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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刑部明察

2026-01-29 作者:逍遙神王羽

工部的水,比李孝預想的更深,也更渾。孫銘在工部員外郎的位置上,已經坐了半個月。

他謹記皇帝的囑咐,“眼睛放亮些,耳朵伸長些”,每日按時點卯,謙遜地向同僚請教,耐心地翻閱那些可以接觸到的、關於水利漕運的陳年卷宗。

皇帝也兌現了承諾,下旨讓他“協理”今冬河南道水利工程的物料稽核。這差事繁瑣而細緻,需要核對各州縣上報的物料種類、數量、價格,還要與過往年份的賬目比對,防止虛報冒領。

孫銘做得很認真,甚至有些過分認真,每一筆款項都要反覆驗算,每一份物料的來源都要追根究底。

他的認真,起初讓工部一些相關胥吏頗感壓力,甚至私下抱怨這位新來的“天子近臣”太過較真,不懂規矩。但很快他們就發現,孫銘的認真似乎只停留在紙面。

對於那些明顯不合常理的報價,比如某地石料價格比鄰縣高出三成,孫銘會提出問題,但在得到“此地石質特異,開採不易,運輸路遠”之類的標準回覆後,也就不再深究。

對於物料供應方背後可能存在的門路和關係,他更是碰都不碰。

他像一隻謹慎的工蟻,忙碌在龐大的工部文書體系邊緣,將表層的資料整理得井井有條,卻始終無法觸及核心的運作機制,更別提那些被嚴密保護起來的礦冶、軍器領域。

他想接觸的那些“可以說話、可以做事”的“人”,要麼對他客氣而疏遠,要麼只是些無關緊要的低階吏員。

半個月下來,除了累得眼下發青,孫銘感覺自己對工部的瞭解,依舊隔著一層厚厚的、柔軟的、卻無法穿透的帷幕。

紫宸殿裡,李孝聽著孫銘每日雷打不動、事無鉅細的彙報,臉上的表情從最初的期待,漸漸轉為平靜,再到難以察覺的淡漠。

他知道孫銘盡力了,但有些壁壘,不是單靠個人的勤勉和聰慧就能打破的。

那是數十年來,以李貞為核心,以趙明哲、閻立本、墨衡等技術官僚為骨架,以無數既得利益者為血肉,構建起來的一個龐大而精密的體系。

這個體系有著自己的執行規則、利益鏈條和排外本能。他這位年輕的皇帝,和他派去的“欽差”,在這個體系面前,就像試圖撼動大樹的蚍蜉。

挫敗感,如同附骨之蛆,一點點啃噬著李孝的耐心和信心。杜恆勸他隱忍,可隱忍到何時?難道真要等到皇叔老去,或者自己也被這日復一日的“傀儡”生涯磨平了所有稜角?

就在李孝感到前路晦暗,胸中那股鬱氣難以排遣之時,轉機,以一種他未曾預料到的方式,悄然降臨。

這一日,攝政王府的正式公文,經由內閣,下達到了皇帝和刑部。

內容是關於刑部權責的調整:自即日起,全國各道、州、縣所判徒刑、流刑以下案件,仍按舊制,由刑部、大理寺複核;唯死刑案件,需“恭呈御覽”,由皇帝最終勾決。

然而,公文後附有一條補充:為“明慎用刑,以廣皇仁”,特將“天下死刑以下案件”(即徒刑、流刑案件)的最終複核權,正式移交皇帝陛下。今後各道上報此類案件的終複核準,皆需呈送御前,由皇帝陛下親筆硃批定讞。

這意味著,除了最頂層的死刑勾決權,全國每年大量的徒刑、流刑案件,其最終的生殺予奪、輕重裁量之權,從法理和程式上,正式交到了李孝手中。

這不再是“監管”水利漕運那種可以推諉、可以敷衍的“實務”,而是實打實的、可以決定成千上萬人命運的司法權力!

公文是李貞親自簽發的。理由冠冕堂皇,“陛下春秋日盛,當習知刑獄,體察民情,此乃仁君之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這同樣是權力分割的一部分,將繁瑣、量大、容易引發民怨的“中低端”刑名事務剝離出來,交給皇帝處理。

而真正重大、敏感、涉及朝堂爭鬥或地方豪強的要案、死刑案,其調查、審訊、擬判的核心環節,依然牢牢掌控在刑部,或者說,掌控在狄仁傑手中。

然而,對此刻的李孝而言,這無疑是久旱逢甘霖。與在工部那種有力無處使、有眼看不見的憋悶感不同,刑名之事,是看得見、摸得著的。

一樁樁案件,一頁頁卷宗,關乎具體的人命、是非、曲直。他可以憑藉自己的判斷,去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去彰顯“皇權”的“公正”與“仁德”。

這比在工部對著冰冷的數字和圖紙,要有成就感得多,也更能直接地樹立他個人的威信。

李孝幾乎是迫不及待地,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這項新獲得的權利中。紫宸殿的偏殿,很快被臨時改造成了他的“司法辦公室”,堆滿了從刑部調來的、來自全國各道的案卷。

他不再滿足於只看刑部和大理寺複核過的、摘要性質的“讞冊”,而是要求調閱原始的案件卷宗,包括最初的報案記錄、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物證清單、各級衙門的審轉記錄、乃至案犯本人的口供。

他每日花大量時間埋首於這些散發著陳舊墨味和淡淡黴味的卷宗之中,常常批閱至深夜。杜恆有時會來協助,替他初步篩選、分類,或就一些法律條文進行解釋。

孫銘在完成工部日常事務後,也會過來幫忙整理、抄錄。年輕的皇帝彷彿找到了新的戰場,精神前所未有的集中,連眼底因失眠而生的青黑,都似乎被一種異樣的神采所掩蓋。

很快,他的“明察秋毫”就顯現了出來。

那是一起從江南道蘇州府上報的“謀財害命”案。案卷顯示,本地一綢緞商在外出收賬途中,被人劫殺於郊外,隨身錢貨被洗劫一空。

官府抓獲了一名在附近出沒、身有血跡、且持有部分贓物的流浪漢張三。張三起初承認殺人,後又翻供,聲稱是屈打成招。

但蘇州府、江南道按察使司兩級複核,均認為證據確鑿:有目擊者見其形跡可疑,有死者財物為證,有其本人最初畫押的口供,遂擬判斬立決,案卷連同人犯一併解送京城,等候刑部最終複核和皇帝勾決。

這案子在刑部看來,並無太大疑點。流浪漢劫殺行商,是常見案件。證據鏈看似完整,人犯也已押解至京,關在大理寺獄。按照流程,刑部郎中複核無誤後,便可附上意見,呈送御前勾決了。

但李孝在翻閱原始卷宗時,卻皺起了眉頭。他指著證言記錄,對杜恆道:“太傅,你看。這第一個目擊的樵夫說,他是辰時三刻左右,在落霞山南麓見到一個‘形似張三的慌張男子’。

而第二個證人是死者的夥計,他說他家主人是辰時正從城裡出發。從城裡到落霞山南麓,快馬也需兩刻鐘。

就算死者一路疾行,到遇害地點,也至少是辰時二刻之後。那樵夫如何在張三逃離現場、死者尚未到達的辰時三刻,就‘看到形似張三的慌張男子’從現場方向出來?時間上對不上。”

杜恆接過卷宗,仔細看了看那幾行略顯潦草但意思清楚的記錄,沉吟道:“或許是樵夫記錯了時辰,又或者,他看到的並非兇犯,只是巧合?”

“還有這裡,”李孝又翻到物證記錄,“起獲的贓物,只有部分散碎銀兩和一枚成色普通的玉佩。而據死者夥計證言,死者此次外出收賬,收取的至少是兩家綢緞莊的貨款,數額不小,且多是便於攜帶的金葉子和小額飛錢。

兇犯若為劫財,為何只拿走這點散碎銀兩和一枚不值錢的玉佩,卻將更值錢、更方便隱藏的金葉子、飛錢棄之不顧?這不合理。”

杜恆的眉頭也蹙了起來。他是文學侍從之臣,對刑名並非專精,但基本的邏輯判斷是有的。經李孝這麼一分析,這案子的確存在疑點。

“陛下是想……”

“朕要親審這個張三。”李孝放下卷宗,語氣堅決。

次日,在大理寺獄一間特意收拾過的審訊室裡,李孝隔著桌案,見到了被帶上鐐銬的案犯張三。那是個約莫四十歲的漢子,面黃肌瘦,衣衫襤褸,眼神渾濁,帶著長期關押的麻木和驚懼。

但當李孝用平和的語氣,並非審問,而是像聊天一樣,讓他重新敘述當天經過時,張三那麻木的眼睛裡,驟然爆發出強烈的情緒,是委屈,是恐懼,還有一絲絕望中抓住浮木般的希望。

他語無倫次,但關鍵點說清楚了:那天他確實在落霞山附近撿柴,也確實撿到了一個沾血的舊包袱,裡面有些散碎銀兩和一枚玉佩。他貪心,藏了起來。後來聽到出了人命案,官府抓人,他害怕,想逃跑,結果被抓。

在衙門裡,他受不了刑,胡亂承認了。但人真的不是他殺的,他連只雞都不敢殺。

“那包袱你在哪裡撿的?具體甚麼時辰?”李孝問。

“就在……就在落霞山北面那個破土地廟後面,一堆亂草裡。時辰……記不清了,大概……天剛亮不久?我起得早,想去撿點乾柴……”張三努力回憶著。

天剛亮不久,那就是卯時左右,比樵夫聲稱看到“慌張男子”的辰時三刻,早了一個多時辰。地點也不同,是北面,不是南麓。

李孝又問了幾個細節,包括包袱的具體樣子,裡面除了銀兩玉佩還有甚麼,張三雖然緊張,但回答得並無矛盾。

尤其當李孝問到包袱的補丁和係扣的樣式時,張三的描述,與卷宗裡作為“物證”記錄的包袱特徵,完全吻合。這說明,張三至少真的見過、拿過那個包袱。

訊問結束,李孝心中疑雲更重。他回到紫宸殿,再次調閱卷宗,並讓杜恆找來蘇州及周邊地理志,仔細研究落霞山附近的地形、道路。

“太傅,你看,”李孝指著自己簡單勾勒的示意圖,“如果張三在卯時於土地廟北撿到包袱,而樵夫在辰時三刻於南麓見到可疑男子,時間地點都對不上。

除非兇手另有其人,在殺人劫財後,因為某種原因,將部分不那麼值錢的贓物丟棄在北面土地廟,然後逃離。而張三,只是倒黴地撿到了贓物。

真正的兇手,可能早就帶著值錢的金葉子、飛錢,從其他路線逃走了。官府根據贓物和樵夫的模糊指認抓了張三,刑訊之下,冤案自成。”

杜恆看著那示意圖,又看看皇帝因專注而微微發亮的臉龐,心中一時感慨。

這位年輕的天子,在工部碰了壁,卻在刑名案卷中,展現出了驚人的細緻和邏輯推演能力。

這或許不是帝王最重要的才能,但絕對是一種可貴的天賦。

“陛下明察秋毫,此案確有蹊蹺。”杜恆拱手道,“只是,案卷已定,人犯已押解至京,若發回重審,恐涉及江南道、蘇州府各級官吏的考成,阻力不小。刑部那邊,原先的複核意見是‘證據已足,可按律處決’。”

李孝抬起眼,年輕的臉上浮現出一種混合著執拗和銳氣的神情:“人命關天,豈能因怕麻煩、顧臉面而將錯就錯?刑部那邊,朕去說。此案,必須發回江南道,由按察使司重審!

要他們徹查,那批失蹤的金葉子、飛錢去向,追查案發前後所有可疑人物,尤其是……有能力、有膽量劫殺行商,並能迅速處理大宗財物的人!”

他特意在“有能力、有膽量”上加重了語氣。一個流浪漢,顯然不符合這個條件。

當李孝將自己的發現和意見,透過正式程式批轉刑部時,果然在刑部引起了波瀾。

負責此案的刑部郎中認為,案卷齊備,人證物證俱在,案犯亦有口供(雖然後來翻供,但翻供乃世間常事),發回重審是小題大做,且有損朝廷法度威嚴。

甚至有人私下議論,陛下這是新官上任,想借題立威,故意找茬。

然而,沒等這種議論發酵,一個重量級的人物表態了。

內閣大學士、實際掌管刑部事務的狄仁傑,在得知皇帝的質疑和決定後,公開在刑部表示:“陛下能於案牘之中見疑,於細微之處察冤,此乃社稷之福,百姓之幸。刑名之事,關乎人命天理,理當慎之又慎。

既有疑點,發回重審,正是‘明慎用刑’之本意。刑部當遵陛下旨意,即刻行文江南道,著其限期重審,務必水落石出!”

狄仁傑的公開支援,瞬間平息了所有雜音。誰不知道,這位狄閣老是攝政王最倚重的能臣之一,素以斷案如神、鐵面無私著稱。

他表態支援皇帝,不僅是因為皇帝佔理,恐怕也代表了攝政王府的態度,至少在司法公正的層面上,支援皇帝行使他的權力。

刑部的效率立刻高了起來。重審的文書以六百里加急發出。

狄仁傑甚至還從自己直屬的、精於刑偵的“清吏司”中,抽調了兩名幹練的官員,攜帶他的親筆信,前往江南道,名義上是“協查”,實則是監督重審過程,防止地方官宦相護,敷衍了事。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李孝一邊處理其他源源不斷報送上來的刑名案件,一邊關注著江南那樁案子的進展。

他批閱案卷越發仔細,也越發得心應手,接連駁回了數起證據不足、量刑可疑的案子,要求下面複查。

雖然大部分案件並無顛覆性改動,但這種認真審慎的態度,逐漸透過刑部的渠道,傳到了地方官員耳中,無形中給下面形成了一種壓力:皇帝在看著,判案需更謹慎。

終於,江南道的重審結果,連同狄仁傑派去官員的密報,一同送達了京城。

真兇抓到了。並非甚麼江洋大盜,而是蘇州本地一個頗有名望的綢緞莊少東家,姓沈。其家族與死者有生意競爭,又因一筆舊債結怨。

沈某覬覦死者當日收取的大額貨款,買兇殺人,劫走財物。為轉移視線,故意將部分零碎贓物丟棄在偏僻處,偽造流竄作案的假象。不料被流浪漢張三撿到,陰差陽錯。

真正的兇犯和兩名幫兇,已在確鑿證據面前供認不諱。失蹤的金葉子、飛錢,也在沈家別院的密室中起獲大部分。

真相大白,冤情得雪。張三被當堂釋放,官府給予些許補償。真兇沈某及幫兇被判斬立決,家產抄沒。

蘇州府、江南道相關初審、複審失察的官員,被狄仁傑雷厲風行地彈劾、降職、罰俸不等。

訊息傳開,朝野為之震動。

雖然這並非甚麼驚天大案,但皇帝陛下於日理萬機之中,能從堆積如山的案卷裡發現疑點,力排眾議,堅持重審,最終使冤者昭雪,真兇伏法,這無疑是“仁德”、“明察”的絕佳例證。

一時間,讚譽之聲鵲起。就連一些原本對李孝不甚在意的清流官員,也不得不對這位年輕天子的細心和擔當刮目相看。

紫宸殿內,李孝看著刑部呈上的最終結案奏報,以及狄仁傑附上的、對江南道相關官員的處理意見,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多日來的疲憊,彷彿在這一刻得到了緩解。

他拿起硃筆,在結案奏報上,鄭重地批下一個“準”字,然後親自起草了對涉案官員的處分意見,文辭懇切,既申明瞭法度,也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意味。

“太傅,”他放下筆,看向一旁含笑而立的杜恆,語氣中帶著一絲久違的輕鬆和隱隱的自信,“看來這刑部,倒是朕能做些實事的所在。”

杜恆微笑著躬身:“陛下聖明。司法乃天下公器,持之正,則民心附。陛下能於此道用心,明察秋毫,申雪冤屈,天下人必感念陛下仁德。此乃固本培元之基也。”

李孝點了點頭,目光落回案頭那厚厚一摞等待他硃批的刑名案卷,感覺那不再是沉重的負擔,而是一個個可以讓他施展、可以讓他獲得認可、可以讓他真正觸控到“權力”實感的機會。

工部的挫敗感,似乎被刑部這小小的成功沖淡了些許。或許,皇叔將這看似繁瑣的刑名複核權交給他,並非全是虛與委蛇,也未必不是一種……另類的考驗和路徑?

然而,年輕的皇帝並不知道,就在他為自己在司法領域初露鋒芒而稍感慰藉之時,一份來自慕容婉的密報,已經放在了攝政王府李貞的書案上。

密報除了詳述江南沈氏案的始末,還附上了另一條資訊:那位在蘇州乃至江南都頗有根基、其子因罪被判斬、家產被抄沒大半的沈氏家主,並未就此認命。

他變賣了剩餘的部分產業,籌集了鉅額金銀,已悄然抵達神都洛陽。連日來,正透過各種關係,試圖結交朝中某些“說得上話”的權貴,其活動甚是隱秘,也甚是活躍。

李貞看完,將密報輕輕丟在一邊,端起手邊的雨前龍井,吹了吹浮沫,啜飲一口,對侍立在一旁的慕容婉淡淡道:

“知道了。沈家的事,按律辦便是。至於那位沈老爺……既然喜歡在洛陽活動,那就讓人看著他,看看他都喜歡找誰‘說話’。”

他放下茶盞,目光投向窗外庭院中一株在冬日裡依舊蒼翠的羅漢松,彷彿只是提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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