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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被換親的養姐不炮灰 1)

2025-10-09 作者:風吹雪落我飄逸

“姐,求你了,我給你跪下了。”

林夕月剛睜開眼,就看到一個少年正跪在她面前,神色哀慼,目光卻很是決絕。

少年約莫十七八歲,國字臉,五官端正,身材高大健壯。

他上身一件白色老頭衫,下身一條藍色粗布褲子,褲腿半挽著。

腳上是一雙黑色千層底布鞋,樣式老舊。

初步判斷此人是個鄉下少年。

甭管啥事,但凡下跪求人的,必屬於道德綁架,證明所求,定是讓人為難之事。

林夕月“騰”的站起身,冷冷說道,“我不同意,你走吧。”

“甚麼?不同意?”

少年面色鉅變,他猛的站起身,憤怒的吼道:

“你為甚麼不同意?我可是你弟弟,就求你這麼一件事,你都不肯嗎?”

“那我還是你姐呢,我說不同意,你聽不懂嗎?”

比誰聲音大是吧?林夕月拍著桌子大聲吼著。

桌子被拍的“砰砰”作響,連待桌上的杯子,都被震的跳了起來,發出清脆的撞擊聲。

少年被震懾一瞬,隨後憤怒的眼珠子都紅了。

“你是個女人,早晚都要嫁人的,嫁給誰不是嫁?

為甚麼不能嫁給小鳳的哥哥?

換親而已,你嫁了人,我也能娶到老婆,一舉兩得的事,你為啥不同意?

有你這樣的姐嗎?真是太自私了!”

我可去你的吧。

聽到這裡,林夕月已經明白了大半,原來那一跪,是在逼迫原主嫁人?

還嫁誰不是嫁?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暴脾氣上來,林夕月本著“長姐為母”的原則,上去就是一腳,把“好弟弟”踹飛一米遠。

“啊!好痛!”

少年倒在地上,捂著肚子,眉眼痛苦,剛剛的囂張氣焰早已消失殆盡。

林夕月卻滿意的笑了。

她走上前,在少年驚恐畏懼的目光下,拖著他的胳膊,將他扔到院子裡。

拍了拍手,林夕月施施然關上房門,坐在椅子上,開始接收劇情。

原來如此!

這是一個年代位面,現在是一九七二年。

故事發生在林家村,後來改名為向陽大隊。

原主林夕月,向陽大隊一名普通的村裡姑娘。

父親是外地人,年少時逃難到了林家村,因長的格外帥氣,後被林家人看中。

林家只有一個獨女,也就是林母。

林母潑辣能幹,就是長的有些太過壯實,本人還有些顏控,導致二十歲,還待字閨中。

林父被林家人招婿後,住進了林家。

林父溫文爾雅,一身的書卷氣,說話慢條斯理,性格很溫和。

林母家裡地裡一把好手,潑辣大氣,說話聲如洪鐘,性格爽朗。

別說,這性格截然相反的兩人,處的還挺和諧,夫妻感情著實不錯。

他們婚後好幾年,才生下了原主。

懷孕時,林母日日偷摸拜菩薩,期盼著生下的孩子,千萬別隨了自己這五大三粗的樣子,一定要隨丈夫。

大概是她的誠意感動了上蒼,原主的模樣真的像極了父親,活脫脫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自從模樣長開後,原主一直是村裡最漂亮的女娃。

雪白的面板,肉嘟嘟的小臉蛋,葡萄一樣的大眼睛,萌萌噠,可愛極了。

原主五歲那年,在村口玩時,從雪地裡抱回一個男嬰。

男嬰是隔壁錢家村的。

那家兒媳婦,在生下小兒子後,不幸難產去了。

一家子都覺得這孩子不吉利,再加上家裡已有四個男孩兒,便不想養他,把他隨意扔在了草叢中。

大冬天的,天寒地凍,要不是原主發現的早,這小嬰兒一準兒得凍死。

小姑娘抱著小嬰兒不肯撒手,吵著鬧著要收養。

林家人不同意。

他們家並不重男輕女,不想收養別人家的孩子。

俗話說得好,羊肉貼不到狗身上,誰知道這孩子品性如何?

再說了,養男孩子,將來還要給他蓋房子娶媳婦,這不是佔用自家寶貝女兒(孫女)的資源嗎?

家人的反對,並沒能阻止原主。

她又哭又鬧,最後家人心軟了,終於鬆口,同意收養男嬰,也就是剛剛那名少年,林夕棟。

林家老兩口通情達理。

林母賢惠能幹。

林父有些書生氣,不怎麼能幹,但他文化水平高,在村裡擔任會計一職,收入也不錯,而且真心疼愛家人。

原主可愛開朗,收養的孩子也算懂事。

一家人的日子,過的幸福而平靜。

但幸福的生活,在原主十五歲那年戛然而止。

那一年,春節將近,林父帶著林母去了縣城。

兩人想要給孩子扯幾尺布,做身新衣服,但在回村路上,卻被歹徒殘酷殺害。

那是一處略微荒涼的田間小路,路邊有一片茂密的小樹林,附近的草叢也很繁茂。

兩人就這麼倒在草叢中,被野草遮掩著,一時半會很難被人發現。

那日,天色已近黃昏,閨女女婿還不見回來,林老漢十分擔憂,便帶著侄子,一路尋了過來。

幾人在路上,來來回回找了四五遍,最後,一個眼尖的侄子,在草叢中發現一點衣角。

撥開草叢,眾人終於發現了,抱在一起的夫妻二人。

二人早已氣絕身亡,身體都僵硬了,卻仍舊呈現緊緊相擁的姿勢。

林父抱著林母,努力將妻子護在懷裡,而林母手上,還死死攥著買給女兒的幾尺花布。

花布已被鮮血浸溼,血紅一片。

林家的天,塌了。

那個年代沒有監控,很難追查兇手。

最後,案件被定性為,攔路搶劫殺人,至於殺人犯是誰,仍在調查中。

案件一直毫無進展,最終成為懸案,只能暫時擱置。

沒能為女兒女婿報仇,林家二老,生了心病,從此一病不起。

家裡那點存款,流水般花在了醫院。

即便這樣,兩人還是沒能挺過半年,就追著女兒去了。

當年,原主才十五歲,弟弟才十一歲。

一夕之間,原主被迫長大,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這個家。

村裡人都很和善,時常接濟幫助兩人。

好不容易,原主將弟弟拉扯大了,自己也熬成了老姑娘。

雖然年紀略大了些,但原主長的足夠漂亮,能幹善良,提親的人家還是挺多的。

現在這個時間段,就是原主準備答應媒婆,去和男方相親。

可弟弟知道姐姐要嫁人後,跪求姐姐答應換親。

林夕棟喜歡上了曲小鳳。

曲小鳳是隔壁曲家村的,曲家人比較奇葩,嫁女兒不要彩禮,只接受換親。

因為,那家人有個兒子,已經快三十了,卻因跛腿,一直沒能娶上媳婦。

林夕棟非曲小鳳不娶,所以跪地哀求原主換親。

原主只有林夕棟一個親人,對他的感情極深。

猶豫痛苦過後,她終於鬆口同意了。

原主的叔伯們,還沒得到信兒,原主就匆匆嫁了。

看著自家漂亮能幹的侄女,嫁的如此草率,對方還是個跛子,親戚們都快氣死了。

怕弟弟和他媳婦被遷怒,原主還替他們遮掩,解釋說是自己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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