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80章 口供(下)

2025-12-04 作者:煮翔的豬

周律師臉上露出一絲恰到好處的無奈,他將身體微微前傾,彷彿在回憶一個令人頭疼的場景:

“呂一……他與對方那名領頭者,確實有過幾句對話。”接著,他用一種近乎原景重現的語氣,複述了呂一那幾句驚世駭俗的“臺詞”——從“哪個大哥褲子拉鍊沒拉緊”到“餓了麼送餐部”,一字不落。

兩位辦案經驗豐富的刑警聽著這荒誕不經的對話,臉上的表情也變得十分古怪,想笑又覺得場合不對,只能強行繃住。王警官輕咳一聲,穩住心神,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

“周律師,根據你的複述,你認為,呂一是否存在言語挑釁的行為?”

這是一個陷阱般的問題。如果承認是挑釁,就可能為對方後續的暴力行為提供一定的“藉口”,甚至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然而,出乎兩位警官的意料,周律師竟然點了點頭,坦然承認:

“我認為,單從言語內容本身來看,呂一的行為,可能確實存在可以被認定為言語挑釁的成分。”

此言一出,王警官和李警官都愣了一下,有些意外地看著他。記錄的民警也停下了筆,抬頭等待他的下文。

周律師話鋒隨即一轉,語氣變得嚴肅而鄭重:

“但是,有一點我必須向貴方鄭重說明。

呂一先生,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患有雙向情感障礙,目前處於居家治療期。

從法律意義上講,在病情影響下,他可能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其刑事責任能力的認定也需要專業評估。

他的言行,往往不受常規邏輯和社交規範約束,這一點,他的病歷和主治醫生的證言可以證明。”

旁邊的記錄民警立刻將這一點詳細記錄下來,並標註“需核實”。

周律師並未停留於此,他繼續推進,如同一位經驗豐富的棋手,落子無悔,步步為營:

“而且,我認為,即便呂一可能存在口頭上的不當言行,這也絕非本案發生的主因,更不是對方實施嚴重暴力犯罪的合理藉口。”

他提高了些許音量,目光掃過兩位警官:

“如果你們仔細調閱並分析店內的監控錄影,就會發現兩個關鍵細節:

第一,在對方持械逼近、領頭者出言威脅的初期,呂一的第一反應是身體後撤,試圖躲避,表現出不願與對方發生直接衝突的意圖,並試圖尋找離開現場的途徑。

第二,在對方明確表示要動手,並揮舞兇器時,呂一的第一反應同樣是試圖後退,尋求空間,而非主動迎上去進一步激化矛盾。”

他頓了頓,給了警察消化資訊的時間,然後丟擲了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精神,正當防衛的前提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判斷防衛是否過當,應綜合考量侵害的強度、緊迫程度和防衛手段的必要性。在本案中,對方多人持械、主動尋釁、堵塞通道,侵害的強度、危險性和緊迫性都是極高的。

呂一雖有不當言辭,但其後續行為表現出明確的迴避衝突意願,是侵害行為的被動承受方。因此,我認為,呂一在本案中,對於不法侵害的升級,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過錯。”

他不僅分析了行為,還引用了法條,將呂一的個案行為提升到了法律原則層面進行闡釋。

接下來,周律師展現了他更為驚人的專業素養。他彷彿一位親臨現場的戰術分析師,開始對沖突爆發後,現場主要人員的每一個關鍵行為進行拆解和法律定性分析。

他首先提到了那個用酒瓶擊倒領頭壯漢的死士:

“關於那位首先使用酒瓶的先生,他的行為需要放在特定情境下看待。

監控影片應該可以清晰顯示,當時對方領頭者已經揮舞棒球棍,衝向並試圖攻擊坐在原位的林風先生,侵害行為已經發生且極具緊迫性。

該先生的行為,是在看到他人即將遭受嚴重人身傷害,且自身也可能面臨威脅的緊急情況下,為制止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必要的、迫不得已的反擊。

至於攻擊部位是後腦,在那種電光火石的混亂瞬間,要求普通人精準選擇打擊部位是不現實的,這屬於無意識攻擊,關鍵在於其目的是為了制止侵害,而非追求特定傷害結果。

因此,該行為並不具備故意傷害的直接故意,更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他的分析條理清晰,邏輯嚴密,將一次看似兇狠的“爆頭”行為,完美地嵌入了正當防衛的法律框架內。

不僅如此,周律師甚至注意到了現場並非林風“安排”的參與者——那兩位真正熱血上湧、跟著動了手的年輕食客。

“此外,現場還有兩位年輕人,根據我的觀察,他們與我們也素不相識。他們的行為,是在看到多人持械行兇,且已有人挺身而出制止犯罪的背景下,出於義憤和公民責任感,參與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雖然過程可能有些衝動,但其初衷是積極的,屬於見義勇為的範疇。他們的行為,與對方有預謀、有組織的持械報復行為,在性質上有本質區別。”

他巧妙地將這兩名真正“路人”的行為也納入到“制止不法侵害”的宏大敘事中,進一步強化了己方行為的正當性與正義性。

時間在周律師縝密的陳述中悄然流逝。當他終於結束髮言,身體微微後靠,恢復成標準的坐姿時,整個詢問室陷入了一片短暫的寂靜。

王警官和李警官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難以掩飾的驚歎和一絲……哭笑不得的意味。

王警官低頭看著面前記錄得密密麻麻、邏輯層次分明、甚至自帶法律依據分析的詢問筆錄,忍不住低聲吐槽了一句:“好傢伙……這東西整理一下,幾乎可以直接附上意見,當結案報告交上去了……”

李警官也苦笑著搖了搖頭,揉了揉有些發脹的太陽穴,感嘆道:“到底是專業律師……這思路,這口才,確實有點東西。”

他們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個涉案當事人,更像是在面對一位準備充分的辯護律師。他將複雜的現場衝突,拆解成了一個個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的行為單元,並用嚴謹的邏輯和法律語言重新編織,構建起一個幾乎無懈可擊的“正當防衛”敘事。

A−
A+
護眼
目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