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1章兩規二
字寫得歪歪扭扭,像小學生寫的。寫完,他把筆扔在一邊,整個人像被抽空了力氣,癱在那裡。
“按手印。”王書記拿出印泥。
朱世崇伸出右手拇指,在印泥上按了一下,然後在簽名上按上手印。鮮紅的指印,像血一樣刺眼。
“好了。”王書記收起檔案,對身後的人說,“帶他走。”
兩個年輕人上前,一左一右站在朱世崇身邊。他們沒有動手,但那種姿態,那種壓力,讓朱世崇知道,他必須走了。
“我……我能收拾一下東西嗎?”他問。
“可以,簡單收拾一下。生活用品可以帶,其他東西暫時留在這裡,我們會保管。”王書記說。
朱世崇站起來,走到衣櫃前,拿出幾件衣服,塞進一個行李箱裡。又拿了幾件洗漱用品,幾本書。他的動作很慢,很機械,像是在拖延時間。
收拾完,他提著行李箱,看著這個住了十幾天的房間。這個他曾經以為能平安度過的房間,這個最終成為他政治生命終點的房間。
“走吧。”王書記說。
朱世崇被帶出房間,帶出走廊,帶下樓。樓梯裡很安靜,只有他們的腳步聲。賓館的服務員躲在服務檯後面,偷偷地看著,不敢出聲。
出了賓館大門,一輛黑色轎車停在門口。車是普通的帕薩特,但車牌是省紀委的。朱世崇被帶上後座,一左一右兩個人夾著他。王書記和老李上了前面一輛車。
車子啟動,駛出南郊賓館,駛入夜色。
朱世崇看著窗外。省城市的夜景在車窗外飛速倒退,路燈、樓房、街道,一切都那麼熟悉,又那麼陌生。他知道,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看這個城市的夜景了。從今以後,他將在一個封閉的地方,接受審查,等待審判。
車子駛上高架,向城外開去。朱世崇知道,那個“規定的地點”,一定在很偏僻的地方,很隱蔽的地方,一個外人找不到、也進不去的地方。
他突然想起家人。老婆、兒子、女兒,他們怎麼樣了?成功出國了嗎?安全了嗎?
他轉頭,問旁邊的人:“同志,我能問個事嗎?”
“你說。”旁邊的人很年輕,三十歲左右,語氣還算客氣。
“我家人……他們怎麼樣了?”
年輕人看了他一眼,沒說話。
“我就是問問,沒別的意思。”朱世崇說,“我老婆身體不好,兒子女兒在國外,我擔心他們……”
“朱書記,您家人的事,我們不清楚。”年輕人說,“您現在要做的,是把自己的問題說清楚。家人的事,組織上會妥善處理的。”
妥善處理?甚麼意思?是已經控制了?還是放走了?
朱世崇不敢再問。他知道,問也問不出甚麼。他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
車子在夜色中疾馳,駛向未知的命運。
凌晨四點,省委黨校培訓中心。
這裡位於省城市市郊,背靠山區,環境清幽,平時是用來培訓幹部的。但今天,它有了另一個功能——審查朱世崇的“規定地點”。
車子駛入院子,在一棟三層小樓前停下。樓很舊,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建的,外牆爬滿了爬山虎,在夜色中顯得陰森森的。樓裡亮著幾盞燈,在黑暗中像幾隻眼睛,冷冷地看著來客。
朱世崇被帶下車,帶進樓裡。一樓是接待廳,空蕩蕩的,只有幾張沙發,一個茶几。牆上掛著“實事求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標語。標語很新,顯然是剛掛上去的。
“朱書記,這邊請。”一個工作人員引著他上了二樓。
二樓是住宿區,一條長長的走廊,兩邊是一個個房間。走廊裡鋪著地毯,踩上去沒有聲音。燈光很暗,氣氛很壓抑。
走到最裡面的一個房間,工作人員開啟門。房間不大,十幾平米,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衛生間。窗戶上裝著鐵欄杆,外面是防盜網。房間裡很乾淨,但也很簡陋,像監獄的牢房。
“朱書記,您暫時住在這裡。生活上有甚麼需要,可以跟我們說。但按規定,您不能外出,不能和外界聯絡,不能見外人。希望您理解。”工作人員說。
朱世崇點點頭,沒說話。他還有甚麼不理解的?他現在是“雙規”物件,是審查物件,是失去自由的人。
工作人員出去了,關上門。門外傳來落鎖的聲音。
朱世崇坐在床上,看著這個房間。白色的牆壁,灰色的地面,鐵欄杆的窗戶。這裡,將是他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生活的地方。也許幾個月,也許幾年,也許……餘生。
他把行李箱放在牆角,走到窗邊,看著窗外。窗外是一片空地,遠處是山,黑黝黝的,像一頭沉睡的巨獸。天還沒亮,東方有一絲微光,但很微弱,不足以照亮這個世界。
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剛當上縣委書記的時候。那時他三十八歲,住在縣委招待所裡,房間也很簡陋,但那時候他充滿幹勁,充滿希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處理檔案,下鄉調研,開會部署。他覺得,他可以用自己的努力,改變一個縣的面貌,改變老百姓的生活。
他做到了。那個縣在他手裡,經濟翻了一番,老百姓的生活好了很多。老百姓都說他是“朱青天”,是“好官”。
是甚麼時候開始變的?是從當上市長開始?還是從調來島城開始?或者,從認識李薇薇開始?
不,也許更早。從他第一次收錢開始,從他第一次用權力為親屬辦事開始,從他第一次違背原則開始。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他就是那個堤,那些“第一次”,就是蟻穴。一個,兩個,三個……蟻穴越來越多,堤壩越來越脆弱,最終,轟然倒塌。
現在,他倒下了。倒在自己的貪婪裡,倒在自己的僥倖裡,倒在自己編織的關係網裡。
但倒下就倒下吧,至少家人應該能保住。老婆去了溫哥華,兒子女兒也要過去,他們在國外,有房子,有錢,能活下去。這就夠了。
只要家人能活下去,他坐牢,他判刑,甚至他……死,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