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龍聞言,也就沒多說,說到正事:
“鍾哥,查清楚了,之前跟你們在茶館碰頭那個戴眼鏡的,真名叫李德權。
您別看這傢伙穿得西裝革履、戴著金絲眼鏡,一副文化人做派,那都是裝的,底子是個不折不扣的古惑仔,混過字頭,
後來洗白上岸,專幹這些穿針引線、見不得光的勾當,手腳還算乾淨,有點信譽,所以在這行裡有點小名氣。”
“古惑仔?”
鍾躍民眼神微凝,隨即釋然,這也不算意外,港島很多灰色生意背後都有社團的影子,
“我按您的吩咐,安排了人員24小時輪班盯他。”
朱龍繼續彙報,
“這傢伙窩在九龍城寨那邊,您知道的,城寨裡頭龍蛇混雜,但咱們跟城寨的向家一直有生意往來,他們如今也算依附咱們吃飯。
我打了個招呼,向家很給面子,幫著裡外摸了個底,這傢伙的底細、常去的檔口、相好的馬子,基本都清楚了。”
說著頓了頓,神色變得更加專注:
“盯了三天,這個李德權除了必要的日常活動,跟他馬子幹那點事兒,只跟一個人有過秘密接觸,一個叫王天的,這個王天……”
朱龍抬眼看了看鐘躍民,
“身份有點棘手,他是一名在職的皇家港島警察,還是個便衣探員。”
“條子?”
鍾躍民眉頭瞬間擰緊,身體微微前傾,
“你是說,跟我們交易的中間人,是一個穿制服的?”
“目前看,這個王天很可能就是李德權警署內部的‘保護傘’,或者至少是重要的聯絡人。”
朱龍肯定地點頭,隨又丟擲了更關鍵的資訊,
“而且啊,我透過警局裡的其他關係,側面打聽了一下,這個王天,他的直屬上司,是個洋鬼子警司,叫羅伯遜,這個羅伯遜……不簡單。”
朱龍的聲音壓低了些:
“據說這個洋鬼子警司,是個狂熱的華夏古玩文物愛好者,對咱們國家的歷史,尤其是商周青銅和漢唐文物,特別痴迷,研究得還挺深,算是個‘華夏通’,
有傳聞,這洋鬼子利用職務之便和特殊渠道,私下裡收藏了不少來路不明、但絕對夠分量的‘好東西’,在淺水灣的別墅裡,據說有個不對外人開放的私人收藏室。”
朱龍最後總結道,
“鍾哥,照目前來看,這個真正的幕後大老闆,指揮李德權收贓、並透過王天在內部提供便利和保護的,十有八九……就是這個披著條子外衣、痴迷華夏文物的洋鬼子警司,羅伯遜!”
鍾躍民的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擊著,這倒有些出乎他所料了,原本他們推斷,能夠連續吃下盜墓賊弄出來的數批硬貨,對方應該是個財力雄厚、背景深厚的港島頂層人物,或是某個深藏不露的收藏世家。
卻沒想到,線索最終竟然指向了一個穿著皇家制服的洋鬼子!
邊上剛一直沒說話的周常力這時開口,簡單直接,
“鍾哥,就算是個洋鬼子條子又怎麼樣?實在不行,咱找機會把人綁過來,跟人‘好好談談’,我看這洋鬼子是要命,還是要他那些瓶瓶罐罐!”
語氣裡帶著江湖人特有的狠厲與直接,
鍾躍民抬眼看向周常力,幾年不見,這小子個子倒是躥高了些,眉宇間也多了幾分歷練後的沉穩,但骨子裡那份曾經在京城還是小混蛋的江湖氣,看來還是沒怎麼變。
擺了擺手,
“常力,你現在好歹也是有名有姓,身價不菲的老闆了,做事得多用用腦子,不要頭腦一熱,就甚麼都不管不顧了,
你要時刻牢牢記住一點,能用錢解決的事情,絕對不要去鋌而走險,再把自己陷進打打殺殺裡面去,那是下下策,太蠢,也不值當。”
一旁的李豔若有所思,順著躍民的思路問道:
“躍民,你的意思是……咱們想辦法,花錢從這洋鬼子手裡把那些文物買回來?這倒是個路子,只要錢到位,未必不能談。”
鍾躍民卻搖了搖頭:
“沒那麼簡單,朱龍剛才也說了,這個羅伯遜是個文物痴迷,不是一般倒賣賺錢的文物販子,
對這種人來說,某些珍品可能比錢更重要,是心頭肉,不見得肯賣,就算他肯賣,知道我們志在必得,到時來個獅子大開口,豈不是白白便宜了這傢伙,本來就是咱老祖宗留下的玩意,關他一洋鬼子屁事,
而且,一旦交易,反而可能打草驚蛇,讓人察覺我們在調查他。”
“那你說怎麼辦?”
鍾躍民身體向後靠了靠,剛朱龍過這幕後老闆是個洋鬼子,還是住在淺水灣那邊,心裡其實有了個絕妙的主意,
沉吟片刻,對朱龍吩咐道:
“朱龍,你繼續安排可靠的人手,把這個洋鬼子警司羅伯遜在淺水灣的住處,內部結構、安保情況、日常作息、家裡有甚麼人、傭人司機背景……所有能查到的細節,都給我摸清楚,越細越好,記住了,千萬不要讓人起疑心,這是重中之重。”
朱龍點頭,“鍾哥,您放心,我一定把事兒辦好。”
又是一天,洋鬼子淺水灣別墅的具體情況資料到手了,他把手頭掌握的資訊跟楊晴一說,楊晴詫異,
“這些資訊你是哪裡得來的?”
對於這鐘躍民,她現在愈發覺得人深不可測,幾天功夫,把先前跟他們接頭的眼鏡男,後面的中間人,幕後老闆,底子摸得一清二楚,甚至連那洋鬼子家的房屋結構圖、傭人背景、日常行程規律,掌握得如此細緻,這可不是隨便能查到的。
“我有我的門路,這不是重點。”
沒在這上細說,指向核心問題,
“現在的關鍵是,對方的身份特殊,是高階警司,還是個老英的洋鬼子,直接抓捕不現實,風險太高,也超出了我們此行的授權範圍。
能想辦法把流失的文物,尤其那柄青銅劍,完整地拿回來,咱們的任務就算圓滿完成,也能給上面一個交代。”
“拿回來?怎麼拿?”
楊晴蹙眉,覺得他話說得太輕鬆,
“難道你還真打算帶人衝進淺水灣的豪宅裡明搶?那裡安保可不簡單,而且一旦事發,就是國際事件。”
他翻個眼,用手指點了點自己的太陽穴,
“動動腦子,楊小姐,強攻是下下策,咱們來點技術活兒,智取” ,
壓低聲音,開始講述自己的計劃,
“那個洋鬼子家裡僱了個菲律賓籍女傭,我已經透過可靠渠道把她買通了,現在確認了這洋鬼子收藏文物的密室位置,就在別墅地下酒窖後面,偽裝成一間恆溫恆溼的雪茄房,不過,密室用的是電子密碼鎖,我們不知道密碼,如果強破進去,就會立馬警報,文物沒拿出來,估計人得進去,所以現在還有這關鍵一環,想法搞到密碼。”
“我的想法是,咱們手裡不是還扣著那批盜墓賊最後挖出來的幾件‘硬貨’嗎?
挑一件最精、最能打動這種行家的,透過李德權那條線,或者想別的法子,讓這位羅伯遜警司‘買’走,
等他得到新寶貝,必然要放進密室,就在那個時候,把他輸入密碼的過程記錄下來。”
楊晴聽完,卻搖了搖頭,覺得這個計劃漏洞太多:
“你這個想法……是不是有點太想當然了?就算我們能想辦法讓他買下東西,又怎麼能確保他甚麼時候去開密室?我們的人怎麼可能恰好就在旁邊,還不被發現?這種機會轉瞬即逝,成功率太低了。
那洋鬼子還是個傻子不成,等著你來站他身邊?”
“誰說要派人時刻蹲守在洋鬼子家牆根底下聽動靜了?”
鍾躍民嘴角勾起一絲弧度,語氣平淡,“我已經進去過了。”
“甚麼?” 楊晴吃了一驚。
“就在昨天夜裡……”
鍾躍民說得輕描淡寫,彷彿只是去散了趟步,
“我在那間密室門口的裝飾天花板縫隙裡,安裝了兩臺微型攝影機,鏡頭正對著密碼鍵盤。
用的是最新型的感應觸發和無線電回傳技術,電池夠用一個月,只要有人站在那個位置操作密碼鎖,機器就會自動開始錄製,這玩意十幾萬一臺,老美的最新產品,對外都還沒售賣,尚在研發除錯階段,市面上還沒有,我可是費了不少勁。”
“你……”
楊晴詫異看著鍾躍民,“你到底是甚麼人啊?”
她現在可以篤定,這傢伙在港島絕對有深厚的背景關係,
“楊小姐,我之前跟你說過,我呢自個做點小買賣,在港島這邊有些產業,認識點人,僅此而已,
你覺得我這主意如何?”
楊晴沒再多問,
“可以試試,不過你想過沒有,萬一失敗呢?不僅我們原來的目標文物拿不回來,還會白白搭進去一件珍貴的青瓷花瓶,那可是真金白銀,豈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做甚麼沒風險?我覺得值得一試!”
“要不穩妥點,弄一高仿製品?”
鍾躍民搖頭,
“那洋鬼子可不好糊弄,萬一識破,起了疑心,後面就更不好辦了,你放心,這計劃我有九成把握。”
“既然你認定,那就按你計劃來吧!”
兩人商談好,又跟公安口同志同意,便按計劃行事,兩人敲定細節,又與其他公安同志溝通後,計劃便悄然啟動。
對外放出風聲,透過隱蔽渠道讓李德權知道,他們手裡還有壓箱底的好貨,對方倒是沉得住氣,足足等了一個星期,那個金絲眼鏡男李德權才再次現身接頭,
最終,一件品相極佳,出自宋代的青瓷花瓶,以五萬港幣的價格“成交”。
——
——
淺水灣,半山腰位置,一棟掩映在綠樹中的歐式別墅內。
便衣探員王天已經將從李德權處取來的青瓷花瓶,恭敬地放在了上司羅伯遜警司的書房桌上,書房佈置得古色古香,混搭著西式傢俱與東方古董,很難想象這是一洋人的書房,
洋鬼子羅伯遜此刻正俯身桌前,手裡拿著一個專業的高倍放大鏡,幾乎將臉貼到了花瓶表面,一寸一寸地仔細檢視著釉色、開片和底足的舊痕,
人五十歲上下,頭髮梳理得一絲不苟,穿著休閒的絲絨睡袍,鼻樑上架著一副老花鏡。
“Beautiful…”
口中喃喃,語調帶著一種近乎虔誠的陶醉,“Exquisite… Perfect………”
那專注的模樣,不像是在鑑定文物,倒像是在欣賞一位絕世美人,反反覆覆,看了足有半個多小時才歇,最後才無比小心地將花瓶放置在鋪著軟絨的托盤上。
然後直起身,摘下老花鏡,揉了揉鼻樑,臉上露出滿足的笑容,對垂手站在一旁的王天說:
“王,你這件事辦得非常出色,這隻花瓶……我十分滿意。”
中文帶著外國口音,但用詞準確。
王天連忙欠身,臉上堆著笑容,跟朵菊花一樣,
“長官您滿意就好,這都是我應該做的,據李德權說,那夥內地來的盜墓賊手上,像這樣的好東西還有幾件,只要長官您喜歡,我們可以慢慢淘換。”
羅伯遜沒有立刻回答,起身踱步到窗邊的酒櫃前,給自己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又點燃了一支粗大的哈瓦那雪茄,
回到座位上,深深吸了一口,吐出濃郁的煙霧,視線透過煙霧看著那件青瓷花瓶,眼神深邃,似乎在權衡著甚麼,然後緩緩開口,
“東西……確實是好東西。”
語氣變得有些耐人尋味,
“不過,王,價格也確實高了些,你知道的,我這人雖然喜愛這些東方藝術,但畢竟只是一個靠薪水生活的公務員,我的財力……有限啊。”
說著攤了攤手,做出一個略顯無奈的表情,“像這樣珍貴的藝術品,我恐怕……負擔不起太多。”
王天能成為一名探員,少不了眼前這洋鬼子提拔,這些年盡心盡責,跟個孫子一樣伺候著這位,對其習性再熟悉不過,別看是個老外,心眼子可絕對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