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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他突然意識到,阿鯤的屋子裡肯定也是有紙的。
可他已經走了一多半的路。
現在離之前提過的600米外那家小商店並不算太遠。
於是他決定,還是趕緊先去把衛生紙買回來再說。
出乎他意料的是,當他抱著兩提衛生紙匆忙趕回時,
衛生間裡已經空無一人。
“阿鯤,你去哪兒了?”
他心中一緊,隨手把衛生紙扔到地上,
緊接著快步衝進衛生間,開啟馬桶蓋,
在裡面翻看了一陣子。
就在這時,身後傳來一聲咳嗽,他猛地回過頭,
只見阿鯤正站在他後面,
整張臉彷彿籠上了一層陰雲。
相對熟練的步驟
“我說老王,你該不會以為我掉進馬桶裡去了吧?”
因為和王大王已經逐漸熟絡,阿鯤直接稱呼他老王。
看到王大王的動作,他立刻明白,
對方肯定是以為自己掉進馬桶裡了。
可他一個成年人,又不是小孩,
怎麼可能會掉進馬桶呢?
這既不科學,也完全不可能發生。
“衛生紙買回來了嗎?”見對方沒回應,阿鯤覺得不如換個話題,
於是主動問起衛生紙的事。
王大王連連點頭,朝地板那邊指了指。
阿鯤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發現衛生紙被擱在地上,
便走過去把它們都拎起來。
阿鯤拿著紙回了自己房間,留下王大王愣在原地。
王大王本以為阿鯤會一直等到他回來,
沒想到阿鯤確實不是一般人,
在沒有衛生紙的情況下,已經把問題解決了。
更讓他驚訝的是,自己趕回來時阿鯤居然沒在廁所,
這不禁讓他腦海中浮出一些推測。
不過稍一琢磨,他便覺得背後一陣發涼。
……
顏維明在一旁看著張三安裝軟體、註冊賬號、支付費用,
一系列操作下來,過去四十多分鐘。
加上之前交流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一個半小時。
這讓顏維明有些不耐煩,他抬手看了看自己的綠水鬼,
這時才想起這塊表一直沒摘。
之前買車時就戴著,這些天也沒換下來過。
雖然每晚睡前都會取下,但第二天早上又會重新戴好。
想到這兒,他走到抽屜旁,拉開抽屜,
把綠水鬼取下來放了進去,
順手又從裡面拿出一個運動健康手錶戴在腕上。
對顏維明來說,這隻手錶戴起來更輕盈舒服,
雖然價格比綠水鬼便宜很多,
但他覺得沒必要刻意顯擺,
在辦公室裡戴這個正合適。
如果要外出應酬,著裝、配飾當然需要配合場合,
但在這裡,他想怎麼隨意就怎麼隨意,怎麼放鬆怎麼來。
剛換好手錶,他就看見張三律師那邊似乎終於開始正式操作。
“請放心顏導,這類案件我之前接觸過,相關流程也比較熟悉。”
張三似乎察覺到顏維明投來的目光,隨即開口說道。
顏維明專注地望著顯示器。
張三快速敲擊鍵盤,調節了影片的明暗與對比度。
片刻後,畫面明顯變得明亮,不過區域性出現了過亮的情況。
張三並未停手,又改動了幾項引數,執行了幾步專業處理。
很快,玻璃反光處的文字逐漸變得可辨。
經過約五分鐘的精細調整,張三起身讓出位置。
顏維明坐下按下播放鍵,畫面中的文字開始滾動顯示——每次可見五行,隨著輸入繼續向上推移。
“確實成功了。”顏維明確認後說道。
曾志毅和沈浪也湊近檢視,兩人神情都顯得振奮。
“有了這段影像,對方恐怕要承擔後果了。”沈浪握拳說道。
“說不定會收到法院的文書。”他笑著補充。
顏維明也露出笑意,隨即從座位站起。
“張律師,請幫忙儲存這個檔案。”顏維明向張三說道。
張三立刻存好了副本。
“提交時需附帶原始影片,兩者一併作為證據。”他熟練地提醒。
這類案件他此前已接觸過,流程十分熟悉。
顏維明注視著對方,接著說:
“影片自帶時間資訊,原始檔案的建立時間也能查驗……”
張三點頭接話:“最好連當初錄影用的硬碟一起提供,這樣能透過技術手段溯原始檔生成時間,避免偽造爭議。”
顏維明微笑,轉而問道:
“這次能否委託您代理這個案件?律師費用方面,我們可以給出高於通常標準的報酬。”
他認為優厚的酬勞自然能吸引合作,何況雙方並無矛盾,張三今日能來也說明時間上並非完全無法安排。
“我可以接手,但要到下週末才有空。”張三略帶歉意地說。
“或者……我為您推薦另一位律師?”
他原本打算婉拒,但轉念覺得既然已協助至此,不如盡力安排妥當。
“不能調整已有的日程嗎?”顏維明推測他已有其他案件在手。
“確實有幾起瑣碎的糾紛案,”張三無奈道,“如果取消,需要支付違約金。”
梅經理的態度令人難以接受
他並未意圖向顏維明索取金錢,但實在不願承擔相關違約費用。
聽聞此言,顏維明眼中掠過一道微光。
他旋即追問:“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
顏維明猜測,張三此刻的姿態意味著至少需賠償數十萬,因而他才會如此不安地垂下頭。
然而意料之外,張三很快開口,報出一個讓顏維明倍感驚訝的數字。
“明日下午有一樁極其乏味的案件,內容圍繞婚姻關係外的情感糾葛…”
稍作停頓,張三覺得自己言辭過於冗長,決定以更簡明的方式表達,這樣既節約時間,也令雙方更為輕鬆。
“此案需支付的違約金為三萬六千八百五十元…這是最低的賠償額度。”
說完這番話,張三終於抬起頭,目光投向顏維明身後。原來他之前低頭並非為了迴避顏維明,而是由於他身高約一米九二,與顏維明等一米八左右的人交談時,自然需略微俯身。
顏維明聽罷幾乎笑出聲,他當即示意此事可著手進行。
張三思索片刻,隨即頷首表示認同。
……
次日上午,阿貴傳媒的負責人阿貴收到來自法拉沙院的司法文書。
他對自己成為被告一事感到困惑,直到看見原告欄內寫著嘉恆傳媒,才恍然大悟。
即使知曉緣由,他仍不認為此事會對自己造成實質損害,甚至不打算親自處理,而是指派了此前公關部的李經理代為應對。
李經理此前行事迅捷,在處理完相應事務後便讓梅經理離職。
這次所謂的離職並非直接解僱,而是促使其主動辭職,並給予十五萬元作為補償,外加同等金額的保密費用,梅經理合計收到三十萬元。
然而這筆款項並未讓梅經理感到滿意。
他原以為完成此次任務後能繼續留任,未料最終卻被棄用。
儘管心有不甘,他也明白難以與對方抗衡,且無法以公開此事作為要挾——回顧整個過程後,他意識到自己缺乏實質證據。
即便持有劇本來源的相關證明,他也清楚一旦公開,自身亦需承擔責任,因此最終選擇接受三十萬元並離開。
收到款項後,他隨即返家,對外僅告知家人自己已失業,並未透露其中涉及的隱情。
那三十萬元他也未曾動用,反而想借此時機,觀察家人對他的態度是否真摯。
與此同時,顏維明已做好周全準備。
當日下午,顏維明與阿貴傳媒的代表在法庭交鋒,步步緊逼,令對方律師難以招架。
他擁有充分的資格感到驕傲。
他只是向妻子說明自己失去工作,而那三十萬元也並未取出。他正想借此機會,試探妻子對他的感情是否真誠。
同時,在另一端,顏維明已將一切安排就緒。
午後時分,顏維明與阿貴傳媒的代表在法庭上正面相對,一番辯論令對方律師步步退卻。
當他到場時,意外發現對方委託的律師竟是張三。敗在張三手下,他明白並不算恥辱,因為張三的能力早已廣為人知。若真能勝過張三,自然能聲名遠揚;可若失利,也實屬平常。經歷了起初的緊繃與錯愕,他最終輸掉了這場訴訟。
然而敗訴並未讓他流露不快,相反他還顯得頗為愉快。庭審剛結束,他就上前向對方討要簽名。張三對此類請求早已習慣,隨手便籤下了“李四”二字。對方不解,詢問為何不籤本名而寫李四,難道李四是張三的別名?聽到這個問題,張三不禁笑了出來。
他語氣溫和地向對方解釋,研習法律的人都應知曉,切忌在空白紙張上隨意簽署姓名。聽完這番話,對方頓時顯得慌張起來,接連解釋自己並無他意,絕非有意設局。這一番辯白之後,張三已無意繼續回應。
隨後,張三與顏維明一同返回嘉恆傳媒。顏維明主動提出一同用餐,張三很快應允。當晚,二人在摩展大酒店六零六號VIP包廂用餐。席間顏維明並未多動筷子,只是不斷勸張三享用菜餚。兩人**言歡,幾杯過後,顏維明婉轉提出希望張三能擔任公司的長期合作律師。
張三內心並不願意,但當時也未明確回絕。隨著酒意漸濃,他忽然警惕起來,心想顏維明莫非打算將他灌醉,藉此迫使他應允並簽署協議?想到這裡,張三不由得繃緊神經,仔細打量起顏維明的神情。
顏維明似乎察覺到了張三的疑慮與不安,微笑著開口說道:“別多想……事情並非你顧慮的那樣。即便希望請你擔任我的律師,也必定尊重你的意願。”他神態平靜,語氣從容,“其實你的律所不必結束運營,我聽說你那邊有近十位律師,對嗎?”
張三點頭答道:“連同我在內一共十人,正因如此,我眼下才有空閒坐在這裡吃飯。”言談間,他隱約流露出幾分自豪。對一個規模不大的律所而言,擁有十位律師確屬難得,這份成績足以讓他感到驕傲,也非尋常事務所所能比擬。
迅速獲取回應
顏維明聽完,立即向他提議道:“我有個想法,你聽一聽是否可行?”說著,他望向張三。張三再次點頭,此時他覺得顏維明應該不會強制他去嘉恆任職,況且在這個時代,人身自由已受保障,顏維明也無法強行約束他。倘若他不願擔任對方或嘉恆的駐場律師,顏維明難道還能限制他的自由嗎?這顯然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