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所後,沃斯立刻拿出紙筆,準備開始寫作。但剛寫了幾個字,他又停下了。
“等等,我需要再仔細研究一下這個世界的出版情況。”
湯姆和傑瑞看著他又坐立不安的樣子,有些無奈地對視一眼。這傢伙剛才在網咖就已經很興奮了,現在又要幹甚麼?
“我記得剛才在網上看到有些出版社的資訊,讓我再確認一下投稿方式。”沃斯翻找著剛才記下的筆記。
經過一番整理,他發現2007年的美國出版行業確實還是以傳統投稿為主。
作者需要先寫一份詳細的作品簡介和樣章,然後郵寄給出版社編輯。網路投稿雖然存在,但還沒有成為主流。
“這倒是省事了,不用折騰甚麼網站建設。”沃斯鬆了口氣。
“直接投稿給出版社就行。”
但緊接著,另一個問題讓他犯了難。
“美國讀者真的會喜歡華夏的玄幻小說嗎?”沃斯皺著眉頭。
“甚麼練氣、築基、金丹、元嬰,這些概念對美國人來說會不會太陌生?”
他想起剛才在網上看到的資訊,美國現在的主流小說確實以奇幻、科幻、懸疑為主。
但那些奇幻小說大多是《指環王》、《哈利波特》那種西方魔法體系,和華夏的修仙玄幻完全是兩碼事。
“如果寫《鬥新蒼穹》,美國讀者看到‘鬥氣化馬’會不會一臉懵逼?”沃斯越想越擔心。
“萬一沒人看懂,那不就撲街了?”
湯姆注意到沃斯愁眉苦臉的樣子,走過來拍了拍他的腿,彷彿在問:怎麼了?
“我在考慮寫甚麼型別的小說比較好。”沃斯解釋道,“玄幻小說可能太難懂了,得換個思路。”
他重新梳理著前世看過的各種網路小說型別。玄幻、仙俠確實有文化壁壘,但還有其他型別啊!
“重生!穿越!”沃斯眼睛一亮,“這種題材最容易理解了,而且還能結合美國本土的歷史背景!”
重生穿越類小說的核心很簡單:主角死了或者意外穿越到過去,憑藉對未來的瞭解改變命運。這種設定不需要複雜的世界觀,任何文化背景的讀者都能理解。
“而且還可以寫得很爽!”沃斯興奮地站起來,“主角知道股市走勢、知道歷史事件、知道誰會發財誰會倒黴,想不爽都難!”
傑瑞好奇地爬到桌子上,看著沃斯在紙上寫寫畫畫。
沃斯開始構思各種吸引眼球的標題:
《南北戰爭爆發,林肯總統三次請我出山》——重生到南北戰爭時期,憑藉現代軍事知識幫助林肯,成為傳奇軍師。
《阿富汗兵王回歸,女兒竟被困蘿莉島》——退役特種兵重生,發現女兒被拐賣,開啟復仇之路。
《開局簽到武器系統,我成了美國最大軍火商》——穿越到二戰前夕,靠系統簽到各種先進武器,發戰爭財。
《穿越開局911,看我如何拯救雙子塔》——穿越到2001年,阻止911事件,成為國民英雄。
“嘿嘿,這些標題夠爽夠刺激吧?”沃斯看著自己的傑作,非常滿意。
但寫著寫著,他又想起一個問題。現在是2007年,要寫911題材會不會太敏感?畢竟才過去六年,傷疤還很新。
“算了,還是寫歷史題材比較安全。”沃斯劃掉了911那個標題。
就在他猶豫該選哪個題材時,突然想起了甚麼。
“對了!美國隊長!”
沃斯記得,在這個漫威世界裡,美國隊長史蒂夫·羅傑斯絕對是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
二戰時期的傳奇戰士,冰封七十年後甦醒,不過現在應該還在冰川裡做著美夢,這種經歷簡直就是天然的小說素材。
“而且美國隊長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我可以寫一個和他並肩作戰的戰友的故事!”沃斯越想越興奮。
他快速在紙上寫下新的標題:《重生穿越二戰,我成為了美國隊長戰友》
這個設定簡直完美!主角穿越到二戰時期,成為史蒂夫·羅傑斯的戰友,一起對抗九頭蛇,經歷各種驚險刺激的戰鬥。
既有歷史背景,又有超級英雄元素,還能滿足讀者的英雄情結。
“就是它了!”沃斯興奮地握緊拳頭。
湯姆和傑瑞看著他突然變得如此激動,雖然不太明白髮生了甚麼,但也為他的興奮感到高興。
沃斯開始構思具體的劇情:
主角是個現代軍迷,因為意外穿越到1942年的美國,而且發現自己居然是一位有著超強恢復能力的變種人,憑藉對歷史的瞭解,他知道史蒂夫·羅傑斯即將成為美國隊長。
於是想辦法加入了軍隊,和史蒂夫成為戰友,因為特殊的能力,讓主角的軍銜蹭蹭的往上漲。
主角又見證了史蒂夫參加實驗專案,成為擁有超強力量的美國隊長的歷史性時刻。
然後主角毅然決然放棄自己的軍銜,和史蒂夫組成搭檔,一起執行各種秘密任務,對抗紅骷髏和九頭蛇組織。
“關鍵是要寫出那種並肩作戰的兄弟情!”沃斯在紙上快速記錄著要點。
“兩個人從陌生到信任,從搭檔到生死兄弟,這種情感線讀者最吃這一套了。”
而且主角還可以憑藉對未來科技的瞭解,幫助霍華德·斯塔克改進武器裝備,甚至提前發明一些黑科技。
主角當僚機,幫助史蒂夫和佩吉感情線的推進。
最後決戰boss紅骷髏,代替史蒂夫開著將要爆炸的飛機去往了北極,臨走前還囑咐史蒂夫一定要和佩吉好好生活下去。
“爽點、感情滿滿啊!有木有!”沃斯看著密密麻麻的劇情大綱,滿意極了。
沃斯之所以要把小說主角寫成為一位變種人,是有自己的小心思,他就是想如果真的有一天自己這本小說爆火了,也能改變一下美國民眾對於變種人的看法。
正當他沉浸在創作熱情中時,湯姆突然拍了拍他的胳膊,指了指時鐘。
“啊!已經下午五點了!”沃斯這才注意到時間,“湯姆,你該準備去餐廳了!”
湯姆點點頭,雖然對沃斯的寫作計劃很好奇,但工作還是要做的。
“你先去換燕尾服,我把這些東西整理一下。”沃斯小心翼翼地收好寫滿創意的紙張,“今晚你表演完回來,我就開始正式寫小說!”
半小時後,三人再次來到“藍色多瑙河”餐廳。
今天的客人比昨天更多,很多人都是慕名而來,想再次聽到那隻神奇的貓彈鋼琴。
“湯姆先生!您來了!”弗朗茨熱情地迎上來,“今天有好幾桌客人都是專門來聽您演奏的!”
湯姆聽後也是非常的得意,連走路都變得昂首挺胸起來。
“那就不要讓觀眾失望了。”沃斯拍拍湯姆的肩膀,“去吧,展現你的才華!”
當湯姆穿著燕尾服優雅地走向鋼琴時,餐廳裡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那就是那隻會彈鋼琴的貓嗎?”
“太不可思議了!”
“我昨天就在網上看到影片了,今天專門來聽現場版!”
沃斯聽著客人們的議論,心裡美滋滋的。看來湯姆已經小有名氣了,這對他們來說絕對是好事。
隨著第一個音符響起,餐廳裡安靜下來。湯姆今晚選擇的是貝多芬的《月光奏鳴曲》,悠揚的琴聲在餐廳裡迴盪,每個人都沉浸在這美妙的旋律中。
沃斯坐在角落裡,看著臺上專注演奏的湯姆,心想著湯姆都這麼努力了,自己也不能落後。然後他拿出紙筆,趁著這個安靜的環境,開始構思小說的開頭情節。
“我叫約翰·史密斯,一個普通的軍事愛好者。如果有人告訴我,我會穿越到1942年的美國,成為一位變種人,還和美國隊長成為了戰友,我絕對會認為他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