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說到點兒上了。
張瑞蘭挺直了腰板,努力讓自己做出鼻孔朝天,並不低任何人一等的樣子。
“你別管我哪裡來的,東西你也看到了。”
林深聳聳肩,“嗯哼,看到了,然後呢。”
林深越是淡定,張瑞蘭就越是憤怒。
“然後現在主動權在我!”
張瑞蘭整個人靠在沙發上,把脖子又仰了仰,真的都快鼻孔朝天了都。
“張彩虹就不用說了,那個男的你認識吧,你男朋友的兄弟——也就是你找來整我的賤人。”
張瑞蘭知道韓紀是李俊航的表弟啊……那就是說……
林深左右腳交叉,翹個二郎腿,“認識啊,那就說說唄,你想怎樣。”
說就說,還怕你啊?
張瑞蘭清了清嗓子,開始提條件。
“一,撤訴,我不管你用甚麼辦法,必須撤訴,判決結果也必須撤銷。”
“二,賠償我這半年來失去工作的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失費,還有我請律師上法院的律師費,路費。一共300萬。”
“三,我找工作還需要時間,必須額外多賠償我半年的費用。一共200萬。”
說完,氣氛沉默了下來。
林深等了小一分鐘,張瑞蘭沒再說話,才開口問道,“然後呢?還有別的要求嗎?”
張瑞蘭說完後一直在等林深變臉。
畢竟她張口就要五百萬。
這可是一筆天文數字。
可是沒想到,林深的反應就好像她說的是5塊錢一樣。
張瑞蘭更扭曲了,咬牙道,“還有,你必須跟你男朋友分手。”
林深能有甚麼底氣,還不是和她一樣鄉下出來的。
歸根結底還不是靠男人養。
哼。
這一下林深真的沒忍住笑出來了,“我為甚麼要答應你的條件呢,這豔照又不是我的。”
張瑞蘭道,“你憑甚麼不答應,先不說張彩虹了,就說那個男的。”
“那可是你男朋友的遠房表弟,你覺得在自己親表弟和你一個女朋友之間,他會選擇你嗎?”
“如果因為你的關係,讓自己的表弟身敗名裂,無法立足,你覺得他還會跟你在一起嗎?”
“你現在主動分手,還可以好聚好散,到時候撕破臉了,人家如果要對付你,收回給你的一切,你覺得你能有好日子過?”
張瑞蘭越說越興奮,對!就是這樣!
“所以你沒得選擇,現在你只能聽我的,我要求你怎麼樣,你就得怎麼樣。”
林深靜靜地聽著張瑞蘭把那一長串的條件說完,還越說越興奮,興奮的臉都紅了的樣子。
心想這人腦子是真的壞了。
林深沒甚麼感覺,張瑞蘭又覺得不舒服了。
她看著林深臉上依舊沒甚麼波瀾,既沒有她預料中的驚慌失措,也沒有被激怒的咬牙切齒。
林林深這是甚麼意思?
當她是條瘋狗在汪汪汪亂叫嗎?
林深只是微微歪著頭,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深不見底的湖水。
等張瑞蘭因為激動而略顯急促的呼吸稍稍平復,林深才不緊不慢地開口,語氣甚至帶著點好奇:“哦?所以,你現在是在要挾我嗎?”
張瑞蘭看著林深那副油鹽不進、雲淡風輕的樣子,那股衝動之下上腦得興奮瞬間迅速癟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莫名的寒意,順著脊椎悄悄爬升。
這種感覺只有她看小日子的恐怖片的時候才有過。
但張彩虹還是硬著頭皮,色厲內荏地回道:“是又怎樣?不是又怎樣!”
林深聞言,竟然輕輕笑出了聲,那笑聲清脆,卻莫名讓人發冷:“不怎麼樣。”
她話鋒陡然一轉,身體微微前傾,目光如同餓鬼盯著獵物,死死的鎖在張瑞蘭臉上,“你的話說完了吧,那現在就讓我們現在把話題回歸到一開始。這些東西,”
她用指尖點了點散落在桌上的照片,“這些東西是誰給你的?你又是透過甚麼渠道接觸給你這些東西的人的?”
張瑞蘭心頭一緊,下意識地避開她的目光,梗著脖子道:“你不用問我!我不會告訴你的!而且我告訴你,我那邊備份還多的是!你現在就是把東西搶走了也沒用!”
“我再問一遍,”林深的聲音沉了下來,“這些東西,是誰給你的?”
“你別想套我話!”張瑞蘭幾乎是尖叫起來,試圖用音量掩蓋心虛,“我都說了不會告訴你的!你問也沒用!”
林深看著她這副樣子,也不再多問。
她優雅地從沙發上站起身,步履從容地走回那張巨大的辦公桌後。
在張瑞蘭驚疑不定的目光下,林深伸手按下了內部通話鍵,對著話筒簡單的說了4個字:
“芳芳,報警。”
電話那頭立刻傳來芳芳助理沒有絲毫猶豫的回應:“好的,林董。現在需要叫保安上來嗎?”
林深的目光淡淡掃過瞬間僵直的張瑞蘭,回答道:“不需要。”她刻意頓了頓,補充了報警理由,聲音清晰地迴盪在安靜的辦公室裡,“你報警的時候就說,有人在公司,對我進行鉅額敲詐勒索,金額高達五百萬元人民幣。”
“報……報警?!”張瑞蘭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樣,猛地從沙發上彈了起來,手指顫抖地指著林深,臉上寫滿了難以置信,“你瘋了嗎?!你居然敢報警?!”
劇情怎麼跟她想的不一樣!?
難道不應該是林深慌了,求著她不要把照片洩露出去,然後進行一番討價還價。
許給她各種好處。
接著從此以後她就拿著林深的把柄。
林深眨巴眨巴她那雙清澈的眼睛,臉上露出疑惑,反問道:“你在說哪國的笑話,我為甚麼不敢報警?”
張瑞蘭簡直要瘋,“這可是豔照,豔照,傳出去之後就身敗名裂了你知不知道!”
“這些豪門公子哥最看重的就是臉面!你現在直接報警,不就等於讓事情公之於眾了嗎?”
“你這話說的。”
林深還是一副雲淡風輕的樣子,彷彿這就是一件屁大點的事。
“那個你知道我是學法律專業的吧,張瑞蘭同學,我跟你科普一件事兒哈。”
張瑞蘭警惕道,“甚麼事兒?”
林深坐到辦公桌後的老闆椅上。
開始教學模式。
“咱們就從今天說起,今天你做錯了以下幾件事。”
“第一,你現在手上拿著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真假難辨的所謂‘豔照’,還想著要往外發,你這叫涉嫌傳播yh製品。”
“第二,這些照片涉及他人隱私,不管是真的還是p圖,拍攝製作這些照片本身就涉嫌違法,這條叫侵犯他人隱私。”
“第三,你利用這些東西,向我索要五百萬鉅款。這這個就比較嚴重了,屬於敲詐勒索,而且金額特別巨大。”
林深攤了攤手,表情無辜又理所當然:“你瞧瞧你,一口氣觸犯了三條法律。”
“然後呢,現在是——人證,”林深指了指自己。
“物證——”林深指了指桌上那一堆照片。
然後又指了指腦袋上的監控,“我這監控是有錄音功能的哦——傳播製造yh製品進行敲詐勒索事實清晰,金額特別巨大。我作為一個守法公民,受到不法威脅時,選擇尋求警方幫助,有甚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