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情還是友情#】
【假如你男朋友出軌你最好的閨蜜,你會選擇友情還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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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
〖要不,一塊?〗
〖就一定要在兩坨屎之間選一坨屎吃下去嗎?〗
〖小孩子才選擇,你們三個把日子過好比甚麼都重要。〗
〖你不能在你沒有的東西之間做選擇。〗
〖讓你選了嗎,人家倆都沒選你好不啦。〗
〖你為甚麼會覺得,此時此刻,你還擁有愛情和友情,還可以選擇?〗
〖我不會在愛情與友情之間猶豫,只會在砍刀與斧頭之間躊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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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上的問題,直接給各朝古人CPU乾燒了。
在秦朝,通姦者依律判“耐為隸臣妾”。
即剃去鬢毛鬍鬚,罰作官府奴隸,刑期多為終身。
情節嚴重者,還可判處死刑。
而若捉姦在床,丈夫可擊殺姦夫與妻子,妻子可擊殺淫亂的丈夫與姦婦,殺之無罪。
《秦律》: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
簡而言之,秦律對淫亂行為嚴懲不貸,無論男女,當場捉姦皆可行刑,且無需承擔罪責。
漢律承襲秦律框架,但處罰輕了不少。
和姦,一般僅判耐為隸臣妾,服三到五年苦役,不用當一輩子奴隸。
不過,即便捉姦在床,也不能殺人。
若動手殺人,便犯了“故殺”罪,按律當處棄市之刑。
但大漢司法並非只依漢律斷案,還可援引經義裁判,即“春秋決獄”。
依據公羊儒“見奸乃得殺之”的大義,丈夫當場捉姦殺人,可援引此例減罪,乃至免罪。
但妻子不在此列。
單從這條看,《秦律》倒比《漢律》對女性更公平些。
唐宋兩朝,通姦都多判徒刑,但細節上有差別。
唐朝貴族男子犯普通通姦,可以贖刑,也就是交錢免罪。
平民不可以,貴族女子也不可以。
但犯監守內奸、親屬相姦,無論身份,均不可贖。
奴婢通姦,主人可自行處罰,官府不做干預。
但只能笞(chī)或杖。
情節輕的用笞,小竹板打腿臀。
情節重的用杖,大荊條、板子打背臀腿。
親屬捉姦送官,若奸人拒捕被殺,捉姦者可減罪二等。
宋朝貴族男子犯通姦,仍可以贖刑,但比唐朝多了一個步驟。
必須先將徒刑折成杖刑,再按折杖後的等級納贖。
和唐朝一樣,貴族婦女、普通百姓,犯普通通姦,均不可贖刑。
但是可以折杖。
把徒刑換成打板子。
普通通姦屬於輕罪,杖畢即可釋放。
丈夫捉姦在床,雖然不可殺人,但可以毆擊姦夫。
不過妻子捉姦在床,卻不行。
丈夫跟人通姦,妻子沒權告發。
即便丈夫與雙方親屬通姦,妻子亦不能告其通姦。
僅能向官府申請“義絕”,請求強制離婚。
官府查實後,會依親屬相姦之罪懲處丈夫,然妻子始終無告夫通姦之權。
看起來有點脫褲子放屁,但宋人很在乎這個規矩。
因為,丈夫出軌是私德問題,妻子出軌是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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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處罰通姦罪,以杖刑為主。
男女受刑時,還有差別。
男子能穿單衣,女子必須脫得精光。
雖然南宋後期,部分地區也要求通姦女性去衣受杖。
但這屬於私刑,嚴重違背大宋律法。
而大元,是實打實把這條寫進了律法。
學界普遍認為是元滅金之後,在北地沿用金律,滅宋後,直接沿用全國。
在元朝,丈夫捉姦當場格殺姦夫淫婦,無罪。
但妻子捉姦,不行。
打淫婦要杖一百,殺淫婦直接判絞刑。
要是敢毆夫,就是斬首,殺夫更是凌遲處死。
而大元比其他朝代特殊的,就是私刑氾濫。
別的朝代就算有私刑,官府也會追責。
而我大元,連稅都可以包,民間用私刑又怎麼了?
這叫民間自治!
我們如今熟知的那些通姦私刑,要麼是元朝原創,要麼是在元朝發揚光大。
比如:閹割、斷腳、杖殘、浸豬籠、騎木驢、剝衣遊街、沉潭、焚屋、活埋、焚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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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也以杖刑為主。
但和未成年人通姦、強姦,直接判絞刑。
不能減罪,遇赦不赦。
像下藥、撿屍這類事,現代還分情節惡不惡劣,擱明朝就是一根繩子的事。
哪怕只是有下藥、撿屍的舉動,強姦未遂,也得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妻妾還得跟著一起遷去流放地。
本人終生不可科舉。
兒子可以參加科舉。
但明代想參加科舉,需先有廩生認保,由其出具保結承諾考生身家清白。
同時還要五人互保,即五名考生互相作保。
一旦查實身家不清白或科舉作弊,所有保人都要連坐受罰。
偏遠地區若連五名考生都湊不齊,可由鄰里與地方官作保替代。
有特殊功績者,也可申請變通擔保方式。
但無論何種情形,都必須有人作保。
這與現代政審頗為相似。
明代是靠人擔保。
現代則是查檔案、實際走訪,學校、社群、單位、派出所出具證明蓋章。
現代雖無連坐之規,但若查出證明作假,出具單位仍需承擔責任。
正因如此,幾乎沒人願意給罪犯後代作保,即便其父親只是犯了輕罪的普通和姦。
明代捉姦在床,丈夫可殺姦夫淫婦,無罪。
妻子捉姦在床,雖不能殺,也不能告,卻可憑此事直接申請和離,不必等到出現義絕情形,才能申請強制離婚。
清律基本沿襲明律。
但清朝私刑雖然沒有元朝那麼誇張,卻也時有氾濫。
尤其是中後期,氾濫成災,官府不可制,甚至是放任。
南方宗族,常動用私刑處置“通姦”、“不孝”之人。
所以古人們看到這個問題,滿臉問號。
通姦,不用受罰的嗎?
可轉念一想,後世沒結婚睡一塊兒都不犯法,好像也談不上罰不罰。
結了婚通姦,也不過是離婚、分財產。
這麼一想,好像也合理……
個屁啊!
這女的腦子有病吧?
丈夫出軌閨蜜,不想著如何收拾他們,居然在想要友情還是愛情?
還跑來問!
丟人丟兩次。
第一次,讓大家了知道家醜。
第二次,讓大家知道她腦子有問題。
後世像她這樣離譜的人,也太多了吧。
難道真是林子大了,總會有幾棵長歪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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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咸陽。
始皇目光從扶蘇身上掃到劉季,又從劉季掃回扶蘇。
“後世有類大秦,登記了才算夫妻。”
“大秦沒登記的,可視作後世的男女朋友?”
“是!”扶蘇點了點頭。
始皇又問:“秦律雖不管未婚男女交往,但未婚男女私通,也犯法吧?”
扶蘇見始皇目光似有似無的落在劉季身上,心裡明瞭幾分,當即補充道:
“私通寡婦,未行登記,亦屬違法。”
劉季一聽這話,猛地抬頭,臉上堆著笑。
“父皇、皇兄,民不舉官不究啊!”
始皇不緊不慢:“朕,不是民!”
劉季腦子轉的飛快:“父皇當然不是民!”
“父皇是貴族,兒臣甚至覺得貴族都不足以形容父皇,父皇該是人皇才對!”
始皇微微挑眉:“哦~那天地之皇又是誰呢?”
劉季急中生智,脫口而出:
“人法地,地法天。”
“人皇為大,統御萬方。”
法是管理,不是效法?
始皇看了劉季片刻,忽然笑了。
伸手點了點劉季,他轉頭看向扶蘇。
“你看你這義兄,機靈得很。”
“知道甚麼時候該說真話、直言進諫,也知道甚麼時候該說假話、牽強附會、阿諛奉承、哄人開心。”
扶蘇起身行禮:“父皇教訓的是,兒臣會向義兄多學著些。”
聞言,劉季擦了擦額角的汗,趕緊補了一句:“皇兄乃儲君,只需明辨是非、分清真偽便好,不必學這些逢迎之術。”
始皇聞言,點了點頭。
心裡卻嘆了口氣。
扶蘇啊扶蘇,朕說那番話,難道是讓你學著如何哄朕開心?
朕都說的那麼明白了……最後還是劉季點醒你。
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