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期一到,皇都風雷欲起。
問案之地設於太清殿前廣庭,此乃自先帝立朝以來,首次設公開問案,允百官列席、允史官實錄,允鳳後當庭陳詞。
這不僅是一場審問,更是一次撼動宮法的試煉。
辰時三刻,鐘鼓齊鳴。
林阮音身著深玄色鳳章朝服,肩披絳紫披帛,步履沉穩,緩緩步入案庭之中。
她不再是那個默默無聲的冷宮棄妃,也不再是那個隱忍退讓的思妃。
今日的她,是鳳後林阮音,是林如畫之女,是要為母親討回公道的國母。
殿前案几陳列三重。
上首坐陛下與三省議政使;中列為翰林、刑部、都察、太史官等八部官員;最末排則為“陳年舊案”見證人。
林阮音跪於殿前,雙手呈上信函、醫案、密錄、沈妃遺札、謝家兵錄五證,朗聲啟言:
“鳳後林阮音,今呈五證,請求複查二十年前林如畫之死。”
她一字一句,鏗鏘清晰。
刑部尚書接過證物,略一翻閱,已然變色,低聲稟奏:
“鳳後所提之證……確有舊案未盡之疑,尚有宮內醫案與太醫記事存有出入。”
“更牽連當年兩位已故重臣。”
此話一出,百官譁然。
皇帝目光不動,淡聲道:
“既涉舊臣,當查當審。”
“準鳳後列證當庭,請三司逐一質詢。”
於是,自辰至午,一日之內,林阮音共應對十三位高官質詢,二十四道口供引證,皆以證據、實情、史冊為憑,不動聲色、不卑不亢。
有太史問:
“鳳後,母親入宮之事,並無詔書正文,豈非私入宮闈?”
她答:
“無詔書,是因先帝為避醜聞;有醫案,是因我娘早懷有身。”
“這便是,宮闈罪惡的遮掩。”
有御史問:
“鳳後身世不明,是否影響鳳位?”
她直視殿前:
“我母親雖非帝后,亦非賤人。”
“我乃臣之女,既無不忠,又無不仁,有何不可為後?”
她言詞如鐵,震動四座。
到了午後末刻,皇帝揮手,令舊案重審歸檔。
他看向林阮音,忽而問道:
“你母親若知你今日所行,會如何?”
林阮音垂首,緩緩應道:
“她若在,當驕傲我不負她清白。”
“她若不在,我替她活出尊嚴。”
這句話,說得萬籟俱靜。
傍晚時分,太史官提筆落案,定名今日一役:
“鳳後雪冤問天庭。”
皇帝降旨:
“林如畫一案,重審徹查。”
“鳳後林阮音,列為證主,得查閱宮中所藏全部案卷。”
“自今日起,宮規改例,凡貴妃、皇子母族身份,須查冊在籍,杜絕外戚蒙冤之局。”
天色漸暗。
林阮音走出案庭,立於九重天石階之上。
鳳元君撐傘走來,站在她身旁。
他望著她側顏,問:
“你可覺得累?”
她微笑,卻帶著淡淡疲意:
“累。”
“但母親若在,她會笑。”
鳳元君低聲應:“她一定在。”
而另一邊,西北大營內,謝雲昭已整軍待發。
他望著京城方向,喃喃低語:
“她成了真正的鳳後。”
“而我要做的,是清君側。”
京中民間,百姓自發立碑於林氏舊宅門前,題曰:
“鳳後清名,林氏雪冤。”
一石落,萬民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