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雲姨娘在京城買了間三進宅子,距離白家不遠,母女二人可以時常見面。
能經常見到女兒,雲姨娘一改往日的滿心愁緒,每日臉上都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而對於袁定鵬這位同母異父的弟弟,林夕月還是極為疼愛的。
她甚至利用自己的人脈,為袁定鵬請了大儒授課。
袁定鵬也很是爭氣。
他被自家父母教育的很好,小小年紀,已是君子端方,謙遜有禮,對姐姐姐夫也極為恭敬。
白家三個孩子都很喜歡這位小舅舅,四人感情極好。
白家大少爺白見賢,頗有乃父之風,十九歲時考中了狀元。
同年,袁定鵬也考中了進士。
甥舅兩人同時被分配到了翰林院。
而唯一的寶貝女兒白雲舒,在林夕月的精心挑選下,嫁給了方太傅家的嫡長子方傑。
方家有家訓,男子三十無子方可納妾。
因此,方傑一輩子都只有白雲舒一個女人,兩人感情甚篤,婚姻美滿。
白雲舒出嫁了,白見賢也考中了狀元,白逸飛再沒了牽掛。
他破敗的身體終於撐不下去了,在一個雨夜悄然離去。
離世前,在意識模糊之際,白逸飛恍惚間又回到了上輩子。
他看到了妻子。
妻子躺在四處漏風的臥室中,身上只穿了件,單薄到無法避寒的破舊棉衣,面色蠟黃,已是瘦成了人幹。
她睜著一雙渾濁的眼眸,嘴唇乾裂起皮,甚至滲出了血絲,卻無一人上前,為她倒一杯水。
當妻子空洞的眼眸漸漸合上時,白逸飛看到,同一時間的自己,正抱著穆雨馨的腰,興致勃勃談論著,孩子們在學堂發生的趣事。
兩人笑的合不攏嘴,穆雨馨將頭埋進他的懷裡,他則是眼神寵溺。
真是一對狗男女!
“你這個沒良心的東西,救她……快去救她……”
白逸飛眼角溢位淚水,口中喃喃著,向虛空的方向伸出手臂,似是在呼喚著甚麼……
最終,他的手臂重重落下,垂落在床上。
至此,林夕月的任務圓滿完成。
三十年後,送走了雖已有些痴呆,卻依舊喜歡纏著她的白景寧,林夕月也脫離了位面。
【本位面完】
……
“死丫頭,走快點,年紀輕輕的,怎麼那麼磨嘰?”
林夕月剛穿到新位面,後背就捱了重重一巴掌。
她身體本能的緊繃一瞬。
當林夕月睜開眼後,看到的就是,自己正站在馬路邊上,身旁還站著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
老太太頭髮盤在腦後,身上穿著件深藍色外衣。
看到林夕月在打量自己,老太太那雙三角眼狠狠瞪了過來,用尖銳刻薄的嗓音說道:
“死丫頭,看甚麼看?怎麼著,翅膀長硬了,說你一句都不行了?
快點的,再磨磨唧唧,天黑了都到不了城裡。”
“撲稜稜……”
甚麼聲音?林夕月低頭,看向自己的雙手。
她右手提著兩隻雞。
雞的腳被繩子綁在一起,頭朝下,正在奮力撲稜著翅膀。
左手提著一個大麻袋,看形狀估摸著裝的是乾貨。
後背還揹著一個書包,沉甸甸的,墜的她膀子疼。
而身旁那位老太太,嘴上罵得歡,卻兩手空空,一身輕鬆。
這人一臉責備,非但不幫忙拿東西,還在不停催促自己。
看到老太太說著說著又欲抬起右手,林夕月怒了。
她雙手一鬆,將雞和麻袋都扔在地上,閃身躲開。
兩隻雞得到自由的瞬間,便展開翅膀想要逃離。
強烈的求生欲,居然讓它們在被綁著的狀態下,一隻向東,一隻向西,愣是撲稜著翅膀飛出兩米遠。
“哎呀,我的雞,別跑,給我站住!”
看到林夕月動也不動,只雙手抱肩,冷眼旁觀,氣的老太太破口大罵。
“死丫頭,要是雞跑了,老孃就扒了你的皮,趕快去捉雞!”
林夕月卻紋絲未動,她邊笑著看熱鬧,邊接收起了劇情。
原主林夕月,今年18歲。
旁邊那位不是別人,正是原主的親奶奶。
原主出生後不久,就被父母扔到了林家村,爺爺奶奶家。
每年,林父林母都會寄一筆撫養費回家,但人從來不會回來,也不怎麼關心女兒。
原主的爺爺奶奶重男輕女,把所有錢都花在了,二兒子家兩個孫子身上。
原主命苦,從小就活的像個小丫鬟。
從三歲起,她就得學著餵雞養豬,洗衣做飯,穿堂哥淘汰下來的舊衣服,吃林家人吃剩的飯菜。
原本,原主是不被允許讀書的。
但哪怕被親人壓迫,也無法壓制她想要讀書的慾望。
八歲那年,原主終於等來一個機會。
那天,村裡來了一位大人物。
村長提前就交代過村民們,大人物視察時,大家都自覺一些,不要給他惹事。
原主默默記在心上。
那一日,大人物在村幹部的陪同下,正在參觀農田時,原主衝了出來。
她跪在那人面前,哭著請求,給她一個讀書的機會,她不想做一個大字不識的文盲。
知道原委後,大人物震怒,親自督促村長,務必讓孩子去學校讀書。
他鄭重強調,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是每一個適齡公民的權利,誰也無權剝奪。
最後,在村長的監督下,原主終於進了學校唸書。
雖然事後,她得到了一頓毒打,幾乎半個月下不來床。
但,原主從不後悔,那是她這輩子做過的,最大膽,最正確的一件事。
現如今,正是原主隨奶奶去城裡的路上。
原主父母來信說,他們在城裡買了房子,希望女兒能來城裡,闔家團聚。
接到信的原主,滿心歡喜。
當她懷著一顆雀躍的心,走進父母的新家時。
推門看到的便是,母親高高隆起的腹部,和父親疏離冷漠的表情。
已經是高三畢業班的原主,到家後聽到的第一句話,不是關心她的生活和學業。
而是被反覆叮囑,要照顧好懷孕中的母親,多做家務。
原主只好把唸書的時間分一部分出來,騰出時間做家務。
弟弟出生時,正是她奮力衝刺高考的關鍵時刻,卻被父母要求,幫忙帶弟弟。
弟弟整夜啼哭不止,原主只好抱著他哄睡,一鬨就是大半夜。
如此一來,高考時,身心俱疲的原主,自然沒能考上心儀的大學,只考了個二本。
即便這樣,原主也很是滿足,迫不及待想要去上學。
可林母卻以家中經濟緊張,自己年紀太大,身體不好為由,強行要求原主放棄上大學,留在家裡幫她帶孩子。
好在原主有主見,靠著打工,愣是給自己掙夠了學費,順利上了大學。
畢業後,原主被一家工資待遇都很不錯的企業錄用,開始了打工人的生涯。
因為為人踏實肯幹,原主很快便升職加薪,拿到了相當不錯的工資,還結交到一位,人品能力都尚可的男朋友。
很快,兩人便開始談婚論嫁。
男朋友是農村出身,獨自在城裡打拼,家裡幫不上甚麼忙。
原主家就更別提了。
於是,這對年輕人說好了,兩人結婚不談彩禮嫁妝,不辦婚禮,但必須籌錢買房子。
當他們好不容易籌到首付款,準備第二天就去買房時,林母卻不期而至,來到他們租住的房子。
等次日,林母離開後,兩人卻發現,首付款不見了。
驚恐之下,他們報了警,並在警察的幫助下,很快追回了錢財。
但男朋友被未來丈母孃偷竊的行為,和理直氣壯(不要臉)的口氣,嚇到望而生退,態度堅決的與原主分了手。
原主是真的愛自己的男朋友,傷心憤怒之下,她自此封心鎖愛,一直單身著。
原主小弟七歲那年,林母意外去世。
只兩個月不到,原主父親便再婚了。
因新媳婦不願撫養繼子,他便將兒子強行扔給了大女兒。
自此,原主又當爹又當媽,把弟弟拉扯長大,還給他買房買車娶媳婦。
可等原主老去時,卻被弟弟扔到了養老院自生自滅,就連房子錢財,也被弟弟一併霸佔。
原主的願望是,誰的孩子誰養,這輩子,誰也別想讓她再當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