成人
22.星期六的我還沒有完全拼湊好
23.身體僵硬是指我被拼接了
24.我不知道自己的身體被拼接了
25.媽媽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嫉妒”
本期MVP——(二木)
賽季總MVP
天一:5
包子:5
(二木:2)
湯底:
我生活在一個富裕的家庭,爸爸特別富有,可爺爺奶奶卻是鄉下人。爺爺特別易怒,奶奶特別懶。因此我特別嫌棄他們倆。我還有一個妹妹,特別能吃,簡直像一頭豬。我們的媽媽其實是我們的繼母,她雖然對我們很好,因為她不能生育,家裡人都特別嫌棄她。可爸爸一直想要一個男孩,加上他生性風流,於是他在外面找了一個情人。可情人並沒有多愛爸爸,她只想要他的錢,情人很快便懷孕了,媽媽特別嫉妒她。
媽媽特別想要自己的孩子,於是她整天關在屋子裡研究黑魔法。 她瞭解到只要找出七宗罪的人,各自取一個部位,就能召喚惡魔,誕下惡魔之子。 她發現我們家這些人正好能代表七宗罪,於是便實施了她的計劃。有一天她在我和爺爺之間製造了矛盾。爺爺憤怒的將我掐死,之後她便將全家人殺死,包括爸爸的情人。
爺爺對應七宗罪的憤怒,於是媽媽割下了他左邊的手臂。
情人對應七宗罪的貪婪,於是媽媽割下了她右邊的手臂。
爸爸對應七宗罪的色慾,於是媽媽割下了他的雙腿。
奶奶對應七宗罪的懶惰,於是媽媽割下了她的雙腳。
妹妹對應七宗罪的暴食,於是媽媽割下了她的身軀。
我對應七宗罪的傲慢,於是媽媽取下了我的頭顱。
媽媽將這些部位拼在一起,最後將情人的孩子放進妹妹的肚子裡,準備孕育惡魔,這樣她就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了。 可代表嫉妒的眼睛她一直沒有找到,她只好將這個沒有按眼睛的身體先喚醒(復活),由於這個身體是我的腦子,所以是以我的視角來寫下這個日記。 我因為看不見,所以沒有辦法分清日記本的反正。所以寫下的日記讓人看起來順序就是反的。 最後媽媽發現自己一直很嫉妒情人,她其實就是嫉妒。她興奮的將自己的眼睛取下來安給了我。我這才知道了一切,我恐懼的看著她在“我”的肚子上畫下了奇怪的紋路,接下來我只能默默等待惡魔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