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侯父侯母看向徐盡歡的眼神充滿憤怒,侯母更是瘋了一樣撲上來毆打:
“你這個賤人,怎麼能這麼狠心,一心要把你男人送進去?
我會跟所有人說你做的事,讓你再也嫁不出去!”
她眼神裡滿是怨毒。
徐盡歡挑眉:“謝謝你的祝福。”
侯母氣得不行,她這哪裡是祝福,分明是詛咒。
她氣急敗壞道:“你這個賤人是不是聽不懂人話?”
“行了,別喊了,人都進去了。”侯父臉色鐵青,用力拽了拽她。
事到如今,鬧也不頂用了。
法庭上,徐盡歡這邊證據確鑿。
無論郭淮為侯宇請了多優秀的律師,可在鐵證面前,他也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
最終侯宇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從法庭出來,侯母幾乎站不住,她不死心地提起上訴,二審依舊維持原判。
侯宇進去的那一刻,徐盡歡就請了人“照顧”他。
不是不要孩子嗎?
那就別要了,這輩子也別要了。
她果斷讓人把他變成廢物。
侯宇發出撕心裂肺的痛哭聲。
“我不是故意的,你別冤枉我,明明是你來撞我,我才下意識就是一腳。”
眼見踹他的人還這麼理直氣壯。
侯宇氣瘋了,直接和他扭打在一起,兩人最後都被關了小黑屋。
之後一段時間,這種事在侯宇身上頻繁發生。
不到一個月工夫,侯宇身上就傷痕累累,他整個人都快崩潰了。
也就是這個時候,徐盡歡和侯宇領了離婚證。
侯父侯母知道這件事後,又氣得破口大罵。
三年後,侯宇從裡面出來了,但是跟進去時不一樣,此時的他瞎了一隻眼,還瘸了一條腿。
看見兒子這樣,侯母失聲痛哭。
侯宇的性格也發生了變化,膽小如鼠,聽到風吹草動都怕得不行。
侯母哭著給郭淮打電話,讓他想想辦法。
郭淮給侯宇請了一個心理醫生,但是也沒有甚麼用。
“我要殺了那個賤人,她把我兒子害成這樣。”
侯母只是隨口一說,但是侯父卻聽了進去。
晚上,他跟侯母商量起了這件事的可行性。
侯母皺眉:“要是我們進去了,兒子怎麼辦?”
“我去,到時候你留下來照顧兒子。”
侯父嘆氣,“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憑甚麼她現在好好的,而我們兒子變成這樣。”
侯母也有點生氣,但是一想到侯父要進去,她就有點猶豫。
她抿了抿唇,說:“要不……還是算了,不划算。”
見侯父不說話,侯母繼續勸道:
“殺人可是要吃槍子的,我不想你吃槍子,我只想我們一家人好好的。”
聞言,侯父打起了退堂鼓,最終兩人沒有行動。
系統把這件事告訴徐盡歡的時候,徐盡歡不由罵了一聲:“懦夫。”
離婚後,徐盡歡只感覺自己是一隻自由的鳥,天地廣闊,任她翱翔。
而且由於之前的事,父母也不再會逼婚。
徐盡歡的日子過得特別的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