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審訊室的燈光依舊慘白,卻沒了之前的劍拔弩張。
李娜坐在桌子對面,面前攤著物流園的初步勘察報告,手裡的筆時不時在紙上圈畫,注意力完全不在旁邊的陳嚴身上。
而陳嚴靠在椅背上,雙腿交疊,閉著眼睛,呼吸平穩,若不是身處審訊室,倒真像在辦公室裡午休,連手腕上沒戴手銬的細節,都透著他的 “有恃無恐”。
“李局長,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協助調查的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吧?”
陳嚴突然睜開眼,語氣帶著律師特有的精準,
“現在已經過去六個小時了,你們既沒出示新證據,也沒問實質性問題,這不符合程式。”
李娜抬了抬頭,目光落在他臉上,平靜回應:
“我已經向檢察院申請了‘延長協助調查時限’,獲批了兩天時間。這兩天,你需要配合我們核實一些與楊墨遇襲案相關的線索,包括你與遇襲者的關聯、物流園近期的人員流動 —— 程式上,沒問題。”
陳嚴挑了挑眉,沒再反駁,重新閉上眼。
他心裡清楚,李娜這話是在 “提醒” 他:
警方有備而來,不是隨便傳訊幾句就會放他走。
但他依舊不慌。
遇襲者被叮囑過 “是個人的行為”,警方就算耗夠兩天時間,也拿不到直接指向他的證據。
下午三點,陳嚴又一次打破沉默:
“李局長,我餓了,能不能安排點飯?另外,我想給我的律師打個電話,這是我的權利吧?”
“飯已經讓食堂準備了,馬上送來。”
李娜放下筆,語氣依舊平淡,
“至於給律師打電話,按規定,協助調查期間可以聯絡律師,但我們需要在場監聽 —— 畢竟你涉及的是威脅他人安全案,防止你串供,這也是程式要求。”
陳嚴的手指頓了一下。
他原本想透過律師給洪家傳訊息,可李娜的處理,讓這個計劃落了空。他只能點點頭:
“行,那就等飯送來再說。”
看著陳嚴重新閉上眼,李娜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覺的弧度。
她知道,陳嚴的 “從容” 已經開始出現裂痕。
從主動提程式、要打電話,到現在的被動接受,他正在一步步失去對局面的掌控。
而這兩天時間,就是警方與洪家的 “時間賽跑”:
只要在陳嚴被釋放前,拿到哪怕一項關鍵證據,就能把 “協助調查” 變成 “正式拘留”,甚至順藤摸瓜,牽出洪曉。
審訊室裡又恢復了靜默,只有牆上的時鐘在 “滴答” 作響,像在為這場 “時間戰” 倒計時。
陳嚴看似還在閉目養神,手指卻悄悄攥緊了。
他突然有點不確定,自己這 “配合” 的決定,到底是明智,還是掉進了李娜佈下的陷阱。
省城別墅的客廳裡,菸蒂又堆成了小山,昂貴的真皮沙發被洪曉踩出了幾道褶皺。
他剛接到王副總的電話,得知陳嚴被市局傳訊後直接扣在了審訊室,連律師都沒讓單獨見面,手裡的玻璃杯 “哐當” 砸在茶几上,水濺了一地,碎片散落在菸蒂旁。
“陳嚴不能出事!絕對不能!”
洪曉攥緊拳頭,指甲嵌進掌心,卻感覺不到疼。
他比誰都清楚陳嚴知道多少。
萬一陳嚴扛不住警方的壓力,哪怕只吐露出一點,都能讓專項組順藤摸瓜,把整個洪家的底掀翻。
之前他還能靠 “陳嚴是律師出身,扛得住審” 自我安慰,可現在 “協助調查” 變成了 “被扣在市局”,那種不可控的恐慌像潮水一樣裹住他。
他怕陳嚴不是扛不住審,是扛不住警方的證據,萬一李娜找到了物流園的證據陳嚴為了自保,說不定會把所有責任推到他頭上。
“不行,必須讓陳嚴出來!”
洪曉猛地抓起手機,翻出 “陳煒” 的號碼。
現在只有陳煒能干預市局的辦案,讓李娜放了陳嚴。
電話接通的瞬間,洪曉的聲音帶著壓抑不住的急躁,完全沒了平時的少爺架子:
“陳市長,我是洪曉!陳嚴被你們市局扣了,你立刻讓李娜把人放了!現在!馬上!”
電話那頭的陳煒正坐在辦公室裡看檔案,聽到這話瞬間僵住,語氣帶著猶豫:
“洪少,陳嚴是被市局以‘協助調查威脅案’扣的,李娜那邊說有手續,我直接讓放人…… 不合規矩啊,而且君凌書記的專項組還在盯著的,我這麼做,怕是會引火燒身。”
他不是不想幫,是不敢。
李娜又是君凌的得力干將,現在硬要放陳嚴,等於直接跟專項組對著幹。
“規矩?現在跟我談規矩?”
洪曉的聲音瞬間拔高,帶著威脅,
“陳市長,現在洪家需要你幫忙,你跟我談‘不合規矩’?”
“要不…… 我先給李娜打個電話問問情況,看看能不能‘變通’一下,讓陳嚴先出來配合調查,別扣在市局?”
“別跟我來這套!”
洪曉根本不吃這套,語氣更狠,
“我不管你用甚麼辦法,必須讓陳嚴出來!要是他在裡面出了甚麼事,或者說了甚麼不該說的,你這個市長,也別想當了!”
掛了電話,洪曉把手機扔在沙發上,胸口還在劇烈起伏。
他不知道,陳煒放下電話後,並沒有給李娜打電話,而是盯著君凌的號碼,手指在螢幕上反覆猶豫。
次日的清晨,市局三樓的小會議室裡,空氣比審訊室還要緊繃。
陳煒坐在主位上,雙手按在桌面上,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他特意沒穿常服,換了一身挺括的西裝,就是想靠 “市長” 的行政身份壓一壓李娜,可坐下十分鐘,李娜只給他倒了杯涼白開,連 “請坐” 的客套話都沒多講。
“李局長,我今天來,不是跟你繞圈子的。”
陳煒先開了口,聲音帶著刻意壓低的威嚴,
“陳嚴是洪氏物流園的負責人,也是 Y 市的重點企業管理者,你們以‘協助調查’的名義扣了他快一天,現在證據不足,就應該放人。我作為市長,有責任保障企業正常運營,不能讓你們隨意影響營商環境。”