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高中是因為家裡發生了變故就沒有再讀了。
因為要照顧生病的媽媽,就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作。
由於沒上學的原因,不少親戚來家裡給原主介紹物件。
一開始原主的媽媽施靜秀以原主年紀還小為由推脫了。
可等原主年滿二十的時候,就推脫不了了。
施靜秀也不想耽誤女兒,就答應了介紹物件的事。
相了幾個後,和一個叫常建義的男生確定了關係。
常建義家裡是開米線店的,常建義也沒有外出工作,而是在店裡幫忙。
兩人交往後,原主也時常去店裡幫忙,有時候就忙到了飯點,常建義就留原主在他店裡吃米線。
原主是以結婚為目的和常建義交往的,也沒把常建義當外人,就答應了。
這一幫就幫了兩年,可當原主問常建義兩人甚麼時候結婚的時候,常建義反悔了。
理由是他爸媽對原主不滿意。
原主詢問原因。
常建義說是原主經常在他家米線店吃米線,還要的大碗,太敗家了,他們家娶不起。
原主也氣笑了,她為甚麼在他們家吃米線啊?還不是因為給他們幫忙。
原主也不高興了,對常建義說:“你爸媽既然算的這麼清楚,那我的工錢是不是也應該結算給我?”
常建義卻皺眉:“你幫忙是你自願來的,我們又沒有請你,憑甚麼給你工錢?”
之後,他還讓原主歸還他給她花的錢。
兩年一共三千塊錢。
原主當然不還,她本來就吃了虧,憑甚麼繼續吃虧?
為此,常建義把原主告上了法庭。
原主勝訴了。
這事也傳了出去。
常建義成了四里八鄉有名的摳門男人。
也沒媒人上門給他介紹物件了,他這一耽誤就耽誤到了四十歲。
而此時的原主憑藉在常家飯館幫忙的經驗,也開了一家小飯館,不過賣的是麵食。
由於價格公道,分量多,味道好,客人還挺多的。
原主沒有嫁人而是招了一個贅婿,生育了一個孩子。
雖然家裡時常小打小鬧,可在外面看來就很美滿。
而這就招了常建義的眼。
他認為他娶不上媳婦,都是原主害的,原主憑甚麼家庭美滿?
於是,他跟蹤原主,在原主回家的路上,把原主殺害了,之後逃之夭夭,警察也沒有抓到他。
……
徐盡歡來的時候,原主已經和常建義交往了。
這天週日,徐盡歡不用上班,施靜秀就催徐盡歡去找常建義。
去找常建義幹甚麼,去給他家當牛做馬嗎?
徐盡歡翻了個身,繼續睡:“我不去,好不容易不上班,我想好好休息。”
施靜秀見她耍賴皮,氣笑了,伸手揭開她的被子,說:“多大了,還賴床,你要是不想去找建義,也可以去縣城逛逛,多給自己買幾身衣服,趁著年輕,多打扮打扮自己。”
徐盡歡:“……”
甚麼意思?
就是不讓她休息唄!
徐盡歡一股腦坐了起來,盯著施靜秀,十分認真的說道:“媽,我是真的想休息,上班真的很累。”
施靜秀被她看得一愣,反應過來,有點尷尬,把手上的被子放了回去,訕訕道:“那你休息吧!”
徐盡歡“嗯”了一聲,躺了下來。
施靜秀抿了抿唇,離開了女兒的房間,拿起掃帚,一邊掃院子裡的落葉,一邊反思自己是不是做的不對。
她是不是太自以為是了?
有點不尊重女兒,可是她也是為了她將來著想,畢竟她活不了多久了。
施靜秀眉宇間皆是哀愁,不過也沒有讓徐盡歡出去了。
徐盡歡在家一躺就是一天。
施靜秀見狀,就覺得女兒早上沒有騙她,是真的累。
晚上吃飯時候,她說:“要不你換一份工作?我現在買藥都能報銷,花不了多少錢。”
“我考慮考慮。”徐盡歡說。
原主是在一家超市工作,忙的要死,時不時還要加班,關鍵還是無償加班。
原主能忍,她忍不了。
與此同時。
常家的小餐館還沒有關門,常母正在後廚洗碗,常父在打掃店裡的衛生,常建義則是在算今天賺了多少錢。
常父拖到一半,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他抬頭問常建義:“今天不是週日嗎?你那個女朋友怎麼沒來店裡幫忙?”
平常都來的。
常建義被問的也是一愣,他掏出手機,發現今天徐盡歡也沒有給他發訊息,他眉頭皺了皺,說:“可能有甚麼事吧?他媽不是身體不好嗎?”
提到這個,常父就不高興,“有個病秧子媽,等你們到時候結婚了,就是個拖累。”
越想越發愁。
他希望兒子能娶一個一心向著婆家的兒媳。
而不是結婚後動不動就往孃家跑,甚至還要給孃家花錢。
常建義頭也不抬的說道:“我打聽過,她媽得的是癌症,活不了多久,不會拖累我的,你跟媽就放心。”
“癌症?”
常父一驚,他還真的不知道這個問題。
“那不治嗎?治療不是得花錢嗎?”
“是晚期了,他們家沒錢就採取了保守治療。”常建義說。
這件事情他都打聽的清清楚楚。
要不然就算徐盡歡長得再好看,他也不會同意和徐盡歡在一起。
常父這口氣徹底鬆了,“那就好,歡歡那姑娘還是挺不錯的,挺勤快的。”
一到店裡去幫忙,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髒,比店裡以前請的人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