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各位應該都不陌生吧?”
方潔霞揚了揚手中那份檔案:“有關他的背景簡報,各位手邊資料裡都有概述。”
“方警官!”
簡教官頷首,神情肅然:“周先生的事蹟,我們確實有所耳聞。但今天召集開會,具體所為何事?”
胡教官也點頭附和,目光裡透著疑惑。
他們剛把珠寶大盜移交完畢,飛虎隊和霸王花便被緊急召回。
白天任務失利,本以為免不了一頓狠訓,誰知半道上又被叫來這間會議室,一進門就看見周智的照片。
此人他們忘不了——君度酒店那場行動,兩人全程在後方盯控,親眼見過他如何拆局、破勢、反制。那種身手與氣度,想忽略都難。
“兩位都是警隊裡的尖子。”
方潔霞掃了他們一眼:“正式說事前,麻煩先翻翻手上的材料。”
“嗯……”
兩人眉心微蹙,心頭略有些不自在。
方潔霞警銜雖高,可彼此不屬同一編制,她並無指揮權。
但見彪叔等高層在座,只得按捺情緒,低頭翻開資料。
“這……怎麼可能?”
“情報是不是弄錯了?”
紙頁才翻兩頁,兩人便猛地抬頭,直直望向方潔霞。
資料內容實在太過意外——
他們原以為周智是警隊臨時借調的民間高手,結果上面清清楚楚寫著:社團身份,洪興社話事人。
這衝擊太強,幾乎撞碎原有認知。
如此身手、如此格局的人,竟混社團?
就算混,也該是香江響噹噹的一號人物吧?
可資料裡寫的,只是箇中層話事人——這反差太大,讓人一時難以消化。
其實周智的名字,在香江早有流傳。
他們不知情,並非情報閉塞,而是職責所限:
訓練營地處新界,二人常年駐守於此,平日帶訓、備課、督導,極少外派;
又皆未婚,生活圈子窄,訊息多來自任務簡報與內部通報;
而周智手握電視臺、報紙等喉舌,對外行蹤與身份,向來藏得極深。
他名字在坊間傳得響亮,可未經本人首肯,極少登上電視熒屏或見諸報端。
兩人對此一無所知,倒也合乎常理。
“別太吃驚,接著往下看!”
方潔霞似早料到他們這副模樣,未加解釋,只輕聲催促。
“我的天……”
簡教官一邊翻頁,一邊忍不住低呼。
資料雖屬概要性質,卻條分縷析:周智出獄後的一年裡,所行之事樁樁件件,清清楚楚。
同一個人身上,竟疊著這麼多事——像話本里的奇人,不似真人。
尤其最後一條:他轉身成了商界巨擘,躍居香江新晉富豪之列。
而這一切,僅用了一年。
一個剛刑滿釋放的人,眨眼之間,成了公眾熟知的實業家。
豈止是奇蹟?
“他……還是人嗎?”
簡教官合上資料,眼珠子幾乎瞪出眼眶,脫口而出。
單論身手,已近乎非人;再看江湖地位,亦非泛泛之輩;更別說商業版圖,橫跨數域、出手即成。
若非親眼所見,他絕難信世上真有這樣的人。
偏生,他還真見過。
“我拿話給你墊底!”
方潔霞語氣沉穩:“你眼前每一條,全屬實。你不信我,總該信警署情報處。”
“而且,白紙黑字寫的,全是查得實、對得上的。”
“那些尚無鐵證、不便落筆的,壓根沒往上報。”
“真要論起來,現實,恐怕比這份情報還扎眼。”
“那……那……”
簡教官喉結一動,嚥了口唾沫:“方警官,上頭該不會……想動他吧?這怕是……”
後半句他沒出口,但屋裡坐著的,哪個不是久經世故?
心照不宣罷了。
先說周智那身本事——尋常飛虎隊加霸王花聯手,未必能製得住。
再提他在江湖的身份,更不必多言。
單就“香江新晉富豪”這一層,若沒個站得住腳的由頭,誰敢輕易伸手?
他名下生意橫跨數業,尤以成衣製造為重——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真要一動,別的暫且不論,光是這一個環節稍有閃失,便可能牽動大批人生計。
到時激起的,就不只是風浪,而是實打實的社會震盪。
至於旁人嘴上喊喊“仇富”,那是沒碰著自己飯碗;一旦飯碗晃了,態度立馬兩樣。
“瞎琢磨啥呢?”
彪叔聽罷,眼皮一掀,毫不客氣地翻了個白眼:“你腦子短路,上頭可沒短路。”
“你能想到的坎,人家早就踩過三遍了。”
“叫你看材料,不是讓你在這兒胡思亂想——這事,輪不到你拍板,也不歸你操心。”
“難道……”
胡教官這時合上檔案,眉心微蹙,遲疑開口:“你們指的,是智宇安保培訓基地?”
相較簡教官,身為女性的她觀察更細、讀得更沉。
情報中關於智宇基地的記述,不僅篇幅最長,細節也遠超其餘條目。
“正是!”
方潔霞頷首:“胡教官果然敏銳,一眼就抓住了關鍵。”
“今天這場會,主題就是周智名下的智宇安保培訓基地。”
“據我們掌握的情報……”
隨後,她逐項展開說明:基地教官背景、課程設定、學員結業後的實戰表現……
警署顯然下了真功夫,內容詳盡得近乎檔案級別。
“不至於吧?這麼硬核?”
簡教官聽完,難以置信地脫口而出。
怪不得他驚愕——方潔霞講的這些,實在不像現實中該有的事。
普通人入訓,半年左右結業,最差也能一對五;
不光自訓骨幹,還接外部委培;
而委託方里,社團佔了大頭;
更離譜的是,所有參訓者,一律須修法律通識課。
“聽著荒唐?”
方潔霞抬眼直視他:“可它,就是真的。”
方潔霞嘆了口氣,語氣裡透著幾分疲憊:“這批受過正規法律培訓的,確實難對付。”
一提這事,她太陽穴就隱隱發脹。
老話講得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懂法理。
這些人系統學過法律,一落網,開口閉口不是“程式違法”,就是“基本權利保障”。
背起法條來,連主審的警員都得翻本子查——他們倒背如流。
更棘手的是,真掰開揉碎了查,要麼構不成案,要麼頂多罰個幾百塊。
不過,煩歸煩,倒也不是全無好處。
受他們影響,社團行事反而收斂不少。
明面上持械鬥毆、火併滋事這類事,近半年明顯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