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奇葩稅#】
【世界三大作死行為:在華夏販賣dp、在墨西哥禁止dp,以及在阿美偷稅漏稅。
在阿美有五花八門千姿百態,各種各樣的不同稅種。
比如乞討稅。
根據IRS的規定,如果乞討獲得了收入,必須按照報稅流程,向國稅局申報並且交稅。
有的州,則需要提前去警察局申請乞討許可證,提前繳納幾十乃至上百美金的費用,才可進行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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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話,把古人幹懵了。
乞討還得交稅?
想乞討,還要先向官府買乞討證?
阿美貨幣和華夏貨幣是一比七,相當於得交近千塊錢才能去乞討。
能拿出近千的人,應該還能撐一撐,不至於去乞討吧……
怪不得後世華夏那麼強大,還只是世界第二,這方面確實比不上人家啊。
怪不得人家是世界第一呢,咱們對待乞丐不是驅趕就是救濟,怎麼就沒人想到乞丐也得收稅,乞丐也得持證上崗啊?
“後漢王守恩不就收過乞丐的稅?”
有個讀書人說道。
“他連掃廁所的,都要收一份稅。”
眾人不明白了,這掃廁所不是掙錢的嗎?怎麼反而還要交稅了?
讀書人緩緩給大家解釋。
眾人才知,這王守恩是真特麼壞啊。
發喪要收稅。
結婚要收稅。
生兒生女,也要收稅。
罵了兩句王守恩,懵勁稍微緩解了些。
但他們沒想到後面的內容,會更讓人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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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的外尼密小鎮有風景稅,如果你家可以看到海或者沙灘,每年需要繳納66到184美金之間的稅款。】
【阿美有至少17個州要求非法違禁品銷售也要繳稅。
除了違禁品銷售,搶劫、盜竊、受賄等不法收入,也需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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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打家劫舍、偷雞摸狗也要交稅?”
“這去交稅,難道不是自投羅網?”
“或許人家收稅的,只管你交不交稅,不管你犯不犯罪呢。”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制度啊?”
“就是,這就像走水了,你找衙役幫忙,衙役說這不歸他管,讓你去找火兵,你覺得這可能嗎?”
“有啥不可能的,他又不是咱大明,和咱不一樣,有問題嗎?”
“長的不一樣,可他們也是人,還是世界第一強國,怎麼能發生這麼離譜的事。”
“對,再迂腐的老學究,再強調各司其職,也不會見死不救啊。”
“就是,阿美人要真像你說的一樣迂腐,他們能成第一強國嗎?”
這人也不辯解。
正所謂:話不投機半句多。
天幕之前略微提過幾句,他就猜到阿美肯定和華夏有根本上的區別。
可笑這些人,既無知,還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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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康星州有未婚媽媽稅,密蘇里州單身的男人需要繳納單身稅。】
彈幕區:
〖沒有未婚媽媽稅,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只要有應稅收入,就必須報稅繳稅。〗
〖那怎麼偏成未婚媽媽稅了?〗
〖因為未成年未婚媽媽,通常會有孩子父親給的子女撫養費,和政府發的低收入救助、育兒補助。
這些在當地稅法裡算應稅收入,所以她們需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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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兩個稅,古人倒不覺得奇怪。
這不就是人丁稅和晚活罰、不嫁罰。
只要成年,又沒到六十歲,非殘、非弱、非特殊群體都得交。
除漢朝外,丁稅都是男收女不收。
單身稅也正常,歷代鼓勵生育的時候,都有這政策。
漢朝到了規定年齡還沒結婚,五倍徵收人頭稅。
雖然隋唐之後基本廢除了單身懲罰稅,靠免稅、免徭役和罰罪來鼓勵生育。
交過、聽說過,百姓自然不會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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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阿肯色州有紋身稅,需要繳納紋身費用的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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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刺字不是刑罰嗎?怎麼被他們幹成一個行業了?”
古代中國,除上古先民及部分少民外,紋身刺字都是刑罰。
也有江湖人紋身刺字為標示,但不僅受歧視,還要被打壓,直接預設為“不法分子”。
即便在社會風氣較包容的唐朝,對於紋身裝飾現象,仍持否定態度。
有紋身會被預設為,底層或邊緣群體。
西方史書記載的古希臘、古羅馬,紋身刺字也是懲罰,多用在奴隸、戰俘、罪犯身上。
所以古人想不通啊,咋紋身還能幹成行業了?
後世不歧視紋身了?
“嶽爺爺背上,不也刺了字?”
“這能一樣嘛,那可是嶽爺爺。”
“就是,再說了,嶽爺爺是為了表明決心,才刺了盡忠報國的。”
“不是精忠報國嗎?”
“史書說的是盡忠報國。”
“那肯定是史書記錯了,也或許在宋朝,盡忠和精忠一個意思。”
“放屁,咱們和宋朝才隔了多少年,你咋不說‘莫須有’在宋朝是‘肯定有’的意思呢?”
“……”
這人不敢反駁了。
他怕再吵下去,自己要被扣上洗白秦檜的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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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澤西州透過了一項雨水稅法案,加州洛杉磯縣也開始實行。
目前,阿美已經有多個州開始實行類似的法案。
如果你擁有大型路面、土地、房屋、道路等設施,就需要繳納雨水稅。
當然每個州的叫法都不一樣,有叫雨水稅,也有叫雨水費。
還有叫雨水管理費、雨水服務費、雨水使用者費、洪澇管理費、徑流費、雨水交費等等。
這些巧立名目的雨水稅,號稱是用於市政、公共單位的維護和治理洪澇災害。】
“這玩意兒,居然合法?”
是的,古人驚的不是雨水收稅,驚的是阿美朝廷居然把這東西寫進律法。
因為古代,奇葩的稅收也挺多的。
《大明王朝1566》裡,虛構了“屋簷滴水錢”和“天水捐”。
百姓屋簷滴水流入街巷,胥吏以“汙染官道”為名收取“滴水錢”,不交則拆屋簷、砸瓦當,甚至禁止房屋修繕。
百姓用雨水澆菜園、灌田地,官員稱“天水屬皇家所有”,私自收取“天水捐”,每畝每年收銀若干 。
你以為編的很離譜嗎?
魯迅說:人不能想象出沒見過的操作。
周樹人說:小說需要邏輯,現實不需要。
周樟壽:小說編的故事,遠遠沒有現實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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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梁,牛租是永久稅。
歷朝歷代官府,都有租牛給百姓耕種的傳統。
簽訂合同,約定期限,一般為兩年、三年,也有五年的,最長的也就是十年。
每年交一次租金。
合約期間,非人為原因導致的牛死亡,不需要賠償,且合同立即終止,不需要繼續付租金。
朱溫征伐淮南時,搶奪了數十萬頭耕牛,也租給了治下百姓。
但沒有合同,也沒有租期。
不管牛活沒活著,都得給租金。
一直收,收到不想收為止。
後梁亡了,之後的後唐、後晉、後漢還在收。
一直收了六十多年,直到後周郭威才正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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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莊宗時期,租庸使孔謙下令在正稅之外每鬥加徵一升。
天成元年,後唐明宗即位之初,曾下詔廢除這項加徵,只令百姓繳納正稅。
但沒過多久,為填補軍需,又重新加徵損耗。
且正式設立“雀鼠耗”,以補償鼠雀啃食糧食為名目課稅。
後漢立國,更是變本加厲,將雀鼠耗提至每石二斗,更名省耗,一石正稅要交一石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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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還有個奇葩稅,叫做農器錢。
莊宗時期,孔謙推行鐵禁。
朝廷壟斷了所有鐵器的鑄造與銷售,百姓只能買官府打造的農具。
他又按田畝強制徵收農器錢。
按理來說,這並不奇葩。
我們今天買東西付的錢裡,其實也含了一筆稅。
只不過這筆錢是由商家付,商家又把稅加在售價裡。
農器錢不過是單獨收,頂多算吃相太難看了些。
但它奇葩就奇葩在,官府造的農具又破又爛、根本不好用也就算了。
可你就算不買,也得交。
只要你家有地,哪怕農具是祖傳的,哪怕你用手刨地,這筆錢也照樣逃不掉。
名下有地的人家還好,交多少還有個大概數。
佃農就慘了,哪家的地主老爺心善?
不把這筆稅翻倍加在租子上,都算一等一的大善人了。
明宗天成三年,朝廷放開酒禁。
但同時又規定:每畝田納麴錢五文,隨夏秋兩稅一併徵收。
說白了就是:你釀不釀酒、喝不喝酒,全都得交錢。
不過,這不是明宗的原創,他抄的是唐朝的“青苗榷酒錢”。
青苗榷酒錢,把原本只向釀酒戶收的酒稅,直接平攤到所有種地百姓的田賦裡。
一句話總結:不管你喝不喝酒、釀不釀酒、造不造酒麴,只要你家有田,這筆錢就必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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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晉宋州,有撥釘錢。
趙在禮在宋州當節度使,暴虐貪財。
百姓恨他,等他要調走時,大家互相慶賀說:“眼中拔釘,豈不樂哉!”
結果趙在禮知道了,大怒,主動請求再留任一年,然後下令:
每戶徵收“拔釘錢”一千文。
這是正史記載。
野史記載為:百姓房屋每顆鐵釘交三文錢,稅吏帶錘子上門清點,修補房屋、新增鐵釘也要補徵。
也有野史,把每個鐵釘交三文錢這件事,記在南漢劉鋹身上。
這是官員個人行為,但官員都這麼厲害,石敬瑭還能輸給他?
石敬瑭不僅全面繼承後梁的牛租、後唐的雀鼠耗、麴錢。
還在後唐麴錢的基礎上,恢復了官曲。
本來交了麴錢,就可以釀酒賣。
但官曲恢復了,你釀的酒只能自己喝。
想賣,還得再交一份錢。
石敬瑭還繼承了後唐的牛皮稅。
但後唐的牛皮稅只對養牛戶徵收。
民間耕牛死亡後,牛皮、牛筋、牛角必須全部上交官府,不得私藏、私賣。
官府會支付一定錢物,後唐明宗時改為以鹽代錢償皮價。
但後晉強制攤派,且完全沒有補償。
唐代宗廣德二年,唐朝改進了前朝零散、臨時性的賦稅預徵做法。
將其制度化、常態化,設立青苗錢,成為後世正規預借制度的開端。
後晉將該制度極端化,並稱為“借倩”。
從唐朝的“預徵當年”改為預徵數年。
天福三年,甚至出現預徵五年的情況。
石敬瑭還把鹽稅創新成了“空氣稅”。
所謂空氣稅,就是活著就得交。
按常理說,鹽稅只向鹽戶、鹽商徵收。
百姓買鹽時,稅就含在鹽價裡,屬於商品稅。
可到了後晉,鹽稅直接從商品稅,改成了田畝附加稅、戶口稅。
農村按田頃攤派。
城市分五等戶,按戶等收錢。
不管你買沒買鹽,每年都得按時上交。
之所以叫“創新”,是因為這種攤派法子最早是唐朝搞出來的,後唐又接著沿用。
但唐和後唐多少還要點臉面,會給補償。
百姓拿著納稅憑證,就擁有買鹽資格,能去官鹽鋪平價買鹽。
雖說後來戰亂不斷,這套規矩從管用慢慢變成半管用,最後乾脆名存實亡。
可至少明面上,還有補償條款。
輪到石敬瑭,連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明著來:
沒有任何補償,稅照收,鹽你自己想辦法買。
石敬瑭開國即下令取消官場賣鹽,允許商人自由販鹽,官府不再直接經營零售 。
所以,交了鹽稅,還得買高價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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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不僅全盤繼承以上苛政。
還改進魏晉南北朝的先進經驗。
對“省陌錢”進行創新。
陌指一百文錢。
省陌就是不足一百文,卻按一百文算。
唐穆宗長慶元年,規定以92文為一陌。
後梁、後唐全都沿用省陌,只是比例略有不同。
但他們都有一個規矩:不雙標。
朝廷拿八十文當一百文給百姓,百姓交稅的時候也可以拿八十文當一百。
即便偶有雙標現象,也是官吏私自弄的,屬於違法。
但後漢直接搞成雙標掠奪。
以法律形式,確立官方收支雙重標準。
“章始令入者八十,出者七十七,謂之省陌。”
百姓交稅給官府,八十算足陌。
官府付錢給百姓,七十七文就算足陌。
章,就是王章,後漢三司使。
後漢朝廷法定的苛捐雜稅,九成由王章親手製定,餘下一成也由他拍板執行。
地方官吏私自設立的雜稅,八成與他無關,另有兩成則與他存在直接或間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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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還有個姓王的官員,名叫王守恩。
若說王章是“為公苛政”,拼了命刮剝百姓,只為餵飽朝廷與軍隊。
那張守恩便是徹頭徹尾的“為私貪暴”,敲骨吸髓,只為把民脂民膏盡數塞進自己腰包。
他擔任西京留守之時,洛陽城裡堪稱無物不稅、無人不徵。
上至世家勳貴、富商巨賈,下至沿街乞丐、殘疾病人,無一能倖免。
婚喪嫁娶、添丁生子、吃喝拉撒,從生到死,但凡喘氣活人,都得給他交稅。
只要在喘氣,借錢也得把稅交上。
借不到,就抓去官府服雜役抵債。
有妻兒親屬,就把變賣為奴,用賣身錢抵稅。
再不濟就搞鄰里連坐,逼親戚鄰居代為繳納。
黑社會收了保護費,尚且知道要護著商戶幾分安穩。
王守恩倒好,稅照收不誤,百姓安危半點不管,還縱容手下兵丁官吏劫掠民財。
保護費我要收,百姓我不護,最後還要再搶上一波。
就是這麼個貪鄙殘暴的混賬玩意,最後不僅得以善終,還被追贈太子太師。
雖說這是柴榮為安撫前朝降臣,不得不給的虛譽。
可這般惡賊,竟能安安穩穩老死,簡直是天理不公,讓人恨得牙根發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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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周是五代之中,唯一一個沒有奇葩苛稅的王朝。
至少和其他幾個朝代相比,沒有。
前面幾朝那些喪心病狂的雜稅陋規,後周要麼徹底廢除,要麼大幅改造軟化,要麼降到合理區間。
後周所行之稅,皆是歷朝歷代都有的常規國稅。
與正常大一統王朝相比,只有輕重之別,且稅負基本控制在百姓尚能承受的範圍。
放在五代十國這個橫徵暴斂成常態的亂世,已是極為難得的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