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冠宏也喝多了,說話的聲音也很大:
“是啊,誰不想過正常人的好日子。
我也不想當街溜子,頑主說起來好聽,其實就是沒事兒閒的。
你們別覺得我的日子就好,其實都一樣。
前些年我爸被下放了,我從小又沒了媽,我一個人活在那麼大屋子裡孤單又寂寞。
我不去街上溜達,一個人在屋子裡,我害怕,我寂寞。
這兩年環境好了,我爹的職位也復原了,但是這麼些年對我的影響太大了。
上學沒好好上,甚麼也不會,甚麼技能也沒有。
我想找工作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沒有一技之長,工作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就算我爸是幹部,那又怎麼樣?
還不是沒人要我。”
白胖子也自嘲起來:
“都不容易,我也挺難。
大家都說我膽子小,是個膽小鬼,這我承認。
我特麼的遇見事兒就是膽小,這都是當年我爸媽出事,很多人闖進我家帶走我爸媽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我也不想這樣,但是無論我怎麼做也改變不了。
我和冠宏一樣,家裡出了事兒,又沒有怎麼正經上過學甚麼也不會,自然也找不到工作。
其實我也有理想。
我喜歡寫作,當一個個文字在我筆下組成讓我喜愛的文章,我就有著莫名的自豪感。
工作的事兒我也不想了,我決定了,我以後就是要寫文章要當作家。
我要看到我的文字變成油墨印成的鉛字出現在報紙上,出現在書店裡的書籍上。
我有好多想法要寫,我有好多話想說出來。”
鄭慧穎也被感染到了。
她也說出了她內心之中的想法:
“你們幾個不要臉的,一直說我是個假小子。
這我承認。
我也是因為被家裡影響到,才變成這個樣子的。
父母被下放之後家裡就剩我一個。
我必須要堅強起來,必須要讓那些看笑話的人看不成。
我家雖就剩我一個了,我雖然是個姑娘,但是我一定要像男人一樣頂天立地,把家撐起來。
我從小就特別敬佩我爸。
我一直想當兵,我的理想就是當一個人民子弟兵,為國家衝鋒陷陣,保家衛國。”
別人都說了,劉光福也不能和別人不一樣。
要不然這些人一定不會放過他。
再說他的將來他早就設想好。
也沒有甚麼不可說的。
“我的情況,大家都知道。
68年我16歲 就下鄉做了知青,直到今年才回來。
我學歷不高,也就初中畢業。
這麼多年也沒別的本事,只是在村裡面種地打糧食。
幸虧唱歌跳舞這方面我還有幾分天賦。
在鄉下做知青的時候,村裡的一個被下放的右派是一所大學的音樂教授。
我有幸從他那裡學了些音樂知識。
從此我找到了我的方向。
唱歌跳舞是我所喜歡的,也是我為數不多擅長的。
將來我打算在這方面有所發展。
迪斯科,搖滾樂,還有其他各種歌曲我都喜歡。
這些東西現在這麼時髦,我認為這不僅僅是我們年輕人追求時尚的衝動,更是一種時代的召喚。
將來這方面大有所為。”
大家喝了酒說的話明顯比平常認真了許多,而且都是大家內心真實的想法。
馬冠宏舉起酒杯大聲提議:
“挺好的,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的理想。
希望將來我們都能完成願望。
我提議大家乾一杯,為了將來,為了理想!”
6個人舉起手裡的杯子碰到一起。
說實話,有時候說說心裡話確實能發洩心裡的壓力。
他們是大多數人眼中的街溜子,但是他們真的不是不學無術。
只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與社會脫了節而已。
劉光福忽然有了一個想法。
“冠宏,你說我們成立一個樂隊行不行?
一個樂隊大概需要4個人,主唱,吉他手,貝斯手和鼓手。
我會彈吉他也可以唱,如果再找一個貝斯手和鼓手就差不多可以成立了。
聽說人家國外樂隊表演可以收門票。
到時候我們也找一個場所,只要我們樂隊唱的歌有吸引力,能讓來聽歌的人願意付費,那麼我們就有掙錢的可能。
比如說每個人收費一毛錢,如果有100個人,那可就是10塊錢。
一天10塊也不少了。
除去費用,應該能讓我們有所收穫。
掙了錢我們就不是無業遊民了。
雖然不是甚麼正經企業,但是我們也是透過雙手養活自己。
你們覺得怎麼樣?”
馬冠宏聽了之後眼前一亮,他忽然雙手一拍頗為贊同。
“福哥,你這個主意真不錯!
你可以當主唱,也可以兼職吉他手。
我們大院裡我還認識一個鼓手,他打的架子鼓水平也不錯。
這麼一看,就差一個貝斯手了。”
他轉頭又看了看馬二奎和馮褲子。
“正好咱們這夥兒人裡,就福哥,二奎,還有馮褲子你們三個人生活條件差了些。
如果成立了樂隊,那可是要大幹一場。
二奎和馮褲子也可以參與進來。
二奎能打能殺,手底下也有小弟,你可以看場子避免有人故意搗亂。
馮褲子能說會道,到時候宣傳置辦場地還有其他一些雜活兒都可以幹。
如果真能掙錢,你們三個有了收入。
不過如果想要幹成,還需要找一塊合適的場地。
還有各種裝置,比如說樂隊需要的架子鼓,吉他,貝斯燈光、音響等等。
現場還要準備一些桌椅板凳,總不能讓人們站著吧。
這些東西想要置辦齊全,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需要不少資金和人脈。
大家可以想一想,有人的出人,有力的出力。
要是真的能幹成,沒準還真是一件大事。”
聽到這裡所有人都興奮起來。
這可是一份事業,而且也符合年輕人的理念。
如果做好了,他們就不再是無業遊民。
白胖子很是興奮。
“我認識一個人,是我二姑家的表弟。
他也是大人們眼中的街溜子。
不喜歡上班,就喜歡鼓搗音樂,他還透過關係從國外弄回來了一把貝斯。
我二姑整天罵他不學無術,我可以把他叫過來,他一準兒樂意!
錢不錢的無所謂,能玩音樂他就高興。”
鄭慧穎小臉興奮,覺得參與這樣的一件事兒很有成就感。
她把小手高高舉起。
“我媽是文工團的,我經常去她在的文工團。
我在那裡見過一套淘汰下來的架子鼓,雖然已經很破舊了但是還能用。
我看看能不能想辦法把架子鼓從文工團借出來,實在不行,只能花錢買了。”
馬冠宏思考了一會兒也有了想法。
“我認識一位叔叔,是我家遠房親戚。
他在印刷廠裡的工會工作。
他們那裡有一間庫房,面積還不小。
我們可以租下來,他們工廠公會里還有一些音響裝置,我們也可以想辦法租下來。
要是買新的音響估計咱們也買不起,我覺得租裝置也挺好的。”
馮褲子也特別想參與進來,他也要證明自己的價值。
“我二舅在回收站上班。
前一陣我聽說他們那兒有一批破舊的桌椅板凳要處理。
我去看看能不能便宜拿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