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達貿易公司。
這幾個字像一把生鏽的鑰匙,插入了李正記憶深處某扇塵封的門鎖。他努力轉動,試圖推開那扇門,看清後面究竟藏著甚麼。
當時在公安局法制科那間堆滿卷宗的辦公室裡,昏黃的燈光,老舊的綠色鐵皮檔案櫃散發出淡淡的鐵鏽和黴味。陪同的年輕民警將幾份薄薄的卷宗放在他面前,語氣帶著例行公事的平淡:“李市長,這就是能找到的、和鑫達貿易公司相關的所有報案材料了。都是些經濟糾紛,年代久遠,經辦人都退休或調離了,沒甚麼價值。”
他當時點點頭,快速翻閱。正如民警所說,無非是A公司告鑫達拖欠貨款,B廠告鑫達收了預付款不發貨,C個體戶告鑫達合同欺詐……金額都不大,幾千到幾萬不等,在那個年代也不算小數目,但放在一堆涉及趙瑞龍當下數十億資本運作的線索裡,確實顯得微不足道。報案時間集中在1985到1987年。詢問筆錄極其簡略,往往只有報案人單方面陳述,鑫達方面的回應要麼是“找不到負責人”,要麼是“承諾還款/發貨但未兌現”,最後多以“經調解,雙方達成諒解/繼續協商”或“因證據不足/對方下落不明,無法進一步處理”結案,蓋上“不予立案”或“存檔備查”的藍色印章。
他當時關注點是趙瑞龍在豐慶當前的投資專案和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對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舊案,只是掃了幾眼,確認與當前調查無明顯直接關聯後,就放在了一邊。他甚至沒留意具體經辦民警的簽名,也沒細看那些調解書或不予立案決定書上的細節。
現在想來,這本身就是最大的疑點!鑫達貿易作為趙家早期走私活動的重要殼公司,牽扯的利益絕非幾萬塊錢那麼簡單。這些看似普通的經濟糾紛報案,會不會是知情者或受害者某種絕望的、隱晦的舉報?或者,是馮凱有意安排的“煙霧彈”,用來掩蓋他真正想隱藏的東西?
馮凱把錄音藏在這些卷宗裡的可能性很大!因為這些卷宗本身不起眼,內容無關痛癢,正常調查不會深究,但卻被歸入了公安系統的正式檔案,有了編號和儲存位置。更重要的是,李正因為調查趙瑞龍,調閱過這些卷宗!這符合劉強說的“你知”!
可是,具體是哪一份?當時有好幾份,卷宗號各不相同。他努力回憶那些藍色封皮上手寫的或蓋戳的編號。格式似乎是“豐公經字第XX號(年份)”。具體數字……完全想不起來了。只記得編號都很靠前,兩位數或者三位數,因為那是八十年代的案子。
如果錄音是實物(磁帶、微型光碟),會夾在哪一頁?還是說,整個卷宗本身就是一個“藏寶圖”,編號或者裡面的某個標記,指向另一個真正的隱藏地點?
李正感到一陣焦躁。記憶像隔著一層毛玻璃,看得見模糊的影子,卻無法觸及清晰的細節。他需要更具體的資訊!必須聯絡劉強!
但現在是白天,敲牆風險極高。王有福剛下最後通牒,林靜也可能隨時再來,守衛肯定比平時更加警覺。
他看了一眼窗外陰沉的天色,估算著時間。距離晚上九點十五分的“停電行動”還有十多個小時。他不能幹等。
他站起身,再次在房間裡踱步,目光掃過房間的每一個角落,彷彿這樣能激發靈感。書桌、床、椅子、衣櫃、衛生間……他的目光落在了熱水瓶上。
每天送餐會附帶一瓶熱水。熱水瓶是普通的塑膠外殼,銀色內膽。他走過去,拿起熱水瓶,輕輕晃動。裡面還有大半瓶水。他擰開瓶塞,裡面除了蒸汽,空無一物。
但他注意到,熱水瓶的塑膠提手上,靠近與瓶身連線的地方,似乎有一道非常細微的、新的劃痕,不像生產磨損,倒像是最近被甚麼硬物刻意劃過一下留下的白印。
是送餐員留下的?還是打掃衛生的人不小心碰的?李正不敢確定。他檢查了瓶身其他地方,沒有發現異常。
他放下熱水瓶,坐回書桌前,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現在,他手頭有幾條線索,但都殘缺不全:
1. 鑫達貿易舊檔案(可能藏有錄音,但具體編號和位置不清)。
2. 樓下209的行動密碼(明晚9點15分,停電)。
3. 祁同偉的出現和叫喊(帶來變數,可能提供新資訊或成為陷阱)。
4. 王有福的最後通牒(明晚前交材料)。
5. 林靜的心理攻勢(針對家人和戰友)。
這些線索交織在一起,指向明晚那個時間點,可能是一次總爆發。他必須在爆發前,儘可能掌握主動權,而“舊檔”錄音是關鍵中的關鍵。
他需要記起那份檔案的編號!哪怕只是一個數字!
他閉上眼睛,排除一切雜念,將自己重新“投射”回公安局法制科那間辦公室。陽光從高高的、佈滿灰塵的窗戶斜射進來,在佈滿劃痕的舊木地板上投下光斑。空氣沉悶。年輕的民警站在一旁。他坐在硬木椅子上,面前是幾張老舊的辦公桌拼成的臨時閱卷臺。那幾份藍色封皮的卷宗就攤開在面前……
藍色封皮……右上角有編號……手寫的黑色鋼筆字,墨水有些洇開,字跡工整但略顯刻板……“豐公經字第……”,後面的數字……好像是……7?17?47?不對,經偵案件的編號可能不是這個序列。也可能是“豐公治字”?
他記得有一份卷宗,裡面的報案人是個姓吳的木材加工廠老闆,狀告鑫達貿易收了定金不發貨紅木,金額八千元。調解書上似乎有馮凱的簽名?還是其他局領導的簽名?記不清了。
另一份卷宗,報案人是鄰縣的一個土特產收購站,說鑫達貿易用假支票騙走了幾車山貨,價值一萬二。這份卷宗裡好像附了一張泛黃的、模糊不清的支票影印件?還有一份銀行出具的退票通知?
還有一份……是關於一批“電子元件”的合同糾紛,報案方是省城的一家小公司,說鑫達提供的元件全是廢品,導致他們損失慘重。這份卷宗裡技術性描述較多,還有一份模糊的產品檢測報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