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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夫妻不用那麼生疏

2025-10-25 作者:嫋嫋水之藍

“大哥~”

宋雲初情緒激動的開始叫陸雲澈大哥了。

“小偷只有外面才有嗎?家屬院裡也有,我不是第一次丟東西了,就是家屬院的原生小偷。”

嗯?

原生小偷?

宋雲初這番話終於引起陸雲澈重視。

“丟一次了?甚麼東西丟了?甚麼時候丟的?”

宋雲初憋屈的說,“我昨天上午買的兩斤糖果,下午就丟了,還是連鍋端,一塊都沒吃著。”

糖果丟,沒心疼,但是丟野雞,心疼了。

糖果?

陸雲澈坐在椅子上,“你怎麼發現的?”

他昨天中午看見桌子上有一包糖果。

宋雲初心煩的皺著眉,“我昨天下午去翠花嫂子家還調料,因為馬上回來,我就沒鎖門。”

“回來發現,你中午翻土的地方有幾個小孩腳印,心裡咯噔一下,進來人了,我開門進屋發現門口紅磚上有土,更確定了。”

“我特意檢查一下,發現別的東西都在,只有糖果沒了,二斤啊,全沒了,這不是被偷了嗎?誰能進屋拿?”

陸雲澈略一沉吟,“你有懷疑的人嗎?”

“有。”

宋雲初點頭,“就是隔壁小女孩肖小玲,應該是她進屋把糖果偷走的。”

陸雲澈很慎重,“這麼確定?”

“嗯。”

宋雲初鬱悶的眼神還閃著福爾摩斯的智慧之光。

“因為腳印是從她家翻過來的,就是孩子的腳印,桌子當時放著很多東西,只有糖果丟了,誰最喜歡吃糖果?就是小孩,所以就是小玲偷的。”

她確定。

陸雲澈微一擰眉。

他發現宋雲初這個女孩很有主意,家裡招賊不是小事吧?

她不說。

如果不是今天又丟東西,他還矇在鼓裡呢。

陸雲澈問,“你昨天怎麼沒跟我說?”

唔?

還得解釋這個問題。

宋雲初閃了閃眸,“因為這包糖果本來想給隔壁孩子送點,還沒送呢,糖果都給拿走了,拿走就拿走吧,我也沒去隔壁軍嫂家問。”

“因為二斤糖果一時半會兒吃不沒,家長一搜就能搜到,但我怕搜到糖果,小玲又要捱打,孩子面黃肌瘦挺可憐,不想追究了,沒跟你說,是因為不想讓你煩心。”

解釋半真半假。

宋雲初不想說昨天肖小玲因為她的頭髮捱打的。

心有愧疚。

她盯著陸雲澈的眼睛,不知道他相信嗎?

誰知看了一個寂寞。

幽深鳳眸如古井幽潭。

宋雲初甚麼都沒看出來,還是聽陸雲澈說吧。

“我認為你的做法欠妥,不能怕孩子捱打就不追究,小孩犯錯誤就要教育,如果讓她嚐到小偷小摸的甜頭,膽子就會越來越大。”

陸雲澈不贊成她的處理方式。

“嗯。”

宋雲初悶悶不樂,“你說的有道理,肖小玲的膽子越來越大,連野雞也敢偷。”

難道她真的做錯了?

陸雲澈安慰,“你別難過了,野雞丟就丟吧,捉賊拿贓,你說的只是猜測,沒有證據,再有下次,絕不姑息。”

沒有證據?

是啊。

沒證據。

宋雲初不說話了。

陸雲澈又說,“你以後記得鎖門,院子也別放好吃的,這樣小偷就沒機會了,躺著休息吧,腿有傷。”

他把行裡上的枕頭拿下來遞給她。

宋雲初沒有接枕頭,“四點半,該做飯吃了。”

“不急。”

陸雲澈把枕頭放下,抓著腳脖子給她脫鞋……

宋雲初不好意思,故意勾著腳趾頭。

“我自己脫,不用你。”

陸雲澈挑眉,“怕甚麼?腳也害羞?”

宋雲初解釋,“走一天了,腳有味。”

他們還沒熟悉到那種程度。

“甚麼味?”

陸雲澈抓著腳脖子,還要聞。

艾瑪!

宋雲初嚇的急忙把這隻腳拽回來,藏起來。

“你怎麼甚麼都好奇,腳丫子能有甚麼好味?”

就是不臭也是酸的。

“扭扭捏捏。”

陸雲澈最後還是把鞋給她脫了,站起來說。

“夫妻不用那麼生疏,晚上我做飯,你休息吧。”

宋雲初驚訝,“你會嗎?今天晚上燉雞吃。”

陸雲澈有辦法。

“我做前期工作,你在旁邊告訴我怎麼做。”

他當了八年兵,也吃了八年部隊食堂的飯,回家也是吃現成的。

從未下過廚。

雖然帶兵打仗,野外埋伏,還有野外拉練。

但都是極限生存,只要餓不死,保持戰鬥力就行,對食物質量沒有要求。

他做飯能吃,但不好吃,比較之下,宋雲初做的就是廚師級別了。

嗯?

宋雲初微一擰眉,陸雲澈的意思是,他當隨二?

也行。

因為燉雞前期工作很繁瑣,時間很長。

她腿上有傷,確實不方便。

“好吧。”

宋雲初點頭,“那你先燒點熱水,把野雞燙了,毛褪了,最好褪乾淨點哈。”

她同意這麼安排。

陸雲澈問她,“褪一隻野雞,還是兩隻?”

“兩隻野雞都褪了吧,放不住。”

宋雲初買三隻野雞,本來也是要一起燉的。

燉熟了。

她還想送翠花嫂子一碗,鄰里鄰居的,好好相處。

唉!

但是現在少了一隻。

“好,我去點火燒水。”陸雲澈轉身出去了。

宋雲初在他身後說,“我還買乾肉蘑了,先用熱水泡一泡。”

她要吃小野雞燉蘑菇,這是一道名菜。

“好。”

陸雲澈答應著去廚房,把地上的野雞和蘑菇撿起來放在案板上。

他幹活的時候心情有些波動。

因為他爸陸建國曾經說過一句話。

男人的手生來就是拿槍的,不是拿廚房裡鍋鍋鏟鏟的。

他爸雖然跟媽媽感情很好,但從來不下廚房。

他的朋友呂楓楊的觀點也是,男子是幹事業的,女人是白天在家裡操持家務,洗衣做飯,養孩子,晚上伺候男人。

各有分工。

不能混淆。

陸雲澈也從沒想到有一天會主動下廚房,幹這些瑣碎家務。

但他不能看著宋雲初拖著一條傷腿在廚房裡忙碌。

不忍心。

……

宋雲初雖然在床上躺著呢,腦子也沒閒著,靜靜的想心事。

這隻野雞如果被鄰居小女孩偷走了,肯定是要吃的吧?

如果不吃,偷雞就變的沒有意義了。

怎麼吃呢?

宋雲初認為只有兩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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