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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第433章 新的邀請

2025-12-29 作者:青衫取醉

第433章 新的邀請

李仁淑若有所思:“嗯……也有道理。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相較於『用原定的形象來辨認玩家』,遠不如『同社群玩家直接壟斷某一種形象』要來得更方便。

“如果汪哥一人選擇『國王』面具,那我們在『國王』面具的玩家中找到同社群玩家的機率是三分之一,如果戴一帆也搶到了這個面具,那我們找到同社群玩家的機率就變成了三分之二。

“如果鄭傑也選了這個面具,那我們找到的『國王』面具玩家就都是同社群玩家了。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面具的可選數量有限,具體能搶到幾個不好說,得看大家的臨場發揮,但總的來說,第二種方案確實會有相應的好處。

“總結的話就是:

“如果遊戲中的化妝面具或化妝禮服可重複,且可重複的數量較少,那我們社群的普通玩家就應該和進入遊戲的核心玩家選擇一樣的化妝禮服,去佔住坑位,儘可能壟斷某一個形象的化妝禮服。

“目前我們確定的遊戲核心,有林律師、汪哥、楊雨婷,此外蔡志遠和引章進入遊戲的話也可以作為臨時的遊戲核心存在。

“但如果是多個核心同時進入遊戲的話,我們最好還是隻搶一個面具,而且要確認優先順序。”

這也很好理解,因為按照遊戲規則,一般不會出現社群大量玩家全都進入同一場遊戲的情況,基本上都是4人左右,最多6人。

如果6人進入,假設存在2名遊戲核心,那麼剩下的也就只有4名普通玩家,如果兩個遊戲核心的面具都搶,就可能會陷入混亂。

因為根據不同的排列組合約定起來太複雜了。

最好的辦法是,只嘗試著搶優先順序最高的遊戲核心所對應的面具,如果沒搶到的話,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選其他的。

李仁淑想了想:“那我們確定林律師為最高的優先順序嗎?畢竟林律師參加的遊戲應該是最多的。”

蔡志遠想了想,提議道:“我倒是覺得選汪總作為第一優先順序比較好。

“單純是因為他選的形象,基本上都比較熱門,更有搶的必要。

“就拿塔羅牌來說,搶『皇帝』的玩家肯定比搶『命運之輪』的玩家要多。”

林思之點了點頭:“也有道理。”

李仁淑考慮片刻:“好,那優先順序就這麼定吧:汪哥,林律師,楊雨婷,蔡志遠,引章。

“如果一場遊戲內有多個遊戲核心進入的話,就可以考慮按照這個順序,搶最高優先順序對應的面具。

“當然,前提條件是這場遊戲中的面具可重複,並且限定數量。如果不限定數量的話,其實搶不搶的意義就不大了,不如選更容易讓同社群玩家認出自己的形象。

“再強調一下,對於你們這幾個核心玩家來說,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選下面具或化妝禮服,而其他玩家,就稍微等一小段時間再選相同的面具或化妝禮服,如果要搶的形象滿了,那就選和自己的職業、特徵相關的面具或禮服。”

簡單商討一番之後,眾人確定了策略。

其實像這樣的討論不見得能派上用場,畢竟誰也無法預判模仿犯們具體會以甚麼樣的規則進行設計。

萬一之後的模仿犯再也不設計類似於『愚人遊戲』的匿名遊戲了呢?那麼今天的這些準備也可能完全派不上用場了。

但不管怎麼說,也算是確立了一種可能性的預案。

……

晚上,林思之回到自己的房間,照常開啟電腦檢視。

上面出現了新的遊戲邀請資訊。

【你好,林思之。】

【四天後,遊廊將開啟幾場不同的『篩選遊戲』。】 【本次的篩選遊戲,將分成三個不同的模組來單獨『競標』。】

【每位模仿犯只能任選遊戲規則的其中一個模組,提交設計方案。】

【各個模組最好的方案彙總後,將作為遊戲的整體規則成立,遊廊將以此佈置遊戲場地。】

【如果被選中的三個模組在規則細節上發生衝突,遊廊可能對沖突的規則進行刪改。】

【可供設計的三個模組分別是:最小單元基礎對戰規則、玩家匹配與遊戲輪次規則、獎懲規則。】

【『最小單元基礎對戰規則』設計截止時間為明晚8點。(24小時)】

【『玩家匹配與遊戲輪次規則』設計截止時間為兩天後的晚8點。(48小時)】

【『獎懲規則』設計截止時間為三天後的晚8點。】(72小時)

【請注意:參與某個模組的設計並提交設計方案後,不論方案是否被選中,都將無法參與後續規則的設計與提交。】

【設計後續模組時,可以看到之前模組已經被選中的規則。】

【請做出你的選擇,並在相應的時間內完成設計。】

看完了遊戲邀請之後,螢幕上又出現了一個額外的新彈窗。

【『離境規則』向全體模仿犯開放。】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玩家可以離開遊廊,返回現實世界:】

【1.遊戲型別為存在罪人檔案的『審判類』或『淘汰類』遊戲,且綜合評分不低於A。】

【2.設定某位玩家為『超級許可權玩家』,並在遊戲最初的規則中告知全體玩家。】

【3.在規則上,其他玩家存在利用遊戲機制殺死『超級許可權玩家』的可能。】

【4.『超級許可權玩家』存活到遊戲最後。】

【5.『超級許可權玩家』動用超級許可權可以自願送某一位玩家『離境』,但代價為自身死亡。】

『離境』規則,在『託舉遊戲』結束後社群內已經討論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體上和討論的情況差不多。

『離境』應該是絕大多數玩家在遊廊中的終極追求,因此,限制條件也是最多、最苛刻的。

不過從目前披露的規則來看,有一點值得注意:

遊廊並未限制『超級許可權玩家』具體的許可權邊界。

在這些規則中只是提到了『超級許可權玩家』能夠以自身死亡的代價送某一位玩家『離境』,但按照『託舉遊戲』的設計,『超級許可權玩家』還可以任選一名遊戲中的玩家殺死。

很顯然,這是設計『託舉遊戲』的模仿犯自行設計的。

也就是說,『超級許可權玩家』就是字面意思,除了可以送某一位玩家離境之外,他在理論上也有許可權在遊戲中做『其他極端行為』。

包括隨意殺死、致殘或用其他的手段來對待遊戲中的其他玩家。

但他的許可權具體能兌現多少,又取決於設計遊戲的模仿犯在規則中具體給了多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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