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淵那句“你們自己是怎麼想的?”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石子,在王女士心中漾開了希望的漣漪。
她立刻挺直了些腰板,雖然依舊只坐了半個屁股,但語氣明顯急切和篤定了幾分,彷彿要將早已準備好的說辭一股腦倒出來:
“周律師,我們認為這個罪名它不成立啊!”
她語速加快,手指無意識地絞著帆布包的帶子。
“俺們之前也諮詢過兩個律師,人家律師都說了,這不算是拐賣!
第一,那法律上禁止結婚的幾條,俺們都仔細看過了,沒說不讓智障的閨女結婚啊!
第二,這事兒最關鍵的是,她們爹媽都同意的!爹媽都點頭了,這怎麼能算拐賣呢?俺姐姐就是幫忙牽個線,搭個橋,成全一樁好事罷了!”
她看著周文淵,眼神裡充滿了期待,希望能從這位看起來更厲害的大律師這裡得到肯定的答覆。
然而,周文淵聽完她這番顯然是重複了無數遍、也自我安慰了無數遍的理由後,臉上的溫和漸漸收斂,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法律人特有的嚴肅和冷靜。
他沒有立刻反駁,而是身體微微前傾,目光銳利地看著王女士,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
“王女士,你諮詢的那兩位律師,有沒有向你解釋過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他頓了頓,確保對方在聽,然後一字一句,清晰地說道:
“首先,這些女孩子,如果經過司法鑑定,確認存在智力缺陷,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們自己,有能力理解‘結婚’意味著甚麼嗎?有能力表達‘我願意’或者‘我不願意’嗎?”
王女士張了張嘴,想說甚麼,但周文淵沒有給她機會,繼續沿著邏輯鏈條向下剖析:
“你,還有你之前的律師,一直強調‘父母同意’。這其實就是預設了這些女孩智力有缺陷,需要監護人(也就是她們父母)來替她們做決定,對嗎?”周文淵的目光如同手術刀,“但這裡存在一個根本性的矛盾——監護人,有權決定被監護人結不結婚嗎?”
他看著王女士有些茫然的眼神,語氣加重:“這不是把自己繞進去了嗎?法律明確規定,因欺詐、脅迫結婚的,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告知的,婚姻可撤銷。而像這種,女方連結婚的基本概念都無法理解的情況,婚姻從根本上就是無效的!”
他雙手攤開,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你現在怎麼去確定,這場婚姻是那個女孩自己‘自願’的?我們律所處理過很多婚姻家事的案子,其中不乏婚後發現一方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情況。一旦鑑定屬實,婚姻是可以被撤銷,被視為無效的。”
周文淵的聲音低沉而有力,直指核心:“但現在這個案子的問題,已經超出了婚姻有效與否的範疇。關鍵在於,這個女孩,她可能連‘結婚’這兩個字代表甚麼都不懂!她是在她父母的意識操控下,被當做一個‘物品’,送到了男方家裡。這就有點問題了。”
他看著王女士,眼神裡沒有指責,只有一種基於事實的冷靜判斷:“這已經不是討論她們‘能不能’結婚的問題了。因為這個女孩本人,可能根本就不具備理解婚姻、同意婚姻的能力基礎。”
王女士聽著這番她從未深入思考過的道理,臉上那份篤定漸漸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絲委屈和固執,她小聲辯解道:
“可我覺得……他就是正常的嫁娶啊。在當地也辦了婚禮,熱熱鬧鬧的。結完婚之後,男方和女方家裡也一直有走動,後來還生了娃娃,日子不也那麼過著嗎……”
“在農村,這種情況很常見。”她似乎想用“普遍”來證明“合理”。
“常見,就代表合法嗎?”周文淵直接開口,語氣平和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從法律理論上,這根本說不通。”
他稍稍放緩語氣,彷彿在換位思考:“王女士,我這麼說,並非故意要反駁你,或者讓你難堪。我只是在告訴你,如果我是坐在審判席上的法官,你剛才的那些理由——‘父母同意’、‘辦了婚禮’、‘生了孩子’——這些,說服不了我。”
他進一步點破了媒人在其中的尷尬位置:“在我看來,如果你姐姐是以‘介紹婚姻’為目的,那麼她就必須預設雙方是具備結婚意願和能力的人。但如果她明知對方是智力缺陷,根本不懂婚姻為何物,那又何來‘介紹婚姻’這一說呢?”
周文淵的聲音清晰地在辦公室裡迴盪:“婚姻,歸根結底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是‘我願意’,而不是‘父母說了算’。”
王女士被這一連串縝密的法律邏輯打得有些發懵,她下意識地小聲喃喃,像是在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但是……但是我們之前諮詢的律師都說……”
周文淵直接擺手,溫和而堅定地打斷了她,他的眼神中透出一種更深沉的東西,那是對法律精神的堅守,也是對弱勢群體處境的悲憫:
“你們的律師,不停地、反覆地在強調‘父母都同意了’。我能理解,在農村環境裡,這似乎是一個強大的理由。但是,法律不能僅僅依據這個‘父母同意’就來判斷是非。”
他深吸一口氣,語氣變得凝重而富有力量:
“我要告訴你,法律保護的是任何一個人,即便她是一個智力有缺陷的女孩,法律也要為她張開保護傘!
不能因為大家都覺得‘這樣挺好’、‘解決了問題’,就犧牲掉這個最弱勢、最無法表達自己意願的女孩的基本權利!”
他的聲音不高,卻擲地有聲:“你這樣說,法律是不會同意的,所以,秉持法律的法官,也不會這樣去判。”
王女士聽到這裡,臉上委屈的神色更濃,甚至帶上了一絲不被理解的生氣,她脫口而出:
“那照你這麼說,全國有那麼多智力缺陷的女孩,她們就都不能結婚了嗎?她們就不要過日子了嗎?”
周文淵看著她激動的樣子,面色反而重新恢復了平和,他緩緩地搖了搖頭,目光越過王女士,彷彿看向了更深遠的地方,他的聲音裡帶著一種近乎詩意的悲憫,卻又無比現實:
“她們,不需要婚姻。”
這句話讓王女士愣住了。
周文淵繼續說道,語氣溫和而堅定:
“不是我們打著‘為她們好’的名義,去強行給她們匹配一個男人,一段婚姻。
她們可能就像天真懵懂的孩子,她們要的是陽光,是自由,是能在草原上奔跑,是能感受到風,是能看到蝴蝶,而不是一個她們可能根本無法理解和接納的‘丈夫’。”
“你不能說,‘我給她找個男人,就是為她好’。法律上認為,她這類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沒有權利同意是否結婚的,甚至……她們可能連‘性同意’的權利都無法清晰表達。
所以,當你在法庭上,反覆強調‘她父母都同意了’的那一刻,在法官聽來,可能是很悲哀的,悲哀到甚至想哭——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她的命運,難道她的父母就能完全決定了嗎?”
周文淵的目光重新聚焦在王女士臉上,充滿了嚴肅和告誡:
“你口中那個智力缺陷的女孩,她首先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可以隨意處置的貨物,不是一個能拿來買賣的工具!
她同樣有被尊重、被保護、按照自己所能理解的方式生活的權利!而不是由你們,打著‘為她好’的旗號,就可以輕易左右她的人生!”
他斬釘截鐵地說道:“這也正是法律所必須堅持和維護的底線,是法律的魅力所在,是它超越世俗人情,守護個體尊嚴的體現。”
最後,周文淵站起身,做出了送客的姿態,他的語氣恢復了職業的冷靜,卻帶著不容更改的決斷:
“現在,王女士,請你出去!你這個案子,我們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