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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第812章 紅底黑字

2026-03-28作者:買條魚

那張薄薄的紙上,赫然印著他和二娃的名字,還有兩張模糊卻辨識度極高的畫像。

畫像下方,只有一行觸目驚心的大字,刺得人眼睛生疼。

通緝。

縣城的各個角落,幾乎都被這張紙佔領了。

牆上、柱子上、電線杆上、公告欄裡,但凡能貼東西的地方,全都貼滿了他們的通緝令。

紅底黑字,格外醒目,遠遠望去,像是一張張催命符。

過往的行人路過,都會下意識停下腳步,看上一眼,然後對著畫像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有人嘖嘖稱奇,有人面露鄙夷,也有人帶著幾分看熱鬧的興奮,低聲交談著。

所有人都在談論,那兩個膽大包天、居然敢從監獄裡逃出來的犯人。

老大就站在不遠處的街角,心臟狂跳不止,幾乎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

後背瞬間被冷汗浸透,黏糊糊地貼在衣服上,又冷又癢,讓他渾身不自在。

他強壓著心頭的慌亂,不動聲色地緩緩轉過身,將頭上的帽簷壓得更低,幾乎遮住了半張臉。

腳步加快,幾乎是快步離開這片讓他窒息的區域。

他不敢多停留一秒鐘,生怕被哪個眼尖的路人認出來,當場喊出聲。

那種被無數目光注視的感覺,讓他毛骨悚然。

那些目光像是無數根細針,密密麻麻紮在他的身上,扎進他的骨頭裡。

原來,監獄那邊,真的從來沒有放棄過追捕。

他原本以為,逃出來這麼久,風聲早就過去了。

他以為自己藏得足夠隱蔽,足夠小心,已經可以安然無恙地過他的日子。

可現實狠狠給了他一巴掌。

事實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樣。

他非但沒有安全,反而讓對方加大了力度,動用了更多的人手來找他。

這一切,都是因為當初看守他們的那幾個人。

沒能按時把人找回來,被上面狠狠處罰了。

事情還要從監獄那邊說起。

那天晚上,本該嚴密看守的幾個人,偏偏在上班時間偷偷出去喝酒。

酒精上頭,昏昏沉沉,看守鬆懈,這才給了老大和二娃逃跑的機會。

等他們酒醒反應過來時,牢房早已空空如也,兩個人早就沒了蹤影。

監獄長得知訊息,當場大發雷霆,把幾個人罵得狗血淋頭。

他勒令那幾個翫忽職守的看守,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把老大和二娃抓回來。

一個都不能少。

幾個人嚇得魂飛魄散,當場立下了軍令狀。

他們拍著胸脯保證,一定會在七天之內,把兩個逃犯捉拿歸案。

可七天時間一晃而過。

別說是抓人,他們連兩個人的影子都沒摸到。

縣城這麼大,周邊村鎮又多,兩個有心躲藏的人,就像石沉大海一般。

眼看期限已到,幾個人徹底慌了。

監獄長放出話,要嚴肅處理他們,撤職、追責、一個都跑不掉。

他們頓時慌了神,跑到監獄長面前,求爹爹告奶奶,一把鼻涕一把淚。

他們說自己在監獄裡幹了這麼多年,一直盡心盡力,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希望監獄長網開一面,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監獄長冷冷看著他們,只覺得可笑。

人跑了,話說得再好聽,又有甚麼用。

幾個人急得團團轉,嘴裡不停唸叨,那兩個逃犯實在太狡猾,藏得太深,一時半會兒根本找不到。

他們苦苦哀求,只求監獄長再給他們一個星期的時間。

只要再給七天,他們保證,一定把人帶回來。

可光靠嘴說,根本打動不了監獄長。

監獄長是甚麼人,他們心裡比誰都清楚。

貪得無厭,沒有好處,絕不會鬆口。

沒有實實在在的利益,別想讓他點頭答應。

幾個人對視一眼,心裡都明白了。

想要機會,可以,但必須拿錢。

他們咬了咬牙,一人湊了一筆錢,偷偷送到了監獄長手裡。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話一點不假。

拿到好處之後,監獄長這才鬆口,勉強答應再給他們一個星期的時間。

這多出來的七天,是他們用真金白銀換來的。

這七天,是他們最後的機會。

如果這一次再抓不到人,他們就徹底完蛋了。

幾個人心裡都清楚,監獄長的手段有多狠。

一旦達不到他的要求,等待他們的,只會是最嚴厲的懲罰。

接下來的七天,他們像是瘋了一般,拼命尋找老大和二娃的下落。

動用所有關係,跑遍縣城每一個角落,問遍所有可能知情的人。

他們使出渾身解數,恨不得把縣城翻過來。

可無論他們怎麼找,怎麼問,都一無所獲。

兩個人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半點訊息都沒有。

無奈之下,他們只能向上申請,印發通緝令,在全城張貼。

本以為這樣能逼出兩人,可通緝令貼得到處都是,依舊石沉大海。

幾個人徹底陷入了絕望。

時間一天天逼近,他們的心也一點點沉到谷底。

眼看最後期限就要到了,他們依舊兩手空空。

那天晚上,幾個人聚在一起,面色凝重,一言不發。

事到如今,他們必須為自己想好後路。

有人率先開口,提出了兩條路。

第一條路,老老實實回去認罪。

主動向監獄長承認錯誤,拿出全部積蓄,只求對方能從輕發落,留他們一條活路。

可這條路,立刻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對。

他們太瞭解監獄長了。

此人刻薄寡恩,心狠手辣,眼裡只有利益。

一旦落到他手裡,就算把全部家當拿出來,也未必能換來原諒。

到最後,錢沒了,工作沒了,人還要受重罰,得不償失。

第二條路,乾脆直接跑。

不打招呼,不告別,拖家帶口,連夜離開這座縣城。

從此隱姓埋名,遠走他鄉,從所有人的視線裡徹底消失。

這條路聽起來乾脆,可風險極大。

他們大多在這裡生活了十幾二十年,有的人甚至待了三四十年。

家人親戚房子工作,全都在這裡。

說走就走,談何容易。

拖家帶口逃亡,一路上要擔驚受怕,還要躲避追查,日子只會比現在更難。

一時間,兩派人爭執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

一派覺得,逃跑太過冒險,一旦被抓,罪加一等,下場更慘。

另一派則認為,留下來只有死路一條,還不如搏一把,逃出去或許還有生機。

吵到最後,也沒有吵出一個統一的結果。

既然意見無法統一,那就只能各走各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有人收拾東西,準備連夜逃走。

有人咬著牙,打算硬著頭皮回去求情。

也有人站在原地,一臉茫然,不知道自己該選哪一條路。

而這一切,遠在縣城角落躲藏的老大,暫時還一無所知。

他只知道,從看到通緝令的那一刻起,他的日子,將再也不得安寧。

追捕只會越來越緊,風聲只會越來越大。

他和二娃的逃亡之路,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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