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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第358章 詭辯!

2026-02-15 作者:青衫仗劍行天涯

證明證言的合理性!?

話音落下的剎那。

公訴方眾人面色一變,黃仁將情緒壓下,倒也沒對身邊那個年輕檢察官說什麼。

不犯錯的新人他還沒見過,最重要的是..

「反應真快啊,這種言語上的小漏洞都能立馬反應過來.

黃仁感到些許頭疼,他現在甚至沒有絲毫徐良手上的東西是什麼。

單單是徐良那超乎常人的反應就令他棘手萬分。

要知道這可沒有提詞器,不是什麼看著字句找漏洞的閱讀理解。

常人聽他們一句話,短時間估摸著都理解不過來,甚至是下一秒就忘記說了什麼,但對方...

幾乎是說完後,下一秒就立馬進行攻擊!

自己這邊,算上黃仁共有五人,而被告方...卻是對方一人在辯訴!

「難怪一組二組如臨大敵,是我冒進了..

黃仁深吸一口氣。

「這律師...有點實力!」

旋即,黃仁收起心思,鄭重無比的抬頭看著徐良,眼神異常嚴肅。

「這是什麼?」

審判席上,張博看著徐良手裡的東西眉頭緊蹙。

舉證期間...徐良有給出類似的東西嗎?

張博陷入回憶。

「這是有關被告人呂雄的心理鑑定報告。」

徐良緩緩說道,他將信封袋開啟,一份檔案出現在手中。

上面赫然是來自楊主任親自承認的鑑定。

書記員自覺上前,發覺沒問題後便遞交給審判席上的張博。

張博湊近一看,旋即...眼神中流露出驚訝。

「根據瀚海市權威機構鑑定。」

「被告人呂雄,患有中度抑鬱症丶焦慮症,以及創傷性應激綜合徵!」

「也就是說,我方委託人的主觀意識與常人不同!」

「這是否能側面填補被告人的證言缺陷!?」

徐良面無表情,將自己的一套邏輯搬出。

「同時!」

「所謂的間接故意殺人,指的是在主觀意識的基礎上,明確知道此類行為後果」的情況下放任,最終導致人員死亡。」

「那麼,請問公訴方,我方委託人是否滿足這個條件!?」

一番話下來。

原本那需邏輯嚴絲合縫的檢察官頓時啞然,不知該說些什麼。

滿足嗎?

誰知道呢,正如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他們不是呂雄,自然不知道對方主觀意識是否滿足這條件。

但用屁股想都知道,擁有這種心理疾病,怎麼可能不會影響到主觀意識!?

只要影響,那間接故意殺人...雖抹不掉,但會變成疑點」。

巧的是,東國現在正在逐漸從疑罪從有」,改為疑罪從無」!

換句話說。

只要黃仁掏不出足夠份量的客觀證據,那呂雄就不構成間接致人死亡!

但.

「被告方,你方意思是,案件中所呈現出的幻覺,是因被告人的心理疾病所導致?」

黃仁忽的反問,將問題踢給徐良。

誰主張誰舉證!

黃仁眸光一閃。

這種無法驗證的東西想丟給自己?他可不是新兵蛋子!

他要做的,只是讓徐良無法驗證,而疑點繼續存在,旋即檢察院二次調查驗證即可。

只可惜..

「不,我方從未說是因心理疾病所引起!」

「我方只是主張並詮釋被告人的意識不夠清晰!」

「並且...上述材料,只是證據中的其中一點!」

徐良立馬接話,好似提前預料到對方會如此說一般。

下一秒,不給愣住的黃仁反應時間」尊敬的審判長,聽審席諸位。」

「接下來我將對案件中,有關證言的幻覺來源進行解釋!」

徐良立即抽出另一份檔案。

這是..

「這是瀚海市司法鑑定機構,針對被告人呂雄的身體檢測報告!」

「報告上顯示被告人曾多次丶且長時間注射過甲苯噻嗪,故而在色譜檢測上,針對甲苯噻嗪的檢測為陽性!」

甲...甲苯噻嗪?

剎那間。

整個法庭為之一滯,所有人愣了又愣。

甲苯噻嗪是什麼東西?

說實話,如果不從事這方面的工作,那幾乎九成五的人不知道這玩意是什麼。

但巧的是...現場最不缺的的就是記者!

這幫人可是什麼都知道一點!

「甲苯噻嗪!?獸用管制麻藥!?」

恍惚間,聽審席有人愣住,旋即反應過來瞬間錯愕。

「什麼意思?這玩意是什麼?」其餘人連忙詢問。

那記者很明顯臉色不太好,卻還是耐著性子給對方解釋。

「甲苯噻嗪就是一種獸用麻藥,流通性很廣,各大獸用藥製藥廠,又或是藥物分銷商裡都能買得到。」

「一般情況下是用來給牲畜做手術所使用。」

「但和嗎啡一樣,這玩意有個缺陷,那便是,一旦給人使用,便會....

說著,記者頓了頓,對周圍人說道:「擁有很高的成癮性!」

「並且,這類藥物相比其餘藥,副作用會更加嚴重,隨時都有可能因副作用而導致死亡!」

「相比之下,所謂的幻覺...只能算是個小事。」

和嗎啡一樣?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主張針對被告方,在本次案件中進行輕判丶減刑!」

徐良面無表情的將這番話說出。

「甲苯噻嗪...怎麼又牽扯到這東西了..

「審判席上,張博咂舌,眉頭擰成一個疙瘩,視線在上面不斷掃去。

他是來看徐良被動接招的,怎麼...怎麼庭審節奏又落入對方手中了!?

不過。

還不等張博開口,便聽到耳旁又響起一陣聲音。

「不對!」

「被告方,《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是(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的根本依據)!」

「被告人並無精神領域疾病,無法適用這條法例!」

黃仁忽的找到突破口,眸光一凝。

沒錯,第十八條規定的是與精神病有關的法例,如果運用的好,精神病是完全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

不過呂雄並沒有精神病,理論上來講確實不適用法例,所以黃仁下意識就將其戳穿!

但可惜...

上套了。」

徐良臉上露出笑容,當即點頭道:「沒錯。」

這是...附和?

黃仁等人一愣,但下一秒......

「但是!」

徐良忽的話鋒一轉。

「公訴方,在1950年的《刑法大綱》草案為如下。」

「「犯罪人為精神病人,或系一時的心神喪失,或因在其他病態中,於犯罪時不能認識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者,不處罰;但應施以監護」!」

「上述所說雖只是草案,與97年頒發刑法有些出入,但我方認為,兩者間的核心依據卻相同!」

草案對這次案件,主要用途並非精神病人。

而是或系一時的心神喪失」,這才是重點!

甲苯噻嗪丶心理疾病丶刑法草案...

黃仁恍惚了一下。

此時,他忽的發現對方好似不知不覺間已然形成一套有效,且嚴密的邏輯鏈!

並且每一個論點都有佐證相輔相成!

「刑法在逐步修繕完整,每一次刑法更替,舊刑法便會失去效應!」

「更別提還是未生效的草案!」

黃仁皺眉,黑著臉進行反駁。

「我方被告人很明顯擁有精神障礙!」徐良開口駁回。

「精神障礙並非精神病!」

黃仁的能力再次彰顯,但也被氣的不輕,險些被氣笑。

「被告方,你這是在詭辯!!!」

徐良不說話了,無視掉公訴方難看的眼神,以及聽審席憤怒的注視,他扭頭看向審判席。

詭辯嗎?

這並不是詭辯,只不過用錯時代罷了。

如果是後世,在《精神衛生法》中明確精神障礙」概念,完全適用呂雄。

但怎麼說也是以後,無法適用眼下。

不過他卻可以提供這個概念用來辯駁一下!

見徐良不說話。

整個法庭也逐漸沉浸下去。

審判席則是頭疼起來。

「這都在說些什麼..

審判員孫湖只覺得頭疼欲裂,就好像有螞蟻在啃食大腦一般。

他最煩的就是這種意識上的東西。

每次一扯精神病,各種複雜的邏輯令人恨不得直接讓腦袋炸掉!

尤其是眼下這案子,雙方邏輯更是看誰都覺得對。

「從警方和公訴方的邏輯鏈來看,被告人確實是犯有故意殺人罪。」

「但如果從辯護律師所說的邏輯,以及遞交的資訊來看...確實屬於精神障礙」,完全不存在故意殺人。」

張博深吸一口氣,絞盡腦汁的思索著。

這該怎麼辦?

偌大的法庭,赫然沉默下去,直到....

三個法官低聲交流後。

「砰!

7

錘聲落下,驚醒現場所有人。

當聽審席,以及雙方人員抬頭看去時。

耳旁便聽到一句話。

「本次庭審..步入休庭階段。」

「下次開庭時間定於七天後,九月十七日!休庭期間用於討論案情!」

張博揉了揉眉心,深呼一口氣,旋即逃也似的離開庭審現場。

休...休庭?

確實是得休庭,這案再討論下來,彎彎繞繞能讓三個法官大腦宕機。

必須得有足夠的時間去合議室討論一下案情。

聽此。

公訴方那邊也不再忍耐。

「哼!」

黃仁臨走前看了眼徐良,旋即黑著臉直接帶人離開。

反倒是明面佔便宜的徐良..

「呼,真難纏啊....

徐良鬆了口氣的同時,臉上又流露出咂舌。

跟這幫天天拿《刑法》當飯吃的人討論法例的適用...遠比對付尋常律師要棘手的多一徐良自認自己的反應速度,臨場應變能力足夠快。

但很明顯...黃仁也不差!

「但即便如此......邏輯鏈還是太過薄弱。」

徐良深吸一口氣,只覺得一陣頭疼。

呂雄將人看成野豬,旋即追逐數百米,接著野豬在眼中有幾瞬時間變成了人,旋即將人殺害。

連結客觀事實,這不是豬,而是人,那看到的豬一直都是錯覺,如此長時間的錯覺,甲苯噻嗪確實能做到。

但同時還能保持正常的認知邏輯正確......這點就很可疑了!

毒品侵蝕,可不是單純的幻覺,他還會將你的潛意識,你的認知都給侵蝕掉!

即便是徐良,也未聽說過幻覺如此嚴重的情況下,認知和反應卻絲毫不受影響的。

「除非...斷掉客觀事實,可這也不現...等等。」

恍惚間。

徐良忽的愣住,他好似想到什麼一般,呢喃開口道:「如果說...不看受害者呢?」

「呂雄一直追逐胡華,期間長達幾分鐘的時間將其看成豬,僅有幾瞬的畫面是看成了人,這很不合邏輯。」

「可如果反過來想。」

「呂雄確實是追的野豬,雙方追逐數百米,期間出現幾瞬,將豬看成人的錯覺.

幾瞬的錯覺,那就...

「很合理了!」

恍惚間,徐良恍然大悟,猶如撥雲見霧一般!

只是若是如此的話..

「客觀事實的胡華死亡...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呂雄沒殺胡華,那...是誰殺的胡華?有第二杆槍...第二杆槍在誰手裡?為什麼要殺一個13歲的孩子!?」

「還有三馬村。」

「獸醫和村長肯定知道些什麼,他們那彷彿圈養家禽一般的行徑..」

徐良皺眉,陷入沉思之中。

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這才回過神來。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只見楊若兮指了指聽審席的眾人,小聲說著。

徐良扭頭看去,看到聽審席那無數聚焦在自己身上的記者。

徐良頓了頓,旋即咧嘴一笑。

「得。」

「名聲要臭了。

果不其然。

當徐良和楊若兮蘇瑜,草草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中級法院。

但兩人只走出法院,便看到一群記者,烏決決的圍了上來。

「徐律師,請問您能解釋一下您在法庭上的所作所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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