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884章 第877章 古人:後世出軌居然不判刑?

2026-04-01 作者:水光山色與人親

【#要愛情還是友情#】

【假如你男朋友出軌你最好的閨蜜,你會選擇友情還是愛情?】

~~~~~~

評論區:

〖要不,一塊?〗

〖就一定要在兩坨屎之間選一坨屎吃下去嗎?〗

〖小孩子才選擇,你們三個把日子過好比甚麼都重要。〗

〖你不能在你沒有的東西之間做選擇。〗

〖讓你選了嗎,人家倆都沒選你好不啦。〗

〖你為甚麼會覺得,此時此刻,你還擁有愛情和友情,還可以選擇?〗

〖我不會在愛情與友情之間猶豫,只會在砍刀與斧頭之間躊躇。〗

~~~~~~~

天幕上的問題,直接給各朝古人CPU乾燒了。

在秦朝,通姦者依律判“耐為隸臣妾”。

即剃去鬢毛鬍鬚,罰作官府奴隸,刑期多為終身。

情節嚴重者,還可判處死刑。

而若捉姦在床,丈夫可擊殺姦夫與妻子,妻子可擊殺淫亂的丈夫與姦婦,殺之無罪。

《秦律》: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

簡而言之,秦律對淫亂行為嚴懲不貸,無論男女,當場捉姦皆可行刑,且無需承擔罪責。

漢律承襲秦律框架,但處罰輕了不少。

和姦,一般僅判耐為隸臣妾,服三到五年苦役,不用當一輩子奴隸。

不過,即便捉姦在床,也不能殺人。

若動手殺人,便犯了“故殺”罪,按律當處棄市之刑。

但大漢司法並非只依漢律斷案,還可援引經義裁判,即“春秋決獄”。

依據公羊儒“見奸乃得殺之”的大義,丈夫當場捉姦殺人,可援引此例減罪,乃至免罪。

但妻子不在此列。

單從這條看,《秦律》倒比《漢律》對女性更公平些。

唐宋兩朝,通姦都多判徒刑,但細節上有差別。

唐朝貴族男子犯普通通姦,可以贖刑,也就是交錢免罪。

平民不可以,貴族女子也不可以。

但犯監守內奸、親屬相姦,無論身份,均不可贖。

奴婢通姦,主人可自行處罰,官府不做干預。

但只能笞(chī)或杖。

情節輕的用笞,小竹板打腿臀。

情節重的用杖,大荊條、板子打背臀腿。

親屬捉姦送官,若奸人拒捕被殺,捉姦者可減罪二等。

宋朝貴族男子犯通姦,仍可以贖刑,但比唐朝多了一個步驟。

必須先將徒刑折成杖刑,再按折杖後的等級納贖。

和唐朝一樣,貴族婦女、普通百姓,犯普通通姦,均不可贖刑。

但是可以折杖。

把徒刑換成打板子。

普通通姦屬於輕罪,杖畢即可釋放。

丈夫捉姦在床,雖然不可殺人,但可以毆擊姦夫。

不過妻子捉姦在床,卻不行。

丈夫跟人通姦,妻子沒權告發。

即便丈夫與雙方親屬通姦,妻子亦不能告其通姦。

僅能向官府申請“義絕”,請求強制離婚。

官府查實後,會依親屬相姦之罪懲處丈夫,然妻子始終無告夫通姦之權。

看起來有點脫褲子放屁,但宋人很在乎這個規矩。

因為,丈夫出軌是私德問題,妻子出軌是政治問題。

~~

元朝處罰通姦罪,以杖刑為主。

男女受刑時,還有差別。

男子能穿單衣,女子必須脫得精光。

雖然南宋後期,部分地區也要求通姦女性去衣受杖。

但這屬於私刑,嚴重違背大宋律法。

而大元,是實打實把這條寫進了律法。

學界普遍認為是元滅金之後,在北地沿用金律,滅宋後,直接沿用全國。

在元朝,丈夫捉姦當場格殺姦夫淫婦,無罪。

但妻子捉姦,不行。

打淫婦要杖一百,殺淫婦直接判絞刑。

要是敢毆夫,就是斬首,殺夫更是凌遲處死。

而大元比其他朝代特殊的,就是私刑氾濫。

別的朝代就算有私刑,官府也會追責。

而我大元,連稅都可以包,民間用私刑又怎麼了?

這叫民間自治!

我們如今熟知的那些通姦私刑,要麼是元朝原創,要麼是在元朝發揚光大。

比如:閹割、斷腳、杖殘、浸豬籠、騎木驢、剝衣遊街、沉潭、焚屋、活埋、焚屍。

~~~

明朝,也以杖刑為主。

但和未成年人通姦、強姦,直接判絞刑。

不能減罪,遇赦不赦。

像下藥、撿屍這類事,現代還分情節惡不惡劣,擱明朝就是一根繩子的事。

哪怕只是有下藥、撿屍的舉動,強姦未遂,也得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妻妾還得跟著一起遷去流放地。

本人終生不可科舉。

兒子可以參加科舉。

但明代想參加科舉,需先有廩生認保,由其出具保結承諾考生身家清白。

同時還要五人互保,即五名考生互相作保。

一旦查實身家不清白或科舉作弊,所有保人都要連坐受罰。

偏遠地區若連五名考生都湊不齊,可由鄰里與地方官作保替代。

有特殊功績者,也可申請變通擔保方式。

但無論何種情形,都必須有人作保。

這與現代政審頗為相似。

明代是靠人擔保。

現代則是查檔案、實際走訪,學校、社群、單位、派出所出具證明蓋章。

現代雖無連坐之規,但若查出證明作假,出具單位仍需承擔責任。

正因如此,幾乎沒人願意給罪犯後代作保,即便其父親只是犯了輕罪的普通和姦。

明代捉姦在床,丈夫可殺姦夫淫婦,無罪。

妻子捉姦在床,雖不能殺,也不能告,卻可憑此事直接申請和離,不必等到出現義絕情形,才能申請強制離婚。

清律基本沿襲明律。

但清朝私刑雖然沒有元朝那麼誇張,卻也時有氾濫。

尤其是中後期,氾濫成災,官府不可制,甚至是放任。

南方宗族,常動用私刑處置“通姦”、“不孝”之人。

所以古人們看到這個問題,滿臉問號。

通姦,不用受罰的嗎?

可轉念一想,後世沒結婚睡一塊兒都不犯法,好像也談不上罰不罰。

結了婚通姦,也不過是離婚、分財產。

這麼一想,好像也合理……

個屁啊!

這女的腦子有病吧?

丈夫出軌閨蜜,不想著如何收拾他們,居然在想要友情還是愛情?

還跑來問!

丟人丟兩次。

第一次,讓大家了知道家醜。

第二次,讓大家知道她腦子有問題。

後世像她這樣離譜的人,也太多了吧。

難道真是林子大了,總會有幾棵長歪的樹?

~~~~~~

大秦,咸陽。

始皇目光從扶蘇身上掃到劉季,又從劉季掃回扶蘇。

“後世有類大秦,登記了才算夫妻。”

“大秦沒登記的,可視作後世的男女朋友?”

“是!”扶蘇點了點頭。

始皇又問:“秦律雖不管未婚男女交往,但未婚男女私通,也犯法吧?”

扶蘇見始皇目光似有似無的落在劉季身上,心裡明瞭幾分,當即補充道:

“私通寡婦,未行登記,亦屬違法。”

劉季一聽這話,猛地抬頭,臉上堆著笑。

“父皇、皇兄,民不舉官不究啊!”

始皇不緊不慢:“朕,不是民!”

劉季腦子轉的飛快:“父皇當然不是民!”

“父皇是貴族,兒臣甚至覺得貴族都不足以形容父皇,父皇該是人皇才對!”

始皇微微挑眉:“哦~那天地之皇又是誰呢?”

劉季急中生智,脫口而出:

“人法地,地法天。”

“人皇為大,統御萬方。”

法是管理,不是效法?

始皇看了劉季片刻,忽然笑了。

伸手點了點劉季,他轉頭看向扶蘇。

“你看你這義兄,機靈得很。”

“知道甚麼時候該說真話、直言進諫,也知道甚麼時候該說假話、牽強附會、阿諛奉承、哄人開心。”

扶蘇起身行禮:“父皇教訓的是,兒臣會向義兄多學著些。”

聞言,劉季擦了擦額角的汗,趕緊補了一句:“皇兄乃儲君,只需明辨是非、分清真偽便好,不必學這些逢迎之術。”

始皇聞言,點了點頭。

心裡卻嘆了口氣。

扶蘇啊扶蘇,朕說那番話,難道是讓你學著如何哄朕開心?

朕都說的那麼明白了……最後還是劉季點醒你。

心累。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