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交了個男朋友叫李志,這人一身小毛病,可家裡催婚催得緊,原主也就一直忍著,想著人品上沒甚麼大的問題就行。
可令她沒想到的是,李志私下裡摳搜就算了,見家長的時候也十分摳搜。
見家長那天,李志拎來的東西,居然是單位發的月餅和螺螄粉,再加一兩斤路邊隨便稱的蘋果。
原主當場臉色就變了,在門口攔住李志,想讓他去附近超市換點像樣的禮品。
李志卻死活不肯,說那些包裝精緻的東西都是樣子貨,不值錢,他才不花冤枉錢,不當冤大頭。
他不管原主的阻攔,徑直進了家門。
原主父母看見李志提的東西,臉色也微微變了,但秉著來者是客,還是客客氣氣的招待,原主的母親更是特意做了一大桌子菜,雞鴨魚蝦這些樣樣齊全。
吃飯的時候,李志一開始彷彿餓了幾天似的,埋頭猛吃,等喝了幾杯酒,就開始滿嘴跑火車。
他跟原主父親徐來順說,原主要是真想嫁給他,就必須陪嫁一輛小汽車,而他給原主的彩禮只有三萬塊,還必須補一點錢帶回去。
原主嫁給他後的第一年就得生孩子,要是男孩就再生一個,要是女孩就一直生,直到生出兩個男孩為止。
要是原主生不了,或者生了三個都是女孩,就必須跟他離婚,把彩禮退給他。
為了補償他的損失,那輛陪嫁的小汽車歸他所有。
徐來順聽得目瞪口呆,原主更是臊得滿臉通紅,低下頭去。
她不是害羞,是真覺得李志丟人丟到家了。
原主母親邵真更是不可思議地看向原主,眼神裡全是質問:這就是你找的男朋友?
原主尷尬極了,急忙說:“我現在就跟他分,我真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
誰知道正夾菜的李志一聽這話,當場就炸了,猛地掀了桌子,指著原主吼道:“你敢跟我分手試試,我就弄死你!”
原主被氣笑了,更加堅定了分手的決心,她起身,伸手就拽著李志往外趕。
邵真也拿起李志帶來的那些東西,想一併還給他。
李志見原主來真的,當場耍起酒瘋,抄起桌上的酒瓶,就朝原主的後腦勺砸……
徐來順見狀,趕緊上前阻攔,卻被李志一腳踹開。
李志紅著眼吼:“你們是不是瞧不起我?不然你閨女一說分手,你們就急著趕我走?”
徐來順看著被酒瓶砸倒在地的女兒,氣得渾身發抖,抬手就要打李志。
可他年紀大了,根本不是李志的對手,反而被按在地上打。
邵真嚇得趕緊上前勸架。
附近鄰居知道徐家招待女婿,聽見動靜,還以為翁婿倆喝大了,就沒有管,可後來見聲音不對,才覺得不對勁,趕緊跑進來把兩人拉開。
等眾人拉開他們,才發現倒在地上的原主,已經沒了呼吸。
證據確鑿。
李志被判了刑,但是不是死刑,而是無期,坐了二十幾年牢就出來了。
這時候,他才四十多歲,還算年輕。
在家人的幫襯下,開了一家修理鋪,又娶了媳婦,日子過得有聲有色。
……
徐盡歡穿越過來的時候,還沒見家長。
不過原主已經和李志交往了,這是兩人第一次約會,約的是中午。
所以兩人是在外面吃的,吃的是五塊錢一碗的素面。
原主想吃牛肉麵,李志說,這家店的牛肉麵不好吃,只有素面最好吃。
原主也沒有懷疑,只當這家店的特色是素面,也就點了一碗素面。
這會原主已經吃完了,李志也吃完了,但是他覺得渴,讓店主給他舀了一碗湯,正在呼嚕呼嚕地喝著。
徐盡歡看他牛飲一樣的樣子,嘴角抽了抽。
第一次見面,就不能裝一下嗎?
原主也真是被催急了,才能接受這樣一個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