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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第218章 挑起衝突,侵略別國!

話音落下,陳海起身走出佇列,

當庭提交了被告人的供詞、目擊者證言,

以及DNA比對報告、彈痕檢驗結果、槍械鑑定書、屍檢文書等一系列證據材料。

這些證據均來自案發現場的細緻勘查,

包括從遇難船員遺體上提取的捆綁繩索、彈頭,

以及在案發水域岸邊、“華平號”“玉興8號”兩船上搜集到的相關物證。

從現場提取了子彈、彈頭、破碎的彈片、菸頭、人體組織殘渣、束縛工具以及其他相關物證,並對這些證據進行了DNA比對、槍械效能分析以及彈道軌跡鑑定等一系列專業技術處理。

這類高度專業的工作,在祁同偉的統籌安排下,有條不紊地推進。

他幾乎與專案組同步返回,足見其在整個行動中的深度參與和高效執行。

即便是坐在審判席中央的陳清泉,也不由得意味深長地看了祁同偉一眼。

這種程度的辦案水準,絕非普通人所能企及。

更難得的是,在抓捕嫌犯的過程中,所有證據鏈條已被完整構建,毫無疏漏。

要知道,此時距離受害者離世尚不足二十七天。

一個牽涉多國、案情複雜的跨境重案,竟在如此短時間內徹底告破,祁同偉的能力由此可見一斑。

就在此時,陳海站起身,正式陳述:“我方當庭提交的所有證據,取證過程合法合規,內容真實可信,已形成環環相扣、嚴密完整的證據體系。”

陳清泉微微頷首,目光緩緩掃過九名被告。

為彰顯我國司法權威,每名嫌疑人皆配備了實時翻譯裝置,確保其能聽懂庭審內容。

不過這些人在東南亞活動多年,大多通曉漢語,配備翻譯更多是程式上的周全考慮。

至於辯護律師,是從泰國特地請來的一位。

這位律師顯然明白自己處境微妙,全程沉默寡言,只靜靜旁聽。

此刻若貿然發聲,即便在此地安然無恙,回國後也難逃清算。

他清楚自己的位置——面對大國司法力量,個人命運如風中殘燭。

這就是國家實力帶來的震懾力。

這時,陳清泉再度開口,語氣平穩卻有力:“被告人是否對指控持有異議?”

泰國律師剛欲開口稱無異議,後排戴著手銬的主犯猛然抬頭,大聲嚷道:

“我有異議!我們的案子發生在湄公河上,那不是你們的領土,你們沒有權力審判我!

而且抓我們的是你們的軍人,不是佤邦的部隊!我認得你們的軍服!是你們先動的手,挑起衝突,侵略別國!

你們沒資格審我!我要抗議!我要抗爭到底!”

聽到這番話,陳清泉輕輕點頭,面上不動聲色,心裡卻不屑一顧:你算甚麼東西,敢在這兒胡言亂語?

在場不少人心裡都清楚,若扯些其他理由,或許還能掙扎一下。

可你偏偏往這個方向說——這不是找死是甚麼?

稍有情報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次行動是由漢東證法委書籍祁同偉親自牽頭,武警部隊執行的聯合行動。

但沒人敢質疑,因為整個過程太乾淨利落了。

深入緬北,全程穿著佤邦正府軍制服,行動滴水不漏。

別說當地勢力默許,就算有人想挑刺,一個區區囚犯又有甚麼資格發聲?

更何況,連鷹醬記者都規規矩矩坐在旁聽席,不敢有一絲異動。

你一個跳樑小醜,還想掀得起波瀾?

“請公訴方予以回應。”陳清泉淡淡說道,無需偏袒,事實本身已是鐵板釘釘。

檢方代表立即回應:“針對被告提出的質疑,我方認為不能成立。

湄公河上游為華夏境內的瀾滄江,源頭位於我國境內,雖流經多國,但在國際法上,河流下游並不屬於任何單一國家主權範圍。

本案中,受害船隻在我國註冊,被害人均為華夏公民。

依據國籍公約及相關海洋法原則,該船被視為我國管轄下的浮動領土。

根據屬人與屬地相結合的原則,我國對該案擁有合法司法管轄權,審理程式完全符合國際慣例。

至於所謂‘入侵他國’的說法,純屬捏造,與本案無關。

但為澄清事實,

我們已邀請佤邦國防部代表出庭作證。”

話音落下,陳清泉隨即宣佈:“傳喚證人。”

一名身著佤邦軍服的軍官穩步走上證人席。

主犯見狀,臉色瞬間慘白,彷彿天塌了一般。

“此次清剿緬北武裝團伙的行動,由我國精銳部隊主導實施。

眾所周知,緬北反正府武裝長期危害地區安全,是我國重點打擊物件。

在友好國家的支援與配合下,我們成功瓦解了該非法勢力。

上述九名嫌犯,不僅觸犯我國法律,亦涉嫌在當地犯罪。

因現實條件限制,先行移交中方審理。

待本案結束後,他們還將接受佤邦方面的司法追責。”

話音落下,佤邦的代表先是向陳清泉深深鞠了一躬。

接著轉身,朝著觀眾席上的祁同偉也彎下了腰。

在外人眼裡,這不過是禮節性地致謝陪審人員罷了。

可祁同偉心裡清楚,這一躬,意味深長。

這人真是入戲太深,明明證據確鑿,早就可以收場了。

偏要多此一舉,說上這麼一通。

他看不透,但不代表京城那些盯著直播的人看不明白。

佤邦的意圖再明白不過——

你們不方便出手的事,我來。

比如這個人,你們不好動刑。

沒關係,交給我們處理。

想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眼下正是表忠心的時候。

這樣的機會擺在眼前,哪有不拼命靠攏的道理?

如今的華夏是甚麼分量?哪怕只漏出一點縫隙,就夠他們吃個飽。

這種時候不抓緊表現,那才是傻了。

所以才有了這場看似多餘、實則精心設計的表演。

陳清泉剛要開口,主犯突然激動起來,猛地站起身大喊:

“我要告!我要告他!”

“就是他,在路上折磨我們,把我們都打傷了,連命根子都給廢了!是他乾的!我要控訴他!”

說著,手指直直指向觀眾席中的祁同偉。

祁同偉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如刀鋒掠過。

那人瞬間渾身一抖,聲音戛然而止。

陪審席上頓時爆發出一陣鬨笑。

“命根子都沒了,現在算是現代太監了吧?”

“活了這麼多年,頭一回見一群太監湊一堆。”

而祁同偉帶去的那兩個人,更是讓人歎服。

真真是奇才,豬都用不上這麼狠的手段。

各種辦法層出不窮,乾淨利落又不留痕跡。

最關鍵的是,整個審判過程看起來合情合理,毫無破綻。

表面上沒有提死刑二字,可誰都明白——

這些人,絕活不過一個月。

甚麼叫專業?這才是真正的專業。

法槌重重落下,陳清泉的聲音隨之響起:

“肅靜!”

主犯背後之人輕輕一點,他立刻噤若寒蟬。

又是一聲槌響,陳清泉宣判:

“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九名被告人,

犯故意殺人罪、危害人類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另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軟妹幣六百萬元。”

槌聲落地,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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