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童年的自己#】
【大概六七歲的時候,我很喜歡氫氣球,公園裡賣的那種,甚麼鯉魚啊米老鼠啊,把線繞在手指上,輕輕一拉就會來回晃動,我能拿著走一整天。
爸爸媽媽也給我買過一兩個,但確實沒甚麼用,拿回家兩天就沒氣,癟了就只能扔掉。於是後來理所當然地不買了,實在浪費錢,哪怕我哭著喊著拉著他們想要一個氫氣球也不行。
我也理解父母的想法,後來也就不鬧了。
上了中學家裡經濟條件好了不少,有時路過的時候,父母會問我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那個氣球嗎,要不要給你買一個。
我說不要,我現在不喜歡了。
後來大學有一次和同學去音樂節玩兒,她對賣氫氣球的老爺爺善心大發買了兩個,把其中一個順手給了我。
我把線纏在手指上,輕輕一拉,氫氣球來回晃動。
然後我就帶著這個氣球玩了一整天,吃飯也帶著,聽live也帶著,直到晚上走到地鐵口,同學提醒我氫氣球不能進地鐵。
我站在地鐵口想了很久,直到有一對母女路過,小姑娘看起來六七歲,盯著我的氣球移不開眼睛。
我把線從手指上解下來,遞給了她,然後告訴她的母親這玩意兒我帶不上地鐵,送給小妹妹了。
母女倆都很開心,我也很開心,我失去了一個氫氣球,但好像又永遠得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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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裡安靜了好一陣。
一個老漢最先回過神,嗓子眼像是被甚麼東西堵住,咳了兩聲才開口:“這後世的小故事,寫得是真不賴。”
“平平靜靜的,也不煽情,偏偏往人心窩子裡戳。”
“我小時候,想要個竹蜻蜓,我爹也沒給買。”
“後來自己能買了,站在攤子前頭看了半天,到底沒伸手。”
旁邊一個青衫士子,摸出隨身帶的紙筆攤在桌上。
“此等文字,勝在天然。”
“作詩頌唱,方不負……”
他話還沒說完,評論不停劃過。
評論區:
〖這樣的小故事,適合進教材適合進閱讀理解原文。〗
〖請問文中出現了幾次氫氣球,各代表了甚麼意義?〗
〖題目:作者在文章末尾送出了氫氣球,為甚麼卻說永遠得到了他?(6分)〗
〖第三題:請問作者玩了一天的氫氣球是誰送的,她和作者是甚麼關係?(2分)〗
士子滿臉都是被攪了雅興的哭笑不得。
“多好的故事,怎麼轉眼就變成考題了?”
“連送氣球的人是誰都要問,這和文章本身有甚麼干係!”
“太煞風景了,我這首詩,今天是寫不出來了。”
老漢也看完了評論區,先是一愣,隨即笑的肩膀都抖了起來。
“老夫活了六十多年,頭一回見這麼煞風景的事。”
“人家講得情真意切,眼睛都還沒來得及溼呢,這幫後人倒好,唰唰唰三道題拍臉上,比衙門催糧的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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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三觀#】
【以前我以為這種情節只存在在島國的小電影劇情裡或者某些論壇上,當有一天半夜我無意中在抖音刷到這個陪讀媽媽群體講帶兒子回老家。
我以為所謂的帶兒子回老家是,帶兒子回農村或者鄉下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家。
當我翻看評論區,覺得不對,但是我還是不相信。
最後我看了幾個情感博主的解釋和切片連麥陪讀媽媽的影片,我才明白回老家到底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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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古人以為自己承受能力已經夠強了的時候,天幕總會放出更刺激的東西來告訴他們:不!你們承受能力並不強!
這是人能幹出來的事?!
而且瞧這口氣,好像還不是當孃的被脅迫。
“從古至今,這都是十惡不赦的重罪!”
“難道在後世,不違律法嗎?”
有個漢子聲音發顫的問道。
看了這麼久天幕,後世的規矩古人也摸透了幾分。
有違道德頂多讓人在背後戳戳脊梁骨,既不耽誤務工務農,也不妨礙做買賣當大官。
道德在後世就是層窗戶紙,捅破了,風有點涼,但房子塌不了。
所以他只問律法。
這總該違反律法了吧?
這已經不是甚麼道德瑕疵了,這是把倫常的根都刨了。
哪怕是深山老林裡沒開化的野人,也幹不出這樣的事來。
簡直,牲畜不如!
史書上唯一沾點邊的記載,是南朝宋孝武帝劉駿。
史料記載:他曾夜宿路太后寢宮。
但歷代史學家翻來覆去地考辨了近千年,主流基本認為是史書誇大惡行。
他只是在路太后寢宮與庶母,行李治武則天之事罷了。
與庶母,戎狄之行、禽獸之道!
與生母,十惡不赦、天地不容!
哪怕是皇帝!
哪個皇帝要是幹出這種事,太監趁他睡著了一刀捅進去,那都不叫弒君,叫誅獨夫。
天下人得給太監立廟,供起來。
後世總不能連這種罪都不管吧?
旁邊一個老夫子仔細想了半晌,捋著鬍鬚緩緩答道:“若非強迫,兒子成年,雙方自願……興許,還真不犯後世的律法。”
“怎麼可能!”方才那漢子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老夫子嘆了口氣:“自古道,捉賊見贓,捉姦見雙。”
“這種事,誰會主動往外宣揚?”
“即便有風言風語,咬死不認便是,還可以反過來告對方汙衊。”
“唯一苦主便是那當爹的,可出了這種事,誰願意鬧得人盡皆知?”
“妻子倒是能捨,兒子呢?”
“後世多為獨生子,難不成把兒子也舍了?”
“更何況,即便真鬧到官府又能如何?”
“雙方自願、又沒害人,按後世的律法不可能判死刑,頂多判個離婚、賠錢罷了。”
“鬧到官府,除了惹一身笑話,還有甚麼用?”
周遭人全沉默了。
按後世的律法,還真他孃的可能就是這樣。
方才那漢子流著淚失聲道:“這就是亙古未有之盛世?衣食豐足……卻無德。”
但凡想通了這件事在後世會怎麼處置的人,皆是同樣的感慨。
無他,這事擱在哪朝哪代,都是十惡不赦之罪。
不是家法處置就能了結的,必須官府提起公訴,處以極刑。
若還涉及弒父害親、親屬包庇等重大情節,縣、府、省的官員全要吃掛落。
這不是教化鬆懈了,是壓根沒有!
演變成政治案,還得摘幾頂三公九卿得烏紗帽下來,這事才算完。
哪怕發生在皇室,雖為了天家臉面不會昭告天下,但那對母子也必定暴病而亡。
所以,一想到在後世,兒子成年、雙方自願、沒傷著父親,這件事鬧到官府,別說凌遲了,居然連刑都不判,頂多判個離婚加賠償。
那些曾經眼巴巴盼著像後世一樣過活的人,忽然就理解了那幫整日唸叨後世這不好那不好的窮措大。
劉聰、高澄、楊廣,都特麼知道避著人。
後世倒好,不僅不判刑,還堂而皇之的拿出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